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三次元检测

仪器信息网三次元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三次元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三次元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三次元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三次元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三次元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三次元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三次元检测相关的资讯

  • 贵阳检测机构三次买卖环保标志 将被取消检测资质
    贵阳市环保局日前出台了《贵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管理规定(暂行)》。  根据规定,检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或参与经营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调整和维修业务。检测机构的检测收费,必须按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同时,各检测站不得买卖机动车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及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对检测机构违反上诉规定的,或者存在上述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现一次,停业整顿一个月,视情节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次,停业整顿一个月,在新闻媒体公开致歉,并视情节处以3至5万元罚款 第三次,报省环保厅取消其资质。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 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如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序号检测指标序号检测指标1机械组成23全钙2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24全镁3pH值25有效磷4可交换酸度26速效钾5水解性酸度27缓效钾6阳离子交换量28有效硫7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29有效硅8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30有效铁9有机质31有效锰10全氮32有效铜11全磷33有效锌12全钾34有效硼13全硫35有效钼14全硼36碳酸钙15全硒37游离铁16全铁38总汞17全锰39总砷18全铜40总铅19全锌41总镉20全钼42总铬21全铝43总镍22全硅
  • 土壤新标三次征求意见 检测方法提供新选择
    p  环保部近日发布了a style="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target="_self"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6-T000-1-1-1.html"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strong土壤/strong/span/a新标的三次征求意见稿,土壤新标的修订工作自2006年启动,并于2015年1月和8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已经过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且经过了部长专题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pp  在检测指标和监测方法方面,与第二版相比,明显的区别在于污染物分析方法从单一选择修改为可选择多种方法。根据三次征求意见稿,土壤监测的主要分析仪器为微波消解仪、AFS、波长色散XRF、AAS、分光光度计、GCMS、GC等。/pp  更多土壤监测标准和解决方案可参考:a title="" target="_self" href="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6-T000-1-1-1.html"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6-T000-1-1-1.html/a/pp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征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pp  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各有关单位:/p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配合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和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部决定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pp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三项标准草案,并已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和征求意见情况,我部组织修改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三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以及《关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思路及有关情况的说明》。/pp  现将上述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pp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李晓弢/pp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pp  邮政编码:100035/pp  电  话:(010)66556215/pp  传  真:(010)66556213/pp  电子邮箱:biaozhun@mep.gov.cn/pp  附件:1.其他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p style="line-height: 16px "  2.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3/ueattachment/e2cc5cc4-7174-42ad-9295-a36b2f8af707.pdf"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pdf/a/pp style="line-height: 16px "  3.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3/ueattachment/fd6a5049-232a-4291-992b-ed5f996b0c97.pdf"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三次征求意见稿).pdf/a/pp  4.a href="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3/ueattachment/1ffa6aef-2dd2-48db-8fe4-428690bea8f1.pdf"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二次征求意见稿).pdf/abr//p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 共计363家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要求,经相关实验室自愿申请、所在地省(区、市)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初步筛选推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17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单注:辽宁省含大连市,黑龙江省含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含宁波市,山东省含青岛市,广东省含广东省农垦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壤三普进展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省市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一年收尾”的时间安排进度陆续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据悉,2022年将率先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从领导小组成立、检测实验室筛选、采样机构筛选到专家库建立,各地试点工作紧锣密鼓展开。土壤三普进展情况:多方位齐头并进 各地加快推进土壤三普工作部署(点击查看);土壤三普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点击查看);126家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点击查看);5家第一批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单(点击查看)。土壤三普试点县(据不完全统计)省份普查试点县广西上林县重庆江津区、南川区山西运城市绛县广东茂名高州市湖南邵东市湖北天门市福建浦城县江苏新沂市、盐城市大丰区、海安市、泰兴市、仪征市、太仓市、昆山市山东青岛市即墨区、烟台市招远市、东营市垦利县甘肃兰州市榆中县云南石林县、马龙区、腾冲市、宁洱县、建水县贵州平坝区、纳雍县、绥阳县、龙里县、岑巩县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宁波市鄞州区、桐乡市、温岭市吉林东辽县宁夏平罗县、沙坡头区海南澄迈县辽宁苏家屯区河北邯郸市永年区、石家庄市鹿泉区、南皮县、永清县、滦州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赤峰市巴林右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黑龙江大庆市肇源县陕西大荔县、神木市四川崇州市、大邑县、射洪县、中江县、古蔺县、平昌县、盐源县、会东县、康定市天津宁河区
  • 谱尼测试21家实验室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
    7月1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谱尼测试集团所属的河北谱尼、内蒙古谱尼、大连谱尼、吉林谱尼、黑龙江谱尼、上海谱尼、江苏谱尼、杭州谱尼、宁波谱尼、青岛谱尼、郑州谱尼、武汉谱尼、深圳谱尼、广州谱尼、广西谱尼、四川谱尼、陕西谱尼等17家实验室列入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录。  早在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公示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谱尼测试集团及所属天津谱尼、厦门谱尼、乌鲁木齐谱尼等多家实验室名列其中,成功入选。到目前为止,谱尼测试共有21家所属实验室入围。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的内容和细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对实验室有着严格的要求,严格检测实验室选用 ,强调规范检测实验室运行的同时强化对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谱尼测试集团作为我国的大型综合性检测认证集团,是农业农村部授予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凭借二十年雄厚的检测技术实力,深耕土壤环境专业检测技术,以优异的服务能力和丰富土壤检测行业经验,获得了政府和企业用户的认可。   谱尼测试将高度重视此次任务,认真部署落实资源需求,增强责任意识,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检测能力,积极应对土壤普查内容多、任务重、技术要求高等难题,迎接挑战,确保土壤检测任务及时、准确完成。   此次土壤普查是继1958年至1960年和1979年至1985年两次土壤普查后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据了解,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此次普查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 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格林凯瑞土壤检测方案
    前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山东格林凯瑞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由下至上积极配合,使用GK-600自动凯氏定氮仪进行土壤检测,记录实验数据,由技术部门撰写解决方案。 引用:国务院资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胡春华强调: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格林凯瑞为帮助您提高检测分析效率,助理土壤普查,现推出GK-600型自动凯氏定氮仪、GA-20D型全自动消解仪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 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  其中对于设备设施的要求: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类别名称数量(台/套)制样设备视频监控设备≥1研磨设备≥3筛分设备≥3称样设备百分之一电子天平≥3万分之一电子天平≥2物理指标测定仪器设备颗粒分析自控吸液仪或土壤颗粒分析吸管仪或土壤比重计≥5直径 20cm,高 5cm,孔径为 10mm、7mm、5mm、3mm、1mm、0.5mm、0.25mm 的土壤筛组和孔径为 5mm、3mm、2mm、1mm、0.5mm、0.25mm 的土壤筛组≥10样品前处理设备微波消解仪≥1可控温电热消解仪≥2恒温油浴箱≥1恒温振荡器≥2马弗炉≥1铂金坩埚(30mL)≥10化学性质及重金属检测仪器定氮仪≥2酸度计≥2电导率仪≥1分光光度计≥2火焰光度计≥1原子荧光光谱仪≥2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
  • 河北先河环保子公司河北正态检测成功入选第三次全国土 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
    12月21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批检测实验室名录》,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简称“正态检测”)成功入选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承担土壤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标志着正态检测正式成为全国土壤“健康”情况的“评定员”。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将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正态检测隶属先河环保集团,是独立、专业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2015年6月首次通过了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拥有专业的检测团队,为检测数据提供了可靠支持和保障。本次成功入选,进一步展现了正态实验室深厚的技术实力和服务水平。接下来,正态检测将充分调动自身设备、技术和人才力量,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全心全力做好土壤三普工作,为守护土壤环境安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 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海能/新仪土壤检测解决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2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实施耕地及相关土地的“全面体检”。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本次普查涉及土壤全氮、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各类金属元素等实验室检测项目。 海能/新仪针对其检测项目提供相应解决方案,帮助您提高分析效率,助力土壤普查。K1160凯氏定氮仪/阳离子交换量测定仪 涉及项目:全氮、阳离子交换量方案优势:1)完全符合土壤全氮各类检测标准,同时兼容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一机两用,提高仪器利用率;2)可升级自动进样器,极大减少人员占有率,可节约一半以上人工投入;3)适用于大批量样品的检测,全自动凯氏定氮仪与20位消解仪配合,8小时可完成60-100个样品的检测。CEC400阳离子交换量前处理系统 涉及项目: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速效钾、有效锰方案优势:1)四通道设计,30-40min 既可完成单批次样品处理,较传统方式,效率可提升3 倍以上;2)仪器可自动完成加液、置换、清洗等过程,实验过程无需人员值守,有效降低人员占有率;3)土壤及滤液皆可单独收集,满足各类检测需求。T960系列 全自动滴定仪 涉及项目:有机质、交换性盐基总量、水溶性碳酸根和碳酸氢根、水溶性钙和镁离子、水溶性氯根、水溶性硫酸根、全硫、水解性酸度、可交换酸度方案优势:1)可配置不同电极传感器,一台仪器可进行多种滴定实验,酸碱滴定、氧化还原滴定、银量法滴定、络合滴定等,例如有机质、钙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可交换酸、氯离子等不同实验;2)多通道组合模式,可自动切换滴定剂使用通道进行实验,减少清洗滴定管路、补液换液等繁琐过程;3)电化学传感替代颜色判断,排除土壤颜色的干扰,测试结果更加准确TANK 40微波消解仪 涉及项目:全钼、全锰、全铜、全锌、全铁、全铝、全钙、全镁、全钛、总铅、总镉、总铬、总镍方案优势:1)40位高通量全密闭消解罐,可保证土壤样品消解效果和待测元素回收率;2)宇航复合纤维外罐整体喷涂特氟龙涂层,提供最高等级的安全防护和防腐性能,确保操作安全;3)非接触式红外全罐测温系统,可实时监控每个消解罐内温度变化,无需拔插、使用方便;4)仪器具备标准控制、斜率升温、功率控制等不同升温模式,满足不同标准的升温方式要求。SH60A全自动消解仪 涉及项目:全锰、全铜、全锌、全铁、全铝、全钙、全镁、全钛、总铅、总镉、总汞、总砷、总铬、总镍方案优势:1)全自动运行,自动定量加液、升降、无级变速摇匀、赶酸、定容,免去大量繁琐、机械性工作;2)60位立体环绕高温加热腔,双模块设计,不同消解方案同时进行;3)试剂管理系统实时监测试剂余量,避免因试剂不足导致的实验失误,提高工作效率;4)仪器操作平台采用PTFE板材加工,加热块采用耐高温耐腐蚀涂层,机械臂、风机等与酸气接触的零部件,均采用防腐设计,仪器经久耐用。
  • 华测检测24地实验室入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录
