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总碱度检测

仪器信息网总碱度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总碱度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总碱度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总碱度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总碱度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总碱度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总碱度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总碱度检测相关的资讯

  • 海南食药监督管理局改革 将设综合性检测机构
    海南省政府召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实施  改革四要点  -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ldquo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dquo 牌  -食品药品监管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设立乡镇和城市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  -组建省、片区综合检验检测机构  12月6日讯 今天上午,海南省政府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交接工作,由此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入交接部署的实质性全面实施阶段。会议强调,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力以赴抓紧抓好改革,全面提升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海南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在多次组织调研、反复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后,于今年7月印发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ldquo 三定&rdquo 方案。12月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谭力指出,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既是重大的基本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又是重大的社会问题,还是发展问题、政治问题。各市县、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这项改革工作。  此次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要点:其一,整合职能,实行集中监管。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负责对全省除农业、卫生以外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加挂&ldquo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dquo 牌子,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其二,垂直管理,发挥条块结合优势。省委、省政府结合海南省实际,作出了食品药品监管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决定 其三,重心下移,加强基层监管体系。此次改革将设立乡镇和城市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作为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承担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和基层药品安全监管职责 其四,整合资源,加强检测能力。将省和市县工商局、质监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应的人员、编制、装备、经费划转到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原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组建省、片区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并保持市县、乡镇既有食品快速检测能力。  谭力强调,海南省要按照国务院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各有关部门要凝聚共识,通力协作,加紧交接,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等及时划转到位,确保监管工作有序衔接,不脱节、不中断。  副省长王路主持会议。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实行垂直管理,质监、工商、商务部分监管职能整合并入 食品药品监管不再&ldquo 九龙治水&rdquo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创建时间13载的海南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正迎来史上最大变革。  今天召开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透露,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已进入交接部署的实质性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今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目前全国各省区市都在紧锣密鼓地落实中央的部署。在海南,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正加速推进。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重大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日渐凸显。  对此,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廷松感同身受。&ldquo 三亚作为国内外知名旅游城市,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大量游客涌入三亚,给当地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带来了压力和挑战。&rdquo 他说,特别是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说,当前正逢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关键时期,必须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海南人民及中外游客食品药品安全。  改革重点:整合、统一、加强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关键在于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最严格的监管制度。针对以往监管中存在的多头管理、分工交叉、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中央决定组建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这在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ldquo 整合、统一、加强是改革的核心和关键词。&rdquo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说,根据改革方案,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负责对全省除农业、卫生以外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监管重心开始下移。  据透露,按照体制改革方案,省、市(县)质监局和省质检所,省、市县(区)工商局和乡镇(街道)工商所,市县(区)商务局的相关人员将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届时,划转人员与原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以及新增编的人员,将组成一个大家庭,形成省、市县(区)、乡镇三级监管体系,拥有行政监管、监督稽查、技术检测三种队伍。  各界对改革成效充满期许  &ldquo 省委、省政府此次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事关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任务复杂艰巨,社会高度关注。&rdquo 省财政厅副厅长方光荣认为。  而对于此次改革成效,不少市民和食品生产企业充满期许。  接受记者采访的海口市民纷纷表示,民以食为天,希望此次改革能够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不断提高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ldquo 监管体制改革有助于进一步监督和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经营,诚信经营,同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使企业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生产出质优价廉、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rdquo 文昌市春光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春光认为。
  •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实验中心综合项目奠基
    2010年11月15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实验中心综合项目正式奠基。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实验中心综合项目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包含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和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等6个技术监管执法单位。  该项目是国家支持的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项目,已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的《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若干意见》 是云南省政府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有效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新职能的关键技术支撑项目。 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先进、西部一流”的食品药品检测实验中心和国家级口岸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提高云南省进出口药品通关便利化、快捷化水平,构建以省级检验机构为龙头、州市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县级快检能力为基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实现由单纯任务型检验向科研型检验、标准控制向控制标准的转变,营造云药产业发展良好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122.66万元采购天平,微生物采样器,气相色谱仪,电导率仪
    详细信息 YNLB-LJ20230516: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15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5-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单位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行政区域 丽江市 公告时间 2023-05-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15 17:00:09至2023-05-22 18:00:09每日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室 开标时间 2023-06-05 14:30:09 开标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2.6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易文 项目联系电话 19308884105 采购单位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武鸿雁 1596942720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308884105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05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LB-LJ20230516 项目名称: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22.66 最高限价(万元):122.66 采购需求:采购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1套、X射线机多功能质量检测仪1套(允许进口)、智能测力仪1台、电子天平1套(允许进口)、高精度镜面露点仪1套(允许进口)、电导率仪交流电阻箱1套、移液器校准装置1套(允许进口)、气相色谱仪1套、浮游菌采样器1台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45日历天,进口设备60日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或产品中国总代理的授权书。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15 17:00至2023-05-22 18: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室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场时不需提交)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6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05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YNLB-LJ20230516)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保证金金额:12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05 14:30 其他: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2022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投标人自行承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38号 联系方式:武鸿雁 15969427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 联系方式:19308884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易文 电 话:19308884105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在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ZCZBJ文件查看工具”)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天平,微生物采样器,气相色谱仪,电导率仪 开标时间:2023-06-05 14:30 预算金额:122.66万元 采购单位: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YNLB-LJ20230516: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5-15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5-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单位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行政区域 丽江市 公告时间 2023-05-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15 17:00:09至2023-05-22 18:00:09每日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室 开标时间 2023-06-05 14:30:09 开标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2.6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易文 项目联系电话 19308884105 采购单位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武鸿雁 1596942720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308884105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05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LB-LJ20230516 项目名称: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22.66 最高限价(万元):122.66 采购需求:采购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1套、X射线机多功能质量检测仪1套(允许进口)、智能测力仪1台、电子天平1套(允许进口)、高精度镜面露点仪1套(允许进口)、电导率仪交流电阻箱1套、移液器校准装置1套(允许进口)、气相色谱仪1套、浮游菌采样器1台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45日历天,进口设备60日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或产品中国总代理的授权书。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15 17:00至2023-05-22 18: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203室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场时不需提交)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6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05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YNLB-LJ20230516)丽江质检中心2023年上半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保证金金额:12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05 14:30 其他: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2022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投标人自行承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38号 联系方式:武鸿雁 15969427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商业中心D1栋二楼 联系方式:19308884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易文 电 话:19308884105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在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ZCZBJ文件查看工具”)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 41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有关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为持续净化我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促进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今年7月至9月联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检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选派了17名资质认定专家,会同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随机选派检查执法人员164人次,共组成8个检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在全区范围内对41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不预先通知的现场专项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本次监督检查发现1家机构存在轻微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处理意见是“自行整改”,占2.4%(详见附件1);有21家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资质能力等变更手续、采样方法不能满足标准规定等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占51.2%(详见附件2);有18家机构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范围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等情形,造成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等较严重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占44%(详见附件3);有1家机构因自身原因已处于注销资质状态,占2.4%(详见附件4)。