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食品体定仪

仪器信息网食品体定仪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食品体定仪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食品体定仪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食品体定仪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食品体定仪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食品体定仪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食品体定仪相关的解决方案。

食品体定仪相关的论坛

  • 【“仪”起享奥运】食品分类判定方法

    [font=宋体, SimSun][b][size=20px][color=#3f3f3f]食品分类判定方法[/color][/size][/b][/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b]1.通过产品标准中定义判定[/b][/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可以借鉴一些产品标准,通过搜索关键词来查寻,比如分类、术语、通则等。如《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T 15091-1994)、《水产品加工术语》(GB/T 36193-2018)、《调味品分类》(GB/T 20903-2007)、《糕点分类》(GB/T 30645-2014)、《大豆食品分类》(SB/T 10687-2012)等,在标准中有食品的分类、定义及适用范围。[/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b]2.通过产品原料、工艺判定[/b][/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食品分类除了以相应标准中的产品名称来定义判断外,还可以结合主要原料及工艺等属性判断。比如说GB 2760中的食品分类大部分是按照食品主原料为基础并结合加工工艺进行分类,因此,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中的一些产品类别需要根据食品的主要原料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查找。举例如下:[/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产品执行标准为SB/T 10379速冻调制食品,产品类别为菜肴制品(熟制品),以下两个产品的生产许可分类都可以为1102速冻调制食品,但是在套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的时候,则应根据产品的原料、工艺来进行判定:[/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A(水煮肉片):配料表:猪肉(≥40%)、水、豆芽、XX、XX、香辣酱、XX、XX…[/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B(雪菜肉丝):配料表:腌渍雪菜(≥80%)、食用盐、水、XX、XX、猪肉、XX、XX…[/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这两个产品虽然产品类别相同又都是熟制品,但是原料不同,在使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时要考虑产品的原料、工艺等因素来进行判定,A产品主料为猪肉,符合GB 2760分类系统中08.03熟肉制品的定义以鲜(冻)畜禽肉(包括内脏)为主要原料,加入盐、酱油等调味品,经熟制工艺制成的肉制品,细分小类应属于08.03.09其他肉制品;B产品主料为雪菜,符合GB 2760分类系统中04.02.02加工蔬菜的定义包括除去皮、预切和表面处理以外的所有其他加工方式的蔬菜,细分小类应属于04.02.02.08其他加工蔬菜。准确判定产品的分类,才能合规的使用添加剂。[/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color][/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b]3.结合食用方法判定[/b][/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5px][color=#3f3f3f]有的时候根据产品的原料及工艺不能准确的判定出产品的类别,这时我们可以综合考虑产品的食用方式,比如说“薄荷叶”,以浸泡或煮的方式来食用时属于代用茶;直接食用时一般属于香辛料。在申请生产许可时,薄荷叶做代用茶时申请1404代用茶的生产许可类别,用做香辛料时申请0305调味料的生产许可类别。[/color][/size][/font]

  • 食品分类体系对食品添加剂合格评定结果的影响

    食品分类体系对食品添加剂合格评定结果的影响

    食品分类体系对食品添加剂合格评定结果的影响作为食品从业人员或是食品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或多或少遇到过这样的困惑,同一类食品,我们有各种各样适用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每一个标准都有这类食品的定义和分类,同一类食品在不同标准分类里的类别归属不尽相同,如再换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分类系统(以下简称QS食品分类系统)则可能又会变为第三个分类。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以来,食品添加剂的合格判定与该种食品在其标准中的分类有密切关联,可以说食品分类体系直接影响了食品添加剂合格评定的结果。因此,分析食品产品标准、食品市场准入分类与GB2760中食品分类体系的差异性以及其对食品添加剂结果判定的影响具有极大意义,可指导生产企业及食品检验机构有效解决食品添加剂判定冲突问题,在标准解读及应用领域提高检测效率。1部分食品类别在GB 2760与QS食品分类系统中的冲突案例▲1.1 馒头按照GB 2760-2014食品分类系统,馒头属于粮食和粮食制品(食品分类号06.0)中的发酵面制品(食品分类号06.03.02.03),不属于糕点类(食品分类号07.02),且馒头与糕点类分属不同的食品大类。按照QS分类系统,馒头属于糕点,两者为从属关系。在确定馒头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时,如果按照QS分类系统,将其列入糕点类,则馒头中可添加亮蓝、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山梨酸、脱氢乙酸等,易引起企业生产者对GB 2760的错误解读。[img=,586,37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1/201801071004_1491_2166779_3.png!w586x375.jpg[/img]▲1.2 料酒《调味料酒》SB/T 10416-2007第3.1条将调味料酒定义为“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成分为主体,添加食用盐(可加入植物香辛料),配制加工而成的液体调味品”,该定义与《GB 2760-2014实施指南》中对料酒及制品的定义基本一致,而按GB 2760-2014食品分类系统,料酒产品应归为调味品大类下的“料酒及制品”(食品分类号为12.07);但仍有部分料酒生产企业认为,料酒的QS获证单元为液态调味料,因而料酒应按GB 2760-2014中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为12.10.03)的规定使用添加剂。按照食品添加剂的判定规则,依据GB 2760判定的各项食品添加剂应采用GB 2760中的分类体系确定食品分类。[img=,568,59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1/201801071005_7188_2166779_3.png!w568x595.jpg[/img]▲1.3 核桃粉按照GB 2760-2014食品分类系统,可冲调的核桃粉类食品可归入固体饮料(食品分类号14.06)或加工坚果与籽类下的其他加工坚果与籽类(食品分类号04.05.02.05),而按照QS分类系统,核桃粉属于方便食品,目前GB 2760-2014中无此类别。因此,诸如核桃粉、杏仁羹、杂粮粥等方便食品,由于食品原料、工艺或食用方法的不确定性,对其在GB 2760中的分类较难把握。▲1.4 花生糖按照GB 2760-2014食品分类系统,以花生为主、糖为辅加工而成花生糖不同于以白砂糖、淀粉糖浆(或其他食糖)、糖醇或允许使用的其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普通糖果,花生糖应归为GB 2760-2014加工坚果与籽类下的其他加工坚果与籽类(食品分类号04.05.02.05),但按照QS分类系统,花生糖属于糖果,且大都按糖果发证。因此,诸如花生糖、芝麻糖、糖瓜子等坚果制品,由于食品原料配伍难以确认,易引起对其添加剂食品分类的混淆。[img=,635,40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1/201801071006_3374_2166779_3.png!w635x402.jpg[/img]

