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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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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定仪相关的资讯

  • 中国投资逾十亿建设食品药品检定研究新院
    拥有60年历史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今天迎来新生——更名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并获国家10.9亿元人民币投资,在北京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建设新院。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9月26日宣布的。  他在此间举行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建所60周年庆典仪式上透露,新院占地200亩,建筑面积100383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药品检验楼、生物制品检验楼、医疗器械检验楼、生物安全实验楼、特殊实验楼、动物资源中心、标准物质楼、以及专家公寓、教学报告楼等。  成立于1950年的中检所是中国药品检验的法定机构和最高技术仲裁机构,设有药品、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生物制品检验检测体系以及医疗器械、实验动物、药品安全评价、标准物质、药品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体系等11个业务体系。同时还承担着国家细菌耐药性监测中心、国家病毒性肝炎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级中心及实验室的工作;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220多人。  目前开展检验项目1000余项,为全国药检机构、生产企业等单位提供近2500多种标准物质。在近年发生的欣弗、甲氨蝶呤、肝素钠、刺五加等重大药品安全事件中,及时开展检验检测,为科学定性、行政执法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其自主研制的车载药品快速检验系统,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药品打假行动计划推荐为现场快速检测技术。  该所所长李云龙称,随着中国医药产业发展和对药品监管力度的加大,监督检验任务逐年增加,其基础设施、技术条件已不能满足检验任务和技术监管的需要;将于2014年竣工的新址建设,将使之得到根本性改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以及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卫生部、国管局和北京市政府的代表约300人出席庆典及新址开工奠基仪式。
  • 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 三定方案未公布
    北京市食药监局局长张志宽  8月15日上午,新成立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原北京市食品办办公地正式挂牌。新机构成立后,将整合原食品办、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统一监管。昨天,新任市食药监局局长张志宽也携该局领导成员集体亮相。  □领导格局  多委办局领导加入新机构  据了解,此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只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的管理工作。食品监督管理相关职能由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质监局、北京市食安办等多个机构承担。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原来食品、药品分散的监督、管理职能将统一。  在昨天的挂牌仪式上,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任局长张志宽,带领新机构领导班子亮相。据了解,除张志宽外,目前食药监局还暂设有3名副局长、1名纪检书记。其中,副局长丛骆骆是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局长卢爱丽是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局长张风平是原市食品办副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加上曾长期担任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市食品办主任的张志宽,新成立的食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均具有长期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经验。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区县食药监局"三定"方案将于近日出台下发,食药监局仍在原市食品办所在地办公。今后,该局的办公地点有望设在西二环附近的中环广场。为了顺利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旧衔接,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衔接过渡的有关程序要求。  □工作职责  统一食药安全监管各环节  据了解,根据市政府《关于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食药监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对全市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据介绍,食药监局的成立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将通过整合市食品办、药监、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减少监管环节,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对食品药品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上下联动、关系顺畅、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同时,市食药监局加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承担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现场  员工着新食药监制服亮相  昨天早上8点左右,苏州街边设在北京市工商局办公楼内的北京市食品办一片繁忙景象。当天,新成立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在此挂牌。  当天上午10点多,近50余名身着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制服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等待揭牌仪式的到来。昨天上午11点多,市食药监局首任局长张志宽带领首任班子成员身着新式制服出现在现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滕佳材副局长、程红副市长,以及市编制办、城管、经信委等委办局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结束后,不断有人向张志宽表示祝贺。面对记者的采访要求,张志宽婉言谢绝,他表示,今后有机会做详细介绍。  □释疑  意义  保障食药监管体制高效运行  据悉,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是本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整合市食品办、药监、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以保障首都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减少监管环节,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对食品药品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上下联动、关系顺畅、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职责  新机构将从六方面加强工作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宽表示,北京市食药监局将努力做到"新机构、新气象、新目标、新作风",从健全体系、完善制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加强队伍建设,转变作风强化服务等六个方面严格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首都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保障  领导分工首次安排食药安全  近日,首都之窗发布了"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工作分工".其中介绍,北京市副市长程红的分工与此前相比增加了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等。此外,她还负责商务、旅游、工商行政管理和侨务方面的工作。与今年2月份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的《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相比,食品药品监督工作首次作为一项单独的工作被分工安排。  □背景  国家食药监总局挂牌将结束九龙治水格局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成立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年5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正式公布。新机构整合了原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的相关职责。消息一出,业界评论称食药监总局成立将使"九龙治水"变"一龙治水".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毅指出,中国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多部门分段监管模式在几十年的运转之后,可谓已固化成型,尽管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食安委闪亮登场已有时日,但仅只囿于对大事进行协调,垂直监管的职能还是依靠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九龙治水的局面并未终结。这一番大部制改革,实质依旧还是权力和义务的整合消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从机构组织层面上为之前和目前备受诟病的九龙治水画了一个句号。  □解读  多地已开始食药监管改革  国家层面的机构改革也为各地的机构改革提供了范本。目前甘肃、青海、山西、河南、河北、湖北、山东、江西等省份均已开展了职能转变改革。  此次地方改革的亮点是国务院不做硬性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特点推进。  以甘肃为例,从省、市、县都进行了整合。过去,甘肃的乡镇和街道没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只设到县级,在监管上一直处于空白。但乡镇和街道是食品生产和消费的领域,特别是造假的场所,为了把监管前移,甘肃借助本轮调整彻底消除了监管空白,将在1228个乡镇、115个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编人员达5000人。  》简历  1955年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01年8月调任北京市工商局工作,任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12月起兼任北京市食品办主任。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个人。张志宽在任期间,北京市工商局完成了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工程的建设。2010年7月,张志宽不再担任市工商局局长,只担任市工商局党组书记。昨天,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已经没有张志宽担任党组书记的内容,而由市工商局局长杨艺文担任党组书记。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无菌药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有关事宜公告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发布了公告。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规划,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  公告指出,自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一律停止生产。其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继续销售 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但尚未完成检验的产品,可继续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现场检查并已公示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但是,其产品应在取得新的《药品GMP证书》后方可销售。2014年1月1日后,尚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仍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认证 通过认证后,方可恢复生产。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标准的一致性。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796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全部或部分车间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全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1319家,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占60.3%,这些企业生产的品种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收载的全部无菌药品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年)中收载的无菌药品覆盖率也达98.7% 总体产能已达到2012年无菌药品市场实际需求的160%以上,能够满足市场供应。通过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障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明显增强,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优化趋势明显。  公告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无菌药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要加大跟踪检查力度 对尚未通过认证须停止生产的,要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一旦发现问题,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解读与问答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使各界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的有关情况,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解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原卫生部79号令,报请国务院同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通知规定2015年底前全部药品生产企业应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中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根据实施规划过渡期的有关要求,2013年12月31日是企业可以执行98版药品GMP生产无菌药品的最后期限, 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停止生产。  二、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情况如何?  答:我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计1319家,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870家提出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申请,占全部企业总数的66% 其中855家已完成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并公告的企业有796家,占全部企业数量的60.3%。  三、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药品产能和品种能否满足我国药品市场供应?  答:按2012年我国药品市场需求估算,目前我国已通过的新修订GMP认证企业的无菌药品4种主要剂型的总体产能已达160%,完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从品种分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收载无菌药品171个,全部都有已通过认证的企业生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版)及临床常用药品分别收载无菌药品629个和563个,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分别可以生产其中的621个和556个,均占98.7%。目前尚未覆盖的个别品种,也已完成了产品储备。总体来看,能够有效保证药品市场供应。据近几年统计,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种(包括各种剂型)出现供应短缺现象,如甲巯咪唑、人凝血因子Ⅷ、蛇毒抗血清等都是由原料、价格、市场等原因造成的,与新修订药品GMP的推行并无内在联系。  四、如何界定停产?停产后企业能否继续申请认证?此前生产的产品后能否继续销售?  答:为了准确界定停产行为,考虑到部分企业生产的连续性,《公告》中明确,以完成最终包装为标志来确定停产行为,即对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尚未完成检验的,可继续进行检验工作,合格后予以放行,允许其继续上市销售。 疫苗类产品按要求需要进行批签发,201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并送批签发的疫苗产品,在批签发合格后仍可上市销售。  未通过GMP认证的企业,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也就是说在2014年仍会有201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陆续上市。  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认证现场检查并进行公示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待取得新《药品GMP证书》后产品方可销售。  企业停产以后,如完成GMP改造,可以继续申请认证。对于放弃认证的企业也可以,自主选择品种技术转让、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有序退出。  五、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对于我国医药产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答:新修订药品GMP充分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等国际先进标准,对无菌药品生产的要求有了较大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强调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强调药品生产全过程的风险控制,更加有效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新修订药品GMP的稳步实施,为医药产业的优胜劣汰、兼并重组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部分规模小、效益差、产品无市场、质量管理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出局。