本次检查的机构分布在南宁市(21家),桂林市(4家),柳州市(4家),钦州市(3家),贵港市(3家),河池市(2家),百色市(1家)、玉林(1家)、贺州(1家)、崇左(1家)等10个地市。二、主要问题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现场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检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以下简称《监督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和理解。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能及时组织人员对国家新颁布的检验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培训和学习,导致在日常的检验检测过程中出现不合规、不规范的检测操作行为或者检测结果的计算错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能按照样品的保存管理技术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样品保存时限内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其中,广西林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号为“LLJC202202005号”检验报告,柳州市柳职院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柳职监字〔2021〕179号”检验报告,广西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贺[水]字20200073-2”检验报告,广西天龙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天龙环监字[2019]第0529号”检验报告,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任务号为“BC 2022-0005”硫化物项目,这5家机构的检验报告涉及的相关样品没有在规定保存时限内进行检测。广西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超出资质认定范围,编号为“GXHQ202203021 12”的检验报告。广西金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金天检字〔2022〕22Q072号”检验报告、广西天龙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天龙环监字〔2022〕第0630号”检验报告,这2家机构的检验报告的原始记录相关计算公式错误,不符合检测标准要求,导致检测报告数据、结果出现错误。(二)部分检验机构的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等技术条件不能持续满足检验检测必备条件要求。广西能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嗅辩室传递窗规格不符合标准”、广西北部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自动低温翻转振荡器与烘箱、马弗炉同放置于高温间内”、广西环投金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微生物实验室紫外灯未悬空安装”、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水质检测项目‘氨氮’‘氨’‘亚硝酸盐氮’‘氮氧化物’等在同一实验间进行检测不符合标准”、广西优捷特检测有限公司的“固废检测未配套样品晾晒区、制样区;固废浸提、土壤有效磷浸提装置放置位置无控温设施”、广西南宁市联众环科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固废晾晒区与土壤晾晒区于同一房间,无有效隔离措施”、广西西湾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台堆放杂乱,添加了培养基的培养皿,未做任何防护;滴定室未安装空调,土壤晾晒区与固废晾晒区无遮阳及通风措施;土壤晾晒区与固废晾晒区之间使用胶片隔离;固废浸提装置未有控温设施”,这7家机构均存在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等技术条件不能持续满足检验检测必备条件要求。(三)检验分包不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号为“崇环监(水)字〔2022〕035号”检验报告,广西南宁市联众环科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2022-0516污泥”检验报告,广西皓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HYT2205131”检验报告,广西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KC2022045”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广西云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号为“云科环监字〔2021〕第03-007号”检验报告,这5家公司的检验报告存在分包检验检测项目不规范等问题。(四)未按规定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认定项目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荣灿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恒晟水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这4家机构存在未按规定程序申请取消作废的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河池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西云检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优捷特检测有限公司、广西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这4家机构存在未按程序申请办理取消相关资质能力的手续,百色市绿城环境监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吉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广西优捷特检测有限公司、广西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这4家机构未按程序申请办理调整授权签字人的授权范围或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五)原始记录信息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共有17机构存在部分原始记录缺失或记录错误:广西北部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GXBBW220138”检验报告,未记录BOD5测定培养时间,编号为“GXBBW2105102”检验报告中,总铬和六价铬结果引用原始记录数据时有误、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崇环监(水)字〔2022〕038号”检验报告,氨氮项目原始记录不完整,广西金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金天检字〔2022〕22W123-1号”检验报告,未将环境条件参数作为原始记录的一部分,桂林千卓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千卓检测(综)字2022第341号”检验报告,样品采样未记录分装的情况,未记录样品容器材质及类型,广西华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用酸度计(编号HHYQA033)未在使用前后,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检查并记录;样品的分发流转缺少原始记录描述”,广西华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样品验收交接环节缺少对保存条件核查的记录,广西桂宏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GH2206019”检验报告中,环境噪声监测原始记录中,缺少风速风向仪信息,广西保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编号为“保利监字〔2022〕154号”、“保利监字〔2022〕008号”检验报告的监测设备使用记录未记录样品唯一性标识、编号为“保利监字〔2021〕276号”检验报告,原始记录“臭气浓度采样记录表”未能如实记录现场监测结果,附图未有确认记录”,广西天龙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天龙环监字〔2021〕第1289号”检验报告的土壤镉、锌、铅等重金属浸出前处理记录缺少前处理方法依据文件、前处理时间、使用设备及设备使用记录、实验用水批号等关键原始记录信息,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编号为“BNN2021100279-23-2”检验报告中废水污染源监测现场调查表对应的企业基本情况记录有误,百色市绿城环境监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提供使用标准菌株对培养基进行阳性和阴性对照试验的原始记录,广西吉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JR/BG-HJ2021001至JR/BG-HJ2021100号”对应的部分原始记录无检验员签字,广西优捷特检测有限公司任务编号为“2206010”废水总余氯指标测定,原始记录中未包含检测实验用水的验证记录,广西南宁市联众环科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2022-0516污泥”检验报告,“浸提试验未能提供含水率测定的原始记录;实验室氟离子测定无标准使用液配制记录”,广西玉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玉翔(监)字〔2022〕第0446号”检验报告,仪器使用记录表缺对应的使用记录,广西皓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HYT2110833”检验报告,缺系统偏差的校准记录,广西邕测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邕测检字〔2022〕第225号”检验报告,仪器使用记录表无检测当天的相关仪器使用记录。桂林千卓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千卓检测(综)字2022第341号”检验报告,南宁市龙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编号为“龙翔环监字〔2018〕第0736号”检验报告,广西林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号为“LLJC202201020号”检验报告,桂林千卓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千卓检测(综)字2022第341号”检验报告,广西林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号为“LLJC202201020号”检验报告,这5家机构的检验报告存在相关样品的采样、检测时间原始记录没有具体到几时几分问题,无法溯源核实该样品是否在保存时限内进行检测。(六)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有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管理不规范,个别检测人员没有持证上岗;有的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不够规范,部分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校准,超过检定有效期仍在使用;有的检验检测机构缺少个别标准物质,一些仪器设备没有标识,使用记录不完整。三、检查结果处理(一)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高度重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应立即组织开展调查,进一步核实核细,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如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严格按照《监督办法》《管理办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严肃处理,同时应将涉及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对各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以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最终调查处理结果为准。(二)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跟踪督办,责令其在15天内改正,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应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后,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及佐证材料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并通过登录相关系统进行核实查证,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随机选派参加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需要在机构整改报告上签字确认整改通过,确保整改到位闭环。(三)对已注销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资质的1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持续关注跟踪,这1家机构不得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相关生态环境类的检验检测报告。四、工作要求(一)严格依法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切实履行职责,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严格按照2021年颁布的《监督办法》《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生态环境厅。(二)狠抓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切实履行检验检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方法和要求规范检验,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项细化明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资质认定法律法规、检验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我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将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纳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鼓励内部人员举报,对举报重大违法线索的给予奖励。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弄虚作假线索实施一案双查,突出问题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对涉及地方政府及公职人员失职失责、包庇纵容甚至主动勾结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11月14日
  • 100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2022年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相关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2〕309号)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公安厅于2022年3月至10月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检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选派了28名技术专家,会同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随机选派的行政执法人员,共组成14个检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在全区范围内对随机抽取的100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不预先通知的现场专项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本次监督检查发现32家机构存在轻微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处理意见是“自行整改”,占32%(详见附件1);有54家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等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占54%(详见附件2);有13家机构存在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超出资质认定范围进行检验检测、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字签发报告等较严重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占13%(详见附件3),有1家机构因自身原因已处于停业状态,占1%(详见附件4)。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个别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存在违法检验行为。南宁市金陵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部分检验检测报告中授权签字人签名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授权签字人签字识别不一致等问题;防城港市上思县卓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减少、遗漏标准规定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德保县交安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部分检验检测项目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柳州市北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范围进行检验检测;忻城县环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使用未经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二)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广西顺达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等49家机构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存在个别项目使用未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进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不正确、个别项目检验数据与电子保存的数据不一致、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保存不完整,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填写不规范,检验人员没有签字等行为。(三)检测场所环境条件不满足标准要求。