  • 【分享】泰国拟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

    2010年11月15日泰国发布通报,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办公室公布拟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  本法规草案提议制定作为食品成分的益生菌的使用标准如下:  –No. 1:益生菌不包括在公共卫生部通告附件1中公布的食品中禁止的微生物、细菌和酵母菌列表中;  –No. 2:“益生菌”意指当以足够的数量控制时,将对宿主生物体具有有益作用的活的微生物,豁免的生物治疗剂、不在食品和转基因微生物中使用的有益微生物  “健康声明”意指涉及食品、食品成分或营养的,与健康直接和间接相关的声明或其它信息;  –No. 3:益生菌作为食品成分应用应当经过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许可:  3.1除了应当论证安全使用的证据和遵循由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的标准之外,益生菌作为食品成分应当按照附件II中所列;  3.2 含有益生菌的食品在储存和使用期间应当保持每克食物活力益生菌不少于1,000,000菌落;  –No. 4:益生菌健康声明应当按照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的标准;  –No. 5:含有益生菌的食品应当依照下列各项标示:  (1) 公共卫生部关于标签的通告  (2) 公共卫生部关于此类食品的通告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涉及健康声明,应当标示下列详细资料:  –添加的益生菌的属、种类和菌株;  –按照声明对消费者有益的数量和推荐的持续时间;  –健康声明的综述;  –使用和储存条件的说明;  –提供给消费者的联系地址、电话号码或网址;  –No. 6:含有益生菌的食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公共卫生部关于包装的通告;  –No.7:本通告应当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日期后实施。

  • 【简讯】我国今年将完成7千多项食品等安全标准制定修订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今年要完成7700多项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 温家宝说,一是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今年要完成7700多项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消费品安全性能要求及其检测方法标准,都要采用国际标准。出口产品除符合国际标准外,还要符合进口国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 二是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法制保障。加快制定修订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 三是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监管工作,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关。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温家宝强调,我们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让出口产品享有良好信誉。

  • 《食品安全法》修订 网售食品平台须有经营许可

    今年5月,国务院将《食品安全法》修订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修订草案从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六个方面对现行法律作了修改、补充。  记者发现,修订草案体现了如下一些新变化。首先,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将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三项许可整合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强化对食品添加剂流通的监管,将食品添加剂经营纳入许可。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办法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或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不得委托、贴牌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修订草案中,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第一,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诚信自律”的义务。第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追溯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可追溯。第四,《送审稿》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等。第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第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为强化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严格监管,《送审稿》提出,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此外,为防止市场退出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召回、超过保质期等市场退出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食品监管部门可责任约谈企业法人  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送审稿》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在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以外,《送审稿》还提出,新闻媒体应当客观、公正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依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  严重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最高罚款30倍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黑心商贩违法成本小也是原因之一。记者发现此次《送审稿》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将对违法违规结果的惩戒改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  对于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药品;利用废弃、回收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相关产品;伪造、变造证照、标签、标识、说明书、检验报告、检疫证明以及其他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等,其罚款额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  《送审稿》提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出具虚假监测、评估报告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有关部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三至五倍的罚款。  此外,《送审稿》还提出,明知或者应知食品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的设计者、制作者、发布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编造、散布食品安全虚假信息,或者发布未经核实的食品安全信息,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转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在2006年发布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22000-2005,该标准不仅包含了HACCP体系建立的全部内容,而且扩展到对整个食品链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在实施该标准过程中,有一些问题需引起注意。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状  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在我国是以企业推动为主体的,大中型企业由于在资金、技术方面的优势,基础设施较好、人员素质较高,在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方面存在较大的优势。而一些小型企业,由于缺少这些优势,实施认证的积极性较低。同时,由于消费者对HACCP认证的认同度不高,造成生产企业不愿意投入资金进行HACCP认证,对广告宣传等市场推广力度不足。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状。流通领域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还不多,现在流通领域对于食品安全还是只能做到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有些法规尚不能完全得到实施,如《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许多超市在散装食品方面的防范设施依然处于形同虚设状态,各方卫生意识仍比较淡薄。  存在的问题  关键控制点的识别。从HACCP到ISO22000,关键控制点的识别与监控都是体系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不同产品、不同工艺的产品CCP不同,CCP的建立要认真分析产品的工艺特点,针对每种产品绘出工艺流程图,分析各个工艺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危害。现在国内比较常用的方法是对比组织的工艺流程与成熟公司的工艺流程,造成关键控制点雷同,控制措施、纠偏相同。  前提方案及操作性前提方案。影响前提方案最重要的因素是食品加工企业建筑物的布局,车间内设备设施布局与设备的合理性,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等方面。企业的建筑物布局决定了整个食品生产企业内物料的流向,这需要在食品厂建设之初就考虑,这些是要在企业设计策划的时候决定的。前提方案中硬件设施的合理性高可以减少以后人员管理以及设备改造方面的投入。  市场准入与食品安全理解上的一些偏差。现行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与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关注点是不同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关注的是食品生产的基础要求,在其审核细则中已经明确将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步骤作为关键过程加以控制,如市场准入中明确将速冻食品的速冻工序作为关键过程进行控制。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只是规定了关键控制点制定的准则,生产企业应依据产品的工艺过程制定关键控制点,以控制食品中的危害。由于某些人员理解的片面性,将市场准入的关键过程理解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关键控制点,有不妥当之处。  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方面的宣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为向消费者表明自己在食品安全控制方面优于其他企业而进行的认证行为。但是国家相关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宣传不足,这不仅打击了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信心,造成许多人谈食品安全色变的地步,同时知名品牌也受到冲击。  措施与建议  充分利用资源,加强前期策划。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当中,前期的策划过程非常关键。在目前的情况下,前期的策划过是能否完全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最重要的环节。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并将可以确定的工艺参数确定下来,分析工艺过程中存在的物理、化学、生物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关键控制点。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研究结果、分析结果、经验数据等制定关键限值、操作限值,并确定监控人员、频率,纠偏行动等内容,由于不同的人员有不同的看法,HACCP计划的形成要参照不同人员的观点。  协调政府监管和体系认证。食品行业的政府监管主要是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认证却很多,如有机食品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QS标志是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的基础,认证是高于基础要求的。为示区分,市场准入不要借用食品安全的相关术语,尤其是关键控制点,关键控制点和市场准入的关键过程有本质的区别,其分析过程存在很大的区别,借用相关术语会对消费者造成错误认知,不利于推广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 【分享】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简介

