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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氯化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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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氯化定仪相关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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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硝酸1:3 。使用前应煮沸,冷却,是不是每次实验都要?能不能一次煮200ml,留着慢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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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ze=4]关于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T12457-2008k稀释倍数计算?称取20g试样定容到[b]200ml[/b]容量瓶,过滤后吸取含有50-100mg氯化钠的试液,假如是[b]10m[/b]l吧,定容到[b]100m[/b]l容量瓶吸取20ml硝酸银静置5分钟,快速过滤,吸取[b]50ml[/b]于250ml锥形瓶中,滴定,这样稀释倍数是不是40倍啊?空白试验,为什么假如沉淀试样氯化物时滴加硝酸银的体积一半?[/size]

  • 求助:食品中或活性炭中的氯化亚汞的检测方法

    求助:食品中或活性炭中的氯化亚汞的检测方法

    求助诸位高人,我想测试食品中或活性炭中的氯化亚汞,找了半天只找到了台湾的一个工业标准,没有找到国标,不知道诸位是怎么测试的,请赐教指点。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3/201303242119_432116_1616929_3.jpg

  • 【“仪”起享奥运】食品分类判定方法

    [font=宋体, SimSun][b][size=20px][color=#3f3f3f]食品分类判定方法[/color][/size][/b][/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b]1.通过产品标准中定义判定[/b][/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可以借鉴一些产品标准,通过搜索关键词来查寻,比如分类、术语、通则等。如《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T 15091-1994)、《水产品加工术语》(GB/T 36193-2018)、《调味品分类》(GB/T 20903-2007)、《糕点分类》(GB/T 30645-2014)、《大豆食品分类》(SB/T 10687-2012)等,在标准中有食品的分类、定义及适用范围。[/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b]2.通过产品原料、工艺判定[/b][/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食品分类除了以相应标准中的产品名称来定义判断外,还可以结合主要原料及工艺等属性判断。比如说GB 2760中的食品分类大部分是按照食品主原料为基础并结合加工工艺进行分类,因此,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中的一些产品类别需要根据食品的主要原料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查找。举例如下:[/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产品执行标准为SB/T 10379速冻调制食品,产品类别为菜肴制品(熟制品),以下两个产品的生产许可分类都可以为1102速冻调制食品,但是在套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的时候,则应根据产品的原料、工艺来进行判定:[/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A(水煮肉片):配料表:猪肉(≥40%)、水、豆芽、XX、XX、香辣酱、XX、XX…[/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B(雪菜肉丝):配料表:腌渍雪菜(≥80%)、食用盐、水、XX、XX、猪肉、XX、XX…[/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这两个产品虽然产品类别相同又都是熟制品,但是原料不同,在使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时要考虑产品的原料、工艺等因素来进行判定,A产品主料为猪肉,符合GB 2760分类系统中08.03熟肉制品的定义以鲜(冻)畜禽肉(包括内脏)为主要原料,加入盐、酱油等调味品,经熟制工艺制成的肉制品,细分小类应属于08.03.09其他肉制品;B产品主料为雪菜,符合GB 2760分类系统中04.02.02加工蔬菜的定义包括除去皮、预切和表面处理以外的所有其他加工方式的蔬菜,细分小类应属于04.02.02.08其他加工蔬菜。准确判定产品的分类,才能合规的使用添加剂。[/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b]3.结合食用方法判定[/b][/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有的时候根据产品的原料及工艺不能准确的判定出产品的类别,这时我们可以综合考虑产品的食用方式,比如说“薄荷叶”,以浸泡或煮的方式来食用时属于代用茶;直接食用时一般属于香辛料。在申请生产许可时,薄荷叶做代用茶时申请1404代用茶的生产许可类别,用做香辛料时申请0305调味料的生产许可类别。[/color][/size][/font]