    2022年7月,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华测检测”)郑州环境实验室喜中昆山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检测项目,顺利开启今年首个土壤三普检测工作!本次郑州环境实验室土壤三普检测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实验室留守14位技术人员,在三普样品到达后严格按照土壤三普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序开展样品制备和检测工作,并做好实验室全程质量控制。作业期间团队14人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历战30天完成277个土壤三普检测工作。此次三普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也为CTI华测检测在全国开展土壤三普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2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正式启动,CTI华测检测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初筛环节脱颖而出,24地实验室入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录。CTI华测检测入围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名录,标星为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标准化实验室此外,CTI华测检测15地实验室被授予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也是农业农村部授予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承检机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CTI华测检测郑州环境实验室成立于2015年,是入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公示名录的实验室之一,占地面积约4282㎡,其中实验室面积约3400㎡。实验室设置样品风干室、制样室、样品保存室、有机/无机/理化室、前处理室、微生物室、高温室、天平室、标物试剂室、档案室、气瓶间、危险化学品库、废液暂存室等。CTI华测检测郑州环境实验室拥有一支具备资深土壤学背景的技术专家团队和完善的检测、调查设备,实验室设置接样、制样组,无机组,有机组,理化组,报告组,质控组等,为客户提供土壤三普野外调查与采样、样品制备与流转、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一系列服务。任务开展前的培训和实操截至2022年11月,CTI华测检测中标多个土壤三普试点项目,已在北京、辽宁、江苏、山东、贵州、云南、湖南、重庆等全国多个省市参与试点工作。未来,CTI华测检测将致力于在更多的省市区县开展三普服务工作,为各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调查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提供客观、公正和独立的检测服务。
  • 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确定的全国统一技术路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开始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分为检测实验室、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3 类。其中,检测实验室通过筛选确定,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通过确认确定,分别承担不同职责任务。  检测实验室需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壤普查样品检测任务安排,做好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本文特摘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5部分:样品检测,供相关检测实验室参考。5样品检测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确定本区域承担任务质量控制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组织样品检测工作。承担任务的检测实验室应在质控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规定的技术方法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5.1 检测计划省级土壤三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区域内土壤样品检测工作进行统筹,制定样品检测计划。样品检测计划应包括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质量控制要求、检测数据上报要求等。5.2 检测方法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技术方法开展检测工作。5.2.1 土壤容重5.2.1.1 环刀法:《耕地质量等级》附录 E(规范性附录)土壤容重的测定(GB/T 33469-2016)。5.2.2 机械组成5.2.2.1 吸管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5.1 吸管法。5.2.2.2 比重计法:《耕地质量等级》附录 D(规范性附录)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GB/T 33469-2016)。5.2.2.3 吸管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颗粒组成(机械组成)的测定》(LY/T 1225-1999)。5.2.2.4 密度计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颗粒组成(机械组成)的测定》(LY/T 1225-1999)。5.2.3 水稳性大团聚体5.2.3.1 人工筛法:《土壤检测第 19 部分: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组成的测定》(NY/T 1121.19-2008)。5.2.3.2 机械筛选法:《森林土壤大团聚体组成的测定》(LY/T 1227-1999)。5.2.4 土壤田间持水量5.2.4.1 环刀法:《土壤检测 第 22 部分:土壤田间持水量的测定 环刀法》(NY/T 1121.22-2010)。5.2.4.2 环刀法:《森林土壤水分- 物理性质的测定》(LY/T 1215-1999)。5.2.5 矿物组成5.2.5.1 X-射线衍射仪XRD 法:《土壤粘粒矿物测定 X射线衍射法》。5.2.6 pH5.2.6.1 电位法:《耕地质量等级》附录 I(规范性附录)土壤 pH 的测定(GB/T 33469-2016)。5.2.6.2 电位法:《森林土壤 pH 值的测定》(LY/T 1239-1999)。5.2.7 可交换酸度5.2.7.1 氯化钾交换-中和滴定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1.2 土壤交换性酸的测定。5.2.7.2 氯化钾交换-中和滴定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交换性酸度的测定》(LY/T 1240-1999)。5.2.8 水解性酸度5.2.8.1 乙酸钠水解-中和滴定法:《森林土壤水解性总酸度的测定》(LY/T 1241-1999)。5.2.9 阳离子交换量5.2.9.1 乙酸铵交换-容量法(酸性、中性土壤):《中性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NY/T 295-1995)。5.2.9.2 乙酸钙交换-容量法(石灰性土壤):《土壤检测第 5 部分: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NY/T 1121.5-2006)。5.2.9.3 EDTA-乙酸铵盐交换-容量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2.1EDTA-乙酸铵盐交换法。5.2.9.4 乙酸铵交换-容量法(酸性、中性森林土壤):《森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LY/T 1243-1999)。5.2.9.5 氯化铵-乙酸铵交换-容量法(石灰性森林土壤):《森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LY/T 1243-1999)。5.2.10 水溶性盐总量5.2.10.1 重量法:《耕地质量等级》附录 F(规范性附录)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GB/T 33469-2016)。5.2.10.2 质量法、电导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5.2.11 交换性盐基总量5.2.11.1 乙酸铵交换法-中和滴定法(酸性、中性土壤):《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3.1 酸性和中性土壤交换性盐基组成的测定(乙酸铵交换法)。5.2.11.2 氯化铵-乙醇交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火焰光度法(石灰性土壤):《石灰性土壤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的测定》(NY/T 1615-2008)。5.2.11.3 乙酸铵交换法-中和滴定法(酸性、中性森林土壤):《森林土壤交换性盐基总量的测定》(LY/T 1244- 1999)。5.2.12 电导率5.2.12.1 电导法:《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5.2.13 有机质5.2.13.1 重铬酸钾氧化-容量法:《耕地质量等级》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壤有机质的测定(GB/T 33469-2016)。5.2.13.2 重铬酸钾氧化-外加热法:《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LY/T 1237-1999)。5.2.14 总碳5.2.14.1 杜马斯燃烧法:《土壤中总碳和有机质的测定元素分析仪法》。5.2.15 全氮5.2.15.1 自动定氮仪法:《土壤检测第 24 部分:土壤全氮的测定自动定氮仪法》(NY/T 1121.24-2012)。5.2.15.2 凯氏定氮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氮的测定》(LY/T 1228-2015)。5.2.15.3 连续流动分析仪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氮的测定》(LY/T 1228-2015)。5.2.15.4 元素分析仪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氮的测定》(LY/T 1228-2015)。5.2.16 全磷5.2.16.1 氢氧化钠熔融-钼锑抗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8.1 土壤全磷的测定(氢氧化钠熔融-钼锑抗比色法)。5.2.16.2 碱熔-钼锑抗比色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5.2.16.3 酸溶法-钼锑抗比色/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 光谱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5.2.17 全钾5.2.17.1 氢氧化钠熔融-火焰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9.1 土壤全钾的测定。5.2.17.2 碱熔-火焰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钾的测定》(LY/T 1234-2015)。5.2.17.3 酸溶-火焰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钾的测定》(LY/T 1234-2015)。5.2.18 全硫5.2.18.1 硝酸镁氧化-硫酸钡比浊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6.9 全硫的测定(硝酸镁氧化-硫酸钡比浊法)。5.2.18.2 燃烧碘量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全硫的测定》(LY/T 1255-1999)。5.2.18.3 EDTA 间接滴定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全硫的测定》(LY/T 1255-1999)。5.2.19 全硼5.2.19.1 碱熔-甲亚胺-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8.1 土壤全硼的测定。5.2.19.2 碱熔-姜黄素-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8.1 土壤全硼的测定。5.2.19.3 碱熔-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8.1 土壤全硼的测定。5.2.20 全硒5.2.20.1 酸溶-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土壤中全硒的测定》(NY/T 1104-2006)。5.2.21 全铁5.2.21.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5.2.21.2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974-2018)。5.2.22 全锰5.2.22.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5.2.22.2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5.2.23 全铜5.2.23.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5.2.23.2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5.2.24 全锌5.2.24.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5.2.24.2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5.2.25 全钼5.2.25.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5.2.26 全铝5.2.26.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5.2.26.2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974-2018)。5.2.27 全硅5.2.27.1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974-2018)。5.2.28 全钙5.2.28.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5.2.28.2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974-2018)。5.2.29 全镁5.2.29.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5.2.29.2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974-2018)。5.2.30 全钛5.2.30.1 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 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5.2.30.2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974-2018)。5.2.31 有效磷5.2.31.1 氟化铵-盐酸溶液/碳酸氢钠浸提-钼锑抗比色法:《土壤检测第 7 部分:土壤有效磷的测定》(NY/T 1121.7-2014)。5.2.31.2 盐酸-硫酸/氟化铵-盐酸溶液/碳酸氢钠浸提-钼锑抗比色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5.2.31.3 盐酸-硫酸/氟化铵-盐酸溶液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5.2.31.4 氟化铵-盐酸/碳酸氢钠浸提-连续流动分析仪法(森林酸性土壤):《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 2015)。5.2.32 速效钾5.2.32.1 乙酸铵浸提-火焰光度法:《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的测定》(NY/T 889-2004)。5.2.32.2 乙酸铵浸提-火焰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钾的测定》(LY/T 1234-2015)。5.2.33 缓效钾5.2.33.1 热硝酸浸提-火焰光度法:《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的测定》(NY/T 889-2004)。5.2.33.2 热硝酸浸提-火焰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钾的测定》(LY/T 1234-2015)。5.2.34 有效硫5.2.34.1 磷酸盐-乙酸溶液/氯化钙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检测第 14 部分:土壤有效硫的测定》(NY/T 1121.14)。5.2.34.2 磷酸盐-乙酸溶液浸提-硫酸钡比浊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有效硫的测定》(LY/T 1265-1999)。5.2.35 有效硅5.2.35.1 柠檬酸浸提-硅钼蓝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20.2 土壤有效硅的测定。5.2.35.2 HOAc 缓冲液浸提-硅钼蓝比色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有效硅的测定》(LY/T 1266-1999)。5.2.36 有效铁5.2.36.1 DTPA 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5.2.36.2 DTPA 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5.2.36.3 DTPA 浸提-邻菲啰啉比色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有效铁的测定》(LY/T 1262-1999)。5.2.36.4 DTPA 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有效铁的测定》(LY/T 1262-1999)。5.2.37 有效锰5.2.37.1 DTPA 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5.2.37.2 DTPA 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5.2.37.3 乙酸铵溶液浸提-高锰酸钾比色法(森林土壤交换性锰):《森林土壤交换性锰的测定》(LY/T 1263-1999)。5.2.37.4 乙酸铵溶液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森林土壤交换性锰):《森林土壤交换性锰的测定》(LY/T 1263- 1999)。5.2.37.5 对苯二酚-0.1mol/L 乙酸铵浸提-高锰酸钾比色法(森林土壤易还原锰):《森林土壤易还原锰的测定》(LY/T 1264-1999)。5.2.37.6 对苯二酚-0.1mol/L 乙酸铵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森林土壤易还原锰):《森林土壤易还原锰的测定》(LY/T 1264-1999)。5.2.38 有效铜5.2.38.1 DTPA 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5.2.38.2 DTPA 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5.2.38.3 0.1mol/L 盐酸/DTPA 浸提-DDTC 比色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有效铜的测定》(LY/T 1260-1999)。5.2.38.4 0.1mol/L 盐酸/DTPA 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有效铜的测定》(LY/T 1260-1999)。5.2.39 有效锌5.2.39.1 DTPA 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5.2.39.2 DTPA 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 890-2004)。5.2.39.3 0.1mol/L 盐酸/DTPA 浸提-DDTC 比色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有效锌的测定》(LY/T 1261-1999)。5.2.39.4 0.1mol/L 盐酸/DTPA 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有效锌的测定》(LY/T 1261-1999)。5.2.40 有效硼5.2.40.1 沸水提取-甲亚胺-H 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8.2 土壤有效硼的测定。5.2.40.2 沸水提取-姜黄素-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8.2 土壤有效硼的测定。5.2.40.3 沸水-硫酸镁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有效硼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5.2.40.4 沸水浸提-甲亚胺-H 比色法:《森林土壤有效硼的测定》(LY/T 1258-1999)。5.2.41 有效钼5.2.41.1 草酸-草酸铵浸提-示波极谱法:《土壤检测第 9 部分:土壤有效钼的测定》(NY/T 1121.9-2012)5.2.41.2 草酸-草酸铵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土壤检测 第 9 部分:土壤有效钼的测定》(NY/T 1121.9)。5.2.41.3 草酸-草酸铵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检测 第 9 部分:土壤有效钼的测定》(NY/T 1121.9)。