    [size=4][B]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简介[/B][/size]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国纷纷制定出严格的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法规的增多和技术标准的不统一,使食品制造商难以应对。为满足各方面的要求,在丹麦标准协会(Danish Standards Association)的倡导下,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协调,将相关的国家标准在国际范围内进行整合,最终形成统一的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2001年初,丹麦标准协会向ISO/TC34食品生产秘书处提交了《ISO/AW1 22000———食品管理体系要求》的提案,TC34的14个成员愿意参加《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新标准的制定工作,并建议为该标准起草成立一个工作组(ISO/TC34/WG)。根据工作组2001年11月份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第一次会议要求,到2004年末,将出版《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  目前,标准草案———ISO/WD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要求》已经出台。该草案规定了FSM体系运行的各项要求,提出FSM体系的组成要素。该标准具体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  1.范围  这些要求适用于整个食品链中希望设计和实施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操作者(operators),包括与食品链中一个或多个步骤相关的组织以及其他直接涉及食品链的组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ISO 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词汇。  3.术语和定义  3.1控制措施(行动和活动)  3.2关键控制点  3.3关键限值  3.4终端产品  3.5流程图  3.6食品安全  根据预期用途准备和/或消费食品时,确保食品的消费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危害。  3.7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体系)  用来指导和控制一个组织关于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  3.8 FSM体系的确认  通过客观证据以确认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CCP)计划和支持性安全措施(SSM)程序,以确保食品安全。  3.9 FSM体系的验证  通过客观证据,确定所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被履行,且满足所规定的执行准则。  3.10危害  3.11执行准则  3.12潜在危害  3.13相关危害  3.14安全性可疑产品  3.15 SSM程序  3.16支持性安全措施(SSM) 4.政策和原理  4.1总则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持续的体系,由上层管理者所制定的政策是可发展、文件化、可实施以及可维持的。在实际操作时该体系的各个要素是相互作用且可控的,并且与外部要求保持一致。体系的整个结果都应保持记录。  4.2食品安全政策  组织的上层管理者应定义、文件化其政策并使公众知晓,承诺实施食品安全的相关义务。  4.3组织  4.3.1人力资源  组织的上层管理者应为SFM体系的实施与控制提供足够的资源。  4.3.2食品安全小组  组织的上层管理者应指定一个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小组的工作。  应组建食品安全小组,建立和维持FSM体系,食品安全小组应由综合专业人员组成,具有相应的知识和经验,以制定和执行FSM体系。  4.3.3其他责任  4.3.4人员技能  从事与食品安全有关工作的人员应接受适当的教育、培训,并具有技能和经验。  4.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4.4.1总则  组织应确保确定、评估该体系所有应用领域中已知潜在的危害,所评估的相关危害被控制,组织的产品不会伤害消费者。  4.4.2体系要素和要求  FSM体系由以下要素组成:  a.描述影响食品安全的所有因素和条件;  b.确认相关危害的危害性分析和对其进行充分控制的措施;  c.相关危害控制体系由一个CCP计划和SSM程序组成;  d.依据本标准的程序和记录。

  •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是一种先进的科学仪器,主要用于检测食品和药品中的胶体金含量。胶体金是一种微小颗粒的金纳米材料,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该分析仪通过采用高精度的技术和方法,能够准确测量食品和药品中的胶体金含量,为生产厂商和消费者提供关键的信息和保障。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在功能构成上非常全面,主要包括分光光度模块、新型农残检测模块、胶体金检测模块、荧光检测模块、数字化管理模块等,可以快速检测200多种食品安全项目,如兽药残留、农药残留、非法添加剂、细菌数值等指标。  在使用上,该分析仪操作简便。操作人员只需将待测样品放入仪器中,按照指示进行相应操作即可。在仪器运行一段时间后,可以观察屏幕上显示的结果,根据仪器提供的标准曲线,确定目标物质的浓度。同时,该分析仪通常具有连接电脑的功能,可以方便地导出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处理。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是一款功能强大、操作简便的仪器,为食品和药品行业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监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如需了解更多有关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的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文献或咨询专业机构。

  • 【云唐】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的优势有哪些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4/202404110945198974_9709_5604214_3.jpg!w690x690.jpg[/img]  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作为一种集多种检测功能于一体的先进设备,近年来在食品安全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这种设备通过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了对食品中各类有害物质的快速、准确检测,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以下,我们将详细探讨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的优势所在。  首先,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具备高度的集成性和自动化程度。传统的食品安全检测往往需要依赖多种设备和复杂的操作流程,而一体机则将多种检测功能整合到一台设备中,通过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一键式操作。这不仅简化了检测流程,降低了操作难度,还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和准确性。  其次,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具有高度的灵敏度和准确性。一体机采用了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方法,如光谱分析、电化学检测等,能够准确检测出食品中的各类有害物质,如农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等。同时,一体机还具备高灵敏度,能够检测到极低浓度的有害物质,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再次,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一体机可适用于不同种类的食品检测,包括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此外,一体机还可用于检测不同种类的有害物质,如农药、兽药、生物毒素等。这种广泛的应用范围使得一体机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具有极高的实用价值。  此外,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还具有便携性和易维护性。一体机采用了紧凑的设计,方便携带和移动,使得食品安全检测不再局限于固定的实验室环境。同时,一体机的维护也相对简单,通过定期的保养和校准即可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检测准确性。  最后,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还具有成本效益。虽然一体机的初期投入成本可能较高,但考虑到其长期的运行成本和检测效率的提升,一体机的总体成本效益是显著的。一体机可以降低人力成本、减少试剂消耗、缩短检测周期等,从而为企业和监管部门节省大量成本。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具有集成性、自动化程度高、灵敏度和准确性高、应用范围广、便携性和易维护性好以及成本效益显著等优势。这些优势使得一体机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将会不断完善和优化,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和可靠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也期待着更多企业和机构加入到食品安全检测的行列中来,共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贡献力量。