  • 【原创】《欧盟有机农业规定》对有机食品添加剂作出重要修订

    近日,欧盟对《欧盟有机农业规定》91/2092/EC中有机食品添加剂法规部分进行了重要修订,所涉及的添加剂种类包括色素、饲料、酵母和酶,上述四类添加剂涉及我国目前食品添加剂市场上流通的部分常见品种,普遍应用于蔬菜、鸡蛋、海鲜等食品的生产。因此一旦这些产品出口欧盟不符合相关规定,就将遭遇通关困境,后果非常严重。     此次欧盟对有机食品添加剂法规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一是2014年起,按传统工艺使用化学合成的氧化铁和氢氧化铁给鸡蛋着色的做法将被禁止;二是明确酵母和酵母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的加工助剂共包括氯化钙、二氧化碳、柠檬酸、乳酸、氯、氧、马铃薯淀粉、碳酸钠和植物油9种;三是酶作为添加剂使用时,必须是来自列入EU889-2008附表VIII中的A部分的物质。   欧盟是我国出口食品的重要市场,色素、酵母、酶等添加剂在我国普遍应用于蔬菜、鸡蛋、海鲜等食品的生产。 在此提醒相关企业应及时了解法规新修订的内容,规范有机食品添加剂的应用,同时应积极关注其他各国的最新动态,合理调整出口市场结构,最大程度减少此次法规修订带来的负面影响。

  • 【求助】食品样品测定出现问题了?

    关于检测食品氯化物含量的结果判定食品中氯化物检测中(直接沉淀法),用铬酸钾溶液边摇动边滴定硝酸银标准溶液至红黄色来判定滴定终点,加入检样溶液是黄色的话,终点很难确定,请问各路高手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 【食品法规三】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检验结果判定

    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检验结果判定(卫生部2004第11号公告)【发布单位】卫生部【发布文号】卫生部2004第11号公告【发布日期】 2004-06-01【生效日期】 2004-06-01【效力】【备注】近期,我部多次接到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使用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请示。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检验结果判定,现公告如下: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中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执行。  二、在检验和判定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指标时,应结合配料表各成份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和使用量综合判定。  二00四年六月一日

  • 【我们不一YOUNG】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工业氯化镁

    [b]工业氯化镁[/b][list][*][size=15px][color=#3f3f3f][b]主要成分:[/b]氯化镁[/color][/size][*][size=15px][color=#3f3f3f][b]常规用途:[/b]可用于制造水泥、耐火材料和砌炉臂的粘合剂、各种镁盐,用作道路化冰融雪剂等。[/color][/size][*][size=15px][color=#3f3f3f][b]可能添加或存在的食品种类:[/b]木耳[/color][/size][*][size=15px][color=#3f3f3f][b]添加目的:[/b]增加重量[/color][/size][*][size=15px][color=#3f3f3f][b]涉及环节:[/b]加工、流通[/color][/size][*][size=15px][color=#3f3f3f][b]危害:[/b]工业氯化镁是金属类的化学物质,食用后会对身体造成损害。[/color][/size][/list][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list][*][size=15px][color=#3f3f3f][b]掺假手段:[/b]不法商贩用工业氯化镁与粉面子浸泡木耳,再晒干拿到市场上卖。这样泡过的木耳重量可翻一番,有的甚至更多。[/color][/size][/list][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list][*][size=15px][color=#3f3f3f][b]鉴别:[/b][/color][/size][size=15px][color=#3f3f3f]用工业氯化镁泡过的木耳看起来很肥厚,颜色特别黑,用手一掰容易变得粉碎,尝起来还有一点甜味,其实是氯化镁和淀粉掺杂在一起的味道。未经浸泡制作的真木耳用手掰时不炸裂,且断茬茬口呈灰白色,品尝时无任何味道。有的不法商贩为了使自己的骗术更具欺骗性,往往先将掺假木耳价格抬高,再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优惠”销售。[/color][/size][/list]