5.2.41.4 草酸-草酸铵浸提-硫氰化钾比色法/极谱法:《森林土壤有效钼的测定》(LY/T 1259-1999)。5.2.42 有效硒5.2.42.1 磷酸二氢钾溶液浸提-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土壤有效硒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NY/T 3420-2019)。5.2.43 交换性钙5.2.43.1 乙酸铵交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酸性、中性土壤):《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3.1 酸性和中性土壤交换性盐基组成的测定(乙酸铵交换法)5.2.43.2 氯化铵-乙醇交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石灰性土壤):《石灰性土壤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的测定》(NY/T 1615-2008)。5.2.43.3 乙酸铵交换-EDTA 络合滴定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酸性、中性森林土壤):《森林土壤交换性钙和镁的测定》(LY/T 1245-1999)。5.2.44 交换性镁5.2.44.1 乙酸铵交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酸性、中性土壤):《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3.1 酸性和中性土壤交换性盐基组成的测定(乙酸铵交换法)。5.2.44.2 氯化铵-乙醇交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石灰性土壤):《石灰性土壤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的测定》(NY/T 1615-2008)。5.2.44.3 乙酸铵交换-EDTA 络合滴定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酸性、中性森林土壤):《森林土壤交换性钙和镁的测定》(LY/T 1245-1999)。5.2.45 交换性钠5.2.45.1 乙酸铵交换-火焰光度法(酸性、中性土壤):《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3.1 酸性和中性土壤交换性盐基组成的测定(乙酸铵交换法)。5.2.45.2 乙酸铵交换-火焰光度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交换性钾和钠的测定》(LY/T 1246-1999)。5.2.45.3 乙酸铵-氢氧化铵交换-火焰光度法(碱化森林土壤):《碱化土壤交换性钠的测定》(LY/T 1248-1999)。5.2.46 水溶性钠和钾离子5.2.46.1 火焰光度法:《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5.2.47 水溶性钙和镁离子5.2.47.1 EDTA 络合滴定法:《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5.2.47.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5.2.48 水溶性碳酸根和碳酸氢根5.2.48.1 双指示剂中合法:《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5.2.49 水溶性硫酸根5.2.49.1 土壤浸出液中硫酸根的预测:《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5.2.49.2 EDTA 间接滴定法(含量适中):《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5.2.49.3 硫酸钡比浊法(含量较低):《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5.2.49.4 硫酸钡质量法(含量较高):《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5.2.50 水溶性氯根5.2.50.1 硝酸银滴定法:《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LY/T 1251-1999)。5.2.51 总汞5.2.51.1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法:《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 1 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GB/T 22105.1-2008)。5.2.51.2 催化热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和沉积物 总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23-2017)。5.2.52 总砷5.2.52.1 原子荧光法:《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 2 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GB/T 22105.2-2008)。5.2.53 总铅5.2.53.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5.2.53.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5.2.53.3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 1997)。5.2.53.4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5.2.54 总镉5.2.54.1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 1997)。5.2.54.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5.2.55 总铬5.2.55.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5.2.55.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5.2.55.3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5.2.56 总镍5.2.56.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固体废物22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HJ 781-2016)。5.2.56.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5.2.56.3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土壤含水量的测定按《土壤检测 第 3 部分: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NY/T 1121.3-2006)。采用林业行业标准的检测方法按《森林土壤含水量的测定》(LY/T 1213-1999)测定含水量。5.3 结果上报检测实验室完成样品检测后,检测员需及时填写检测原始记录。原始记录经三级审核无误后,检测结果(附表 4)及时录入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经省级质量控制化验室审核后确认。原文下载: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 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更多资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资料汇编》——仪器+方法+采样+制备+质控(全册)
  • 湖南省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控实验室推荐名单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初筛和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拟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为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参评单位,确定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农化检测中心等3家单位为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质控实验室,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5日17:30。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推荐名单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质控实验室推荐名单
  • 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检测化验培训在成都举办
    7月27-28日,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检测化验第1期和第2期培训在成都举办,四川省地质调查院党委张成甫副书记和省农科院资环所胡容平所长分别代表培训基地和承办单位致辞,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四川省土壤普查办副主任周南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第1期培训对象是拟承担四川三普检测任务的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第2期培训对象是各实验室的土壤样品制备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和制样技术骨干,两期共计223人参加了培训。   第1期培训班就四川省土壤三普工作要求、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基本要求、试点期间样品制备与检测外部质量控制经验、试点期间检测实验室经验分享等内容进行了培训;第2期就四川省三普工作土壤样品制备技术要求进行了培训,并对样品细磨制备技术开展了实操演示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   会议强调,今年是土壤三普工作全面实施的第一年,按照四川省土壤普查办总体工作部署,除试点县外的其它176个县(市、区)要同步开展普查工作,为确保四川省土壤普查内业检测化验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省土壤普查办将组织举办6期内业检测化验系列培训。所有拟参与三普检测化验的实验室,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检测化验的重要意义。检测化验是了解土壤性状、开展土壤分类、摸清土壤资源状况的重要基础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检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科学、准确、可靠的重要性。二要提前统筹谋划,扎实做好检测化验技术准备。要完善内部质控体系,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人员配备,做好人员培训;熟悉技术规范,开展方法验证。三要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做好检测化验质量保障。四川省土壤普查办也将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细化考核、突出重点、严格“四控”、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实验室检测质量管理。最后还对此次土壤普查内业检测化验的数据保密和安全生产作了进一步的强调。
  • 河南省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结合河南省实际,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实验室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和可追溯。实验室应独立承担普查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实验室及其人员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有关规定,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资质条件  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审议稿)》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见附件2、附件3);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经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三)设备设施  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四)人员队伍  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样品制备流程;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  (五)场所环境  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并符合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有关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80m2,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50m2,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六)能力证明  应具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附件2)的检测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提交近3年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七)检测方法  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审议稿)》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八)质量控制  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审议稿)》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  拟申报检测实验室的单位须于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完成申报。  联系方式: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监督评价处  联系人:李 斌  河南省土壤肥料站  联系人:袁天佑
  • 吉林省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
    为贯彻执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期间工作进度安排,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吉林省“三普办”)近期将在吉林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第二批)申报和初筛工作,筛选一批土壤测试化验专业机构承担检测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检测实验室的条件和要求:(一)总体要求1.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2.实验室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和可追溯。3.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4.实验室应在吉林省辖区内,能够独立承担普查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5.实验室及其人员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有关规定,并落实相关责任。(二)软硬件条件和技术要求1.资质条件。(1)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2)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见附件2、附件3)。(3)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见附件2)。(4)经吉林省“三普办”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2.能力证明。(1)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检测能力,场地、人员、仪器设备等条件能保障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近3年参加过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能提供能力验证与考核情况的证明材料。(2)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普查任务相关的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的检测活动,能提供检测合同等证明材料。3.人员队伍。(1)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能提供劳动合同、上岗证等。(2)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有岗前培训检测原始记录等佐证材料。(3)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4)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5)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样品制备流程;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6)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4.场所环境。(1)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符合有关要求。(2)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80m2,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50m2,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3)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4)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5)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5.设备设施。(1)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所需仪器设备(见附件3),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仪器设备设施完好。(2)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3)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4)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全管理。6.检测方法。(1)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2)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有原始记录,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7.质量保证。(1)应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2)应有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影响的制度或措施,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3)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凡符合本通知中检测实验室条件和要求的单位,须于2022年5月26日前完成申报。经过初筛、复核和评审,确定并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联系人: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 焦晓辉 王秋彬附件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doc附件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docx附件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docx