  • 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特点介绍

    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具有多个显著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它在食品安全检测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和高效的工作效率。  快速检测: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高灵敏度的检测器,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样品的检测,极大地提高了检测效率。  多种检测功能:设备具有多种检测功能,可以检测食品中的多种有害物质残留,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添加剂残留等,满足不同领域的检测需求。  操作简便:采用智能操作系统,操作简单方便,用户只需按照仪器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完成样品的检测。同时,设备还配备了直观的显示屏和打印功能,方便用户查看和保存检测结果。  结果准确: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高灵敏度的检测器,能够准确地检测出食品中的有害物质残留,避免了漏检和误检的情况。  智能化程度高:仪器具有网络上传、网络传输等功能,可快速批量上传数据。同时,具有自检功能,配备新一代热敏打印机,检验完成后可自动打印检验报告和二维码。  高度集成化:一体机集成了多个前处理步骤,如匀质、超声、离心、混匀、打碎、浓缩、称量等功能,这些通常需要在不同的设备上进行的步骤,现在可以在一台设备上完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自动化:设备采用高度自动化的设计,减少了人工操作的繁琐和误差,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可靠性高:设备内置有自动故障检测、自整定功能及报警功能,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从而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便携性:设计轻巧,方便携带,可以在现场随时随地进行检测,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这使得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更加灵活和高效,尤其适用于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食堂等食品流通量大的场所。  数据管理与分析:用户可以通过软件对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更好地了解食品安全状况。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具有快速、准确、高效、智能化、自动化、可靠性高、便携性、多功能性、操作简便和数据管理与分析等多种特点,使得它在食品安全检测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和重要的地位。[img=,690,46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5/202405131528045508_2448_4214615_3.jpg!w690x460.jpg[/img]

  • 【资料】HACCP在食品安全体系中的地位

    [align=center]HACCP在食品安全体系中的地位[/align][size=3]近年来,国际上禽流感、李斯特杆菌、二恶英、口蹄疫、疯牛病等食品安全问题此起彼伏,影响了民众对食品安全能力的信心。如何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控已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重要手段。食品安全体系应该是强有力的、灵活的、以科学为依据的法律以及行业管理等责任来保障食品安全的综合系统工程。 一、世界主要国家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1.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 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由以下主要管理机构组成:卫生与人类服务部(DHHS)所属的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美国农业部(USDA)所属的食品安全与检验署(FSIS)和动植物卫生检验署(APHIS)、环境保护局(EPA)等。美国有完整的食品法律法规体系如:“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令”(FFDCA)、“联邦肉类检验法令”(FMIA)、“禽类产品检验法令”(PPIA)、“蛋产品检验法令”(EPIA)、“食品质量保障法令”(FQPA)和“公共健康事务法令”。除此之外,还有一整套风险管理体系包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联系等。美国的“总统食品安全计划”指出风险评估在实现食品安全目标过程中的重要性。 2.欧盟的食品安全体系近年欧盟在经历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后,已将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欧盟的工作重点之一。努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恢复消费者对欧洲食品的信心,成为欧盟当前面对的一项重要而又棘手的任务。2000年1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白皮书”,为新的食品安全政策制定了一系列计划使立法适应消费者的要求,成为一套具有连续性和透明度的法规,加强从农场到餐桌的管理,增强科学在体系中的能力,确保能够高水平的保障人类健康。欧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新的食品安全法律框架更加注重对农畜产品和新型食品质量的要求。 二、HACCP在食品安全体系中的作用 HACCP是预防性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对所有潜在的生物的、物理的、化学的危害进行分析。确定预防措施,重在防止危害发生,同时,HACCP并不是一个零风险的体系,采用现有的科学技术和最经济的手段尽量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风险。因此企业需配合检验、卫生管理等手段来控制食品安全。在食品安全体系中,管理机构还应实施各种风险管理。在相关“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的法规中,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规定了总体要求,指导行业采用规定的准则来制订详细的步骤,从而形成一个有效的HACCP计划。HACCP体系是一个风险管理工具,因为HACCP体系能使实施者能够合理地识别将要发生的危害并制订一套全面有效的计划来防止或控制这些危害。 HACCP的应用,强化了食品的安全保障。将食品安全管理延伸到食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从原有的产品终端检验变成全程控制,强化了食品生产者在食品安全体系中的作用。HACCP在食品安全体系中起着核心作用。[/size]

  • 【食品法规三】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检验结果判定

    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检验结果判定(卫生部2004第11号公告)【发布单位】卫生部【发布文号】卫生部2004第11号公告【发布日期】 2004-06-01【生效日期】 2004-06-01【效力】【备注】近期,我部多次接到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使用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请示。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检验结果判定,现公告如下: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中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执行。  二、在检验和判定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指标时,应结合配料表各成份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和使用量综合判定。  二00四年六月一日

  • 【分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在当前食品贸易量日益剧增的形势下,无论生产、加工、贮运、销售都有责任强化本食品管理体系,履行基于风险分析的食品管理策略。国家的政治家和科学家认为有效的食品管理体系是确保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基础。本文依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成要素,食品安全管理的原则,以及如何强化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问题,为食品企业食品管理机构改革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质量,管理原则,风险分析 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日益丰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生产、加工、贮运、销售整个过程表现出了空前的兴趣,不断要求政府和食品制造商在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消费者保护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近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社会、政治和贸易问题时有发生,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机构、监管、信息、教育正在急剧变化,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动向,制定适合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体现以人为本,实现企业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食品安全管理面临的主要挑战。 1.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概念 食品安全是指食物有损于消费者健康的急性或慢性危害。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协商的余地。食品质量则涉及对消费者而言的其它性状,即食品的使用价值,有正面的性状,如风味、颜色、质地等,也有负面性状,如腐败性、变色、变味等。明确区分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涉及到相关规定的制订,以及食品管理体系的内容和构架。 食品控制定义为强化本企业利益的保护,确保所有产品在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及销售过程中是安全的、健康的、宜于企业利益、消费者的一种强制性的规则行为,同时符合安全及质量的要求,以及依照法规所述诚实、准确地予以标注。食品控制的首要任务是企业强化产品标准,以确保产品消费安全,使生产远离不安全、不卫生产品,通过禁止生产非天然或不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的方式来实现。 食品危害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①微生物危害;②农药和杀虫剂残留;③滥用食品添加剂;④化学危害,包括生物毒素。食品危害还可以延伸到转基因食品、过敏原、兽药残留,以及在动物产品中为促进生长而添加激素等。