  • 【原创大赛】浅谈药品检验和食品检验用滴定液的区别

    【原创大赛】浅谈药品检验和食品检验用滴定液的区别

    浅谈药品检验和食品检验用滴定液的区别Differences of Standard Solution between Drug Analysis and Food Analysis 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监管范围的不断扩大,由其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所承担的检验对象也由原来单纯的药品扩大到现在的药品、食品、化妆品等。对于药品检验机构来说,要做好食品的检验工作,必须转变原有药品检验的业务管理模式,以适应食品、药品检验的不同需求。而对于容量分析中用到的滴定液,药品检验用和食品检验用,有着不同的要求,而滴定液是容量分析的基础,它的准确直接关系到容量分析结果的精确性。本文对药品、食品检验用的滴定液(标准滴定溶液)之间的区别做一比较和阐述。1依据文件 药品检验中用到的滴定液是按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ⅩV F【1】(以下简称药典)、《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2】(以下简称规范)来配制标定。 食品检验中用到的滴定液均按照GB/T 601 2002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3】(以下简称国标)来配制标定。 药典主要登载滴定液的配制标定,规范主要登载滴定液的计算、注意事项等。 国标涵盖了滴定液配制标定的一般要求和具体要求,并包含了附录A 不同温度下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的补正值、附录B 标准滴定溶液浓度平均值不确定度的计算。 除个别品种外,两者之间的区别见表1。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8/201108312130_313397_1645752_3.jpg2品种数量及用语 药典载有32类滴定液的配制与标定,其中四苯硼钠、甲醇制氢氧化钾、甲醇钠、甲醇锂、氢氧化四丁基铵、氢氧化四甲基铵、烃胺盐、高氯酸钡、硝酸汞、硝酸铋、氯化钡、锌滴定液、醋酸钠滴定液13类滴定液是国标未有的。国标载有24类滴定液的配制与标定,其中碳酸钠、氯化锌、氯化镁、硝酸铅、氯化钠滴定液5类滴定液是药典未有的。药典和国标均载有的滴定液有19种,但具体的配制和标定均有差别。 一些用语的差异,如药典用ml,国标用mL;药典叫滤过,国标叫过滤;药典叫乙醇制氢氧化钾滴定液,国标叫氢氧化钾-乙醇标准滴定溶液。

  • 食品标签判定依据是否还需要《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以前食品标签判定依据为GB7718-2004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现在GB7718-2011实施以后,是否还需要考虑《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存在争议的条款应该就在食品产地的标注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明确规定:第七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  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GB7718-2011中规定:4.1.6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1.6.1 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下列要求予以标示。4.1.6.1.1 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应标示各自的名称和地址。4.1.6.1.2 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应标示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或仅标示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4.1.6.1.3 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这细微的差别,不知道是否可以忽略呢?在标签判定的时候是否可以只依据GB7718-2011呢?个人感觉GB7718-2011更加合理一些,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四十四、关于标准中的产地 “产地”指食品的实际生产地址,是特定情况下对生产者地址的补充。如果生产者的地址就是产品的实际产地,或者生产者与承担法律责任者在同一地市级地域,则不强制要求标示“产地”项。以下情况应同时标示“产地”项:一是由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仅标示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时,应同时用“产地”项标示实际生产该产品的分公司或生产基地所在地域;二是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仅标示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时,应用“产地”项标示受委托企业所在地域。”这是《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中的解释。希望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

  • 【分享】泰国拟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

    2010年11月15日泰国发布通报,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办公室公布拟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  本法规草案提议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如下:  –No. 1:益生菌不包括在公共卫生部通告附件1中公布的食品中禁止的微生物、细菌和酵母菌列表中;  –No. 2:“益生菌”意指当以足够的数量控制时,将对宿主生物体具有有益作用的活的微生物,豁免的生物治疗剂、不在食品和转基因微生物中使用的有益微生物  “健康声明”意指涉及食品、食品成分或营养的,与健康直接和间接相关的声明或其它信息;  –No. 3:益生菌作为食品成分应用应当经过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许可:  3.1除了应当论证安全使用的证据和遵循由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的标准之外,益生菌作为食品成分应当按照附件II中所列;  3.2 含有益生菌的食品在储存和使用期间应当保持每克食物活力益生菌不少于1,000,000菌落;  –No. 4:益生菌健康声明应当按照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的标准;  –No. 5:含有益生菌的食品应当依照下列各项标示:  (1) 公共卫生部关于标签的通告  (2) 公共卫生部关于此类食品的通告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涉及健康声明,应当标示下列详细资料:  –添加的益生菌的属、种类和菌株;  –按照声明对消费者有益的数量和推荐的持续时间;  –健康声明的综述;  –使用和储存条件的说明;  –提供给消费者的联系地址、电话号码或网址;  –No. 6:含有益生菌的食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公共卫生部关于包装的通告;  –No.7:本通告应当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日期后实施。

  • 【资料】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原则

    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原则 制定我国食品卫生标准,无论是国家的还是地方的卫生标准,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与《食品卫生法》立法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即制定食品卫生标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食品污染、预防食物中毒与其他食源性疾病,这也可称之为健康保护原则。 (2)以“危险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科学原则。 (3)与WTO/SPS协定有关条款相符合并与CAC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 (4)结合我国实际的原则,即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我国在以下方面的实际:①政府的监管能力;②我国食品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③与我国消费者有关的民旅、文化等方面的特殊问题。

  • 食品中氯化钠的检测

    我想咨询一下盐分的测定。国标里有三种方法,我应该选择哪个方法呢?(我们这边是食品厂,生产酸菜 咸菜)如有同行请告知一下,万分感谢!