  • 广电计量五大实验室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
    7月1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广州无线电集团成员企业广电计量(002967)(SZ 002967)及沈阳、合肥、湖南、西安4家子公司成功入选。加上此前入选第一批名单的福州、江西、河南、南宁、成都5家实验室,目前广电计量在全国共有10家实验室入选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单。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节选)   今年1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4号),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土壤普查是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土壤开展的一次“全面体检”,旨在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土壤检测是土壤普查任务中的重要环节,因此需要全国各地专业的检测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撑。   作为一家国有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广电计量长期专注农业农村环境、农产品及投入品和产品认证检测及咨询服务,多次参与全国各地耕地质量调查与检测分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农用地障碍修复与治理效果评估、测土配方施肥与化肥减量增效、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以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等相关土壤调查检测任务;荣获“南方耕地污染防控企业重点实验室”“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等资质荣誉,已成为政府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及企业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   全面开展土壤普查,对于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撑我国新时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后续,广电计量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利用先进设备和技术优势,持续助力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开展,为全面掌握我国土壤资源情况、守护土壤环境安全贡献技术力量。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 126家单位入选
    关于对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要求,经相关实验室自愿申请,所在地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初步筛选推荐,我们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4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依据确凿,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寒、王磊 联系电话:010–59196326、010-59191297 电子邮箱: trjcbz@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2022年3月31日 附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单
  • 聚焦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机质和阳离子交换量全自动检测方案出台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确定的全国统一技术路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开始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分为检测实验室、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3 类。其中,检测实验室通过筛选确定,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通过确认确定,分别承担不同职责任务。  检测实验室需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壤普查样品检测任务安排,做好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本文特摘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 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第5部分:样品检测,供相关检测实验室参考。5样品检测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确定本区域承担任务质量控制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组织样品检测工作。承担任务的检测实验室应在质控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规定的技术方法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5.1 检测计划省级土壤三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区域内土壤样品检测工作进行统筹,制定样品检测计划。样品检测计划应包括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质量控制要求、检测数据上报要求等。5.2 检测方法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技术方法开展检测工作。5.2.9 阳离子交换量5.2.9.1 乙酸铵交换-容量法(酸性、中性土壤):《中性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NY/T 295-1995)。5.2.9.2 乙酸钙交换-容量法(石灰性土壤):《土壤检测第 5 部分: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NY/T 1121.5-2006)。5.2.9.3 EDTA-乙酸铵盐交换-容量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2.1EDTA-乙酸铵盐交换法。5.2.9.4 乙酸铵交换-容量法(酸性、中性森林土壤):《森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LY/T 1243-1999)。5.2.9.5 氯化铵-乙酸铵交换-容量法(石灰性森林土壤):《森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LY/T 1243-1999)。5.2.13 有机质5.2.13.1 重铬酸钾氧化-容量法:《耕地质量等级》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壤有机质的测定(GB/T 33469-2016)。5.2.13.2 重铬酸钾氧化-外加热法:《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LY/T 1237-1999)。土壤有机质全自动检测方案:全文下载:土壤有机质全自动检测方法研制报告土壤阳离子交换量自动检测方案:全文下载: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全自动检测方法验证报告
  • 土壤三普系列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检测项目及东西分析应对方案
    近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及相关检测技术规范的讨论稿,小编总结了普查所需的主要仪器设备及东西分析在土壤普查关于理化性状检测方面可提供的服务,希望能够为土壤三普尽绵薄之力。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及相关检测技术规范的讨论稿,土壤三普拟检测43项指标,其中土壤中重金属、类金属及非金属检测相关项目如下:方 案用于分析土壤中总镉、总铬、总镍、总铅等项目AA-709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705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SavantAA 原子吸收光谱仪适用项目总镉、总铬、总镍、总铅、全钾、有效铁、有效锌、有效锰、有效铜、缓效钾、速效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及水溶性钙和镁离子用于分析土壤中总砷、总汞、全硒及有效硒项目AF-7550双道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计适用项目总砷、总汞、全硒及有效硒用于分析土壤中全磷、全铝、有效钼、总镍等项目ICP-7760HP型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770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Quantima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适用项目全磷、全钾、全硼、全铁、全铝、全硅、全钙、全镁、全钛、全锰、全铜、全锌、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总铅、总铬及总镍用于分析土壤中全锰、全铜、全锌、全钼、有效钼、总铅、总镉、总铬及总镍项目OptiMass960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飞行时间质谱仪 适用项目全锰、全铜、全锌、全钼、有效钼、总铅、总镉、总铬及总镍后续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接下来敬请关注东西分析关于土壤普查方面的后续工作…
  • 关于召开《河长制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标准第三次讨论会的通知
    p  各有关单位:/pp  《河长制辖区水源水质在线监测》协会标准已于2018年1月31日在南京召开了标准制定工作启动会暨第一次讨论会议,并于3月31日-4月1日在广州召开了第二讨论会议。在上述会议中,与会专家、企业代表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认真、激烈地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结束后,标准起草工作组根据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经研究讨论决定,《河长制辖区水源水质在线监测》标准名称改为《河长制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形成讨论稿第三稿。为保证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我会将于2018年9月17-19日在江苏常州召开标准第三次讨论会,现将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pp  一、组织机构/pp  主办单位:中国质量检验协协会/pp  承办单位:青岛中质脱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pp  支持单位:河海大学河长制研究与培训中心/pp  河海大学海水淡化与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研究中心/pp  二、会议时间/pp  2018年9月17日报到,9月18-19日会议。/pp  三、会议地点/pp  江苏常州白金汉爵大酒店(五星级标准)/pp  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227号(东方路与大明路交叉口)/pp  酒店电话:王经理 13758358913/pp  四、会议内容/pp  (一)河(湖)长政策解读及河湖管理技术专题研讨 /pp  (二)相关技术、产品展示、推介、交流 /pp  (三)《河长制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标准起草负责人对标准起草情况进行汇报 /pp  (四)对《河长制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标准进行讨论、修改和完善 /pp  (五)对《河长制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标准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安排和确认。/pp  (六)河(湖)长制智库建设初步方案研讨 /pp  (七)河(湖)综合治理项目对接交流 /pp  (八)参观考察。/pp  五、联系方式/pp  联系人:/pp  文翔13661041954 stevencsw8292@163.com/pp  苑萍 18366223266 lyndayuan@vip.163.com/pp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麦子店街22号楼205/pp  六、注意事项/pp  (一)所有参会人员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pp  (二)为便于安排食宿,请参会人员提前一周提交回执表。/pp  附 件:《河长制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标准第三次讨论会议参会人员回执表/pp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pp  2018年7月6日/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noimg/d98e55ad-547a-45d6-a8af-fbfdd6baa3f4.jpg" title="会议1.webp.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noimg/86f4e95b-8d1d-492a-a068-cf1aece6cb55.jpg" style="float:none " title="会议2.webp.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noimg/c3fe41b7-577a-4aab-936b-cf5c192bd9e0.jpg" style="float:none " title="会议3.webp.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src="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7/noimg/2131852b-7b72-4070-b907-b284052f370d.jpg" style="float:none " title="附件1.webp.jpg"//p
  • 土壤指标检测方法全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发布
    日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此规程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的总体组织与任务要求包括资料收集整理与前期准备、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测试化验等具体工作流程、质量控制体系、成果汇总与验收等技术规范。本规程适用于土壤三普,也可作为全国或地方性大面积土壤调查或监测工作的参考。部分样品检测方法如下:7 样品检测7 1 基本要求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样品检测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在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本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7 2 检测计划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对本区域内检测工作进行统筹,制定样品检测计划,样品检测计划应明确承担单位、样品细磨、检测指标及方法、结果上报等内容,原则上,土壤容重指标由县级土壤普查办负责,其他指标由承担检测实验室负责,开展盐碱土普查省份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参照本文件及相关标准做好剖面样点地下水与灌溉水样品相关指标检测及结果上报等。7 3 样品细磨将通过2mm 孔径筛的土样用多点取样法分取约25g (根据检测指标确定), 磨细,使之全部通过0.25 mm 孔径筛,供有机质、碳酸钙、全氮、游离铁等指标检测,将通过2mm 孔径筛的土样用多点取样法分取约25g (根据检测指标确定),用玛瑙研钵或玛瑙球磨机磨细,使之全部通过0.149mm孔径筛,供全磷等全量养分、重金属等指标检测,细磨过程中样品编码必须始终保持一致,制样所用工具每处理完1个样品后需清洁干净,避免交叉污染,不同粒径的样品必须自通过2mm孔径筛的土样重新取样制备并全部过筛,严禁套筛,样品制备时, 应现场填写土壤样品制备记录。7 4 检测指标及方法7 4 1 检测指标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检测指标见附录F。7 4 2 检测方法各项指标检测方法见附录G。7 4 3 烘干基换算烘干基结果换算需测定风干土样水分的含量,每次检测称样量5.00g,做平行双样检测。7 5 结果上报完成样品检测后,检测员需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以烘干基计,并上报风干土样水分含量,原始记录经三级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数据填报记录表(参见附录H),并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全部内容详见附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pdf
  • 一波三折 河南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搬迁项目三次流标
    p  选择专业的公司来搬迁实验室在仪器行业越来越流行,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近日发布招标公告,拟160万元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担仪器设备搬迁任务,但经过三轮招标,仍未确定最终的供应商。/pp  strong2018年7月17日,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招标公告/strong,项目任务是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仪器设备搬迁,预算是160万元。对供应商专业资质要求如下:/pp  1)供应商须提供所搬主要精密仪器类型(GC、AAS、GC-MS、LC-MS、HPLC、ICP、ICP-MS等)的工程师能力(安装、调试、诊断、维修)证明资质,项目经理须提供通过PMI认证的PMP资质证书(均提供原件备查) /pp  2)供应商应具备大型实验室搬迁的能力(提供2016年以来150万元以上实验室整体搬迁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2份作为本能力的有效证明) /pp  3)投标人及其委托人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需携带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的查询截图至投标现场,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的查询截图为准,否则无效)。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物流公司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普通货运(含精密设备移动)、物流公司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放的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pp  strong2018年8月1日,公告称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处理。/strong/pp  随后进行二次招标,strong2018年8月9日/strong,公告称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足3家,strong本项目流标/strong。/pp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锲而不舍,随后进行三次招标,但strong2018年8月23日,再次发布废标公告/strong,流标原因为:/pp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谈判响应文件未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未通过响应性评审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谈判响应文件提供完税凭证不齐全,企业信用查询证明材料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谈判响应文件企业信用查询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仪器设备搬迁的工程师能力证明资料不齐全,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企业ISO9001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一致,未能通过资格评审。/pp  因有效谈判响应人少于三家,故本项目做流标处理。/p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服务“三普”,FASP家族再添新“成员”