  • 全球统一的最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技术交流会

    食品安全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各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对食品安全体系控制不断加强,改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企业因此贯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生产和销售安全食品。为了帮助这些食品加工企业去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也为了证明食品供应链中所有企业已经建立和实施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从而有能力提供安全食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统一一个国际标准成为各国食品行业的强烈需求。ISO22000是目前全球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2000是按照ISO9001:2000的框架构筑,同时,也覆盖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关于HACCP的全部要求,并为HACCP“先决条件”概念制定了“支持性安全措施”(SSM)的定义。 SGS-CSTC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注食品行业,致力于为食品企业及食品供应链服务企业分析与评价食品安全状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为参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与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定于2006年2月28日,在北京举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技术交流会,届时,通标公司食品安全专家将就食品安全领域的管理体系现状和发展,做深入演讲。活动时间:2006年2月28日(下午)13:30---17:00签到:13:00活动地点:金都假日酒店 (阜成门地铁站向西,与华联商厦相邻)日程安排: SGS 集团及针对食品行业的服务及解决方案 ISO 22000 国际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政策完整介绍 ISO 9001:2000 与 ISO 22000的相辅相成 互动技术交流参会人员: 食品企业(特别是肉食品、乳品)生产、食品供应链物流企业和科研领域的领导主管、科技人员。报名截止: 2006年2月24 日了解详情,请垂询 国际认证服务部电话:010-68456699-809 / 807 传真:010-68458121SGS-CSTC Building Partnership Across China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你在中国的伙伴SGS集团是全球鉴定、测试和认证服务的领导者和创新者。创建于1878年瑞士日内瓦,SGS是公认的专业、质量和诚信最高标准的全球基准。SGS遍布世界120多个国家的1000多个分支机构和320间实验室,以及33000名雇员组成了SGS的全球服务网。在1991年,经中国政府批准,SGS集团和隶属于国家技术监督局的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率先建立了按国际管理提供服务的合资检验认证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C-CSTC)。到目前为止,通标公司设立了29个分支机构和34个实验室,拥有3800名训练有素的员工,有分布在各行各业的超过10,000家客户。公司网站:www.cn.sgs.com会议主讲简介王震华北方区HACCP 主任审核员,拥有海外培训经历,曾在多家国际著名食品企业工作,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有着丰富的经验。曾经主持雀巢、卡夫、联合利华、乐天、达能、乐百氏等十几个国内外知名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第三方审核,对食品安全体系有效性评价有深刻体会。

  • 如何科学制定食品抽检计划?

    [font=仿宋][size=24px] 万事以计为首,计划是我们各项工作的最初,只有把计划做的周密、实际、应想尽想,才能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更为流畅。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无论是每年的大计划,还是针对每一次抽检任务的小计划,都要在抽检工作前对其做好计划。[/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一般包括监督抽检计划、评价性抽检计划、风险监测计划三种[/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有时也会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一起搭配[/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称之为抽检监测计划。2023年抽检计划要求要明确各类型抽检的功能定位[/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着力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在这里借着原创大赛的机会[/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结合十余年食品抽检工作经验积累[/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参阅相关资料[/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形成本原创,希望能为食品抽检工作战线的各位同仁带来一定的帮助。[/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抽检计划一般应包括工作原则、任务批次、食品品种、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方面,也可以对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参考值等进行要求,另外要对检验时限、结果报送方式等进行规定。[/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每一种抽检计划类型适用于不同的工作目的[/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相应的抽检对象、抽检流程、检验检测标准和判定标准等也会有所不同[/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因此在制定抽检计划过程中,一定要分清监督抽检、[/font][font=仿宋]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各类型抽检工作的区别,以便抽检工作能够达到我们预期目的。[/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下面我们从各类型抽检的定义、抽样程序、抽检对象和检验判定标准等几个方面,对他们进行拆解分析:[/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一、[/font][font=仿宋]定义[/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监督抽检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以排查风险为目的,对食品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评价性抽检是指依据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开展抽样检验,对市场上食品总体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的活动。[/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风险监测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因素,开展检测、分析、处理的活动。[/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从三者定义上面可以看出评价性抽检的组织部门没有做限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明确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要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开展,因为后续若检出不合格食品,要进行核查处置,所以相应程序和检验判定标准等一定要按照法定要求开展;对于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则建议采用风险监测进行。[/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二、[/font][font=仿宋]抽样程序[/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均要求要按照法定程序开展。[/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风险监测可以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 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的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因此这两种类型的抽检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等法定要求的程序开展,如果在前面抽检过程中各环节未按法定要求开展,后面处罚中主体单位会针对不同环节提出异议、复检等,如抽样人员在抽样工作中操作不规范、抽样量不满足检验方法要求等,被抽样单位会对抽样过程提出异议。而风险监测是为了发现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点,检测结果不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所以监测的结果仅作为发现风险点的依据,因此对于抽样的数量、地点等方面均未作明确要求,而且对于风险监测抽样,可以不保存备样,因为没有复检的需求。[/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三、[/font][font=仿宋]抽检对象[/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监督抽检是以排查风险为目的,因此他的抽检对象主要针对易出问题的区域、食品品种、项目开展。在制定抽检计划时,则要区分不同抽样区域、各类食品和不同检验项目的风险高低,尽量选择高风险区域中高风险品种食品,对其高风险检验项目进行抽检。另外也要适时的积累以往(但建议近期)抽检数据,并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区域、风险品种和风险项目,将其纳入到抽检计划中。[/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评价性抽检是以评估市场上食品总体安全状况为目的,因此他的抽检对象需要根据当地居民各类食品的膳食摄入量等因素,对抽检的食品品种进行科学合理确定;对于抽样区域和抽样比例等则要根据每个品种的食品消费量和不同区域各类食品销售量等情况,科学制定每类食品的抽样数量以及抽样区域。[/size][/font][font=仿宋][size=24px][font=仿宋] [/font]风险监测是为了发现风险点,因此他的抽检对象主要针对易出问题的区域、食品品种和项目开展,而且这种抽检类型不受检验方法是否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限制,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检测情况异常等情况,我这里说的异常是指:比如采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5p][color=#3333ff]液相色谱[/color][/url]开展农产品蔬菜中农药残留的检测,采用食品安全标准方法开展样品前处理,在实际检测中,我们可以对比同种蔬菜中不同批次的样品检测谱图,看看除了待测成分之外,有没有响应特别大的色谱峰,可能是什么成分,可以采用质谱等定性技术进行辅助定性,以发现潜在的风险点。[/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四、[/font][font=仿宋]检验判定标准[/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 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是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且结果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因此所用的检验标准和判定标准必须是食品安全标准,而且建议大家要及时跟进标准发布变更和复函等内容,避免因判定标准值的变化未及时获取,导致抽检工作错误或计划项目未达到预期目的的情况出现。风险监测不受方法的限制,可以是自行研制的方法,但需要报任务委托方同意,每年国家风险监测任务会有参考值,作为该批次食品是否为问题食品判定依据,对于没有参考值的项目可以不判定。[/size][/font][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以上,从四个方面对三种抽检类型进行分解,意在为抽检计划的制定工作带来一定的帮助[/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助力食品安全监管等。[/font][/size][size=24px][font=仿宋][font=仿宋] [/font]欢迎大家多多留言交流[/font][font=仿宋],[/font][font=仿宋]大家共同成长。[/font][/size][font=仿宋][size=24px] [/size][/font]