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市场占主导的优势企业也利用本次机会,调整了品种布局,提升了产业集中度。以大容量注射剂为例,我国排名前5位的生产企业,已占有全国市场近50%的份额。  新修订药品GMP有效促进了我国制药工业与国际接轨,加快了我国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有160家企业的450个原料药、103家企业的143个制剂品种通过国外药品GMP认证检查。2013年10月9日,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的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预认证,首次进入国际采购目录,具有里程碑意义。  六、2014年1月1日后,未通过认证企业的停产是否会对行业造成冲击?  答:根据统计,全国制药五百强企业中涉及注射剂生产的仅有22家未申请新修订药品GMP认证。100强中99家已经通过,仅剩的1家也已提交认证申请。  新修订药品GMP是技术要求的提升,更是产业发展到新阶段市场做出的选择。不过,我们对于尚在改造暂时停产的企业并没有关闭认证的大门。只要企业提出认证申请,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基础上,将继续组织认证检查,通过认证后可以恢复生产。  七、在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过程中是如何保证认证检查工作质量的?  答:在新修订药品GMP整个实施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颁布相关附件和认证检查指南,修订原有质量手册及34个程序文件,并新增4个文件,从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药品GMP认证检查。  加强检查人员的业务和纪律培训,新修订药品GMP实施以来,2011年首先培训了117名检查组长,然后培训了163名骨干检查员,后期对600名检查员进行了新修订GMP相关培训。2012年、2013年采用多种形式陆续对长期从事检查工作的550名药品GMP检查员进行再培训,包括无菌理论学习与现场操作结合、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举办8期疫苗专项培训、世界卫生组织派专家对我国检查员的检查进行观察检查和教学检查等方式,确保了药品GMP认证检查员的检查能力。  药品检查质量体系不断完善。2011年初,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对我国国家疫苗监管的评估。2012年药品认证管理中心通过ISO9000认证,药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专家的好评。  明确检查认证的技术标准和纪律要求。对认证检查的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对认证检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实施过程执行标准和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下一步总局将采取什么措施监督未通过认证企业确保停产措施到位?  答:下一步总局要求:  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告》要求,凡是未通过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请各地立即通知未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一律按《公告》要求停止药品生产活动。  各地应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应停产企业或生产车间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应停产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并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停产状态。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停产情况和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同时要密切关注停产企业状况,凡发现未按规定停产的,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各地要对应停产企业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严密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停产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的监督管理,采取严控措施,加贴封条,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给社会带来危害。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公告》要求落到实处。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及时报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九、为什么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基本准则,是药品生产必须遵循的重要技术标准,已成为国际上评价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参与药品国际贸易的一项基本内容和标准。药品GMP对药品生产中原辅料采购和检验、生产投料、制剂加工、质量检验、仓储保存及产品出厂放行等生产全过程的条件和方法进行科学、合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从而确保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持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药品。  我国在1988年开始逐步推行药品GMP。经过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和依法实施,在2004年7月1日实现了所有药品均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生产的目标。通过实施药品GMP,我国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原有药品GMP已颁布实施10多年,受当时经济发展和技术条件所限,其中有些规定过于宽泛,有些制度存在缺失,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可控的目标要求,在理念、制度和标准上已经落后于国际上较为先进的药品GMP标准。为了全面提升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药品生产更加规范、质量更加可控,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必须对我国药品GMP进行修订并推动实施。  十、新修订药品GMP的特点是什么?  答:此次药品GMP修订工作从2005年启动,本着公开透明、从国情出发、优先提高质量管理和人员素质的原则,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实际,并针对我国药品质量现状和以往药品质量事件暴露的问题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药品GMP由正文和附录组成,更加注重质量管理的细节,篇幅内容由原来的88条增加至313条。新修订药品GMP相比原有药品GMP,标准要求更高,内容更加全面,制度和措施更加具体可操作,基本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  新修订药品GMP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在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和资源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保证药品GMP的有效执行 二是提高了企业从业人员资质要求,明确将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列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 三是细化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提高了无菌药品生产环境标准。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最新药品GMP的空气净化A、B、C、D分级标准,并增加了生产环境在线监测要求。同时,按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和辅助区分别对厂房设施的设计提出要求,对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使用等方面也做出具体规定。五是围绕质量风险管理增设一系列新制度。引入质量风险管理的概念,分别从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的偏差处理、发现问题的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品质量的监控方面,增加了如供应商审计、变更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新制度和措施,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一、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新修订药品GMP,一方面可以全面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强化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医药行业的准入条件,淘汰落后生产力,有利于医药产业做大做强,从而推动医药产业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同时有利于,推动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和与国际接轨,加快医药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  十二、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规划是什么?  答:新修订药品GMP发布实施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1年2月,就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规划。规划充分考虑了企业升级改造的过渡时间和品种风险因素,确定了分两个阶段实施的计划。一是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要求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 二是除无菌药品外的其他药品,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届时,未在规定时限达到要求的企业(车间),不得再继续生产药品。  十三、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促进措施有哪些?  答:针对实施初期出现的部分地区推进慢,企业等待观望等状况,实施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无菌药品生产要在2013年底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尤为紧迫。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卫生部从药品技术转让、招标采购、药品价格以及鼓励兼并重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快新修订药品GMP认证,鼓励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2013年2月和10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做好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过渡期间企业文号转移等工作,连续下发相关通知,鼓励企业药品技术有序流动,推动新修订药品GMP顺利实施,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  2013年10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又发布了新修订药品GMP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在新旧车间衔接、注册现场核查与药品GMP检查衔接等方面出台多项制度和措施,保证了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文章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食品药品是否安全? 夏芮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告诉你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随着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出现的越来越频繁,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也应运而生。成为了现在大家方便快检测食品安全的有效工具。那么,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的检测原理是什么呢?食品药品胶体金检测原理是什么:胶体金法具体的原理:胶体金在弱碱环境下带负电荷,可与蛋白质质分子的正电荷基团形成牢固的结合,由于这种结合是静电结合,所以不影响蛋白质机的生物特性。胶体金除了与蛋白质结合以外,还可以与许多其它生物大分子结合,如SPA、PHA、ConA等。根据胶体金的一些物理性状,如高电子密度、颗粒大小、形状及颜色反应,加上结合物的免疫和生物学特性,因而使胶体金广泛地应用于免疫学、组织学、病理学和细胞生物学等领域。夏芮食品药品检测方案:夏芮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夏芮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可用于快速检测食品添加剂、非食品添加剂、伪劣食品、粮食安全、调味品品质、食品理化指标,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水产品抗生素残留、粮食真菌毒素。 仪器特点一体化主机:包含多检测模块,可拓展极性组分模块双操作系统:Win10和安卓5.0以上双操作系统人性化操作界面:≥12吋电容触摸屏,大屏幕中文显示多类型接口:实现无线上网和数据传输功能支持WIFI数据传输:数据可直接上传至网络监管平台自动上传:数据自动保存、归类、上传、可通过管理软件查询情况检测范围: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玉米赤霉烯酮、磺胺二甲密啶、磺胺类、三聚氰胺、喹诺酮类、罂粟壳、β内酰胺酶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仪器采购结果揭晓
    2011年3月22日,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五批设备采购”项目结果揭晓。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自2010年1月起就此项目进行公开仪器采购,目前已经完成了5批采购,涉及的金额达3300多万元人民币。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五批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GXTC-1115005  采购人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 崇文区天坛西里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88354433-5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8354433-721  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定标日期:2011年3月18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2月23日  第一包:生化分析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天勤仁和经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5号  中标金额:¥89.8万元(人民币)  第二包: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72号6号楼701  中标金额:¥61.6万元(人民币)  第三包:自动固相萃取仪、快速溶剂萃取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5号  中标金额:¥125万元(人民币)  第四包:气相色谱仪(2台)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嘉友国际大厦909室  中标金额:¥117.8万元(人民币)  第六包:薄层色谱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15号楼南楼229室  中标金额:¥ 70.86万元(人民币)  第七包:日光模拟器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15号楼南楼229室  中标金额:¥68.36万元(人民币)  第八包:原子吸收光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嘉友国际大厦909室  中标金额:¥5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包:液相色谱仪(3台)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5号  中标金额:¥162.5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包:激光粒度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15号楼南楼229室  中标金额:¥53.7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包:X射线荧光光谱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6号  中标金额:¥78.9万元(人民币)  第十四包: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华宝大厦12A29室  中标金额:¥98.6万元(人民币)  第十五包: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氧气透过率测定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丹贝尔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69号峻峰华亭C座515  中标金额:¥126万元(人民币)  第十六包:差示扫描量热仪、微波消解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72号6号楼701  中标金额:¥89.2万元(人民币)  评标委员会名单:郝秀云、王少亭、吕阳、熊少祥、王平、章小麟、李振声。  投标、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九层  项目联系人: 尹钢、武滨  联系方式: 010-88354433-721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2日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采购大量仪器