玉林市福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5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存在底盘动态检验区域不满足标准检测要求、没有场地标线、标识或者标线、标识不清晰、群众监督通道与车检通道没有安全隔离等问题;百色市德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0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便民服务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没有在场地内醒目位置设置自行维修告知牌或者场地布局图,具有多条检测线的未设置预约通道或新能源汽车绿色通道等。(四)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存在不足。广西横县泓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46家机构存在未按要求开展年度质量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没有开展能力比对、设备期间核查、人员培训等,应付式开展质量内审和管理评审,多年质量管理材料、记录雷同,质量体系文件不完善、体系运行记录不完整等行为。(五)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广西昊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存在授权签字人已离职或者不再担任,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柳城县光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摩托车检验项目未办理标准变更手续。(六)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执照存在公正性问题。贵港市俊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代办车辆年审、电子违章处理”、“汽车租赁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等影响机动车检验独立公正的项目。三、处理意见(一)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应高度重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立即开展进一步调查,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如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联网监管实施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各市市场监管局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应移送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公安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处罚,依法应撤销资质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同时,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各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以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最终调查处理结果为准。(二)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跟踪督办,责令其在15天内改正,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核实后,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及佐证材料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进行验收确认,确保整改到位、闭环管理。(三)对停业的武宣顺兴机动车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持续关注跟踪,监督并督促该机构不得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报告,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需通过现场技术评审后方可恢复。四、工作要求(一)严格依法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加大对其的后处理工作力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闭环管理,取得监管实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信用惩戒等后处理措施,对情节和后果较严重的,要依法立案查处,直至撤销资质认定证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加强行刑衔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务必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后处理工作。(二)狠抓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切实履行检验检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方法和要求规范检验,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项细化明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资质认定法律法规、检验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将辖区内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加大现场检查的批次、频次监管,除配合完成自治区级监督检查任务外,应组织开展辖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推动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改进提升。要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持续强化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区域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监管举措,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建立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切实维护公正有序规范的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环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11月3日
  • 最新!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及执法设备配置清单
    近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征求意见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专业仪器设备及相关指标,省级、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原同级卫生健康监督职能的,根据所承担的专业类别、工作类型、职责和任务应配备的现场检测及执法设备装备参照下方配置清单执行。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及执法设备装备配备标准序号仪器设备名称专业/检测对象A类备注省市县1总挥发性有机物测定仪 公共场所、职业卫生2222便携式气相色谱仪公共场所2223二氧化碳测定仪公共场所2224一氧化碳测定仪公共场所2225甲醛测定仪公共场所2226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PM10)公共场所2227氨气检测仪公共场所2228氡监测仪公共场所2229空气微生物采样器(六级)公共场所222配数字流量校准装置10室内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公共场所各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11声级计公共场所23212数字式照度计公共场所23213套帽式风量计公共场所、室内环境23214数字温湿度计公共场所、室内环境23215便携式风速仪公共场所、室内环境23216测距仪学校卫生、职业卫生44417课桌椅尺学校卫生24418便携式紫外线强度计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33219紫外线强度在线检测仪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23220便携式pH计生活饮用水、泳池水44421便携式浑浊度测定仪生活饮用水、泳池水24222便携式电导率仪生活饮用水24223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生活饮用水22224余氯二氧化氯检测仪生活饮用水、泳池水23225便携式氧化还原电位测定仪生活饮用水、泳池水23226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生活饮用水、泳池水各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27臭氧检测仪泳池水、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公共场所23228尿素快速检测仪泳池水22229温度计泳池水22230有效氯含量测定仪医疗机构24431环氧乙烷分析仪医疗机构22232ATP荧光检测仪物表洁净度、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24233温度压力在线检测仪医疗机构22234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22235微压差计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22236便携式中子剂量仪放射卫生22县区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37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职业卫生22238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职业卫生22239个人剂量报警仪放射卫生各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40数字测尘仪(防爆)职业卫生22241检气管(有毒气体检测管)职业卫生244配流量气泵42湿球黑球温度(WBGT)指数测定仪职业卫生22243辐射巡测仪放射卫生22244表面污染检测仪放射卫生22245便携式红外光谱气体分析仪职业卫生22246数字声级计/频谱仪(防爆)职业卫生222配标准声源47微波漏能检测仪职业卫生22248工频场强仪职业卫生22249高频场强仪职业卫生23250超高频场强仪职业卫生23251执法记录采集站监督执法222 52摄像机监督执法33253现场执法包(含手持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监督执法1套/2人手持执法终端可选PDA、智能手机等54执法记录仪监督执法1套/2人各级监督机构相同标准配备55照相机监督执法2台/科室各级监督机构相同标准配备56录音笔监督执法1支/科室各级监督机构相同标准配备  注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清单中包含以上标注“*”的设备  2.上述省、市、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现场检测数量为达标要求,服务人口多、现场检测任务较重的省、市、县级疾控中心,可依据需要增加设备数量。
  • 投资2.35亿元 新疆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落成
    中国质量报10月26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于2010年10月竣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是自治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建设项目。2006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项目占地面积5.1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6.8万余平方米,总投资2.35亿元。2007年11月6日奠基,2008年3月28日动工建设,2010年10月竣工。基地内有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及棉花、石油石化、农副产品等国家检测中心。该基地是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检验检测和科学研究为基础,技术服务、科研开发和人才培训相互配套,多层次、多功能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图为新建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  自治区、国家质检总局领导高度重视新疆质监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对检验检测研究基地从项目、资金、政策、措施等多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工程建设全过程得到了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以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积极扶持。  检验检测研究基地的建成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正确领导和有力支持的结果,是区局党组狠抓质监能力提升、强化基础建设、实施创新管理的结果,是全疆质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真抓实干的结果,凝聚了全疆质监人的辛勤汗水和智慧。  “十一五”期间,新疆质监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全疆质监系统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综合实力有了大幅提升,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的落成,集中体现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自治区质监局党组一班人团结带领广大质监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奋力拼搏,争创一流的时代精神,展示了新疆质监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大建设成果,为“十二五”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标志着新疆质监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基地启用后将使质监技术检测机构的检验环境、条件、手段和技术装备、科研开发、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自治区质监工作适应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创新监管方式,提供更加可靠完善的检验检测技术保证 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推动新疆新型工业化进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整体提升自治区工业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保障。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图为新建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综合楼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各级职能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类产品质量监督、质量抽查检验任务,并为社会各界提供产(商)品委托质量仲裁、验货、鉴定检验及技术咨询、认证、培训等服务。  该院拥有石油石化产品、农副产品、节水器材产品等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公安部安全防范技术、国家经贸委食品安全定点检测机构 中国方圆标志认证新疆公司 新疆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中心、自治区煤炭产品检验中心、新疆和田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治区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11个技术机构。2004年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7个食品安全能力提升实验室之一。  检验领域涉及石油石化、食品农副、金银珠宝、煤炭建材、机械安防、电线电缆、家具门窗、仪器分析、轻工、管材、橡塑、化工、电器等13个专业 拥有气相、液相、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ICP)等世界领先仪器设备600余(台)套 检验能力通过“三合一”评审、“二合一”认证,1645个产品及参数,已成长为全国重点院所之一。  培育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国家注册高级审查、国家实验室注册评审、ISO9000国家质量管理体系审核、ISO14000国家环境管理体系审核、ISO18000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国家注册珠宝玉石质检、NGTC珠宝玉石评估、国家注册红、白酒品酒、国家注册中级品茶等专家92名 引进博士生3人、研究生27人。先后3次被评为全国质监系统、自治区质监系统先进集体 两次被国家质检总局表彰为全国质检系统“科技兴检”先进集体 成功创建自治区“模范职工小家”“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行风示范窗口”集体。  自治区纤维检验局  图为新建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综合楼  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自组建以来,紧紧围绕服务新疆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和目标,大力加强业务建设,环境设施条件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全面履行监督检验职能的能力明显提升。在全区纤检机构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执法打假、企业诚信建设、重点区域监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棉花、毛绒、纺织服装等检验方面形成了较强的实力,为推动自治区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该局内设11个机构和1个社会团体组织,拥有检验仪器设备181台,能开展6大类、103个产品、55个参数的检验检测工作。全区共建成1个棉花抽检实验室和20个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配备了173台HVI检测仪器,具备了300万吨棉花的检测能力。2005年,国家棉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成立,2010年启动对全区各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的监督抽检,为有效提高全区棉花公证检验水平,提升检验的公信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局连续10年荣获中国纤检通联工作先进单位,连续6年被中纤局评为“全国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执法打假先进单位”、“棉花公证检验先进单位”、“毛绒公证检验先进单位”。会同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和农垦科学院承担“中国美利奴羊超细型培育和细型羊毛产业技术开发”课题,建立了新疆细羊毛标准体系,填补了国内行业空白,并获得2005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  今后,该局将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建设毛绒纤维、亚麻国家监督检验中心和西北纤维制品检验中心,全力服务新疆纤维产业发展,在推动自治区经济建设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图为新建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综合楼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成立于1996年。围绕全疆质监事业发展的需要,开拓创新发展,该中心走出了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路子,为质监系统和企业培养了一大批急需、实用的人才,成为全疆质检专业领域名副其实的人才摇篮。  该中心先后被确定为自治区质监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站、质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人事厅计算机取证授权培训考核点、自治区质监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中心、中国计量学院新疆函授站。