  •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机制该转身了

    前不久,思念、三全、湾仔码头三大饺子品牌均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随后,速冻面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允许存在金黄色葡萄球菌。消费者一时蒙了:又一个标准倒退了?卫生部出面解释,标准制定过程中,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并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在卫生部眼中的“广泛听取意见、征求意见”,在公众看来,却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最起码连专家也没有弄明白是在“走过场”还是在戏弄人?君不见,多名曾经参与标准制定讨论会的奶业专家选择不再表态:“我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说了有什么用?” 以前是舆论诟病专家被“收买”,专家意见被权力“定制”,现在是连专家也义愤填膺,用沉默来抗争。这意味着公众“又一个标准倒退了”的感觉是确切的,有关方面的辩解是无力的。当专家说“我至今也没有明白,反复讨论形成的送审稿,其中一些关键性标准,最后为什么会被推翻”时,就准确无误地告诉我们:公众的食品安全“标准焦虑”正在被漠视和故意忽略。 此前,《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认为,社会陷入了“标准焦虑”之中,并称:如果食品安全标准失去了公信力,食品安全的防线又该从何筑起!可以说,连参与标准制定讨论会的奶业专家也认为“说了有什么用”时,公众和社会就只能在“标准焦虑”中越陷越深。 追问“谁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显然并不多余。除了看到振振有辞的权力部门和嚣张狂妄的大企业,我们只能感同身受专家的无奈和公众的失声。当下社会中,“标准焦虑”的产生决不是空穴来风,那些食品安全标准越来越低的事实、食品安全风险时有发生的尴尬,都让食品安全焦虑与社会和公众如影随形。而“标准焦虑”的实质无非是食品安全无法得到制度化保障和公众的焦虑情绪无法找到理性出口的表征罢了。可以说,“乳品新国标出台过程中关键标准最后一刻翻盘”成了公众标准焦虑的一个小注脚。 当然,权力部门可以认为食品标准没有“绑架”,但是。在公众看来,这比“绑架”更可怕,因为这是权力者主动向大企业的“讨好”,是主动的“投怀送抱”。在事关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的食品安全问题上,专家和消费者的声音在哪里?公共利益在哪里?社会食品安全在哪里?难道有关部门和企业忘记了消费者是如何用“脚”投票,拒绝国产奶粉而青睐国外奶粉的吗?难道要公众再次用“脚”投票来消除有关人士的“健忘症”吗? 就笔者的看法,应借鉴国外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做法,以防止标准的日益降低和“标准焦虑”的蔓延。一是让专家参与、公众知情和讨论;二是做到公开透明,防止其成为“部门利益”和“关门制造”的产物以及被大企业裹胁、绑架。三是必须把公众利益和消费者置于首要位置,而不是让所谓的“国情论”“行业发展”成为挡箭牌。 更重要的一点是,应借鉴国外先进模式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标准机构,全方位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整理、修订和起草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工作,以改变我国目前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部门有八九个之多而权力重叠、职责不清的局面。 在美国,食品行业超过80%的标准是国际通用的标准。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就只能是“企业标准”吗?如果不彻底醒悟过来,着力改变食品安边标准的制定机制,对整个民族来说都是梦魇,食品安全的沦陷并不难想象。在食品安全领域,人家是“国际标准”,我们是“企业标准”的尴尬在警示我们: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机制该转身了!