    2011年1月18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五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此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自2010年1月起陆续就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已完成四批仪器采购。采购仪器种类、采购金额等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  招标批号/编号包号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台/套)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第一批GXTC -10150011自动定氮仪1北京万邦君意商贸有限公司85.23万元人民币自动卡式水分测定仪1紫外分析仪1智能循环水浴3恒温恒湿箱2水迷宫自动记录仪1匀浆器2组织匀浆器2除湿器3崩解仪12自动电位滴定1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85.10万元人民币恒温恒湿培养箱2均质器4马弗炉2可控温振荡箱1射线计数仪1氮吹仪43精密电子稀释仪1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74.535万元人民币阿贝折射仪1测汞仪1数显电导仪1数字式紫外辐射照度计1旋光仪1超声波提取器1PH计2超声波清洗器5高压灭菌器2紫外透射率分析仪1冰箱14超声粉碎机14天平6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78.99万元人民币纯水仪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旋转蒸发仪6电热恒温干燥箱2电热恒温培养箱1第二批GXTC-10150111定性PCR仪1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198.02万元人民币定性PCR仪1全自动微生物平板螺旋加样系统1脂肪酸分析仪1分光测色仪1通用电泳仪1水平电泳槽I2水平电泳槽II2水平电泳槽III2垂直电泳槽1核酸高压测序胶系统1多功能消解仪1电穿孔仪1分子杂交炉12多功能酶标仪1北京科润德科技有限公司185万元人民币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14度冷藏柜3罗氏泡沫仪1核酸蛋白分析仪1原子荧光光谱仪1全自动核酸提取系统13高速冷冻离心机1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总公司220万元人民币高速离心机1离心机1离心机3离心机1厌氧培养箱1细胞培养箱1二氧化碳培养箱1碎花制冰机1抑菌圈测量仪1粘度测量仪器1全凝胶洗脱仪14DSS倒置显微镜1流标DSS倒置显微镜1显微镜2漩涡混合器5液氮罐1体视显微镜1舒适型恒温混匀器2紫外交联仪15DSS倒置显微镜1北京诚茂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825万元人民币显微镜2漩涡混合器5液氮罐1体视显微镜1舒适型恒温混匀器2紫外交联仪1恒温振荡水浴1恒温水浴2恒温摇床1第三批GXTC-10150151DSS倒置显微镜1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196.6万元人民币DSS倒置显微镜1显微镜2漩涡混合器5液氮罐1体视显微镜1舒适型恒温混匀器2紫外交联仪12冷冻干燥机1未公布结果真空离心浓缩仪1红外接种环灭菌器2包装密封性测试仪1顶空分析仪1标准热封仪1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1第四批GXTC-10150291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1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52.9万元人民币2离子色谱1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86万元人民币3扫描电镜1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338.4万元人民币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47.9万元人民币第五批GXTC-11150051生化分析仪1 2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1 3自动固相萃取仪1 快速溶剂萃取仪1 4气相色谱仪2 5全波段(可见、中红外及近红外)显微化学图像系统1 6薄层色谱1 7日光模拟器1 8原子吸收光谱仪1 9凝胶成像仪1 脉冲场电泳系统1 10凝胶渗透色谱1 11液相色谱仪3 12激光粒度仪1 13X射线荧光光谱仪1 14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1 15水蒸气透过率测试仪1 氧气透过率测定仪1 16差示扫描量热仪1 微波消解仪1   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五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五批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GXTC-1115005  采购人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 2 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十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尹钢、武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8354433-769/526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原中检所)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 资格标准与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以上(含100万)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 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2月23日起至2011年3月17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3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日、投标截至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9层开标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九层)。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武滨  电 话:010-88354433-526  传 真:010-88357503  电子信箱:wubinwbwb@sohu.com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和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pp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在深化改革中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工作,以创新引领监管水平提升,进而促进食品药品行业的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意见。/pp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pp  (一)指导思想/pp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食品药品科技创新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康中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重要内容,加强与《“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有机衔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和身体健康需要。/pp  (二)工作原则/pp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重点。瞄准食品药品科技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健康需要,聚焦食品安全保障、临床急需药品、创新药、先进医疗器械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让百姓充分享受科技创新带来的福利。/pp  ——坚持立足监管科技创新,保障食品药品创新发展。通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系统研究,推动监管技术和手段创新,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科学监管的水平,使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pp  ——坚持协同发展,形成创新合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提高企业自我检测和评价能力。利用大学、科研院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优势,建立多学科创新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创新合力,提升监管水平和效率。/pp  ——坚持人才至上,打造高端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以及在创新创业中的关键作用,培养和凝聚大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技创新和审评领军人才,积极吸纳全球优秀人才,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满足实际需求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pp  二、优化科技创新布局/pp  (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围绕提升创新引领科学监管能力,加强监管科学学科建设发展,并以此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国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围绕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特殊食品技术审评、食品药品快检和生物安全等领域,在标准规范、检验检测、评价评估、监督检查、过程控制、监测预警和风险交流、应急处置、智慧监管、上市后监测和再评价等方面开展研究,形成一系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强化监管制度和手段创新,解决指导原则、技术规范等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为监管决策提供技术支持。/pp  (二)着力提升食品药品领域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以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依托,加大对群众急需的重点药品、创新药、先进医疗器械自主创新等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食品安全保障,创新药、儿童专用药、临床急需以及罕见病治疗药物医疗器械研发,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和上市后药品医疗器械监测和再评价,中药创新药、民族药、天然药物、传统中成药的研发及其临床评价和质量控制技术研究等。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统筹推进食品药品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临床应用、成果转化全链条创新。/pp  (三)建立完善科研支撑网络。加强食品药品创新领域社会资源优势集成,建立多部门、多学科联合创新网络。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科研积极性高的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机构与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合作建立研究中心,加强国家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等支撑技术研究,提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跟踪服务,建立沟通机制,助其提高科研效率、缩短研发周期 强化在检验检测、毒理学、临床试验、真实世界证据、不良反应监测、监管绩效评价、伦理审查、拓展性临床试验研究以及监管科学发展理论等方面合作,促进监管科学发展,全面提升监管技术研发水平。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要与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人员交流互访及创新创业,加强技术储备和人才培养。/pp  (四)引领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以监管法规政策和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为依托,引领食品药品企业在新产品研发、工艺创新和已上市产品再评价等方面加强研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自我检测和评价能力,增强创新和竞争能力。推进食品药品标准基础研究,充分发挥标准对企业研发的引领作用。涉及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通过奖励和报酬等方式调动科技人员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pp  三、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pp  (五)积极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创新链及监管需求,组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相关单位参与食品药品等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引领性原创研究、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研发和联合攻关,解决食品药品创新重大科技问题。加速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实验室建设,在食品药品监管新方法、检验检测新技术、标准制修订、风险分析、预警和交流、安全性评价、应急处置等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解决基础性、关键性、战略性技术难题,形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特色突出的科技创新基地,为进一步参与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技术和管理储备。/pp  (六)加强重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采取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联盟等形式,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选择在人才、学科和资源等方面优势单位,聚焦健康中国建设、医疗体制改革的战略需求,建设和培育一批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食品安全等领域重大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在毒理学、食品安全与营养、生物安全、药品医疗器械评价等监管科学领域打造具有行业、国家和全球有影响力的食品药品科技研发高地,促进我国健康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pp  (七)协同推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面向重大临床需求和产业化需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要积极开展临床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工作。把临床研究中心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研究的情况纳入考核评估和管理重点,包括临床试验条件、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研究人员、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要聚焦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重点任务,率先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建立健全临床试验管理平台和统一的伦理审查平台,做到在临床试验数据、伦理委员会审查互认等方面数据的统一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实现可追溯和痕迹化管理,发挥更大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促进作用。/pp  (八)加强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本省食品药品产业特色和新兴门类,共同加强顶层设计,优先考虑建设一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创新基地,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和应用性技术研发,推进区域创新以及食品药品产业和监管科学创新,提升整体食品药品监管科技水平。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资源整合,将各类科研仪器、科研设施、科学数据、科技文献、信息资料等纳入地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着力解决科技资源缺乏整体布局、重复建设和闲置浪费等问题。/pp  (九)支撑服务产业集群。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食品工业园区等产业集群区,加强政策指导,按照分布推进、有序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有条件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技术支撑机构在产业集群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和技术创新联盟,共建一批特色突出、专业优势明显的实验室,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生产等为一体的开发中心,并提供检验检测、审评审批等便利服务,促进产业集群区内企业技术创新升级和产品上市,加速食品药品产业发展。/pp  四、营造科研创新氛围/pp  (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有关对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的政策扶持,各审评机构要加强早期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及早开展与注册申请人“研审联动”,加速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和成果转化。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系统内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登记、评价、共享、收益等相关规定,建立公益性科技成果转化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引导拥有科技成果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创新创业。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试点工作,推动更多应用类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pp  (十一)建立人才激励和奖励机制。全面落实科技人员流动、创新创业等激励措施,进一步完善人才管理与服务保障制度,调动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技术支撑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人事聘用、绩效考评、收入分配、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教育培训等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热情。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推进中国药学会等社会力量完善科技评奖体制和机制,开展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pp  (十二)加强科技和科普宣传。制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教育计划,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深入开展“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书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科技创新典型事迹、重大政策精神的宣传和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食品药品科学素养,在全社会塑造科学理性精神,形成人人关注创新、参与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文化氛围。鼓励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设科普宣传基地。