目前,该中心建成了集学历教育、质量技术监督专业培训、企业质量从业人员培训等内容广泛的质检人才培训基地,多次在全国质检系统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  中心着力在4个方面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一是学历教育。开设了中国计量学院“标准计量与质量”大专学历班,质量工程、工业工程本科学历班。二是开展岗位培训。对新进入系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标准化、计量、纤维检验和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新知识、新业务继续教育培训,对质量专业从业人员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师、棉检师等专业进行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三是面向市场,突出授课培训的针对性,实施菜单式培训。四是开展本系统行业的各类职业技能工作。目前已开展计量、质检、眼镜行业、棉检棉加、衡器等7个专业的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培训鉴定工作。  该中心筹建的集教学、住宿、餐饮以及后续服务综合配套、功能齐全的培训基地即将投入使用,该设施拥有计算机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宽敞明亮的教室配置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实际操作设施,为今后质监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图为新建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综合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是自治区依法设置的省级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50多年来,经过几代计量人辛勤耕耘,使新疆计量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研究院内设有6个职能管理部门、10个专业研究所、1个技术开发中心及新疆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西米拓校准检测有限公司、科正计量公正行和新疆第3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挂设在本院,年校验计量器具台件数达40万台件以上,建立、保存全疆最高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大类162项 开展长度、温度、力学、电学、无线电、时间频率、光学、声学、理化、电离辐射等10大计量380多种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检测以及8大类25种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工作 开展7大类14种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和各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检测等工作。  在承担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质监局科研、技改等44个项目中,两项荣获省级科研成果奖、一项荣获发明奖、两项填补国内空白。  1998年率先被自治区文明委命名为自治区质监系统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1996以来,先后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质监局等表彰为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院党总支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机关工委、自治区质监局机关党委表彰为抗击非典工作先进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 成功创建国家级、共青团中央、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青年文明号” 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命名的自治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  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图为新建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综合楼  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成立于2005年,是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作业人员岗位培训、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及相关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新疆特种设备检验研究行业的权威技术机构,也是中国特检协会西北地区唯一的副理事长单位和全国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提升能力试点单位之一。  全院干部职工由汉、维、蒙、回、哈、满、乌兹别克族等7个民族组成,拥有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公正廉洁、作风优良的检验检测队伍和高端技术人才。该院具有设施完善、装备精良有声发射检验系设备,承担新疆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等大型建设工程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重大任务。该院自主研发的“便携式电梯限速器校验仪”获国家专利,取得了“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缠绕气瓶(金属内胆)定期检验与评定”标准多项科研成果,在新疆经济建设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院连续8年保持“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乌鲁木齐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卫生达标先进单位”称号 连续4年被评为自治区质监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后被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成功创建国家、自治区、区直机关三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 60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1年度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证后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监督抽查情况此次监督抽查采用重点抽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侧重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和日常监察、检验、鉴定评审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一)生产单位监督抽查情况监督抽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160家。其中,锅炉制造单位20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12家,气瓶及瓶阀制造单位11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21家,压力管道设计单位17家,压力管道安装单位14家,电梯制造单位32家,起重机械制造单位25家,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单位8家。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1. 资源条件方面。部分生产单位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任职条件不满足规定要求,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作业人员等配置不能持续满足要求,设计等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缺少必要的检验仪器与试验装置,检测仪器未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等。2. 关键过程和产品安全性能方面。部分生产单位未根据许可规则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缺少工艺文件或工艺文件内容不齐全。设计控制程序中缺少设计文件鉴定的控制要求,缺少设计变更审批记录,缺少标准化审查记录。缺少安装过程检验、安装调试完成后验收检验规程。缺少热处理分包控制程序,未对分包的热处理进行委托,未对热处理分包结果进行确认。存在焊接工艺规程参数缺失、焊接工艺评定试件与报告不符等。无损检测控制程序中缺少无损检测工艺、记录、底片、报告等方面的控制内容,分包的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报告未经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确认。(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监督抽查检验检测相关机构60家。其中,综合检验机构(抽查RD7项目)39家,无损检测机构4家,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机构7家,电梯检测机构10家。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1. 综合检验机构RD7项目。部分综合检验机构RD7项目检验专用场地不符合核准规则要求,缺少与受检设备盛装介质相适应的残液回收、处理及置换装置(包括蒸汽吹扫)、紧急切断阀校验装置、抽真空或充氮置换装置等。检验作业指导文件不能满足检验质量管理需要,未按规定制定RD7项目的检验方案,检验报告及其原始记录存在问题。2. 无损检测机构。部分机构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未及时根据法规、标准的变化更新机构的体系文件,已建立的体系文件未定期进行评审,缺少质量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记录。使检测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检测设备仪器存放场所不规范,缺少温度等有效监测设施。未按照运行要求配置足够的质量、技术管理人员。资料归档存在不及时、不完整。3.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机构。部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完善,型式试验原始记录中数值记录不规范,检测报告意见不完整,存档资料管理不到位。4. 电梯检测机构。部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完善,缺少有关文件规定。检测原始记录数据不规范,检测报告中出现数据错误。对鉴定评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二、对存在问题单位的处理意见(一)对风行莱茵电梯有限公司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二)依法注销13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有关行政许可资质(详见附件1)。(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26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详见附件2)下达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上述单位要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上述单位下一许可周期不允许申请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四)其他被抽查单位也要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整改报告报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抽查发现的问题在换证评审时将进行重点检查。三、有关要求(一)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被抽查单位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应许可证。(二)对被抽查单位存在问题的相关地区,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问题,认真总结,举一反三,部署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对重点检查单位提高抽查比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并将抽查检查、行政处罚信息按有关规定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附件1注销相关行政许可单位名单 序号许可项目单位名称1锅炉制造无锡市沈能节能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淄博天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气瓶制造上海铁锚压力容器(集团)有限公司4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上海金来邦阀门制造有限公司5电梯制造沈阳华升富士电梯有限公司6沈阳西奥电梯制造有限公司7湖南奥力斯电梯有限公司8佛山市通力电梯起重设备有限公司9起重机械制造广西广建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0检验机构(RD7项目)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11辽源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12山西省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3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机构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施工设备检验测试中心 附件2下达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单位名单 序号许可项目单位名称1锅炉制造湖南新大锅炉有限公司2欧西玛(广州)机械有限公司3气瓶制造江苏民诺特种设备有限公司4衡阳市柒益凌钢瓶有限公司5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汇正自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6郑州中泰安科粉体科技有限公7钜溢(肇庆)钢管制造有限公司8压力管道安装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9电梯制造苏州莱茵电梯股份有限公司10常熟市通润电梯厂有限公司11科莱曼电梯(中国)有限公司12德尔格电梯(嘉兴)有限公司13尉尔电梯有限公司14湖南信达电梯车库制造有限公司15湖南德力通电梯有限公司16西子西奥电梯有限公司17四川富士鑫电梯有限公司18起重机械制造郑州科润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9广东大汉建设机械有限公司20东莞市毅新庆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1四川中天浩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2大型游乐设施制造武汉福特游乐科技有限公司23检验检测机构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所24兵器工业东北压力容器检测站25东营市特种设备检验所26临沂正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现场检测将有法可依!
    PART1:新标准发布让非甲烷总烃现场检测真正有法可依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了《环境空气和废气 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关于非甲烷总烃等在线和便携式的现场检测标准,解决了当前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和便携式现场检测标准缺失的问题,使污染源和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标准发布前,对于污染源非甲烷总烃的执法检测,主要采用传统“手工采样-仪器分析-数据解析”的方法,时效性较低,周期较长,且数据准确性无法保证,可能造成以下管理问题:1)企业污染源排放超标,但是采样回实验室检测,由于样品转运、存储过程中样品损失的问题,导致测量数据严重偏低,使企业排放达标,造成管理失误;2)应对突发事件时,现场采样检测周期最少需要几个小时,无法保证执法的及时性;3)企业采用过去第三方检测的报告证明其合规性,管理部门在进行监督执法的过程中,容易被误导。便携式非甲烷总烃设备具有现场快速准确定量分析能力,但是之前由于缺乏相关标准的支持,无法出具计量检测报告。这次标准的发布,将使污染源和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现场检测真正有法可依,可在现场检测非甲烷总烃,并出具带有cma资质的检测报告,监测数据可直接用于环保现场执法。PART2: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产品原理分析和应用情况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产品原理上主要分为催化氧化法和色谱法。目前发布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同时支持上述两种方法。催化氧化法和色谱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催化法通过催化甲烷以外的有机物对甲烷进行分析,色谱法通过色谱分离的方法对甲烷进行分离分析。i 催化氧化法从前期的现场应用情况看,催化法具有响应时间快的优点,且在大部分工况下其测量数值和色谱法准确性相当,但是由于催化法本身方法上的缺陷,如果样品中氧含量低,或者存在导致催化剂中毒的成分例如硫等,测量上可能出现问题,在应用上需要注意。另外,催化法的转化炉需要定期进行老化或者维护,并验证其催化效率,对于一般用户来说,操作上难度较大。另外,大多采用催化法原理的产品,最初设计上只考虑了总烃测定,后来为了满足非甲烷总烃市场需求,增加了甲烷催化模块。因而,产品通常采用分体式设计,即由两套设备组合而成,一套测试总烃,另一套测试甲烷,相减得到非甲烷总烃含量。分体式设计导致设备现场使用较为繁琐,需要现场搬运、连接复杂管路和电路,此外由于催化模块的设计,需要现场接拉220vac电源,导致污染源现场众多应用受限。 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催化氧化法)ii 色谱法色谱法产品前期主要参考《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该标准在原理上和目前最新发布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由于色谱法是国内外较为成熟的方法,实验室应用时间较长,且原理上决定了是最为通用和可靠的方法。对于甲烷的分析,采用色谱柱进行分离,可以完全消除现场工况下其他物质的干扰。另外,色谱法还有一个优点,就是通过内部增加阀,可以增加苯系物等测量因子,一套设备一次分析可以同时测量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这也是催化法无法做到的。当然,采用色谱法则意味着系统气路将相对复杂,这将对仪器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常见的色谱法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分为两类,一类是拼凑式便携式产品,主机采用实验室或者在线色谱仪简单改造而成,还需外置气瓶箱、电池、笔记本等,在整机设计上未考虑便携式应用需求和污染源现场工况。污染源现场测试平台场地有限,这类产品大部分情况下较难搬上高处平台,就算把几个箱体搬上平台,还需花费较长时间连接管路和电源,进行开机预热,一个点位分析5组数据的情况下,在平台上的操作总时长约需要45-60分钟,这对使用人员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拼揍式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色谱法)第二类为真正意义上的便携式产品,气瓶、电池和控制单元均内置于一个小机箱内,具有较强的整体性和便携性。由于设计上需要充分考虑污染源现场应用的需求,对于产品系统和软件设计要求较高。这类产品可直接拎上测试平台,且可提前预热,一到平台可直接测量出数据,一个点位分析5组数据的情况下,在平台上的操作总时长甚至不到10分钟。对于不了解仪器原理和连接的操作人员,亦可通过简单培训即可上手操作。由于避免了大量的人工连接和软件操作,现场的分析都交给仪器自动运行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大大提高。 真正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色谱法)PART3:结语 生态环境部一系列现场检测标准的发布,解决了当前vocs现场检测标准缺失的问题,使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对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这也必然带来市场相关需求的大爆发。
  • 7家检测公司涉嫌操纵市场价格,退还检测费91万!