  • 新《食品安全法》的四大修订特点

    新版《食品安全法》在2009年版的基础上作了四大修订。 强化预防为主、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完善基础性制度,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增设责任约谈制度,增设风险分级管理要求。 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均增设了相关制度要求。完善食品追溯制度,补充规定保健食品的产品注册和备案制度以及广告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进出口食品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将现行分段监管体制修改为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监管的相对集中的体制。 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突出民事赔偿责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细化并加重对失职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处分,做好与刑事责任的衔接。 实行社会共治。规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同时授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保监会制定具体办法。(文章来源:宜宾日报)

  •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有哪些优势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具有多重优势,使其在食品安全和质量检测领域占据重要地位。以下是该分析仪的主要优势:  高灵敏度与准确性: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采用表面增强技术,能够提供极高的检测灵敏度,能够准确检测到低浓度的胶体金。这使得分析仪在食品安全检测中能够精确捕捉微小但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污染物,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快速检测:该分析仪的分析过程通常快速简便,可以在几分钟内得出结果,无需繁琐的样品前处理。这种快速检测能力使得分析仪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大量样品检测时具有显著优势,能够迅速作出反应并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持。  多功能性: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可以检测多种类型的食品和药品样品,如饮料、食品添加剂、药物制剂等。同时,它还可以检测兽药残留、农药残留、非法添加剂、细菌数值等多种食品安全指标,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全面的解决方案。  智能化与便捷性:分析仪通常配备液晶触摸屏显示和智能操作系统,使得操作更加简便直观。此外,一些高级型号还具有自动保存检测结果、数据管理和传输等功能,方便用户进行数据分析和追溯。  高可靠性与稳定性: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高质量的组件,确保了其在长期使用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这使得分析仪能够持续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以其高灵敏度、快速检测、多功能性、智能化和可靠性等优势,在食品安全和质量检测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为食品生产厂商、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有助于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4/202404231527520748_5003_4214615_3.jpg!w690x690.jpg[/img]

  • 食品中铝的判定及检测

    食品中铝的判定及检测铝是人体非必须元素,也是自然界中丰度最大的金属元素,约占地壳质量的8%,仅次于氧、硅位居第三。  20世纪70年代以前,人们错误地认为铝不经过胃肠道吸收,所以金属铝及其合金被广泛地用于制作餐饮具和食品包装材料;铝盐被广泛应用于药物、水处理剂、食品加工的添加剂等。近二三十年来,人类对铝毒性的研究揭示:铝属蓄积性低毒有害物质,长期过量摄入铝会干扰中枢神经活动、引起消化系统功能紊乱、干扰人体不需元素铁、钙、钠、镁、铜等元素的正常代谢。离子态铝能促进自由基的形成引发DNA、蛋白质、脂质膜损伤,抑制体内抗氧化系统,引起早老性痴呆、铝脑伤、铝骨病等。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WHO/FAO)在1989年正式将铝确定为食物污染物加以控制。2011年WHO/FAO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将铝的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由7 mg/kg.BW暂修正为2mg/kg.BW,欧盟标准为1 mg/kg.BW。  2015年1月23日,我国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第1号公告批准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用于粉丝、粉条,铝的残留量为200 mg/kg(以干样品中铝计)。同年的5月24日,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和稳定剂可在部分食品中使用。其中,(04.04)豆类制品;(06.03.02.04)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06.03.02.05)油炸面制品;(06.05.02.02)虾味片;(07.0)焙烤食品中规定铝的残留量≤100 mg/kg(干样品,以Al计)。(09.03.02)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则规定铝的残留量≤500 mg/kg(以即食海蜇中Al计)。

  • 【讨论】--微波食品对人体的伤害?

    在网上看到了一篇文章是关于微波食品的对人体的健康伤害,大家看看有什么看法?讨论一下。 在美国,90%以上的家庭拥有微波炉。建筑工人通常都会在新房子中安置微波炉,几乎每家餐厅也少不了一个微波炉。微波炉既快又方便,经济实惠,是现代快节奏生活的理想烹饪工具。但是,微波炉唯一的问题在于--它们对我们的健康极具危害。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如果他知道其中的危害,绝对不会再吃微波烹饪的食品了。显然,只有极少数人完全明白这些危害,也没有人急于把这些危害告诉大家!让我们来看一看微波科技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微波就是很短的电磁波,属于大自然能量光谱的一部分。整个光谱包括可见光、红外线、紫外线以及无线电波、X射线等等。太阳产生微波,同时也产生可见光和光谱中一部分不可见光。但是,太阳产生的微波与微波炉产生的微波有一个重大的区别。这个区别在于微波炉是用交流电来产生微波的。让我们来看看微波炉是怎样烹饪食物的:所有的电磁波每经过一次电波周期,就会从正极变为负极。交流电可以增快电波的周期。水分子有正极和负极,因此当水接受正负交替的微波能量时,水分子会迅速转动。这有一些类似用磁石把平面上的大头针吸得团团转的情形。微波炉用交流电产生的微波使食物中的水分子以每秒钟几十亿次的速度旋转,造成分子之间巨大的摩擦力,使食物迅速加热。人们通常以为微波食品是安全可以食用的。事实上,我们的质量检测机构只关心微波炉是否存在微波泄漏的情况,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质量检测机构从未质疑微波食品本身是否安全。1991年,由于一场公众瞩目的官司,人们开始意识到微波食品是不安全的。一位名叫Norma Levitt的妇女的家人为她的误死起诉。Norma去医院进行髋部更换手术。手术很成功,但Norma却死了。Norma死于一次输血之后,血液是经过微波炉加温的。这是第一次有重大证据表明用微波炉加热物品对被加热的物品的化学性质造成了根本的破坏。如果仅用微波炉把血液加热到体温,就能使血液包含致人于死命的毒性,那么我们用更高的温度在更长的时间内加热食品,又会什么情况呢?微波炉的作用远不止于把物体加热那么简单。食物的分子吸收大量的能量,足以分解蛋白质的分子结构,导致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的分子异变。结果,许多新的奇怪的分子出现了。问题就在这里。食物的分子结构发生了改变,产生了人体不能识别的分子。这些奇怪的新分子是人体不能接受的,有些具有毒性,还可能致癌。因此,经常吃微波食品的人或动物,体内会发生严重的生理变化。瑞士的实验在瑞士,瑞士皇家科技协会的Hans Hertel博士和Bernard Blanc博士经过实验发现,微波加热破坏了食物的营养成分。他们还测量了吃微波食品志愿者血液中的病理变化。Hertel和Blanc的发现深刻而令人震惊。研究人员发现志愿者血液中的红细胞减少了,这意味着血液携带的氧气减少,人体组织无法完全得到所需的氧气。相反,白细胞和胆固醇都增加了。白细胞增加会引起人体的压力和紧张,通常只有当人体感染急性疾病、细菌感染或细胞受损坏时,白细胞才会上升。此外,淋巴细胞减少了。淋巴细胞是一种特殊的白细胞,对产生抗体有重要的作用。所有这些现象对人体都没有好处。当你把食物放进微波炉时,或许你从未想过这会造成虚弱的免役系统和缺氧的身体组织。这还不是最坏的,研究人员发现,这些食用微波食品的志愿者的血清会导致发光细菌发射出更多的冷光,似乎微波中的能量被转移积蓄在食物的分子链中,改变了血清的能量结构,当细菌遇见血清时,就受到刺激发出光线。这一发现甚至使我们对饮用微波加热的水是否安全发出了疑问。很可能会有残余的能量储存在水原子的原子链之间。所有这些都告诉我们,微波食品包含了不同于普通食物的分子和能量,人体吸收异常的分子和能量,不利于健康。让我们来看一看其它研究的结果……苏联的研究前苏联进行了大量关于微波对人体危害的研究。这些研究在Kinsk的无线科技研究所进行。这些研究表明,遭受微波辐射和食用微波食品会造成严重的健康问题。结果,苏联于1976年取缔微波炉的使用,并对应用微波辐射制定了非常严厉的限制。苏联还发表了全球警告,指出微波炉和其它微波设施对环境和生物健康的危害。在美国,俄利根波特兰的亚特兰提斯成长教育中心也曾发表过苏联的研究发现。苏联人发现,无论何种食物,一旦经过微波加热,都会产生已知的致癌物。肉类、奶类、谷物、水果和蔬菜都会产生引起癌症的化学物。除此以外,研究人员还发现,吃微波食品的人的消化系统紊乱,淋巴系统发生障碍,血液中的癌细胞增加。统计数据表明,经常吃微波食品的人更容易患胃肠癌,消化系统也会逐渐崩溃。苏联人还发现,所有实验中的食物的营养价值都降低了。微波食品的营养价值减少了60%至90%,包括矿物质和生化酶,维生素B、C和E,以及抗脂肪胆物质,甚至连蛋白质的营养成分也减少了。研究人员还发现了荷尔蒙异常情况,特别是男性和女性荷尔蒙的分泌和平衡出现异常。此外,细胞膜的电解性出现不稳定现象。维持正常的细胞膜电解性对细胞的健康和细胞间的连接是至关重要的。长期食用微波食品会导致永久性的脑损伤,造成记忆力下降,注意力无法集中,情绪波动,智力下降。