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生态。/pp  (十三)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借鉴吸收先进的监管技术及经验,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框架下科技人文交流、共建实验室等合作。充分发挥作为ICH、IMDRF等有关国际组织成员国的作用,深入参与并主导国际食品药品政策法规、技术指导原则、标准等制修订以及监管科学相关国际活动,推动和引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与国际接轨,提升话语权。推动并逐步实现审评、检查、检验结果和标准的国际互认。鼓励技术专家在国际组织中任职,提升在国际合作交流中的影响力。/pp  五、加强组织保障/pp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把科技创新放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核心位置,突出科技创新在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要将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作为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食品药品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完善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将把对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地方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pp  (十五)营造科技创新政策环境。按照工作要求,抓紧修改不符合创新导向的规范性文件和制约创新的制度规定,构建综合配套精细化的法治保障体系。充分利用专利强制许可、药品医疗器械优先审评审批以及其他国家科研管理和监管制度,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开展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试点,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建立健全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的激励政策体系,营造完善的科技创新法治环境,让致力于科技创新者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体现科研创新价值。/pp  (十六)建立科技创新资助和管理机制。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食品药品领域科学研究,在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中统筹部署。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开拓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加强食品药品科技创新研究。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机构按照单位职能建立健全内部科技管理体系,确保有制度、有岗位、有人员,夯实科技创新主体职能基础。鼓励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机构在完成监管工作前提下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和能力。/pp  (十七)强化资源统筹合作。加强部门协同,建立科技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际协同机制,凝练食品药品科技需求,系统布局食品药品科技创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在科研立项、科技奖励、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并支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机构纳入科研单位管理序列。/pp  (十八)培育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人才专项规划要求,实施“十百千”人才工程。未来15年,培养和造就数十名能进入世界相关科技前沿并享有盛誉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造就数百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培养数千名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起骨干或核心作用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打造高端智库。加强35岁以下科技创新青年人才的培养和支持。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组织能力强的科技管理人才。/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科技部/pp style="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25日/p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为做好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更好地发挥统计对监管的基础支撑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统计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和法规制度的重要依据,是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支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统计工作,进一步强化统计服务功能,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使统计真正成为及时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必要手段,研究和制定监督管理政策、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服务食品医药产业发展和社会公众的重要信息平台。  《指导意见》强调,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的新情况,整合统计职能、完善统计机构、健全统计队伍、保障统计投入,确保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统计职责。在机构改革中同步推进统计职能划转和整合,积极主动商工商、质监部门移交相关统计职能,获取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的统计基础资料,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统计资料的完整性。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统计机构,完善统计工作体系,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在保持现有统计队伍稳定的基础上,适当予以加强,并确保有专职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充实统计人员优先从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中选配。要将统计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考虑,保证统计工作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条件。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实现统计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和数据库建设的现代化。  《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完善规章制度,适时出台统计管理办法,加强对基础数据收集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和统计数据公布制度。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改进调查方法,综合利用多种调查方式,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加强统计数据分析。  总局要求,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统计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纳入年度统计工作考核。
  • 5427万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采购15台仪器
    近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招标采购信息,采购一批仪器设备,全部要求进口,总预算达5427万元。  项目编号:TC210N05L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1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54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分包控制价(元)是否接受进口(进口/国内)是否免税备注11-1超临界流体萃取-超临界色谱联用仪13600000进口否1-2高通量动态蒸汽自动分析仪1进口否22-1扫描电镜13000000进口否2-2高内涵细胞成像分析系统1进口否33-1高分辨液质联用仪13980000进口否44-1高分辨质谱仪14800000进口否55-1液质联用仪12490000进口否66-1双分离系统离子淌度质谱联用仪16900000进口否77-1串联四级杆液质联用仪13350000进口否88-1串联四级杆液质联用仪13650000进口否99-1串联四级杆液质联用仪14600000进口否1010-1飞行时间液质联用仪15320000进口否1111-1离子淌度液质联用仪18200000进口否1212-1气质质联用仪12000000进口否1313-1实验室管理系统12380000进口否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财政部87号令第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院实验室仪器采购结果揭晓
    2011年5月2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六批设备(招标编号: GXTC-1115007)中标公告,具体中标内容如下所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定标日期:2011年5月17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2月23日包号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中标公司中标金额1遗传分析系统1废包2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1中国科学器材公司¥153.6万元3X-射线衍射仪1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67.9万元4凝胶渗透色谱仪1未公布5三重四极与离子阱串联质谱联用仪1北京神州恒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10万元  此前在2011年3月2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五批设备(招标编号: GXTC-1115005)中标公告,具体中标内容如下所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定标日期:2011年3月18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2月23日包号招标货物名称中标公司中标金额1生化分析仪北京天勤仁和经贸有限公司¥89.8万元2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61.6万元3自动固相萃取仪、快速溶剂萃取仪中国科学器材公司¥125万元4气相色谱仪(2台)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17.8万元6薄层色谱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 70.86万元7日光模拟器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68.36万元8原子吸收光谱仪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5万元11液相色谱仪(3台)中国科学器材公司¥162.5万元12激光粒度仪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53.75万元13X射线荧光光谱仪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78.9万元14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98.6万元15氧气透过率测定仪、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北京丹贝尔仪器有限公司¥126万元16差示扫描量热仪、微波消解仪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89.2万元
  • DL50全自动电位滴定仪中标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2006年11月9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举行了“省级单位分析设备招标”(川政采招[2006]059号),梅特勒托利多公司的14台DL50全自动电位滴定仪中标。这次设备采购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食品药品的市场监管,提高各基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实验装备而提出的采购需求。由于这14台电位滴定仪分布在四川省的14个市(州),地域跨度非常大。梅特勒托利多公司收到中标通知后,迅速组织和协调后勤、物料、技术服务等部门的精兵强将,发挥团队合作的精神,在12月25号前高质量地先后完成德阳、达州、内江、乐山、自贡、广安、遂宁、巴中、南充、眉山、宜宾、阿坝、凉山、攀枝花等14个市(州) 食品药品检验所的电位滴定仪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和仪器维护保养培训等工作。运行1个月后的客户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客户反应很满意。
  • 5180万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采购多类质谱仪
    近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招标项目,总预算5180万元,采购包括多级反射飞行时间质谱仪、组合式三合一超高分辨液质联用仪、超高压液相色谱/毛细管电泳双分离系统-高分辨质谱联用仪、基质辅助激光解析质谱仪、激光剥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多方法超高压色谱系统-串联质谱联用仪、在线分析质谱仪、细胞微流控芯片高分辨质谱联用仪等多类质谱仪器。项目概况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FTC-BJ01-2205042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预算金额:5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5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本包编号本包预算本包最高限价货物名称用途数量是否允许进口是否免税01包CFTC-BJ01-2205042-01753万元753万元多级反射飞行时间质谱仪用于本草溯源、中药加工工艺、中药组学等不同领域的研究。1台是是02包CFTC-BJ01-2205042-02705万元705万元组合式三合一超高分辨液质联用仪主要用于中药先导化合物的发现、中药复杂成分的物质基础研究等。用于小分子筛查与确证,鉴定中药组分中低浓度未知物,鉴别和定量极低浓度毒性成分等。1台是是03包CFTC-BJ01-2205042-03595万元595万元超高压液相色谱/毛细管电泳双分离系统-高分辨质谱联用仪用于中药中的成分鉴定、产地鉴别、极性农药残留筛查,建立中药中关键成分化合物库,建中药产地、质量模型等。1台是是04包CFTC-BJ01-2205042-04511万元511万元基质辅助激光解析质谱仪主要用于中药材提取物中生物大分子成分如蛋白、多糖等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及多糖和多肽指纹图谱分析等,对超微量分离点样的样品直接分析。1台是是激光剥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主要用于植物类中药材切片原位重金属元素分布分析和重金属形态定量分析,以及矿物类中药的细胞蓄积毒性分析。1台是是05包CFTC-BJ01-2205042-05324万元324万元多方法超高压色谱系统-串联质谱联用仪主要用于中药中的极性农药残留检测,制定中药材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开展中药材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研究,特别是快速、灵敏、准确和简便的检测方法,保证中药材质量安全。1台是是在线分析质谱仪可用于中成药及配方颗粒的真伪鉴别,中药材的真伪、品种及产地区分。该设备可以快速建库,通过建立好的数据库,无需前处理,在线快速鉴别真伪及溯源。1台是是06包CFTC-BJ01-2205042-06609万元609万元细胞微流控芯片高分辨质谱联用仪用于中药提取物的在线实时细胞代谢分析。1台是是07包CFTC-BJ01-2205042-07417万元417万元双分离系统质谱联用仪主要用于中药中不同极性有机化合物的全成分分析。通过两种色谱分离系统,分别对低极性和高极性的化合物进行分离鉴定,从而达到对样品中全成分的定性定量分析。1台是是08包CFTC-BJ01-2205042-08393万元393万元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串联质谱联用仪在普通实验室环境下,用于已有标准方法的运行(比如中药材中的农残/真菌毒素检测等),也用于开发新的中药材中痕量物质全成分的检测方法(比如质谱技术针对性更强的禁用/限用成分或者痕量有效成分的定量/定性),也用于中药材真伪鉴别及溯源等前端研究的技术铺垫。1台是是09包CFTC-BJ01-2205042-09393万元393万元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串联质谱联用仪用于中药质量评价工作,涉及中成药、中药材、中药复方制剂等药物有效成分和痕量杂质的分析;药物体内变化监测等检测工作。1台是是10包CFTC-BJ01-2205042-10480万元480万元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串联质谱联用仪用于中药质量评价工作,涉及中成药、中药材、中药复方制剂等药物有效成分和痕量杂质的分析;药物体内变化监测等检测工作。1台是是智能化质谱分析平台用于中药中次生代谢产物的定性研究。通过智能化流程,快速、模式化分析鉴定中药中未知次生代谢产物。1台是是