    抓执行维权退费。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有力抓手,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用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规范机动车检测行业收费价格秩序,促进机动车检测行业市场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2年12月,嘉峪关市7家机动车检测公司在甘肃省机动车环保检测行业协会机动车防污减排专业委员会的组织下,共同制定了《嘉峪关机动车检测行业收费标准》,从2022年12月19日起执行新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嘉峪关市机动车检测行业收费标准》车辆检测费用均有所调整,其中小型客车检测收费标准涨幅达43.75%。针对这种情况,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集中约谈全市机动车检测公司负责人,针对涉及的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宣教,各机动车检测公司负责人通过学法认识到自身违法经营行为,对多收取的机动车检测费用主动进行清退。抓效能全力整治。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市机动车检测行业收费价格开展专项检查,通过问题线索排查,及时掌握机动车检测行业收费价格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价格行为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强化监管责任和手段,依法履职尽责,对7家机动车检测公司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抓规范净化秩序。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开展价格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围绕增进民生福祉、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做好认真做好大宗商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节假日及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强化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殡葬、养老、教育、电信、金融等重点行业价格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物业及机动车停放收费行为,加强对涉企违规收费 “纾困减负”和机场、铁路等领域超标准收费专项整治,有效净化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粤市监认监〔2024〕6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规范获取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3〕90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3〕98号)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双随机”监督抽查,是对辖区内获得广东省省级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随机抽查,将社会关注度高、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机动车检验(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机构、生态环境检(监)测机构、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机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建材(钢筋)检验机构、珠宝玉石金银首饰检验机构、食品检验机构、碳核查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成品油检验机构、眼镜产品检验机构等领域的监督抽查,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30%,其他领域按照总体比例不低于15%实施。全年共抽查2767家获得省级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对543家机构予以责令改正;查处存在一般违法行为的机构394家,撤销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5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没有有效运转,仪器设备未定期开展计量朔源,样品管理未能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等。有的检验检测机构对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业务培训不到位,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四不实,五虚假”的检验行为认识不足,理解不准确。(二)从业行为不规范。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或主要人员(含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的,未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变更,特别是授权签字人离职后迟迟未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有的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及报告。(三)严重违法行为仍有发生。有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仍开展检验检测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和报告。个别检验检测机构存在未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检验检测,或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或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结果等严重违法行为。三、工作要求(一)各检验检测机构务必落实主体责任。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依法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在实验室关键人员培训、设备使用、样品处理、数据传输与保存、实施检验检测方法以及检验过程控制等方面要全面加强管理。要提高遵规意识,各有关从业机构务必识别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法制性要求与实验室认可的规范性要求的两套不同的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以及责任风险意识的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3号)等,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及时、到位,确保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准确。(二)各地务必认真督促监督抽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各地市市场监管局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整改的跟进督促工作;对于拒不整改或未及时整改的行为,应及时依法查处;加快对涉嫌违法的机构调查取证进度,固化证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本部门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将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省级、地市信用网向社会公示。(三)各地应不断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各地市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深化与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统筹推进检验检测监管工作,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和其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专业监管的整体优势,不断提升我省检验检测综合监管能力。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3日附件2023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地市检查机构数(家)责令改正(家)查处案件数(宗)撤销证书数(张)广州市43698992深圳市31435430珠海市853150汕头市4615160佛山市32630211韶关市33420河源市804060梅州市7971100惠州市1511150汕尾市381400东莞市2523610中山市6119260江门市13327430阳江市7013310湛江市24237370茂名市6112180肇庆市134482清远市91440潮州市3513130揭阳市592500云浮市41460合计27675433945
  • 100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 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河 北 省 公 安 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冀中公安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各资质认定审查部,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发〔2022〕74号)安排,2022年8月至11月,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组织开展了全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共同抽取100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其中石家庄市(10家)、张家口市(10家)、承德市(5家)、秦皇岛市(5家)、唐山市(10家)、廊坊市(10家)、沧州市(10家)、保定市(14家)、衡水市(5家)、邢台市(10家)、邯郸市(10家)、雄安新区(1家)。2020、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已对定州、辛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了检查,未纳入本次检查范围。在检查过程中三部门根据全省疫情情况,实时对检查方式、时间进行动态调整,其中石家庄、承德、保定、邢台、邯郸、雄安新区辖区机构由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衡水、沧州辖区机构由属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事实确认单反馈受检机构,并组织技术专家对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经综合研判,15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16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设施管理问题。二、主要问题(一)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减少、遗漏标准规定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方法,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唐山市桦忻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的三轴重型半挂牵引车未检验第二轴加载制动性能;涞源县盛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的三轴重型仓柵式货车未检验第二轴加载制动性能,外检人员对未经检验的小型普通客车提前填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内容,且对无需检验的项目进行判定;邢台巨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安检三条线侧滑检验台工作状态存在滑动受限,插入安全锁销,检验重型牵引车的检测线底盘间隙仪已损坏,检验过程未使用底盘间隙仪辅助检验;晋州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无极县恒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邯郸市霍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石家庄畅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邯郸鸿骅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空车质量称重中未摘除挂车,另邯郸市霍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的校车,未检查发动机舱灭火装置、车内外监控、校车标牌、轮胎规格、发动机号;邯郸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的轻型厢式货车,车厢内载有货物、厢体开裂、后防护装置右侧缺失;邯郸市丛台万合北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的大型普通客车、大型专用校车,一、二轴制动曲线不能体现起始值和峰值,使用无效数据测算行车制动率、不平衡率;邢台运输集团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的轻型栏板货车前杠破损变形、车身多处有坑;晋州市盛晋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柴汽混合线柴油采样探头固定部位至探头末端不足400mm;安平县钧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引车员驾驶证不满足实际受检车辆驾驶证要求,检测的10年车型未检验底盘动态和车辆底盘部件;承德市盛凯国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检验引车员驾驶证不满足实际受检车辆驾驶证要求;保定市元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车辆双怠速,实时过程数据显示该车怠速采样时发动机处于非怠速状态(转速在800-1900r/min范围)。(二)场所(环境)问题。检验工位缺少标识标牌、路试车道未标出中心线、路面破损、各种标线不清晰、业务大厅缺少检验流程、服务流程等公示内容、检验场地内与其它经营场地却少有效隔离。沧县鸿旺汽车检测有限公司驻车坡道缺少安全防护措施,监督台公示的举报电话不完整;石家庄新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外观检验区标有“查验区”字样、对外公示的检验检测现行依据标准中含已作废或不适用标准;邯郸市丛台万合北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场地内停放多辆无需检验的校车,与外部相邻区域无有效隔离设施。(三)车辆登录信息问题。后处理装置、驱动形式、额定转速等车辆基本信息登录错误。宽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填写环保报告单DPF信息错误;秦皇岛市山海关博光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填写基本信息额定转速错误;霸州市瑞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录入环保报告单发动机排量、SCR型号、燃油型式错误;保定市安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填写的环检报告催化转化器型号内容缺项,额定转速与受检车型公告不一致。(四)人员能力问题。缺少关键岗位人员能力确认表、检验人员操作不熟练。邯郸市安行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缺少授权签字人岗位能力确认表;保定市保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被抽查的部分外观检验人员,不准确或不熟悉回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五)人工检验记录和外检问题。安全性能检验原始记录表中检验项目结果应判定未判定或缺项、记录项未填写数值、检验人员不规范签字,尾气排放检验记录表的内容填写不规范、随意变更检验方法、缺少签字确认。检验项目漏检、检验操作不规范、未有效核查车辆信息。河北知己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车辆注册登记检验,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轴距、栏板高度未填写检验结果;不适用项未划“-”;在用车检验,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轮胎花纹深度填写不规范。唐山丰润区佳路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在用车检验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联网查询 损伤情况”无信息内容,检验人员建议栏无填写意见,“方向盘自由转动量”无填写内容,备注栏无内容。涞水恒程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外检员查看仓栅式货车不规范,棚杆固定、间距未检查;邯郸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个别车辆缺少副制动视频照片,安全带未显示紧扣状态,轻型栏板货车车辆外观前脸破损,使用白色胶带遮盖。(六)视频录像问题。摄像头安装角度不能显示检验全过程、存储时间不符合要求。大厂回族自治县全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底盘动态检验摄像头未覆盖底盘动态检验区区域,无法完全显示检验全过程;玉田县玉一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视频截屏无法显示机动车尾气插入或拔出过程;保定市冀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视频资料保存不足1年。(七)资质能力问题。新标准变更后,不适用的旧标准未及时取消;未及时变更已更换的关键岗位人员;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影响公正性的经营项目;透射式烟度计溯源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滦州市中慧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办理变更GB38900-2020标准,未报送不适用方法撤销申请;邯郸市邯山区振山汽车检测有限公司2022年1月24日,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二手车经纪、二手车经销;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昌黎县众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未办理离职的授权签字人撤销申请。(八)设备设施问题。标准气体气瓶和砝码存放不符合要求、使用摄像头类型不符合要求、仪器设备性能不正常、仪器设备校准证书未确认或未明确确认依据、排气分析仪取样管长度不符合要求。武安市交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底盘部件检验摄像头未按规定使用球机的问题;宁晋县茂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标准气体气瓶未固定分区存放,汽油车排气分析仪取样软管用三通连接;青县宝瑞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2号线底盘间隙仪现场无法正常使用;安平县钧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温湿度大气压力探测仪的校准证书仅对15、20、30℃三个点进行了校准;青县安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透射式烟度计日常检查记录未使用校准证书给出的校准值,汽车尾气分析仪的日常检查记录中标准气体编号不规范。三、结果处理(一)移交公安交管部门行政处理机构。共移交9家机构。唐山市桦忻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涞源县盛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邢台巨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邯郸市霍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邯郸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邯郸市丛台万合北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邢台运输集团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县钧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承德市盛凯国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请辖区市级公安交管部门对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调查处理。(二)移交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理机构。共移交2家机构。保定市元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晋州市盛晋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请辖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调查处理。另督促机构限期改正11家。石家庄畅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饶阳县路捷机动车性能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安平县西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安平县路安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安平县钧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保定市冀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涞源县盛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保定市元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邯郸市丛台万合北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邢台巨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青县安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请辖区生态环境部门跟踪验收机构尾气排放采样软管更换情况。(三)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理机构。共移交4家机构。晋州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无极县恒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石家庄畅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邯郸鸿骅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请辖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调查处理。另责令机构限期改正5家。晋州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晋州市盛晋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无极县晋极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邢台巨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保定华奔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请辖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跟踪验收机构透射式烟度计检定情况。同时提醒各检验检测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重点关注,审慎选择计量、校准单位,从源头上有效消除质量偏离,使测量设备、标准物质能一直保持应有的技术性能和测量准确度,为出具高质量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提供基础性支持。四、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各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管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信息互通和联查联处,充分运用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等手段,严肃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在资质认定、出具数据及结果虚假或不实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提升检验检测公信力。(二)依法依规做好后处理。各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通报要求,对于辖区内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专项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其他交办的处理意见,及时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对联合检查组移交的事实确认单其他问题,辖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逐条逐项督促检测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三)及时报送处理结果。各受检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对照本单位事实确认单,及时梳理汇总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按照问题涉及的领域,分别报送辖区市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管部门验收。各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及时将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处理结果于2023年01月13日前报送对应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2022年12月15日