    近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全国共有363家实验室入选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加上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已有489家检测实验室,5家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入选。兰友科技作为土壤样品制备自动化设备的原创者,长期致力于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设备,继FASP-05D/DB之后,兰友科技针对用户粗磨制备难度高、样品量大、采购预算有限、低温快速干燥需求强烈、现场土壤样品快速合规制备等痛点,陆续推出了FASP系列自动化土壤样品制备仪,以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为用户带来高效、合规、绿色安全、全流程可追溯的样品制备体验。RLTD-05/10土壤样品快速低温干燥仪农业、环境、国土资源、固废、核辐射及第三方实验室的土壤、底泥沉积物等各种样品低温快速干燥的专用仪器。系统通过负压抽取结合末端制冷原理,有效提高土壤、底泥沉积物的干燥效率,独立的样品干燥位,实时监控干燥过程中的温度变化,避免交叉污染,并具有快速、低温干燥、自动翻拌混匀等功能,为各土壤科学实验室提供高效合规的土壤样品干燥工具,大大节省实验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FASP-CG 粗磨专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土壤样品在测定PH值、交换性能等项目时,采用的是10目或20目的土壤样品,在样品制备过程中不能为了提高效率而将样品一次性研磨过细,研磨过细容易破坏土壤矿物晶粒,导致测定结果与实际结果不符。FASP-CG 粗磨专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采用模拟人工的撵搓式二级研磨方式,确保制样效果,避免研磨过细,完全满足规范技术要求的同时,提高制样效率。FASP-FG 精磨专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目前土壤样品细磨普遍采用的研磨设备,研磨通量小,研磨温度容易升高导致易挥发元素的损失,部分研磨罐材质含有金属元素,容易造成外源性污染,功能单一且需要人工清洁。兰友科技推出FASP-CG精磨专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自动化标准流程完成土壤样品细磨、筛分、混匀、装样、记录、清洁等过程,一台FASP-CG相当于研磨仪+筛分仪+混匀仪+分样仪等设备,10min内完成样品细磨的全流程,是检测实验室的效率利器。未来兰友科技将继续坚持科技创新,为客户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公示
    据悉,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检测实验室初筛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16号)要求,经相关实验室自愿申请、所在地省(区、市)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初步筛选推荐,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复核等程序,确认农业农村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283家检测实验室符合《通知》确定的要求,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15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批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单如下:序号推荐省(区、市)申请单位法人单位实验室类型1北京农业农村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北京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3北京北京中天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天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4北京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5北京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6北京北京京创净源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京创净源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7北京国正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国正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8天津易景检测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易景检测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9河北邢台市康达建筑工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邢台市康达建筑工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0河北河北木本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木本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1河北保定畿亿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保定畿亿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2河北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3河北河北宝隆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宝隆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4河北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5河北国土资源部地球化学勘查监督检测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6河北河北省区域地质调查院实验室河北省区域地质调查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7河北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院实验室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院(河北省浅层地热能研究中心)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8河北河北彩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彩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9河北唐山天予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唐山天予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0河北石家庄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1河北河北恒一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恒一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2河北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心实验室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地质研究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3河北河北精鼎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精鼎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4河北河北华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华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5河北河北泉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泉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6河北河北省煤田地质局新能源地质队能源矿产检测中心河北省煤田地质局新能源地质队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7河北河北普华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普华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8河北河北拓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拓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9河北河北标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标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30山西山西天和盛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天和盛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31山西山西华涵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西华涵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32山西山西农业大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山西农业大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33山西山西绿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绿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34山西山西康标安环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康标安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35山西山西丽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丽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36山西山西中环鑫宏检测有限公司山西中环鑫宏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37山西山西碧霄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山西碧霄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38山西山西嘉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嘉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39山西山西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40山西山西中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中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41内蒙古内蒙古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42内蒙古内蒙古本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本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43内蒙古内蒙古华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华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44内蒙古内蒙古嘉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内蒙古嘉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45内蒙古通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通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46内蒙古内蒙古金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47内蒙古内蒙古华智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华智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48内蒙古内蒙古泰达环保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泰达环保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49辽宁辽宁泽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辽宁泽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50辽宁辽宁标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辽宁标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51辽宁中咨华宇(沈阳)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中咨华宇(沈阳)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52辽宁辽宁祥渌检测有限公司辽宁祥渌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53辽宁辽宁禹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辽宁禹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54辽宁辽宁科维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辽宁科维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55辽宁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56辽宁辽宁筑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筑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57辽宁辽宁中环祥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辽宁中环祥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58辽宁营口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有限公司营口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59辽宁辽宁中科检测有限公司辽宁中科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60辽宁辽宁卫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卫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61辽宁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62辽宁大连诚泽检测有限公司大连诚泽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63吉林国土资源部长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吉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吉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64吉林吉林省第五地质调查所实验室吉林省第五地质调查所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65吉林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66吉林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67吉林吉林省普林松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普林松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68吉林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69吉林吉林省华科检测有限公司吉林省华科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70吉林吉林市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吉林市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71吉林吉林省正真检测有限公司吉林省正真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72吉林吉林省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吉林省澳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73吉林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吉林地质勘查院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吉林地质勘查院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74吉林农业农村部特种经济动植物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75吉林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测试部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76吉林吉林省云海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云海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77吉林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78吉林吉林莱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吉林莱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79吉林吉林省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吉林省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80黑龙江农业农村部大豆及大豆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81黑龙江大庆中环评价检测有限公司大庆中环评价