  • 【转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共同制定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2009年12月22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制定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正式印发。10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09〕701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宗旨,是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分为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为核心,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通过政府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逐步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主要目标是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诚信评价体系和政府部门协同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积极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运行机制。基本原则有4条:一是坚持制度与教育宣传相结合。二是坚持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三是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四是坚持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相结合。

  • 食品标签判定依据是否还需要《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以前食品标签判定依据为GB7718-2004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现在GB7718-2011实施以后,是否还需要考虑《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存在争议的条款应该就在食品产地的标注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明确规定:第七条 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  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GB7718-2011中规定:4.1.6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1.6.1 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下列要求予以标示。4.1.6.1.1 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应标示各自的名称和地址。4.1.6.1.2 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应标示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或仅标示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4.1.6.1.3 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这细微的差别,不知道是否可以忽略呢?在标签判定的时候是否可以只依据GB7718-2011呢?个人感觉GB7718-2011更加合理一些,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关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四十四、关于标准中的产地 “产地”指食品的实际生产地址,是特定情况下对生产者地址的补充。如果生产者的地址就是产品的实际产地,或者生产者与承担法律责任者在同一地市级地域,则不强制要求标示“产地”项。以下情况应同时标示“产地”项:一是由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仅标示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时,应同时用“产地”项标示实际生产该产品的分公司或生产基地所在地域;二是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仅标示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时,应用“产地”项标示受委托企业所在地域。”这是《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中的解释。希望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