  • 45家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监督抽查结果有关情况的通报各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为切实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提高数据质量,按照《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8月至11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了监督抽查。现通报如下:一、检查总体情况根据《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20家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25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检查(1家因报备暂停营业未开展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机构能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体系运行较为规范。但同时也发现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存在问题,应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 资质认定及证后监管方面。未按照资质认定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标准变更手续,委托协议书中未记录分包事项;仪器设备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仪器设备室缺少温湿度监控措施和记录;缺少专门用于样品存储放置的场所和冷藏设备;标气、标液缺少或超过保质期;内审和管理评审未覆盖质量手册规定的全部内容;样品标签中记录的编号不是样品唯一性编号、未体现样品检测状态;未在公共场所明示自我声明及公正性、保密性等服务承诺;人员数量不能持续满足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2. 报告规范性方面。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未按规定在报告上加盖“CMA”标识和“检测专用章”;报告上无签发日期。3. 原始记录符合性方面。检测项目图谱机打小票时间与电脑原始图谱记录时间不一致;伪造采样、分析原始记录签名;样品分析时间早于采样时间;原始记录信息与报告不一致;检测结果缺少原始数据文件支撑,无法溯源;未对样品进行有效分析直接出具检测报告,伪造监测数据。4. 质控措施符合性方面。用标准曲线浓度点代替准确度控制措施;样品检测结果超出标准曲线线性范围;标准溶液标定未在原始记录上记录;利用之前使用的标准曲线未进行相关点位校准核查;样品的采集、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样品超过标准规定的有效期限进行检测;分析过程缺少空白试验、精密度控制和准确度控制等质控措施。(二)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 检验检测场所和设施方面。场地进出口缺少引导线,限速标识,外检车间缺少限速、限高标识,安检车间进口限速、限高标识不清晰;地沟缺少安全防护;路试车道被其他单位占用,标识标线磨损严重,缺少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底盘动态检验区的设置与路试试验车道入口存在交叉。2. 报告规范性方面。环检报告单仅加盖了公章,缺少授权签字人签字;环检报告缺少SCR型号信息;检验报告上分析仪检定超期,检验结论栏未标明签发日期;栏板货车人工检验记录表未填写栏板高度。3. 原始记录符合性方面。一辆车出具2份不同的检测合格报告;环检报告基本信息无额定转速,检测数据无额定转速;过程数据CO2持续为零;双怠速检测过程数据与检测结果不一致,且无法溯源;高怠速检测时引车员下车,检测未结束时人为挤压取样软管,篡改污染物控制装置,自由加速法检测,实测转速为零;双怠速检测过程数据未达到规定转速,自由加速法检测过程未踩油门,检测过程有明显可见烟;带OBD车辆未进行OBD检测,自由加速法检测时未插入采样探头,但是上传了合格数据。4. 管理体系文件方面。未按要求开展2022年度期间核查、比对试验;质量手册颁布令最高管理者未签名;质量手册附录人员名单与实际检测人员不一致。5. 检验检测结论方面。无判定结论、无授权签字人签名;检验报告外廓尺寸缺少结果判定。6. 内审和管理评审方面。未按要求提供内审计划、管理评审计划和检查记录表;内部审核报告和会议签到记录表未使用受控版本;管理评审流于形式,时间不符合逻辑,质量方针与手册不一致,无质量目标考核记录等。三、处理意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提醒纠正2家,责令限期改正9家,责令限期改正、罚款5家,辖区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2家,暂停对外出具环境监测报告1家,暂停资质认定证书1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由辖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处理6家,责令整改15家;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撤销授权签字人资格1家,责令限期改正12家,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39号令)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163号令)进一步处理6家;由辖区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24家。四、工作要求(一)请有关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要按照《2022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结果及处理意见通报表》《2022年度安徽省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结果及处理意见通报表》(附件1、附件2)要求,督促被检查机构认真整改,相关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应于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市于2023年3月1日前将整改确认表(附件3、附件4)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二)对涉嫌机动车检测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出具不实或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的,请有关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于查处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三)各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辖区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和打击违反检验检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将对后续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12022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序号机构名称检查结果处理意见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2铜陵市义安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3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4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存在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问题,无需追究行政责任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提醒纠正5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暂停证书,建议注销6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万元7安徽新环宇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8安徽新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9安徽鹊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万元10安徽山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1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变更检验场所,未对外出具环境检测报告新场所通过资质认定后方可对外出具环境检测报告12安徽中成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万元13合肥市浩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4合肥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存在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问题,无需追究行政责任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提醒纠正15马鞍山环美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辖区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16安徽省贝斯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万元17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8安徽卓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9安徽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且拒不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辖区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20安徽天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万元附件22022年度安徽省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表序号机构名称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及处理意见安徽省骥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依法依规处理。2安徽运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3安庆市际通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4安庆市晶彩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3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5安庆市舒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依法依规处理。6蚌埠世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7东至县车安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8池州市碧清机动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9阜阳东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0合肥十里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3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11合肥兴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2合肥一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3淮南市中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32条,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32条撤销其授权签字人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授权签字人资格;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4黄山市华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5黄山佩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3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16绩溪县通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依法依规处理。17临泉县豪然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8灵璧县安途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依法依规处理。19六安市永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20六安永悦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依法依规处理。21庐江县宏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22马鞍山瑞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23青阳县华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依法依规处理。24宣城东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3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
  • 120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市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关于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民防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 机场分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21〕236号),本市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防、药品监管、道路运输管理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抽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本市120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及机动车检验、司法鉴定、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化妆品检验、防疫物资检验检测及其他检验检测等8个领域。其中,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反映问题集中的机动车检验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各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双随机+信用”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监督抽查期间,各监管部门随机匹配100余名监管人员,同时选派近90名技术专家,共同组成34个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相关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情况。本次监督抽查对随机抽取的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4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6家司法鉴定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5家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3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防办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5家化妆品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7家防疫物资检验检测机构和19家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从监督抽查情况来看,12家机构监督抽查结果为“通过”;54家机构存在一般性的管理和技术问题,监督抽查结果为“自行整改后通过”;23家机构存在未及时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分包管理不规范、样品保管处置不当等违规行为,监督抽查结果为“责令限期改正”;29家机构存在未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较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查结果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2家机构主动办理注销手续。二、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内部管理机制不到位。一是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体系没有有效运行等情况。二是场地设备管理不规范。个别机构未按检验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对环境设施条件进行有效监控。部分机构强制检定仪器设备超出检定有效期仍在使用,个别仪器设备配置不能满足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分包管控措施不严格。部分机构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存在分包项目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标注分包情况或者事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行为。 (二)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部分机构未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个别机构的检验报告结果判断依据错误或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及报告。(三)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部分机构在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法人、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等发生变更后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在聘用检验检测人员前,没有查询人员信用记录。个别机构存在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无法溯源,未依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样品进行保管和处置等情况。三、工作要求(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监管部门应依据各自工作职责予以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相关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上海”等渠道将查处结果予以公开。同时,要进一步落实跨部门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强化监督抽查结果运用、共享、互认,不断扩大信用约束的社会应用,有效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区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化监管责任,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做好后续整改跟踪,形成工作闭环。要持续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落实分类监管,加强风险监测,有效防控苗头性的风险和问题。要督促指导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和技术水平。附件: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附件 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型1上海大浩汽车检测中心机动车检验2上海南郊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3上海虹翱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4上海图帮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5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6上海志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7上海伟幸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8上海奕茂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9上海淼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0上海康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1上海新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2源科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3上海科立特农产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4上海七宝商场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5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6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7上海市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18上海同标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19上海诚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20上海复硕正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化妆品检验21优检安评(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化妆品检验22上海尼圣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其他23安姆斯质量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其他24上海天伟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其他25上海建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其他26上海宝沪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其他27上海翎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其他28上海电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其他29上海福劳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其他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推进检验检测行风建设,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3〕90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市监办〔2023〕50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决定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检验检测领域行风突出问题,对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持续保持对虚假和不实检验检测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继续加大对风险隐患大、问题高发频发领域的排查整治力度,有力推动检验检测机构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一)产品潜在风险领域专项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成品油、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个人防护装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回头看”,在2022年专项检查基础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归纳总结、分门别类,实施重点监管,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坚持“检查一批、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检验检测违法案件,督促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二)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根据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聚焦碳排放数据管理和环境监测等领域,联合对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抽查。发现跨省级行政区开展业务的检验检测机构问题线索的,由业务委托地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问题线索上报省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移交资质认定获取地同级相关部门进行查实并反馈检查结果。对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并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整治。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只收费不检车、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嫌疑的,相关部门可以核查检测数据、视频、档案。对查实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各地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管理人以及检测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贿受贿、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部门间应当共享检验机构上传的检验数据、检验报告信息,畅通数据共享渠道,为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撑。(四)民生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涉及民生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反映问题集中的食品、建筑材料和供排水等领域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新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高效精准防范化解检验检测市场风险隐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省级组织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检查250家机构,从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重点监管领域和抽查数量分别为:机动车检验领域110家、生态环境监测领域50家、食品检验领域40家、水利水质监测领域20家、成品油检验领域10家、碳排放核查领域10家、消防产品检测领域10家。对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环节中发现存在工作质量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依法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现场检查从2023年12月开始,请各地有关部门做好支持配合工作。三、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组织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要求各地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坚持打建结合,紧贴实际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比例,加快建立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的检验检测监管体系。