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82黑龙江黑龙江省能源地质测试研究院黑龙江省能源地质测试研究院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83黑龙江中国地质调查局哈尔滨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分析测试实验室中国地质调查局哈尔滨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84黑龙江黑龙江盛禄评价检测有限公司黑龙江盛禄评价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85黑龙江黑龙江省瑞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瑞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86黑龙江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87黑龙江黑龙江省指南针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指南针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88黑龙江农业农村部甜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黑龙江大学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89黑龙江黑龙江龙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龙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90黑龙江黑龙江公信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公信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91黑龙江黑龙江隆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黑龙江隆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92黑龙江庚益环保检测(黑龙江省)有限公司庚益环保检测(黑龙江省)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93黑龙江哈尔滨市宇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宇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94黑龙江黑龙江华洲检测有限公司黑龙江华洲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95黑龙江黑龙江省亿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亿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96黑龙江黑龙江省北测检测评价咨询认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北测检测评价咨询认证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97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林草环境检验检测中心东北林业大学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98上海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99上海上海市岩土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岩土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00上海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01上海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02上海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03上海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04上海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05上海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06上海华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华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07江苏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测试中心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江苏省地质环境勘查院)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08江苏江苏衡谱分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衡谱分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09江苏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10江苏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11江苏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12江苏江苏卓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卓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13江苏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14江苏江苏绿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绿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15江苏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16江苏中科泰检测(江苏)有限公司中科泰检测(江苏)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17江苏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18江苏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19江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20江苏南京思农检测有限公司南京思农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21江苏江苏信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信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22江苏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23江苏江苏华谱联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华谱联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24江苏苏州市农业科学院检测评价鉴定技术中心苏州市农业科学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25江苏迪天环境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迪天环境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26浙江化工地质矿山第十八实验室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27浙江核工业湖州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核工业湖州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28浙江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29浙江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30浙江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31浙江浙江中广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中广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32安徽安徽煤田地质测试中心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33安徽安徽晟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晟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34安徽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35安徽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36安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京诚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京诚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37安徽安徽质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质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38安徽安徽泰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泰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39安徽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40安徽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41安徽安徽省分众分析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分众分析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42江西江西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赣南中心实验室江西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江西省地质局稀土应用研究所)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43江西南昌博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南昌博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44江西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检测认证技术发展研究院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45江西江西九环检测有限公司江西九环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46江西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江西省绿色农业研究中心)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江西省绿色农业研究中心)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47江西江西实创检测有限公司江西实创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48江西南昌海关技术中心南昌海关技术中心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49江西江西核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江西核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50江西江西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生态环境研究院江西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51江西江西三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三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52江西江西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实验室江西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53江西江西三科检测有限公司江西三科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54江西江西省贝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省贝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55江西江西贯通检测有限公司江西贯通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56江西江西省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省钨与稀土研究院)江西省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省钨与稀土研究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57江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昌)江西省林业科学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58山东利农检测(滨州)股份有限公司利农检测(滨州)股份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59山东青岛斯坦德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斯坦德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60山东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61山东蚯蚓测土实验室(山东)有限公司蚯蚓测土实验室(山东)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62山东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63山东山东邦林检测有限公司山东邦林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64山东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65山东山东国立环境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立环境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66山东山东汉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汉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67山东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68山东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69山东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70山东山东华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华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71山东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72山东山东洁衍特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洁衍特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73山东山东诺正检测有限公司山东诺正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74山东山东派瑞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山东派瑞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75山东山东品冠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品冠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76山东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八地质矿产勘查院)实验测试中心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八地质矿产勘查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77山东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78山东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七地质矿产勘查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七地质矿产勘查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79山东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山东省海洋地质勘查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山东省海洋地质勘查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80山东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81山东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实验室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82山东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83山东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84山东山东天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85山东山东修瑞德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修瑞德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86山东山东中昇华检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山东中昇华检认证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87山东山东中再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东中再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88山东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89山东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90山东泰和阳明(青岛)检测有限公司泰和阳明(青岛)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91山东潍坊市方正理化检测有限公司潍坊市方正理化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92山东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潍坊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潍坊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93山东益铭检测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益铭检测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94山东山东中检理化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