  • 346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计划采购专项仪器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47-2261SCCZA280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2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应急第一批预算金额:3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各包件最高投标限价即各包件预算金额采购内容及数量表包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简要技术需求分包预算金额(万元)第1包1-1生物纳米压痕仪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1831-2细胞压缩试验机11-3单细胞解离系统11-4摩擦力测试仪11-5超净工作台11-6洗瓶机11-7全自动蛋白印迹系统1第2包2-1气体含量检测仪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1632-2麻醉气体净化单元溢出检漏装置12-3湿化器检测装置12-4呼吸气流发生器12-5全自动微量蒸气压测试仪12-6超微量密度粘度一体机12-7裂隙灯显微镜12-8维氏硬度计12-9全自动压片机12-10超低温冰箱12-11离心机1(1)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交货地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90日内。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获取了招标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5日 至 2022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方式: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6 10-86391277。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四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本项目公开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4.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4)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各包件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各包件其中的一部分,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可以采用现场递交和快递递交2种方式:(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四层会议室;(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工作日)(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文件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密封快递至或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0层(邮编100045),华曲德吉央宗收,010-5936 9762(座机已呼叫转移至手机)。快递发出后,投标人应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子邮箱。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10-53852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邮编:100045)            联系方式:王梦楠、华曲德吉央宗、马瑞、黄凡、巩俊萍010-59369682、5936976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梦楠、华曲德吉央宗、马瑞、黄凡、巩俊萍电 话:  010-59369682、59369762
  • 210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采购专项仪器设备
    项目概况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1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五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47-2261SCCZA011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1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五批预算金额:2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数量要求1超声蛋白分解系统1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免税。2流动图像法蛋白质聚集体分析仪1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免税。3差式扫描量热仪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免税。4激光粒度分布仪分析系统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免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购买了招标文件;(4)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或合法经销商(提供制造厂家授权)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5)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或经制造厂家授权具有服务能力的经销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13日 至 2022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方式: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购招标文件。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纸质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如需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2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第3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本项目公开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4.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5.本项目需落实的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联系方式:赵朔010-53852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联系方式:贾雨华、马瑞、何姗010-59368974、5936933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雨华、马瑞、何姗电 话:  010-59368974、59369330
  • 1.5亿元大单!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3年专项设备购置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启动2023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前三批中标公告已发布,近日再发布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预算累计14478.39万元,涉及大量分析检测仪器及样品前处理设备。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3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  项目编号:XHTC-HW-2023-0389  预算金额:4091.9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91.9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分包预算金额(万元)分包最高限价(万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免税01包1-1超临界流体反相色谱切换系统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261.9261.9是是1-2全自动薄层色谱点样仪1台是是1-3二维液相色谱仪1台是是1-4多次顶空萃取气相色谱分析系统1台否否02包2-1纳升级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318.75318.75是是2-2超高效合相色谱仪1台是是2-3电喷雾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是是03包3-1成像毛细管等电聚焦电泳仪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212.29212.29是是3-2多重细胞因子检测系统1台是是3-3全自动生长曲线分析仪1台否否04包4-1可变光程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185.85185.85是 是4-2药物成分多样本分析系统1台是是4-3高通量微孔板扫描系统1台是是05包5-1微电流高压放电检漏仪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267.75267.75是是5-2高通量动态水蒸气吸附仪1台是是06包6-1气雾剂自动触发器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299.1299.1是是6-2喷雾形态喷废系统1台是是6-3全自动微生物数码显微培养计数系统1台是是6-4味觉分析系统1台是是07包7-1单立柱台式试验机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213213是是7-2支架径向支撑力测试仪1台是是08包8-1质谱引导标准品快速纯化系统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170170是是09包9-1环形离子淌度成像质谱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752.4752.4是是10包10-1超临界萃取液相色谱质谱仪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312.8312.8是是11包11-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170170是是12包12-1非接触式三维坐标测量系统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215.6215.6是是13包13-1高空间分辨质谱成像分析系统1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712.5712.5是是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3年度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五批  项目编号:0747-2361SCCZAA48  预算金额:3215.45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简要技术需求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分包预算金额(万元)第1包1-1三代纳米孔核酸分析系统1主要用于基因多态性检测等研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否150第2包2-1清醒动物无创生理信号遥测系统1主要用于遥测动物在清醒状态下自由活动中的心电图、呼吸、血压、体温和活动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是250.75第3包3-1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复合线性离子阱质谱联用仪1主要用于药物代谢动力学和毒代药物动力学的研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是522.1553-2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联用仪1是第4包4-1全自动蛋白阵列检测系统1主要用于检测非常低浓度的蛋白标志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是289第5包5-1标准化流式细胞仪1主要用于疫苗注册检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是199.75第6包6-1长时程智能活细胞动态成像分析系统1主要用于活细胞动态成像与分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是276第7包7-1细胞分选仪1主要用于各细胞亚群的分选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是337.457-2克隆筛选单细胞打印系统1是7-3流式细胞仪1是第8包8-1纳米粒度及ZETA电位分析仪1主要用于检测新型佐剂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否178.658-2高精度纳米粒度及Zeta电位分析仪1否8-3粒度分析仪1是第9包9-1蛋白(抗体)互作分析系统1主要用于单抗检定中的生物学活性、结合活性、蛋白残留测定、鉴别试验等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否321.39-2多模式抗体功能鉴定分析系统1是第10包10-1蛋白层析分析系统1主要用于血清的检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否26510-2高通量抗体检测分析系统1是10-3疫苗蛋白聚集体分析仪1是10-4高通量细胞成像分析系统1是第11包11-1高通量智能化液体处理系统1主要用于化妆品限用物质快检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是129.611-2384道高通量智能化液体处理系统1是11-3在线快速鉴别分析仪1是第12包12-1全自动微流控免疫检测系统1主要用于干细胞因子的检测及方法开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是162.412-2细胞成像系统1是第13包13-1皮肤测量系统1主要用于监测细胞分裂,研究干细胞分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是133.413-2活细胞成像仪1否13-3双荧光细胞分析仪1是13-4锥板粘度计1是13-5玻璃耐水性测定仪1是13-6生理记录仪1否13-7细胞跨膜电压电阻测量仪1否13-8微生物限度过滤系统1是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3年专项设备购置第六批  项目编号:HCZB-2023-ZB0506  预算金额:717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7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台)预算金额(万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免税是否为核心产品第一包1落地超速离心机1114是是是2切割式研磨仪1否否否3刀式研磨仪1是是否4筛分仪1否否否5渗透压仪1是是否第二包1差示扫描量热仪1217是是否2热重分析仪(一)1是是否3热重分析仪(二)1是是是4水分测定仪1否否否第三包1实时荧光定量基因扩增仪1198是是是2荧光定量基因扩增仪(一)1否否否3荧光定量基因扩增仪(二)1是是否第四包1微流分离同步手性质谱检测系统1320是是是第五包1气质高分辨质谱联用仪1640是是是2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1是是否第六包1智能多方法开发液相-质谱联用平台1440是是是第七包1在线前处理高灵敏质谱检测系统1475是是是第八包1正交分离系统-质谱联用平台1480是是是第九包1智能样品处理全自动高清质谱识别系统1530是是是第十包1分子可视化定量分析系统1833是是是2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1是是否第十一包1飞行时间高分辨液质联用仪1725是是是2全自动六荧光数字PCR系统1否否否第十二包1气溶胶快速蒸发定量系统1490是是是第十三包1二维液相色谱-质谱分析平台1420是是是第十四包1在线酶解色谱质谱联用系统1480是是是第十五包1全谱图四极杆多反射成像质谱1809是是是
  • 成都全国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第一次出现总监  根据改革方案,成都市食药监局机关将配备两名副局级总监&mdash &mdash &mdash 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这也是本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改革中的亮点,从国家到地方,均首次出现了&ldquo 总监&rdquo 一职。  总监做什么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这应该是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设立的专业技术性的高级管理岗位,&ldquo 需要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高级技术人才,从专业角度,统筹监管决策和监管措施。&rdquo   将工商、质监和商务等部门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入,加挂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牌子,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hellip &hellip   日前,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炉,内设机构由目前的12个扩容至16个,原食品安全协调处一扩为四: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领域的安全监管及综合协调,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挑起了大梁。  根据日前印发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今后,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将进行属地管理,施行市、区(市)县分级管理体制:各区(市)县都要相应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并按区域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两大变化  整合三部门职能新增7处室  本次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除整合原市食药监局的全部职责外,还划入了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和市商务局的部分相关职能,并加挂了市食安办的牌子。  市质监局划入的是生产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化妆品监管职责,市工商局划入的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商务局划入的是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新职责的增加也让市食药监局内设机构大幅扩容&mdash &mdash &mdash 将从目前的12个处室增加到16个处室。根据新划入的职责,增加了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风险检测处、化妆品监管处、应急管理处(挂投诉举报受理处牌子)和科技与宣传处。  根据改革的需要和职责的调整,原食品安全协调处和高新区药品监管处被撤销。而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将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一个亮点  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根据改革方案,市食药监局机关将配备行政编制105名。  值得一提的是,该局还将配备两名副局级总监&mdash &mdash &mdash 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本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改革中的亮点,从国家到地方,均首次出现了&ldquo 总监&rdquo 一职。  &ldquo 总监&rdquo 是做什么的呢?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应该是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设立的专业技术性的高级管理岗位,&ldquo 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都是专业化非常强的领域,需要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高级技术人才,从专业角度,统筹监管决策和监管措施。&rdquo   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共有两名食品药品安全总监&mdash &mdash &mdash 吴浈副局长和焦红,他们均是今年4月起担任的总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从两人简历看,吴浈曾长期任职地方卫生医药系统,焦红曾是大学生物系教师,并担任过湖北省某医药集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亮点聚焦  组建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  本次改革中,成都市在整合原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现有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机构,组建了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为市食药监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100名。该稽查总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对抽验结果的处理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对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指导区(市)县开展工作。  从市场到餐桌一个部门管  这一轮食品监管的机构改革,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将以往各个部门分段监管的职责进行整合。按照四川省改革意见的说法,就是要&ldquo 着力解决食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rdquo   改革后,原食药监、质监、工商、商务等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监管都集中到了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也就是说,今后,从进入市场到端上餐桌,食品安全问题都将由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监管。  天府新区将组建食药监局  本次改革,成都食品药品安全将进行属地管理,施行市、区(市)县分级管理体制。按照规定,各区(市)县都要相应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它们属于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市食药监局的指导,领导班子则由同级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市食药监局的意见。  同时,各区(市)县还要按区域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食药监管所)。此外,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也要分别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  市食药监管改革路径  2000年以前市卫生局承担药政、药检职能,而市医药管理局承担药品生产、流通等监管职能。  2000年1月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同时撤销成都市医药管理局。  2006年7月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食品监管职能,更名为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1年成都市政府公布&ldquo 三定方案&rdquo ,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药局。  2013年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启动,成都市宣布,整合原市食药监局的全部职责及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部分监管职责,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 2008,中国食品药品安全大事记