  • 科学解读儿童牛奶中的食品添加剂

    近日,部分媒体报道称“儿童牛奶含有多种食品添加剂,甚至高达10种以上,会增加儿童肾脏和肝脏负担,并建议儿童尽量少饮用儿童牛奶”,引起社会关注。   专家解读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儿童食品没有明确规定,儿童牛奶可以按照普通食品生产与管理。  《〈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GB14880-2012)问答》中第二十九条对儿童的定义有明确解释,即已满36个月但不满15岁的个体。由于36个月龄前的婴幼儿的生理机能(尤其是消化机能)处于逐步完善阶段,因此其所食用的食品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和相应的标准,如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标准对36个月龄后的儿童食品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按照普通食品生产与管理。  2.儿童牛奶可添加适量营养强化剂和必要的食品添加剂。  一般儿童牛奶配方中含奶量95%左右,白砂糖3%-4%左右,其余所添加的成分应符合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要求。儿童牛奶配方中常见的物质成分:生牛乳、白砂糖、聚葡萄糖、低聚果糖等属于普通食品原料;鱼油提取物等属于新资源食品原料;乳铁蛋白、维生素E等属于营养强化剂;单硬脂酸甘油酯、蔗糖脂肪酸酯、海藻酸钠、三聚磷酸钠、抗坏血酸钠、卡拉胶、食用香精等属于食品添加剂。  3.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食品添加剂有毒与食品中含有食品添加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从毒理学角度来看,部分食品添加剂是具有毒性的,但是食品添加剂有毒与食品中含有食品添加剂根本不是一回事。比如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也有氯化镁(卤水主要成分),氯化镁不但是食品凝固剂,还是食品营养强化剂。再比如氢氧化钾是强碱,只要不超过一定的量,用在食品中就是安全的。所以说,食品添加剂本身可能具有一定毒性,但离开“量”谈毒性是不科学的,只要按照标准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对人体健康是无影响的。  专家建议  1.建议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的公众科普,尤其是针对媒体组织的科普。  2.考虑到儿童营养需求和口感特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乳品企业应充分考虑儿童的生理发育特点,严格管控食品质量与安全,开发生产儿童食品,建议标准制定部门加快制定相关标准。  3.建议食品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专家:  孙宝国,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教授  任发政,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等121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等1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10-29 国卫办食品函〔2014〕959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食品添加剂氯化钙》等1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nhfpc.gov.cn下载)。请于2014年11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并登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bz.cfsa.net.cn/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1.《食品添加剂 氯化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食品添加剂 石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食品添加剂 低亚硫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9.《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0.《食品营养强化剂 L-盐酸赖氨酸》(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1.《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2.《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3.《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4.《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5.《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6.《食品添加剂聚 甘油蓖麻醇酸酯(PGPR)》(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7.《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8.《食品添加剂 5'-肌苷酸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9.《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0.《食品添加剂 高锰酸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1.《食品添加剂 磷酸》(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2.《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又名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3.《食品添加剂 L-α-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名阿力甜)》(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4.《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5.《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又名十八烷酸)》(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6.《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7.《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8.《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9.《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0.《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1.《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2.《食品添加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3.《食品添加剂L-苹果酸》(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4.《食品添加剂 5'-胞苷酸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5.《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6.《食品添加剂 喹啉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7.《食品添加剂 辣椒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8.《食品添加剂 罗望子多糖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9.《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0.《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1.《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2.《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3.《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4.《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5.《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又名虫胶红)》(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6.《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7.《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8.《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9.《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0.《食品添加剂 甘草酸一钾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1.《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浸膏》(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2.《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3.《食品添加剂 紫胶(又名虫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4.《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5.《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嘴》(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1,2丙二醇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氯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钛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纽甜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生物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绿素铜钠和叶绿素铜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基麦芽酚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酰丙酸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植酸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核苷酸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清蛋白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塑料树脂中干燥失重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塑料树脂中挥发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塑料树脂中提取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塑料树脂中灼烧残渣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脱色试验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氢残留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中游离矿酸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铵盐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安全指标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大豆制品中胰蛋白酶抑制剂活性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6.

  • 我们该如何看待没有判定依据的食品问题

    明胶在食品领域应用非常广泛,软糖、蛋黄派、速冻汤圆均用到明胶。几乎所有需要增稠的食品,都会看到它的身影。尽管食用明胶本身没有违规之处,但一些消费者总是难免有“心理障碍”。  近日,记者在南京市场上随机选择了三种食品,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龙凤汤圆(鲜肉)和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莓果口味),委托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进行铬含量的检测。在拿到了检测结果之后,记者却犯了难,在食品安全专家的帮助下,对照了目前国家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发现无法找到铬是否超标的答案。暴露的种种食品安全问题,包括以前的三聚氰胺,国内都缺乏判定依据,我们又该如何看待没有判定依据的食品问题呢?