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调研。(一)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监管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议事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要求,有效整合监管资源,统筹监管政策制定,督促监管责任落实,推动监管信息共享,联合制定计划、实施检查、分析研判、通报结果。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统一大市场理念,结合职责将在辖区内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的机构和活动统一纳入监管范围,既要加强对机构的日常监管,也要重视本地区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维护;发现跨区域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依法依规处理外,还要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相关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二)建立重点风险领域防治体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和重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商,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自然资源检验检测、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水利水质监测、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成品油检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验、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出厂检验等领域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对出现检验检测质量问题机构的监督检查,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抽取比例,扩大监管范围。(三)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进信用监管,完善信用体系,是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的基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要求,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机构实施科学分类,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的常态化运用,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将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记于企业名下,及时共享信用信息,提升监管的威慑力和权威性,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制约。(四)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智慧监管探索应用,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利用各地信息化平台建设既有成果,细化和完善机构档案与能力信息数据库,及时归集各方信息,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应用建设,构建行业大数据风险分析模型,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智慧监管总体效能。四、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风险自查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引导检验检测机构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预防、规避和降低运行风险。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倡议活动”,促使检验检测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查重点: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是否制定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并有效实施,对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质有效管控等。省市场监管局制订了《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承诺书》,各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签署承诺书,并将自查情况和承诺书上报所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确保检验检测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的相关方案、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和现场检查表等,将提供给地方参照。(二)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监管实践,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竞争合规意识,提高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检验检测市场乱象,提高监督抽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本辖区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并于12月30日前将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监管处邮箱:hnjyjcjgc@163.com。联系人:河南省市场监管局 李 鹏 0371—65566809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王 浩 0371—66309172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蔡庆军 0371—87166758张金瑞 0371—87165964河南省水利厅 李 明 0371—65571552 附件:1.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2.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承诺书3.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2023年11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
  • 关于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协同监管,推动长三角检验检测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皖市监认〔2023〕4 号) 部署安排,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了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现将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能力验证组织情况本次能力验证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统一组织部署、分工协同实施、 优化资源共享、结果互认采信”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实施。本次能力验证委托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实施,项目名称为“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抽取三省一市获得相关项目资质认定的 111 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考核。(二)能力验证结果统计本次能力验证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经统计, 评定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有 99 家,占 89.2%;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有12 家,占 10.8%。二、处理意见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能力验证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合格的参加机构,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资质认定工作中予以采信。(二)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参加机构,由其所在省、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三)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本次能力验证的结果互认,在有关政府采购项目中应当优先选择评定结果为合格的检验 检测机构,并对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予以限制。附件:1. 能力验证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docx2. 能力验证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docx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12月 6日能力验证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序号所在省份机构名称结果1上海泛亚中测检测有限公司不合格2上海上海垄中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不合格3江苏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不合格4江苏射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不合格5江苏江苏泰斯特专业检测有限公司不合格6江苏江苏恒生检测有限公司不合格7江苏扬州力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8安徽安徽能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不合格9安徽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化验室不合格 10安徽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不合格11安徽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不合格12安徽明光市土壤肥料工作站不合格能力验证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序号所在省份机构名称结果1上海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合格2上海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格3上海索原(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合格4上海上海格瑞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合格5上海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合格6上海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合格7上海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合格8上海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合格9江苏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合格 10江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合格11江苏南京市农产品质量检测院合格12江苏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合格13江苏金陵海关技术中心合格14江苏中检江苏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合格15江苏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合格16江苏江苏澄信检验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合格17江苏宜兴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合格18江苏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合格19江苏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序号所在省份机构名称结果20江苏睢宁县市场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21江苏新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合格22江苏邳州市市场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23江苏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合格24江苏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合格25江苏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合格26江苏常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合格27江苏北京中理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分公司合格28江苏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合格29江苏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合格30江苏昆山市质量检测中心合格31江苏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格32江苏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合格33江苏海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34江苏如皋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35江苏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36江苏东海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37江苏灌云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38江苏灌南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39江苏淮安市淮安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40江苏淮安市产品质量监督综合检验中心合格41江苏淮安市洪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42江苏涟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43江苏金湖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序号所在省份机构名称结果44江苏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合格45江苏盐城市大丰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46江苏东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47江苏宝应县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48江苏扬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合格49江苏镇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50江苏泰兴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格51江苏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合格52江苏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合格53江苏苏州申测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合格54江苏江苏正衡农业检测有限公司合格55江苏盐城市农业科学院检验检测中心合格56江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常州)有限公司合格57江苏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合格58浙江浙江省土壤与肥料检测中心合格59浙江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合格60浙江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合格61浙江浙江浙农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合格62浙江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合格63浙江台州方圆质检有限公司合格64浙江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合格65浙江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合格 66浙江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合格序号所在省份机构名称结果67安徽安徽省公信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合格68安徽安徽天祥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合格69安徽安徽省中环检测有限公司合格70安徽安徽国为检测有限公司合格71安徽安徽省功能高分子材料分析研究有限公司合格72安徽皖西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73安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合格74安徽安徽化工院检测评价科技有限公司合格75安徽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合格76安徽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合格77安徽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合格78安徽合肥铭志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合格79安徽安徽中测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合格80安徽安徽赛如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合格81安徽安徽华瑞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格82安徽合肥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合格83安徽安徽相和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合格84安徽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合格85安徽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合格86安徽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合格87安徽安徽标检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合格88安徽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格89安徽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合格序号所在省份机构名称结果 90安徽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淮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合格91安徽淮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合格92安徽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合格93安徽泗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合格94安徽马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合格95安徽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合格96安徽蒙城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合格97安徽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合格98安徽明光市市场监督检验所合格99安徽池州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格
  • 总投4210万 苏州建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昨天记者从苏州市卫生局了解到,作为2012年的实事项目之一的“建设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已建设完成,总投入4210万元。据统计,按每年每人4批次的抽检水平,全年各相关部门已100%完成了4.15万批的抽检总量。  据了解,苏州市卫生局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是面向全市所有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该体系通过实现监管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来提高监管的效能,同时向市民公开,从而实现监管信息的公开化。  记者获悉,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通过网络互通平台,汇集了各监管部门的数据,实现了监测数据的互通共享,保障了各职能部门可以及时的掌握关键信息。同时,该体系统一安排了食品安全重点品种的监测,截至目前动态合格率达到了97.8%。此外,该体系还会统一发布视频安全日常监督抽检信息,今年来相关部门发布市级公告6期,通过媒体发布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702批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今年以来,苏州市食药局联合苏州市教育局建设了一套学校食堂远程监控系统,并纳入了“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中。学校食堂远程监控系统是由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对苏州市教育局直属的29所学校食堂实行的远程视频监控,对学校食堂餐饮加工场所的操作情况进行实时动态察看,一旦发现问题,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就会即时通知学校负责人进行整改,从而降低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  据介绍,“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的建成提高了全市食品安全监测资源的使用效率,各级职能部门协同监管的工作效能,以及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能力和科学决策的水平。同时,该体系还提升了市民对食品安全监察工作的参与程度。
  •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立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快速检验筛查管理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跟踪评价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经审核,同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快速检验筛查管理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跟踪评价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立项。联系人:招原春(020)38835232邮箱:gdaqi@gdaqi.org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2023年6月14日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快速检验筛查管理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跟踪评价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 HMA 总镍/总铜在线分析仪在城市污水管网监测中的应用
    HMA 总镍/总铜在线分析仪在城市污水管网监测中的应用哈希公司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对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条例》第23条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口设置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的指导和监督,第24条明确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当前,城市污水管网分布较为复杂,管网水质质量参差不齐,需设置的监测点位多,建设难度和资金投入大。很多城市在实行全面管网水质监测之前,会采用试点方式,从具有代表性的点位建设监测站点,监控管网水质情况,再采取逐步铺开的形式,逐步建立起监测网。广东省某市在污水支管进入主管的接入口处,建立了小型监测站,对排水管道的污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参数包括流量、pH值、电导率、COD、氨氮、总磷和特征污染物总铜、总镍及总汞等。自站点建设完毕,已累计收集了两年管网水质数据,同步上传至当地水务部门。 主要仪器:HMA-TNi在线总镍分析仪、HMA-TCu在线总铜分析仪。图1为城市污水管网监测泵站图,在该泵站中,安装有总镍、总铜等在线仪表,对支管排水水质特征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管网监测站房由市电供电,各仪表的测量、校准、清洗及反控等通过工控机管理,定期通过数采仪上传数据至水务部门。 该监测点地处工业区,附近工业废水经排水管路进入管网支管,再由支管汇入总管。管网水总镍、总铜的正常浓度为0.2 mg/L以下,部分时间段存在超标偷排现象。从监测半年的数据看,HMA总镍、总铜仪表运行稳定,测量结果准确,较好反映管网排水水质情况。 HMA重金属分析仪采用经典的比色法,采用的原理与国标方法一致,测量稳定性较好,与实验室方法比对具有较好的一致性,能较好满足污水管网排水监测的要求;HMA重金属分析仪的试剂配方公开,每月更换一次试剂,运行期间维护量较低,适合用在无人值守的城市污水管网的水质在线监测。 END哈希——水质分析解决方案提供商,我们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精度的水质检测仪器和专家级的服务,以世界水质守护者作为使命,服务于全球各地用户。如您想要进一步了解产品或需要免费解决方案,请通过【阅读原文】与我们联系,通过哈希官微留下您的需求就有机会赢取小米电动牙刷哦!