    大事记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全为先,2008年的中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充满了警示和反思。即将过去的一年中,我国在汶川地震灾后救援和北京奥运会成功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令人难忘,问题奶粉、刺五加注射剂等严重不良事件的警钟更响彻全国。伴随着国家食品安全立法、建立基本药品制度等改革步伐的加快,让我们共同期待吃药更安全、餐桌更绿色。I级响应,问题奶粉风暴席卷全国今年9月,一场突袭的问题奶粉风暴席卷全国,三鹿等奶制品企业的婴幼儿奶粉中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截至11月底全国诊疗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达29万余人,并有多名患儿死亡。国务院迅速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彻查各类奶制品,问题奶粉下架、封存并销毁、筛查和诊疗患儿……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中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点评:在蛋白质检测值上弄虚作假,使无辜的孩子受害,受到伤害的还有中国食品的整体形象。我们不仅要进行道德的追问,更要展开严厉的问责、充分的赔偿,亡羊补牢。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只有靠切实行动和产品质量,才能恢复我国食品行业的声誉,赢得人民的信任。 大事记二大震之后“无大疫” 奥运食品“零投诉”汶川地震灾后救援和北京奥运会中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至关重要,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经受住了考验,交出了两份满意的答卷。北京奥运食品安全万无一失,实现了食品供应“零中断”、餐饮运行“零投诉”和食品安全“零事故”。经过科学预防和严格处置,四川地震灾区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点评:地震和奥运会考验的不仅是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面对重大事件和活动的应急能力,更是平日的积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相辅相成,同样重要。 大事记三药品安全白皮书首次发布,确保百姓用上安全药放心药今年7月,我国首次发布《中国的药品安全监管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我国已建立比较完备的药品监管体制,并不断加大投入提高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在白皮书中,“中药和民族药的监管”被作为重要内容单列,通过制定符合民族药发展规律的监管措施等举措,鼓励和支持民族药的发展。同时,白皮书指出,我国正处于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点评:在白皮书发布之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表示:“我国政府有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确保老百姓用上安全药和放心药。”这不仅是一句宣言,更是一句沉甸甸的承诺。 大事记四甲氨蝶呤注射液事件“结案”,60年名厂被“摘牌”4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注销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甲氨蝶呤注射液的药品批准文号,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这起严重药物损害事件正式“结案”。去年7月,由于现场操作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注射用甲氨蝶呤、盐酸阿糖胞苷等批号药品中,导致多个批次的药品被硫酸长春新碱污染,造成这起重大的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事故不仅导致广西、上海部分医院的白血病患儿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行走困难等不良反应症状,也使上海华联这家拥有60多年历史的知名药厂被最终“摘牌”。点评:一批名企、老厂的“落马”固然令人痛心,但是更让人体会到我国严格药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勇气。相关人员隐瞒违规生产的事实,折射出药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要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光靠企业自律还远远不够,需要更刚性的综合手段促使企业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大事记五刺五加注射剂遭污染,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受关注10月,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3例死亡。调查发现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罚单”开出:完达山药业公司被责令全面停产,依法处理企业直接责任人,在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等。点评:在药品的生产、运输和使用全过程中,1%的疏忽,都会酿成100%的严重后果。此外,从去年的“鱼腥草”到今年的“刺五加”事件,中药注射剂生产普遍存在的成分难控、提纯工艺不强的弱点也需引起重视。 大事记六公布并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食品安全立法步伐加快4月20日,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草案明确提出,要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对消费者的赔偿将提高到10倍。为防止问题奶粉事件重演,今年10月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作出八项修改,包括突出全程监管,强调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及沟通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尽快尽早控制事故蔓延;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监管等。点评: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两字之差却蕴涵着观念的巨大进步。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我们期望这是一部“苛刻”的法律,因为它打响的不仅是一场全民族的保“胃”战,更维系着人民群众最宝贵的生命健康。 大事记七建立国家基本药品制度,确保公众合理用药今年10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其中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国把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保证“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基础,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和配送,公众基本用药将由国家统一定价等。点评:吃药贵,贵在中间环节,贵在大处方,只有挤掉药价中的水分,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切断医生、医院与药品销售商之间的利益链条,才能确保老百姓合理用药,药品安全也将更加得到有效保障。 大事记八创新监管机制,更好地为人民负责今年,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发生重要调整。卫生部新改建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在原承担卫生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增加了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标准,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等职责。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主要承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点评:新改建的国家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已经开始工作。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有利于建立医药一体化管理平台,增强政府部门对市场的监管能力,加强对公众生命安全的保障。 大事记九向“违法添加”宣战,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从12月10日起,我国9部门联合组成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15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公布第一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其中包括17种非食用物质和10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点评:违法成本过低、处罚过轻,一直被认为是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这次专项整顿提出“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分子”,让我们从中看到了希望。“什么都能加、什么都敢加”,这样的评语,再不要加在中国食品身上。
  • 杭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药品检测车运行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药品检测车的管理,充分发挥检测车“掌握信息、快速筛选、靶向抽样、目标检验”的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药品检测车运行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实行车长负责制,车长负责制定年度运行计划、检测车运行期间的管理及各辖区局协调沟通 检测车专车专用,在执行药品监督检查和抽样任务时用车要记录完整、真实 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车载系统操作规程及其它适宜方法进行样品筛查,对筛查未通过的样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针对性抽样,并将抽取的样品及时送市药品检验所,进入药品检验程序。  规定要求:每次检测工作结束后,应退出仪器操作软件,关闭计算机和近红外光谱仪电源,拆除电源电缆、光谱仪和计算机的连接和光线探头,并检查其他仪器设备是否恢复原始状态 检测车在进行药品检测时,应保持适宜的检测环境,一般温度应控制在10~28℃,相对湿度控制在35 %~75 % 使用外接电源时,应保证电压的稳定 检测人员对检测车设备的密码、数据和涉及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严禁向公众和媒体透露。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拟采购第六批仪器设备
    2011年4月21日,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六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据悉,此前该项目已先后进行了5批采购,采购金额约3350万元人民币,此次为第6批采购。详情见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第六批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GXTC-1115007  采购人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 2 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十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尹钢、武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8354433-769/526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原中检所)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包号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台/套)交货时间保证金金额(万元)1 遗传分析系统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3 X-射线衍射仪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4 凝胶渗透色谱仪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15 三重四极与离子阱串联质谱联用仪(HPLC-MS)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4  2. 资格标准与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以上(含100万)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 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21日起至2011年5月16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5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日、投标截至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9层开标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九层)。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武滨  电 话:010-88354433-526  传 真:010-88357503  电子信箱:wubinwbwb@sohu.com  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编号:GXTC-1115007  交货地点:本项目现场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 2 号前五批中标情况一览招标批号/编号包号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台/套)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第一批GXTC -10150011自动定氮仪1北京万邦君意商贸有限公司85.23万元人民币自动卡式水分测定仪1紫外分析仪1智能循环水浴3恒温恒湿箱2水迷宫自动记录仪1匀浆器2组织匀浆器2除湿器3崩解仪12自动电位滴定1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85.10万元人民币恒温恒湿培养箱2均质器4马弗炉2可控温振荡箱1射线计数仪1氮吹仪43精密电子稀释仪1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74.535万元人民币阿贝折射仪1测汞仪1数显电导仪1数字式紫外辐射照度计1旋光仪1超声波提取器1PH计2超声波清洗器5高压灭菌器2紫外透射率分析仪1冰箱14超声粉碎机14天平6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78.99万元人民币纯水仪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旋转蒸发仪6电热恒温干燥箱2电热恒温培养箱1第二批GXTC-10150111定性PCR仪1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198.02万元人民币定性PCR仪1全自动微生物平板螺旋加样系统1脂肪酸分析仪1分光测色仪1通用电泳仪1水平电泳槽I2水平电泳槽II2水平电泳槽III2垂直电泳槽1核酸高压测序胶系统1多功能消解仪1电穿孔仪1分子杂交炉12多功能酶标仪1北京科润德科技有限公司185万元人民币全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14度冷藏柜3罗氏泡沫仪1核酸蛋白分析仪1原子荧光光谱仪1全自动核酸提取系统13高速冷冻离心机1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总公司220万元人民币高速离心机1离心机1离心机3离心机1厌氧培养箱1细胞培养箱1二氧化碳培养箱1碎花制冰机1抑菌圈测量仪1粘度测量仪器1全凝胶洗脱仪14DSS倒置显微镜1流标DSS倒置显微镜1显微镜2漩涡混合器5液氮罐1体视显微镜1舒适型恒温混匀器2紫外交联仪15DSS倒置显微镜1北京诚茂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825万元人民币显微镜2漩涡混合器5液氮罐1体视显微镜1舒适型恒温混匀器2紫外交联仪1恒温振荡水浴1恒温水浴2恒温摇床1第三批GXTC-10150151DSS倒置显微镜1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196.6万元人民币DSS倒置显微镜1显微镜2漩涡混合器5液氮罐1体视显微镜1舒适型恒温混匀器2紫外交联仪12冷冻干燥机1未公布结果真空离心浓缩仪1红外接种环灭菌器2包装密封性测试仪1顶空分析仪1标准热封仪1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1第四批GXTC-10150291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1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52.9万元人民币2离子色谱1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86万元人民币3扫描电镜1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338.4万元人民币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47.9万元人民币第五批GXTC-11150051生化分析仪1北京天勤仁和经贸有限公司89.8万元人民币 2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1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 61.6万元人民币3自动固相萃取仪1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125万元人民币 快速溶剂萃取仪14气相色谱仪2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7.8万元人民币5全波段(可见、中红外及近红外)显微化学图像系统1 6薄层色谱1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70.86万元人民币 7日光模拟器1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68.36万元人民币 8原子吸收光谱仪1北京益成恒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5万元人民币 9凝胶成像仪1 脉冲场电泳系统1 10凝胶渗透色谱1 11液相色谱仪3中国科学器材公司162.5万元人民币 12激光粒度仪1 北京科尔德科贸有限公司53.75万元人民币13X射线荧光光谱仪1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限公司78.9万元人民币 14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1 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98.6万元人民币15水蒸气透过率测试仪1北京丹贝尔仪器有限公司126万元人民币 氧气透过率测定仪116差示扫描量热仪1北京合众日盛科技有限公司89.2万元 人民币 微波消解仪1