  • 食品和环境中短链氯化石蜡的定量分析

    [img]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d2/66/9d266821863a83cd98020ec848967618.gif[/img]1背景介绍氯化石蜡是烃类物质经过氯化处理后得到的一系列复杂的衍生物。被广泛用于金属加工、纺织品和皮革处理、密封剂和润滑剂原料等,是一种重要的工业产品。其中短链氯化石蜡(SCCPs,C10-C13)由于在环境中具有较强的传输能力和生物富集作用,2017年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控制的持久性有机物名单(Stockholm Convention on 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目前在欧盟、北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短链氯化石蜡的使用被严格控制甚至禁止。我国对食品和环境中的氯化石蜡的研究、检测尚处于起步阶段。对短链氯化石蜡的检测一直以来都是具有挑战性的工作。首先,氯化石蜡单体(分子式相同)众多,而且每种单体中都包含成百上千个同分异构体分子,色谱上无法全部分开,在谱图上呈现大量共流出的多指型鼓包(宽驼峰),其中不同碳链长度和不同氯取代数目的氯化石蜡单体相互重叠。[align=center][img=,418,282]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5b/72/f5b729cb31ba921088d3a21c7399b045.png[/img][/align]其次,不同单体在检测器的响应相差较大(跟氯取代数有关),无法通过峰面积加和进行测定,需要将不同单体尽量分离。另外,市面上没有单一氯化石蜡单体的标样,都是多种单体的混合物质,而且也不能包含实际样品中存在的所有氯化石蜡单体。这对氯化石蜡的定量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近年来,全二维[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法开始应用于氯化石蜡的分析。得益于其强大的分离能力,可以对氯化石蜡中不同单体进行更好的分离,准确性和可靠性相比常规一维色谱得以显著提高。另外,使用高分辨质谱,可以进一步减少其他污染物质的干扰,最终得到较为可靠的定量结果。雪景科技采用全二维[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技术,结合高分辨质谱,开发了针对食品和环境中短链氯化石蜡的定量测定方法,配合定制化的专用数据处理工具,形成一整套方便易用的短链氯化石蜡分析方案。[img]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d2/66/9d266821863a83cd98020ec848967618.gif[/img]2实验方法[color=#0c8918][i]样品和试剂[/i][/color]首先将三种不同氯含量的短链氯化石蜡标样(标称含氯量51.5%,55.5%,63%)混合配置成5种不同氯含量梯度的标准溶液,53.5%,55.5%,56.25%,57.75%,59.25%。浓度均为100mg/L。葵花籽油样品(Sunflower oil)。前处理方法按文献方法进行处理:用正己烷和二氯甲烷溶剂(1:1)进行提取,提取液经净化除去脂质分子,再通过组合填充柱(从下到上分别为Florisi,活化硅胶,用硫酸酸化后的硅胶),依次用正己烷和正己烷二氯甲烷溶剂进行洗脱,收集第二段洗脱液,氮吹至0.5mL。所有标样和样品在进样前加入反式氯丹(trans-chlordane,CHL)作为内标,浓度均为1mg/L。[color=#0c8918][i]仪器设备[/i][/color]使用Thermo Q Exactive[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 GC [/color][/url]Orbitrap质谱仪,以及TriPlus RSH自动进样器及Trace 1310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仪[/color][/url]进行样品分析。调制器为雪景科技固态热调制器SSM1810,安装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顶部两个检测器位置,见下图。如果顶部装有检测器,也可将调制器安装于色谱侧面。[align=center][img=,384,288]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63/7c/6637c2e61755ae577cb0f3ae43595b8b.jpeg[/img][/align]本方法使用的一维柱和二维柱以及调制柱如下一维柱:TG-5SILMS 30m 0.25mm 0.25um二维柱:DB-17ms, 1.5m, 0.25mm, 0.15um(含0.5m质谱传输线)调制柱:DV(C9-C40+)[color=#0c8918][/color][color=#0c8918][i]软件及数据处理[/i][/color]使用赛默飞 Xcalibur软件进行数据采集,数据处理通过雪景科技Canvas全二维色谱数据处理软件,含专用氯化石蜡分析软件包。[img]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d2/66/9d266821863a83cd98020ec848967618.gif[/img]3结果与讨论[color=#00b050][i]氯化石蜡标样[/i][/color]由于氯化石蜡样品基质比较复杂,一般采用负化学电离源(NCI)模式,利用定量离子和定性离子进行确认和定量计算。氯化石蜡在NCI电离源上主要产生 [M-Cl]-离子。短链氯化石蜡共包含24种单体,本实验中,这些单体的定量离子、定性离子和按分子式计算的氯含量如下表。[img]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b5/fd/cb5fd9a058437ae26a74bd5c68ad8a20.png[/img]氯化石蜡的不同单体在二维谱图上可产生相比一维色谱更好的分离效果 [1-2],形成层次分明的“瓦片效应”。和文献报道类似,碳数和氯数之和相同的单体在同一层内,在下图中用同一种颜色显示。同一层内的不同单体可以用定量离子和定性离子进行区分定量。而每种单体都含有大量的同分异构体,一般将属于同一个单体的氯化石蜡归为一个族类,将峰面积全部加和进行计算(同一单体内化合物响应基本一致)。