中检理化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95山东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96湖北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97湖北武汉博源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博源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198湖北湖北星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星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199湖北崇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崇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00湖北湖北华信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华信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01湖北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02湖北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03湖北湖北迅捷检测有限公司湖北迅捷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04湖北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05湖北湖北省地质矿产局鄂西实验室湖北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06湖北中南冶金地质测试中心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07湖北湖北中检检测有限公司湖北中检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08湖南湖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检测中心湖南农业大学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09湖南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省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10湖南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11湖南湖南国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国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12湖南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13湖南湖南安博检测有限公司湖南安博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14湖南湖南宏润检测有限公司湖南宏润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15湖南湖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湖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16湖南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17湖南湖南省微生物研究院检测中心湖南省微生物研究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18湖南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测试研究所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所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19湖南常德市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常德市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20湖南湖南中测湘源检测有限公司湖南中测湘源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21湖南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22湖南湖南航天天麓新材料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航天天麓新材料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23广西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24广西广西益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广西益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25广西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26广西品创检测(广西)有限公司品创检测(广西)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27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28广西广西北部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29广西农业农村部亚热带果品蔬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30广西广西速竟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速竟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31海南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32重庆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33重庆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34重庆中科检测技术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中科检测技术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35重庆重庆洪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洪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36重庆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37重庆重庆正诚标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重庆正诚标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38重庆重庆港庆测控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港庆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39四川四川省科源工程技术测试中心四川省科源工程技术测试中心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40四川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昌地矿检测中心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攀西地质队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41四川四川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42四川四川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队测试中心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队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43四川四川炯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炯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44四川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45四川成都海关技术中心成都海关技术中心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46四川四川育良检测有限公司四川育良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47四川四川威斯特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四川威斯特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48四川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49四川四川省坤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四川省坤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50四川四川准检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准检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51贵州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52贵州贵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贵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53贵州贵州瑞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贵州瑞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54贵州贵州医科大学毒性检测中心贵州医科大学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55贵州贵州科正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贵州科正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56云南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57云南云南耘耨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耘耨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58云南云南同川农业分析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云南同川农业分析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59云南云南精恒农业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云南精恒农业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60云南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分析检测中心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61云南云南省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云南省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62云南云南众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云南众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63云南云南三标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三标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64云南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65云南云南蓝硕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蓝硕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66云南云南升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云南升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67陕西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68陕西陕西省地质调查实验中心陕西省地质调查实验中心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69陕西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70陕西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71陕西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72陕西陕西恒信检测有限公司陕西恒信检测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73陕西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74陕西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75陕西西安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76陕西陕西秦云农产品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秦云农产品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77陕西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西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西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78青海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79青海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80青海青海九零六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九零六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281青海青海韵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青海韵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82青海青海煤炭地质勘查院青海煤炭地质勘查院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283青海青海蓝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青海蓝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注:辽宁省含大连市,山东省含青岛市。 完整名单下载请点击: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127327.shtml
  • 【土壤普查】福建省率先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内业检测及质控工作
    10月13日,随着最后一个样品检测数据上传全国平台审核,福建省率先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浦城县试点1121个样品的内业检测和质控工作。  据悉,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始终注重谋划在前,指导在前,掌握工作主动权。在试点工作启动伊始,便建立周报调度机制,及时调度各任务承担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省级及时从相关渠道筹措普查足额资金,强化技术指导,组建百人省级专家队伍,选用省内最强技术单位承担普查任务,统一委托负责试点县外业调查、内业检测、质控审核、成果评价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目前,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已转入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阶段,预计于今年11月中旬可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及时汇交试点成果。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 Detelogy土壤检测智能高效样品前处理解决方案
    时隔40年,全国土壤普查再启动!相比前二次土壤普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范围更大,内容更加丰富,样品分布更密集,这也意味着实验室任务更艰巨!面对庞大而复杂的“三普”,我们又该如何提高检测效率?无惧海量样品,Detelogy推出《土壤检测样品前处理解决方案》,旨在向开展普查的单位及用户提供全面且最新的技术和方法,助力土壤“体检”,为土壤“三普”工作保驾护航。Detelogy土壤检测智能高效样品前处理解决方案农用地土壤样品涡旋提取费力?样品太多,不想手动调节?针对复杂土壤SVOCs的测定,Detelogy精心推出黄金搭档无机类智能前处理设备,带您轻松体验“一键消解”得泰出品,必属精品!只为给您更多的选择
  • 上海市特检院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第三次监督评审
    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12月5日至6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根据国家实验室认可准则,对上海市特检院进行了实验室第三次监督评审。专家组通过仔细核实业务领域授权人的变更记录,严格审查锅炉、压力管道、电梯、场内机动车辆检验现场与气瓶阀门中心各类检测和校准技术,一致认为该院在实验室能力培养、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方面成效比较突出,顺利通过考核评审,并为该院下一阶段开展实验室能力复证与增项工作积累了经验。
  •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附名单)