  • 1.21亿建我国最大省级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
    8月20日,投资1.21亿元的湖北省疾控中心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正式在武汉国家生物产业九峰创新基地动工兴建。  湖北省疾控中心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开工奠基  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生物产业发展暨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昌尔、副省长张岱梨等参加安全评价中心奠基,铲下第一铲土。该中心建成后,在国内将是独一无二的技术优势机构,同时首批30家入驻机构也将在近期内陆续开工建设。 省委常委张昌尔、副省长张岱梨等参加奠基  今天动工的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建筑面积12558平方米,包括药物安全、农药登记、食品安全、化妆品检验检测等多个评价研究平台。主要开展生物产品与生物技术创新研究的检测、检验、测试及安全评价等公共领域的生物技术服务,以缩短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周期,降低其研发成本并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省疾控中心腰鼓队表演  该中心拥有药物、农药、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消毒杀虫产品等一系列新生物产品注册研究资质,拥有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卫生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系统、全省生物制品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等,建立42大类生物产品、700多个检测评价参数的卫生学、毒理学、功能学与药效学技术条件工作平台,是我省生物产业创新与生物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公共服务技术平台,是国内目前独一无二的技术优势机构。
  • 286万!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172 项目名称: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2022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6.1万元 最高限价:286.1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1 1 详见招标文件 82.500000 B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2 1 详见招标文件 125.000000 C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3 1 详见招标文件 78.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设备签订合同后9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加拿大发布《食品药品法规》修正提案
    加拿大卫生部2010年1月12日发布了G/TBT/N/CAN/291号通报,标题为:《食品药品法规》修正提案。  该通报(NOI)旨在为修订目前列入《食品药品法规》目录F第I部分的左旋门冬酰胺酶(同样也称为天门冬酰胺酶),在规定其他剂型免除处方分类的同时,保持注射剂型处方分类。  左旋门冬酰胺酶是一种分解体内氨基酸天门冬素的酶,并且作为注射药用于治疗一些种类的癌症。左旋门冬酰胺酶不用于口服治疗癌症,因为其在胃里分解,所以不能被身体吸收。所获得的信息显示只能作为注射剂,而不是其他剂型用于治疗。因此只要求对注射剂型的处方分类。  天门冬酰胺酶,同样也可以作用于食物,以减少氨基酸、天门冬素的数量。为减少天门冬素的数量,将天门冬酰胺酶添加到食物中,可以降低在加工过程中出现的化学丙烯酰胺形成的危险。食物中任何残留的天门冬酰胺酶将在胃中分解,因此不会被身体吸收。  修订列入目录F中的左旋门冬酰胺酶的提案,将除去天门冬酰胺酶用于口服时的处方限制。为了减少食品配制和包装中的丙烯酰胺,将允许根据《食品药品法规》,将天门冬酰胺酶用作食品添加剂。  该修正提案拟批准日期: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6~8个月内。拟生效日期:措施批准之日。提意见截止日期:2010年3月4日。
  • 食品药品监管局: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大力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开展六个“严厉打击”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记者从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1年将大力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全力营造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和及时曝光涉及面广、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开展六个“严厉打击”。  “2010年,各地加大了对违法添加药物、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还远远不够。目前,市场混乱形势依然严峻,市场秩序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在会议上指出,针对这种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2011年开展六个“严厉打击”,即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劣原料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边振甲要求,各地要以有力的措施和行动,充分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有干劲、负责任、抓实效的良好形象。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实施五个“必须”,即凡存在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 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 凡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生产经营 凡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撤销产品批准文件,吊销生产许可证 凡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对跨地区的重大问题挂牌督办 支持配合省级局,对违法违规企业一查到底,坚决予以打击 建立地区之间的协查机制,使问题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切实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争取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将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的建立健全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说,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是实现严格准入、提高门槛的最有效手段。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这方面工作。  边振甲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规范相关建设工作,近两年加大了有关原料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技术规范以及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等制修订的力度,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有关省级局和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及协会、院校等先后承担了部分工作。目前,有的已经发布,有的已在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制定有关技术要求等编制和管理规范,科学推动和指导工作进展,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相互协调配套并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体系,全面提高产品准入、生产准入门槛,科学有效降低申报数量。  同时,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做好有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新华社海口2月22日电记者从22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国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司长童敏介绍,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有序地推进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相应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据介绍,我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包括,完善原料标准。针对胆碱类及其酯类物质的使用问题,修改化妆品卫生规范。组织拟订24种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完善产品标准。制定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改变了化妆品没有产品注册标准规范的状况,进一步完善了保健食品产品质量标准的规范和要求,提高了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水平。  此外,还包括完善检测方法 完善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 完善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等。
  • 钟南山:欢迎政府对食品药品一管到底
    3月10日,国务院宣布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这个方案实现了我们的愿望:就是把国家食安办、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检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有机结合,对食品和药品实现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一竿子插到底的全过程统一监管。这是很大的进步。我非常欢迎这样的做法,它体现了政府回应民众要求、提高食品和药品安全的决心。这届政府出台了改革方案,由下届政府来实行,体现了政府政策的连贯性。如果能够切实执行,食品和药品的监管水平应该有比较大的提高。  就像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所说,过去坚持的“分头监管,综合协调”的指导思想看来行不通。虽然2006年1月已经通过《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发,其根源在于现有的分段监管系统中,卫生、农业、质检、工商、药监部门各司其职,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各管一段,中间有权力交叉,同样也存在盲点——看起来谁都在管,但是事件一曝光,就发现有漏洞。  总局成立后,它的权力将比以前大很多。本来就应该赋予这样一个机构这么大的权力,并进行严格的责任分工,才能严格执法。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就是一个权力很大的监管机构。欧盟也实行“从头管到尾”的体系,分工明确。现在我们的理念也与他们一致了,要一管到底。把多头管理变成一头来管。这不是扩权,而是把体制理顺。此番改革后,部门利益将大大减少,为真正地严格执法建立了很好的平台。责任制一旦明确,有些问题就可以解决。  方案出台后关键就看实行。实行不会那么容易,因为涉及到很多部门利益。这需要下大决心。比如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问题。从奶农、制造商,到流通、消费都有人管了,结果奶站没人管。奶站就钻了空子,为了提高所谓蛋白质含量往牛奶里加三聚氰胺。其实其他部门都知道,为什么不出声呢?因为里面涉及利益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每个环节都应该严格把关。为此应该加强处罚力度。目前的处罚力度还不够。为什么外国的企业绝对不敢干?因为一旦出事,就罚到倾家荡产。比如吸烟广告,美国的新法律规定“降焦减害”的广告是违法的。在中国则有很多人相信这种虚假广告,认为是对的。除了严格的法律,还必须有很强的执法力,才会有威慑作用。  此番改革是从立法、执法的角度提高食品和药品安全。随着社会发展,最终要让保证食品和药品安全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让大家觉得不这样做是可耻的。1998年起广州规定不许按汽车喇叭,按一次喇叭罚100元,开始大家都觉得不可理解。但渐渐地,不按喇叭的意识形成了,现在没有惩罚,无故按喇叭的也很少了。当保证食品和药品安全提升到公众和企业自觉的道德层面时,就可以让人放心了。
  • 预算2.6亿!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意向采购509台实验设备
    3月9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公布2023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2023年度计划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涉及509台实验设备、211台办公设备、176把移液器产品以及12套仪器配件,总预算25961.99万元。本次公示采购品目涉及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色谱仪,光学式分析仪器,电化学分析仪器,显微镜,电阻器、电容器参数测量仪,研磨机,离心机,质谱仪等仪器设备,具体采购项目名称与采购需求概况等信息暂未公布,本网将持续关注报道。
  • 科迈恩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举办技术交流讲座
    2013年10月28日,科迈恩(北京)有限公司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举办了题为《化学计量学与ChemPattern系统在中药及天然药物质量研究及控制中的应用》的技术交流会。中检院中药民族药所中药材室、中成药室、天然药物室、民族药室的30余位研究员、老师及学生,以及科迈恩公司技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双方就以化学计量学为代表的分析大数据技术在复杂体系质量控制及提高检验效能等方面的应用展开了广泛和深入的交流探讨。  汇报开始后,科迈恩公司技术负责人首先从化学计量学在当今分析化学学科发展变革中的重要意义、化学计量学技术概况及应用领域,以及ChemPattern系统在中药及天然药物研究及质量控制中的应用等几个专题分别进行了论述。最后,从实例入手着重介绍了利用ChemPattern针对中药饮片及注射剂的大样本所开展的模式识别、趋势预测和风险评估等数据挖掘和模型建立的方法。  随后,多位科室老师结合自身的抽检样品和科研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了饶有兴趣的探讨,以及通过ChemPattern软件的应用对日常研究工作所带来的拓展和思考。特别提到ChemPattern对国家基本药物抽验工作的数据汇总和分析水平方面可能发挥的作用。双方均认为化学计量学大数据分析技术将在中药及天然药物质量控制水平提升过程中发挥更大的和建设性的作用。  此外,双方还在对照品替代技术(双标法)算法研究、以及LC-DAD数据挖掘、色谱柱效能评价等数据分析领域上表达了浓厚的合作兴趣并初步达成了合作框架。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简介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主要承担我国中药民族药注册检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口岸检验以及相关检验检测的复验和技术检定工作,开展与中药民族药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等相关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中药民族药检定权威机构。在2015年的“银杏叶制剂专项行动”中,中检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在补充检验方法及复核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为后续的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中检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的“中药质量与安全标准研究创新团队”还是科技部于2013年授予的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也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第一个国家科技部创新团队。创新团队旨在加强中药的“整体控制”理念,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在中药质量控制中的研究与应用,推广应用“指纹图谱”、“生物活性测定”、“对照品替代法”、“分子生物学鉴定”等新技术、新方法,加强中药标准物质的研究建立,加紧建立我国所特有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药标准物质国家数据库等在内的20余项标准建立和研究领域工作。
  • 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也要放权、要“瘦身”