[img]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0d/98/d0d9826720e4ae831da97d14c497ed2e.jpeg[/img]研究发现,不同氯化石蜡单体之间在质谱检测器上的响应差异较大,如果采用统一的响应因子,实际结果会产生误差 [3]。考虑到响应因子主要和氯含量相关,本方法首先测定了不同氯含量氯化石蜡标样的响应因子,绘制成标准曲线。然后根据实际样品中测得的平均氯含量(对不同单体的峰面积按其氯含量进行归一化),在标准曲线中得到样品的平均响应因子,最终测定样品中的短链氯化石蜡含量。该方法首先由Reth等提出 [4],并在最近的全二维色谱氯化石蜡分析中得到广泛应用 [1-2],取得不错的效果。该方法所涉及的公式如下:[img]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4a/7e/a4a7ea9b2b1d787bbaf2300ee2bd4bde.png[/img]对五种不同氯含量的氯化石蜡标样所做的相对响应因子标准曲线如下图。线性回归系数R20.99。[align=center][img]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e9/2d/6e92d6e78ddc21ad9228f891c2fd72a3.png[/img][/align][color=#00b050][i]葵花籽油样品[/i][/color]对葵花籽油样品进行同样条件的全二维色谱分析,经过定量离子和定性离子确认后得到24种不同单体的峰面积,根据公式(4)计算平均氯含量,然后从标准曲线中得到其平均响应因子,再根据公式(3)反推计算出样品中短链氯化石蜡的含量。[align=center][img=,252,121]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08/60/b086011b0c697ba9ea94beb23940ce59.png[/img][/align][color=#00b050][i]样品中短链氯化石蜡单体分布[/i][/color]另外,本方法还可以对样品中不同短链氯化石蜡单体的含量分布进行考察。下图展示的两张图分别是未经氯含量校正(响应因子)的各单体峰面积相对比例(归一化百分含量),和经过氯含量(响应因子)校正的峰面积比例。两者差异不大,和文献报道相符 [3-4]。结果表明,该样品中主要包括C10、C11、C13的短链氯化石蜡,其中C13的含量最高。而C12的氯化石蜡没有在样品中检出。 [img=,225,151]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59/51/d59516fe902a9d7f9272d9d4a7c9b458.png[/img] [img=,226,152]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c9/94/2c99403b963d0c1c8b1f25ce0cbd2a93.png[/img][img]https://img.antpedia.com/instrument-library/attachments/wxpic/d2/66/9d266821863a83cd98020ec848967618.gif[/img]4总结全二维色谱法相较传统的一维色谱方法,对短链氯化石蜡单体的分离效果更好,可排除中链氯化石蜡和其他含氯化合物的干扰,再加上高分辨质谱的精确质量数,进一步减少不同分子式单体间的干扰,定量准确可靠。[font=微软雅黑, Arial, sans-serif][color=#000000]基于固态热调制全二维[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高分辨质谱的短链氯化石蜡定量测定方法,无需液氮或任何制冷剂,使用方便,操作简单,适合于常规实验室使用。[/color][/font]结合专用的氯化石蜡数据处理工具,实现了便利的短链氯化石蜡流程化定量,减少人工干预和手工计算,极大提高了实验室分析效率。[size=15px][color=#00b050][i]参考文献[/i][/color][/size][size=15px][1] D. Xia, L. Gao, M. Zheng, Q. Tian, H. Huang, L. Qiao, A novel method for profiling and quantifying short- and medium-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 in environmental samples using comprehensive two-dimensional gas chromatography-electron capture negative ionization high-resolution time-of-flight mass spectrometry, Environ. Sci. Technol. 50 (2016) 7601–7609.[/size][size=15px][2] Y. Zou, S. Niu, L. Dong, N. Hamada, Y. Hashi, W. Yang, P. Xu, K. Arakawa, J. Nagata, Determination of short-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 using comprehensive two-dimensional gas chromatography coupled with low resolution mass spectrometry, J.Chromatogr. A 1581–1582 (2018) 135-143.[/size][size=15px][3] G.A.S.G.T. Tomy, D.C.G. Muir, A.T. Fisk, C.D. Cymbalistry, J.B. Westmore, Quantifying C10-C13 polychloroalkanes in environmental samples by high-resolution gas chromatography/electron capture negative ion high-resolution mass spectrometry, Anal. Chem. 69 (1997) 2762-2771.[/size][size=15px][4] M. Reth, Z. Zencak, M. Oehme, New quantification procedure for the analysis of chlorinated paraffins using electron capture negative ionization mass spectrometry, J. Chromatogr. A 1081 (2005) 225–231.[/size]