    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组建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与全国土壤普查办沟通衔接,抓紧组建地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确定人员,落实经费,尽快运行。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全国土壤普查办。   联系人:张青璞,电话:59191216,18511663581,传真:59191270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建方案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明确成立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办公室组建方案,明确了办公室职责、组织机构、人员组成等,经农业农村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请参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单位及社会成员,加强与办公室沟通交流,加强对办公室工作的监督,确保土壤普查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一、办公室职责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等,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制定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地方编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土壤普查中央财政预算,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组织全国普查技术指导,制定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研究处理政策性、技术性问题。   (三)组织构建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制作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底图、统一开展规划样点布设等。开发建立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指导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   (四)统筹协调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研教育及技术推广等单位、社会第三方机构等共同推进土壤普查工作,协调地方同步推进土壤普查工作。   (五)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调度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组织解决。   (六)督导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质量控制情况,督促指导地方落实任务、把控质量等。   (七)组织全国土壤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开展土壤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形成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相关报告。推动阶段性成果应用。   (八)负责国家级土壤普查基础资料归档、保存。   (九)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和工作。   二、办公室组织架构   全国土壤普查办内设4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平台工作组、外业工作组、内业工作组。各工作组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组织协调专家咨询组、技术指导组等相关工作。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文件流转处理等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及计划,统筹经费预算编制与安排,协调普查任务落实和政府采购等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政策解读、技术答问、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协调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部内相关单位等工作。调度普查工作进度并定期起草报告。组织督导技术支撑单位、地方开展普查相关工作。组织土壤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形成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相关报告。推动阶段性成果应用。负责资料归档、保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平台工作组。组织协调平台技术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平台开发运行、工作底图制作、样点布设,以及开发建立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指导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督促工作平台实现土壤普查全过程调度、监督、管理功能。组织开展平台调度及数据分析与汇总,定期报送普查进展情况。组织协调解决平台运行中发现的普查工作问题。负责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外业工作组。组织协调外业技术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外业调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外业调查相关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外业调查采样,落实质控措施。组织协调落实外业调查成果的形成,定期报送进展报告。组织督导各地土壤普查实施。组织协调解决外业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业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内业技术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内业化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内业化验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协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的筛选与管理。组织指导内业化验工作,落实质控措施。组织协调落实内业化验成果的形成,定期报送进展报告。组织督导各地土壤普查实施。组织协调解决内业化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组成单位及人员   (一)办公室组成单位   全国土壤普查办组成单位包括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单位相关司局,以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具体如下: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办公厅、人事司、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机关服务局、全国农业展览馆、农民日报社、信息中心、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二)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由主任1人,副主任6人,成员20人等组成。具体如下:   主 任: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 副部长   副主任:    郭永田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司长    陈章全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一级巡视员    谢建华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主任    刘现武 中国农业科学院 副院长    杨祝晖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副司长    许 航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副局长   成 员:    邱天朝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副司长    姜大峪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副司长    钟 斌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副司长    张敦强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副司长    魏锋华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副司长    袁少青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副司长(正司级)    丁 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副主任    王 晖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副司长    刘明国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一级巡视员    宋 昱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一级巡视员    张振华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副司长    李增裕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副司长    谈嘉一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局 副局长    陈 军 全国农业展览馆 副馆长    李 炜 农民日报社 副总编辑    王小兵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主任    闫 成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副站长    张 晔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党委书记、副主任    吴文斌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副所长(主持工作)    沈仁芳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所长   工作组组长:    综合组组长:陈章全(兼) 副组长:董 燕    平台工作组组长:吴文斌 副组长:裴久渤    外业工作组组长:沈仁芳 副组长:赵玉国    内业工作组组长:谢建华(兼) 副组长:习 斌   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    张宇翔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副处长    郞鹏飞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副处长    顾笑筱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三级调研员    任 静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处长    刘国军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副处长    常 鹏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处长    王竑晟 中国科学院农业科技办公室 常务副主任    红 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三级调研员    张海涛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处长    刘庆宇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处长    欧阳儒彬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副处长    罗 杨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二级调研员    李 想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处长    薛彦东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二级调研员    董 燕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处长    杨羽佳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 处长    刘忠岫 全国农业展览馆 处长    房 宁 农民日报社 种植业部主任    丛小蔓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处长    郑顺安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处长    吴 勇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处长    任 意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办公室主任    张建峰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副处长    滕 应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处长   四、相关保障   (一)人员保障。办公室抽调22人集中办公,其人员由办公室商成员单位落实。抽调人员在全国土壤普查办工作期间,对应原单位同类同级人员享受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原单位依据全国土壤普查办每年度为抽调人员出具工作鉴定书面意见,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以及表彰奖励时予以倾斜,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运行保障。抽调人员在农业农村部集中办公,相关办公条件及经费由农业农村部负责统筹落实。为保障办公室规范科学运转,制定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议事决策程序、内部运转管理、纪律和作风要求等。抽调集中办公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全国土壤普查办提出,按程序报全国土壤普查办主任批准。
  •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附全文)
    p 日前,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中指出,2017年第四季度即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pp 我国曾在1984年启动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因受各种条件限制,土地一调历时十三年直到1997年才结束。2007年7月,土地二调正式启动,并于2009年底结束。不过,直至2013年底,国土部门才正式对外发布土地二调的成果。/pp 据了解,土地调查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①土地普查。在全国或较大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查明在某一时点或一瞬间的土地数量、质量及其利用状况。②土地重点调查。一种非全面性调查,即在拟调查单位中选择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单位进行调查。③土地抽样调查。按随机原则在用地单位总体中选取一部分单位为样本进行调查。④土地典型调查。在拟调查单位中选择若干典型单位进行深入的、系统的调查。通过土地调查可以从整体上认识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发展趋势。br//pp 通知全文如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发〔2017〕48号/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 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 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 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三、调查时间安排/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span/pp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20年,汇总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四、调查组织实施/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 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负责协调 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统计局负责处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五、调查经费保障/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次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各地要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六、调查工作要求/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各地要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调查队伍的监管和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调查成果要按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span/pp style="text-align: right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务院/span/pp style="text-align: right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7年10月8日/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此件公开发布)/span/pp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附件/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组 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副组长: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成 员:林念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宫蒲光  民政部副部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刘 伟  财政部副部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王广华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赵英民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黄 艳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周学文  水利部副部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屈冬玉  农业部副部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李晓超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李树铭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石青峰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李维森  国家测绘地信局副局长/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兼任。/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span/pp  作为一项耗时耗力的土地调查,经费保障必不可少。此前,为保障土地二调顺利进行,中央财政批复经费21.16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批复了130.9亿元。两者相加超过了150亿元。/pp  据相关人士介绍,至于土地三调最终耗资多少,目前尚无预估数据。/p
  • 国务院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精神,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和专题技术规范(试行)。包括一项技术规程和八项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试行)、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点击下载原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和专题技术规范(试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土壤三普的目的与要求、土壤三普的范围与任务、土壤三普的准备工作、构建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组织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土壤生物调查、成果汇总等内容,并在附表中明确列举了对外业调查指标、剖面样点调查指标、耕地园地土壤样品检测指标、林地草地盐碱荒地土壤样品检测指标、盐碱地水样检测指标。规程规范部分内容如下: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