    一纸方案,多个部门随之而动,成立13年的&ldquo 广东FD A&rdquo &mdash &mdash &mdash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扩容,打出广东新一轮机构改革的&ldquo 首拳&rdquo 。食品监管终于告别&ldquo 九龙治水&rdquo ,总体上实现两段监管。本月开始,原来分布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与食品监管相关的职能,全部划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不可否认,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也面临信任危机。一个部门,增加职能,权力扩大自然是&ldquo 香饽饽&rdquo ,而在&ldquo 还能吃什么&rdquo 已成国问的年代,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增加职能也是&ldquo 烫手山芋&rdquo 。  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如何发挥作用?南方都市报专访局长段宇飞,解析改革的&ldquo 广东特色&rdquo 以及未来的监管路径。  食药监机构改革的&ldquo 广东特色&rdquo   南都:8月底,食药监机构改革方案在期待已久后正式出炉。我们看到,这个方案整体上还是与国家局保持一致。具体来看,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体现了&ldquo 广东特色&rdquo ?  段宇飞:比如,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改革之前的设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是统一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改革之后又进行了拆分整合。但广东有其特色,保健品和化妆品的量非常大,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所以最终的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还明确省食安办主任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稽查局局长由副厅级干部担任。  第二是根据广东省实际,在酒类流通、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流通监管等方面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经济和信息化、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三是创新监管方式。转变&ldquo 重审批、轻监管&rdquo 或&ldquo 以审代管&rdquo 的路径依赖,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新的监管体制下,局领导分工将按品类、按链条分管,人员向日常监管加强。在执法上,要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沉。  改革后,省局取消职责13项、下放职责10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整合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  南都:你刚提到,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这在改革方案当中也有重点提及,如何来理解这种转变?在今后工作中怎么体现?  段宇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核心是整合、统一、加强。整合职能、理顺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要与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对整合、理顺后所有的职能所涉及到的审批事项,要进行优化组合,该合并的合并、该优化的优化,然后进行清理,除必须保留的外,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移的转移,实现工作重心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根本转变。  同时,通过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制度、体系、机制、标准等建设,切实解决监管不力或以审批代监管等问题。要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企业首负责任制,加快构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体系。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要通过改革,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的同时,也让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ldquo 瘦身&rdquo ,切实腾出时间和精力抓监管、抓执法,管好该管的事情。  南都:我们注意到,这次改革,省局还新设置了两个职位,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  段宇飞:这也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主要目的是加强监管。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是监管&ldquo 四品一械&rdquo ,分为食品和药品两大块,还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设置模式,广东省局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在内部、外部承担相关协调职责。  职能整合后不会形成新&ldquo 垄断&rdquo   南都:从以往的&ldquo 九龙治水&rdquo 变成了两段监管,这是本次改革最大的调整。这个会带来什么改变?以后碰到食品安全问题,&ldquo 踢皮球&rdquo 的现象会不会减少?  段宇飞:这次改革的关键,就是要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职能,比如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和酒类、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流通监管职能相应划转整合,把整合后的职能赋予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确保形成大食品药品的监管体系,形成统一的监管和执法力量。  从这个月起,广东省食品安全总体上将分为&ldquo 两段式&rdquo 管理,在食用农产品种养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由农林渔部门监管 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可以说最大的变化是职能集中,责任很明确。例如蔬菜,在田间地头时归农业部门监管 一旦进入加工厂、市场,最后到消费者手中,都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这样就可以避免过去职能交叉、监管空白与相互推诿的情况。  南都:也有专家担心这些职能整合到食药监局后,会不会形成新的&ldquo 垄断&rdquo ?比如以前各部门互相可以制约平衡,现在一个部门负责到底。  段宇飞:我觉得不会,现在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如何,要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标准,不能我们自己说了算。现在媒体这么发达,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明明不好你说好,一旦被揭穿,政府的诚信何在?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的感知度也会最明显,政府的发布和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掺假。  我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让老百姓更清楚,碰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该如何举报,举报以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当然,我们政府层面也会出台一系列的考核评价机制,现在正在做&ldquo 建章立制&rdquo 的8个课题调研。其中有一个对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制考核。我们也希望,食品药品监管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还影响G D P  南都:你之前在其他场合有提及一本书,叫《屠场》,这本书好像是反映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段宇飞:对,这本书反映的是美国20世纪初的食品安全状况。当年罗斯福总统读了《屠场》后,其中的内幕让他很震惊,也推动了《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的通过。  当年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比我们现在要糟糕得多,罗斯福是一个一个议员去做工作。大家不要只是看到美国现在的食品安全状况好,也要看到它曾经经历的艰难过程,从而对现在的工作有一个客观的、正确的认识。在正视问题的同时要坚定信心,食品安全监管要坚持不懈。  我们正在学习美国FD A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管理模式,如果和曾经的食药监局相比,这次改革又前进了一步,但今后还有更多需要完善的空间。在实际工作中,也许还会出现磨合过程中的各种不适应,也许会碰到一些原来没有预料到的问题。  南都:这些年食品安全已成为高频词,你是如何看待食品安全的?  段宇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中有一句话: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也强调,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和重大的政治问题,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食品安全不单是民生问题,还会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比如,G D P是硬指标。可是,广东省G D P的1/5来自食品医药,去年G D P是1 .2万亿,从业人员1200万,超过全省人口的1/10。食品监管是不产生G D P的,但是我们监管的行业是产生G D P的,管得好是双赢,监管出了漏洞是双输,消费者受害,企业倒闭。  长远而言,广东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肯定还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工作中去创新、实践中去摸索,也希望社会各界一起行动起来,抵制、检举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和保障食品安全。  声音  广东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所以最终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  我们也希望,食品药品监管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我认为,这些职能整合到食品药品监管局后,不会形成新的&ldquo 垄断&rdquo 。监管的效果如何,要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标准,不能我们自己说了算。现在媒体这么发达,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明明不好你说好,一旦被揭穿,政府的诚信何在?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的感知度也会最明显,政府的发布和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掺假。  我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让老百姓更清楚,碰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该如何举报,举报以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 中国30省份70%的市成立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中国的食品安全要有信心。他透露,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70%的市和30%的县整合了食品和药品监管职能,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对食品安全的状况,毕井泉说,我们要讲两句话:第一,对中国的食品安全要有信心。第二,我们的工作还要继续努力。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有信心,有以下几方面理由:  一是从市场抽样检验的结果来看,近几年抽样检验的数量逐年在增加,抽样检验产品的合格率也在稳步提高。2015年总局共抽检了17万批次的食品,比2014年增加了21%,比2013年增加了2倍多,2015年的抽检食品合格率是96.8%,比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二是从监管的工作看,我们向社会公开不合格的食品6552个批次,食药部门查处涉及食品、保健食品违法案件24万件,公安机关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1.5万件,配合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新的食品安全标准157项,在40万家餐饮企业推行“明厨亮灶”的工程。  三是从法制建设看,去年全国人大修订了《食品安全法》,新的《食品安全法》从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食药总局已经制定了和正在制定一些配套的规章,切实把法律规定的内容执行到位。这些都为我们构建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四是从监管体制看,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决定,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70%的市和30%的县整合了食品和药品监管职能,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这也为食品药品的监管提供了重要的体制保障。  另一句话是我们还要继续努力。毕井泉说,一方面现在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现在的食品安全仍然处在问题多发期,因为现在是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所决定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多。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这都给食品安全构成了比较大的威胁。我国目前发放许可证的食品经营、生产企业有1180万家,这些都是我们监管的对象。还有为数众多没有领许可证的一些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产业“小散乱”的问题还是相当突出的。食品生产中掺假造假的案件还是屡有发生,特别是抽检中还有3个百分点的不合格食品,这个不合格食品如果落在哪一个消费者头上都是百分之百。  另一个方面,食品安全工作有进步,但是距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距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我们的食品安全标准还有一些缺失,我们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还不足以对违法者形成震慑。我们的监管力量薄弱,数量不足,能力不强,检验设备落后。全国现在还有70%的县和30%的市还没有完成食品药品体制的改革。所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现在面临的挑战还是比较多的,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进一步做好食品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总预算24424万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公布4月采购意向,涉及380余台仪器设备
    3月4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公布2021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涉及380余仪器设备,总预算24424万元。本次采购意向所属项目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1年度新冠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预计采购时间为2021年4月。以下为采购意向详情: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1年度新冠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项目所在采购意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1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采购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1年度新冠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预算金额:24424.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品目:A02053109容器清洗机械,A0206180203空调机,C020301存储服务,A0201020901网关,A02010103服务器,A021099其他仪器仪表,A02100699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A02100604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A02100603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A02100601分析天平及专用天平,A02100499其他分析仪器,A02100416分析仪器辅助装置,A02100413化学变色式分析仪,A02100411蒸馏及分离式分析仪,A02100408色谱仪,A02100407质谱仪,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A02100401电化学分析仪器,A02100399其他光学仪器,A02100305电子光学及离子光学仪器,A02100304光学测试仪器,A02100301显微镜采购需求概况 :本次项目涉及仪器设备采购约380余台。预计采购时间:2021-04
  • 河南将投1.4亿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
    日前,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总投资近1.4亿元的&ldquo 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rdquo 将有望在2017年建成。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建设步伐,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旨在让公众明明白白掌握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  据悉,目前《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基本完成,近期即可报省发改委审批,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3989.81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分3期建设,2017年将有望建成覆盖省、市、县3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服务平台、行政执法平台、信息监测平台、应急管理平台、决策支持平台和内部管理平台等6大平台在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最终实现食品从生产环节到消费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改革部署,下一步,全省所有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都将在乡镇一级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并根据监管工作需要,调剂充实必要的人员编制,加强监管执法和技术力量,配备现场快速检测和调查取证等必要的技术装备,满足监管执法需要,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得到提升。  同时,河南省还将确立分级管理体制,各级地方政府对本级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职责,所需人员津贴将纳入财政预算,全力推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以此补齐基层监管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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