  • 【简讯】我国今年将完成7千多项食品等安全标准制定修订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今年要完成7700多项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 温家宝说,一是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今年要完成7700多项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消费品安全性能要求及其检测方法标准,都要采用国际标准。出口产品除符合国际标准外,还要符合进口国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 二是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法制保障。加快制定修订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 三是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监管工作,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关。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温家宝强调,我们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让出口产品享有良好信誉。

  • 《食品安全法》修订 网售食品平台须有经营许可

    今年5月,国务院将《食品安全法》修订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修订草案从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六个方面对现行法律作了修改、补充。  记者发现,修订草案体现了如下一些新变化。首先,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将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三项许可整合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强化对食品添加剂流通的监管,将食品添加剂经营纳入许可。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办法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或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不得委托、贴牌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修订草案中,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第一,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诚信自律”的义务。第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追溯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可追溯。第四,《送审稿》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等。第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第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为强化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严格监管,《送审稿》提出,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此外,为防止市场退出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召回、超过保质期等市场退出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食品监管部门可责任约谈企业法人  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送审稿》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在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以外,《送审稿》还提出,新闻媒体应当客观、公正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依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  严重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最高罚款30倍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黑心商贩违法成本小也是原因之一。记者发现此次《送审稿》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将对违法违规结果的惩戒改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  对于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药品;利用废弃、回收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相关产品;伪造、变造证照、标签、标识、说明书、检验报告、检疫证明以及其他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等,其罚款额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  《送审稿》提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出具虚假监测、评估报告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有关部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三至五倍的罚款。  此外,《送审稿》还提出,明知或者应知食品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的设计者、制作者、发布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编造、散布食品安全虚假信息,或者发布未经核实的食品安全信息,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影响食品安全的包装因素

    1.包装材料食品包装有害物质残留主要来源于包装材料,特别是包装印刷过程中使用含苯、正己烷、卤代烃等有害化工材料作主要原料的油墨、溶剂所致。而且,这类富含有害物质的油墨、溶剂在生产过程中还会引起操作工人的急性、慢性中毒,既影响劳资双方的合作关系,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2.印刷油墨食品包装膜对油墨的要求除了具有一般的与基材结合力、耐磨性外,还要能够耐杀菌和水煮处理要求,及耐冻性、耐热性等以保证在运输、存储过程中不会发生油墨脱落、凝结等现象。3.印刷辅料食品包装印刷污染已经成为食品二次污染主要原因之一。一直以来被公认为是致癌物质的苯类,目前主要用于复合包装材料粘合剂和塑料印刷油墨的溶剂。由于在印刷过程中苯类溶剂挥发不完全,有可能造成苯类物质在包装材料中残留。在食品包装过程中,苯类物质渗透到食品中,从而造成对食品的污染。4.印刷工艺我国日前的食品包装袋基本上以凹印为主,在超市里所见到的各种各样的食品包装袋,包括饼干、糕点、奶粉等包装,也基本上采用氯化聚丙烯类油墨印刷的居多。而欧美等国家大都采用柔印为主,柔印在网点表现上比凹印稍逊一筹,印刷质量稍逊,但是在环保方面却占尽先机。在我国,柔印等环保技术在市场上的接受度并不高。因为柔印采用的是凸印原理,比起浓油重彩的凹印,相对上色油墨较少,比较薄,着色度也不是很高,从亮度上来讲不及凹印鲜亮。近年来,由于食品包装中有害物质残留过高,食品因此被污染而引起中毒的事件频频发生,给创建和谐社会带来诸多不利因素。2004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食品包装(膜)抽查结果表明,除一般的塑料袋外,专用的食品包装袋抽检不合格率高达15%。近几年各地包装袋的抽样合格率普遍偏低,合格率只有50%~60%。有关方面必须尽快加强油墨、胶粘剂、印刷、复合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生产出安全、环保的食品包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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