  • 【资料】-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之问题zz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之问题-------------------------------------------------------------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重叠交叉,缺乏统一。据悉,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等4级构成。目前,我国共有1070项食品工业国家标准和1164项食品工业行业标准;为了适应进出口食品检验,还有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578项。 1 我国食品标准过多过滥,常常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 (1)生产流通和市场秩序之所以如此混乱,食品标准之间相互交叉、相互矛盾是其中原因之一。去年我国辽宁、湖南、河南等地陆续被发现氧化硫残留超标的黄花菜,销量随后急剧下降,菜农及加工企业也因此遭受重大损失。有关部门调查发现,《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明确黄花菜不属于“干菜”,不得使用硫磺等漂白剂,因此不能有二氧化硫残留;而质检、农业部门的标准中规定“干菜”包括黄花菜,且明确二氧化硫的残留限量是0.1g/kg。相关部门标准互相矛盾,各执一词,不仅给黄花菜的种植、初加工、流通造成极大混乱,更使消费者一头雾水,无法消费。最终国务院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重新确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二氧化硫残留不得超过0.2g/kg,才使问题得以解决。 (2)同一类食品国标、行标相互重复的情况也比较突出。小小一个苹果,既有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苹果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最令执法部门头痛的当属标准的技术内容与相关法律不一致。例如,火腿目前共有《火腿卫生标准》等六项标准,其感官指标规定二级鲜度的色泽,表面可以有霉点,组织状态,肉身稍软,气味、风味略咸,脂肪有轻度酸败味。但《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形态。”两条关于感官指标规定显然不一致,这必然大大降低了《火腿卫生标准》的使用价值,给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带来不少困难。 (3)标准越多、内容越细不一定就能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同一产品没有必要制定众多标准,多标准就等于没标准,实际上只有一个行业标准就完全可以了。同一产品有几个标准,并且检验方法不同、含量限度不同,不仅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也无法适应目前食品的生产及市场监管需要,亟待尽快协调统一,这既有利于企业去遵循和执行,也有利于有关部门监管执法。2 标准残缺:适用性较差 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总共将近3000项,但在某些方面的空白和不配套依然是其无法回避的“硬伤”。目前我国相关标准结构不配套,内容不全面,指标设计涵盖范围窄且存在空白,再加上检验方法不配套,计量单位不规范,由此导致标准的适用性较差。 据了解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标准体系相比,我国果蔬标准缺乏一些重要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标准和分级标准,无法实现对产品质量认证及优质优价,贮藏运输及包装标识标准不能满足果蔬贮藏流通需要,果蔬制品中目前还没有二氧化硫、镉、砷、汞等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方法标准。 我国农业初级品标准与生产和进出口贸易要求配套性差,标准间不协调。在分析方法中,大多是用常规的重量法、容量法和比色法,这些方法操作流程长,费工费时,对伪劣假冒产品特别是恶意掺假产品的辨别能力较差。而对酶制剂、促长剂等又缺乏精确有效的监测技术和检验方法,农产品安全卫生指标多是以微量、痕量水平衡量的,很难用常规的分析手段进行检测。目前我国不仅缺乏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单残留检测方法标准也有限,在酱油卫生标准中氨基酸态氮以“%”表示而不是采用国际法定单位,但在分析方法中氨基酸态氮又以“g/1000ml”表示,使监督检测部门难以掌握及正确使用。 我国农业初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主线也各不相同。《农产品安全无公害蔬菜安全产品要求》标准的主线是产品,《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双甲脒等农药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的主线是农药的品种,《稻谷中甲胺磷最大残留限量》的主线是产品和农药品种。这无疑给标准使用者在使用标准之前的查找工作带来麻烦,不知道从哪条主线去寻找标准、使用标准,也容易造成部分企业和某些执法部门在标准使用过程中有的使用不全。例如,一般人认为我国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仅有六六六、滴滴涕两种,但在《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大米、蔬菜、柑橘、茶叶中喹硫磷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等标准中共制定了22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不包括无公害茶叶和有机茶叶标准)。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国际上使用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时,按照农药品种这条主线就可以寻找到某种产中所有的农药残留限量要求。3 接轨:抓紧标准修订工作 老标准不及时修订,新标准未及时制订,束缚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据介绍,我国食品一直延续计划经济时期各部委制定的标准,这就难以避免标准政出多门、交叉重复、指标不统一的现象。虽然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但由于《标准化法》的限制,实际上无法发挥统一规划、制定、审查、发布的作用,管理上缺位、错位、混乱,有的标准竟然超过10年、20年都不修订,这明显是管理工作不到位。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食品标准中的各项具体指标大都低于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例如,欧盟技术法规规定,酱油三氯丙醇限量为0.02mg/kg,而我国《酱油卫生标准》(GB2717-2003)中并未列入三氯丙醇的项目,在较新发布的酱油行业标准中,三氯丙醇的限量与欧盟比较相差50倍。由此可见我国的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与国际上差距。 目前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为23%,远远低于我国国家标准采标率44.2%的总体水平,行业标准国际采标率就更低。我国农业初级品标准采标率尤其国家标准采标率、行业标准采标率安全标准指标水平过低,为后期的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 我国政府已明确表示,我国要构建新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将尽快清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和卫生标准,加强农药、重金属检验标准的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修订,提高国际标准的采标率,制订出既能满足进出口贸易的需要,又符合中国国情食品标准新的体系。(中国农药信息网) [em06] [em06] [em06]

  • 【金秋计划】+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list][*]根据食品法律法规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其法律效力层次,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体系由以下不同法律效力层次的规范性文件构成。 1.法律:《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2.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行政法规,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法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3.部门规章:国务院各行政部门依法在其职权内制定的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等。 4.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或行政部门发布的各种通知、地方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制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 5.食品标准:由专门管理机构批准、颁布实施,是生产和生活中重复发生的一些事件的技术规范。 (属于法规体系,但确实不属于法规。) [/list]

  • 【资料】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原则

    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原则 制定我国食品卫生标准,无论是国家的还是地方的卫生标准,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与《食品卫生法》立法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即制定食品卫生标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食品污染、预防食物中毒与其他食源性疾病,这也可称之为健康保护原则。 (2)以“危险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科学原则。 (3)与WTO/SPS协定有关条款相符合并与CAC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 (4)结合我国实际的原则,即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我国在以下方面的实际:①政府的监管能力;②我国食品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③与我国消费者有关的民旅、文化等方面的特殊问题。

  •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有什么作用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是一种先进的科学仪器,主要用于检测食品和药品中的胶体金含量。胶体金是一种微小颗粒的金纳米材料,其在食品和药品中的含量是一个关键的指标,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决定性的影响。[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4/202404261526428439_4734_6238082_3.jpg!w690x690.jpg[/img]  该分析仪的工作原理基于胶体溶液中纳米颗粒的光学性质,通过测量光的散射强度来得到颗粒的浓度信息。当光与金纳米颗粒相互作用时,根据散射光的洛仑兹-米耳斯理论,可以得到散射强度与颗粒的浓度之间的关系。因此,胶体金分析仪可以精确、高效地测量食品和药品中的胶体金含量。  此外,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还有便携式及台式两种款式,利用免疫层析胶体金原理及干式化学原理,可以对畜禽产品中瘦肉精、抗生素残留,水产品中非法化学品、抗生素药物残留、罂壳成分等进行快速检测。这种分析仪现已广泛应用于各级食药环侦快检实验室,成为实验室常规检测的有益补充。  使用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时,用户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首先,根据实际需求,准备好需要检测的样品和相应的试剂 其次,将准备好的样品和试剂分别装载到胶体金免疫层析分析仪的样品槽和试剂槽中 然后,启动仪器,仪器会自动进行样品混合和分析 最后,观察屏幕上显示的结果,并根据仪器提供的标准曲线,确定目标物质的浓度。  总的来说,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为食品和药品行业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监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是一种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科学仪器。

  • 【转帖】卫生部制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食品营养标签能够显示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工作受到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制订有关法规和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定了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调查的74个国家中,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的国家只有19个(占25.7%),有法规的国家为55个(74.3%),其中10个国家强制性执行。在当前国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已经确立的大背景下,《规范》起草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一是指导消费者平衡膳食,当前我国居民存在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的双重问题,这些与每日的膳食营养状况密切相关,在食品标签中标注营养信息将有效预防和减少营养性疾病。二是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食品营养标签作为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和比较依据,食品营养标签也有助向公众宣传和普及营养知识。三是规范企业正确标注,促进食品贸易。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国家对进口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促使我国部分食品企业已经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开始使用营养标签,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标示的营养素名称、种类、单位和依据均不相同,甚至还出现了虚假夸大标注营养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亟需相关法规予以规范。《规范》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不同人群的消费特点和消费者具备的营养知识,以及企业条件、管理能力和生产经营等具体情况,明确政府、消费者和食品企业在营养标签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与相关规范和法规有效衔接和配套,起草过程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