  • 江苏质量监督局建成纸品包装质量检测室
    近日,经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检验站与济南德瑞克公司的共同努力,终于建成纸品包装质量检测室,一举成为江苏省实现纸品包装检测最完善的检测室之一。   隶属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一个综合性、专业性的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是法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拥有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有着运行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认可;可承担全国、全省各类产品的监督检验、仲裁检验、鉴定检验及各类委托检验。   近年来江苏省造纸、纸包装工业发展迅猛,涌现出多家如金东纸业等大型造纸企业,中小型企业更是如雨后春笋,成为仅次于山东的第二造纸大省。   为适应纸制品的高质量检验的需求,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心决定拿出专项资金淘汰旧设备,引进新的纸张检验设备,增强检测能力。经过多方对比,最终引入济南德瑞克公司的平滑度仪、白度仪、耐折度仪、水分仪、尘埃度仪、耐破度仪等一系列质量检验设备。该局负责此次引进设备的原先生表示,该批先进水平设备的添置,可为政府、工商企业及广大消费者提供各类检测及技术咨询,不但提高了纸板、瓦楞纸板、瓦楞纸箱等产品的检测水平;而且大大提高了我所在国内的影响力。
  • 注意!这类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已启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22〕13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单位:为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方式和对象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对象为市场监管总局许可或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对下列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适当提高检查比例:(一)今年事故较多的设备;(二)来信来访、投诉举报较多的单位;(三)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鉴定评审等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四)自我声明承诺免评审换证、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近1至2年内新取得许可或换证的单位。监督检查情况将按规定进行公示,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二、检查项目和内容(一)对生产单位的证后监督检查。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安全附件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压力管道安装单位,重点检查鉴定评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满足资源条件情况、特种设备生产关键过程质量控制情况等。(二)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证后监督检查。检查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重点检查鉴定评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满足资源条件情况、检验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情况、检验检测报告质量等。三、组织实施(一)为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承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项目,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项目。(二)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将会同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从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单位中选取监督检查人员并随机编组,请相关单位予以支持。(三)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名单将于监督检查工作开始前3天通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并派2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作为检查组成员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四)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一律依法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被检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并按规定监督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依法应当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和行政处罚结果应当及时报送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五)对于违法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吊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行政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后,将涉及吊销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证据材料按规定程序移送市场监管总局,由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予以吊销;对于依法应当吊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及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吊销,并将行政处罚决定抄送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对于依法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并随附相关证据材料,由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予以撤销。四、其他事项(一)本次监督检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底结束。(二)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三)监督检查工作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四)各检查组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联 系 人:特种设备局 周少坤联系方式:010-82262254、82260187(传真),tsj@samr.gov.cn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2年9月30日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4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24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2024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认真落实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拉升服务高线、守牢安全底线、夯实能力基线,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高质量供给服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深化改革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1.提升“上海品牌”认证影响力。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建立“上海品牌”培育制度,加强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品牌培育工作衔接,推动各区挖掘细分领域龙头企业、隐形冠军等优质企业,纳入“上海品牌”培育池。指导“上海广告节”“上海数据”等品牌项目通过“上海品牌”认证。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在中国品牌日、五五购物节、上海旅游节等重要节点,加大“上品”标志宣传。打造“上品”标志“出海”品牌项目,成立上海品牌国际交流展示中心。加强对上海品牌国际认证联盟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优化制度流程,提高先进性标准供给质量,提升认证活动质效。2.创新推进涉碳类认证。推进快递、会展等行业绿色服务认证团体标准编制及认证试点。鼓励各区加大绿色低碳认证政策支持力度,扩大政策宣贯覆盖面。在部分成熟行业和重点领域探索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试点,支撑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加强长三角绿色认证联盟碳信息披露平台建设,与市级碳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制定碳信息披露评级机制,规范涉碳类认证活动。鼓励认证机构加大碳认证技术研发投入,提升对接国际标准、规则及核算方法的专业能力。3.探索推进数字化建设。围绕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规划,构建“沪检云”一站式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汇聚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综合查询、智能分析等数据资源,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日常监管和公共服务的智能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结合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发展需求,支持在低压电器等领域开展数字化认证试点,服务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4.做强龙头检测机构。坚持需求牵引、重点突破,在先进材料、新一代移动通讯、汽车芯片、新能源等前沿产业领域加快培育和布局一批国家质检中心和上海市质检中心,完成首批5家上海市质检中心验收,形成高端检验检测集群。5.开展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开展重点产业链检验检测需求调研,梳理“需求清单”和“能力清单”,绘制产业链检验检测图谱。加强检企供需对接,推动一批标志性合作项目落地,从产业实际和技术需求出发,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同题共答、机遇共享、要素共用、发展共进。6.举办行业创新大赛。发挥检验检测机构创新主体作用,以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线,围绕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举办首届检验检测行业创新大赛,集中展示创新成果,引导行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7.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聚焦重点领域和社会关切,联合开展长三角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深化“五统一”工作机制,制定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指引。深化省市、市区合作,健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检验检测机构跨区域一体化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联合开展长三角检验检测认证监督检查,强化检查结果运用。深化“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建设,发布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深化绿色服务认证创新试点和复制推广,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布首批绿色认证实施目录,组织评选涉碳类认证典型案例。加强对长三角绿色认证联盟的指导,完善联盟制度,统一绿色服务认证标识。发挥本市头部机构的专业优势,推动长三角电工领域公共数字化平台建设和集成电路电子化学品检测能力提升。8.提升检验检测认证国际化能力。围绕重点出口产品类别开展“一带一路”检验检测国际能力验证,加强检验检测资质、标准和数据结果互认。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技术交流国际合作中心拓展辐射范围。加强长三角“一带一路”国际认证联盟建设,主动对接长三角“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社会团体。支持机构积极参与质量认证“小而美”国际互认合作,鼓励质量认证服务“走出去”。编制沿线国家认证信息电子手册,发布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重点出口产品国际认证指南。鼓励国际检验检测认证理事会发挥国际化优势,在认证国际化人才培养、机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同线同标同质”宣传,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三同”团体标准制定,率先在照明灯具领域开展“三同”产品认证。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9.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持续优化资质认定许可服务,推进资质认定检测能力参数库建设,拟定参数库管理制度,清晰界定资质认定发证范围。加强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和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档案质量抽查,督促技术评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技术评审工作交流,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切实提升责任意识。深化CNAS联合评审、认可结果采信工作,进一步提高许可服务水平。10.持续优化CCC免办措施。支持浦东新区依托CCC免办管理规定落细落实改革创新举措。争取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在全市复制推广CCC免办创新举措。推动与海关及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CCC免办执法监管联动,加强对各区受理审核和后续监管的指导。开展进博认证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展前展中认证咨询服务。11.实施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拓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功能,发挥专家队伍优势,提升质量问题解决能力。引导认证机构积极为提升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对有困难的小微企业适当减免认证费用。加强与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动,推动提升行动服务本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引导产业链“链主”企业将上下游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创建质量认证示范区。鼓励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开展提升行动,支持“张江机器人谷”等特色产业园区,申报市场监管总局提升行动区域试点。联合市消防总队持续推进消防技术服务领域开展提升行动。三、提升监管效能,压实机构主体责任12.严格CCC认证活动监管。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类别,开展市、区两级CCC认证活动双随机检查,加强汽车、货车、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等重点产品CCC认证监管,督促认证机构落实证后跟踪监督责任。加强CCC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结果的应用,拓展对CCC自我声明企业的监管,完善抽查工作指引。13.加强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管。巩固虚假认证专项整治成果,落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编制认证活动现场见证实施规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新机构资质核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分类监管、信用监管有机融合,开展认证从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有机产品认证等专项检查。创新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模式,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网络销售平台编制有机产品销售领域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与市农委联动协作,加强农事活动重点环节监管。14.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强化跨部门联合共治,常态化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提升监管与许可的协同联动。拓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领域,在相关检验检测细分领域实现“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支持区级层面机动车检验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改革。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分级分类监管、风险预警管理以及在数字化应用中的课题研究,结合检验检测监管数字化建设,做好相关系统功能设计和开发。加强告知承诺后续监管,从严从重处理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15.强化能力验证基础保障。围绕服务重点产业发展、支撑市场监管工作和提升关键检测能力,聚焦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建筑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开展一批能力验证。扩大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覆盖面,提升关键岗位人员能力。16.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监管与执法联动,强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政执法指导协调,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发挥市局执法总队专业支队执法优势及各区属地监管职能,继续保持打击虚假认证检测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认证检验检测活动、虚假认证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标志、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有力维护行业市场健康秩序。四、加强能力建设,夯实行业发展基础17.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结合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要求,加强队伍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管、依规办事,加强基层执法人员、评审员队伍能力建设,编制认证监管执法案例汇编,组织法律法规、实务培训。持续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18.加强行业统计分析和发展研究。健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统计工作体系,优化指标设计、强化统计制度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精准度和时效性。围绕行业发展新动向和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新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依托专业力量,开展行业发展研究和重点领域的行业贡献度研究,探索编制检验检测行业景气指数,加强异常统计指标分析预警,服务行业发展和日常监管。19.加强行业发展政策研究。围绕做大产业规模、做强技术能级、做优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效益、打造知名品牌等方面开展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本市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优化行业发展生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加强行业能力建设。制定《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设批筹和监督管理要求。鼓励行业协会、从业机构积极参与认证认可标准和规则制定,加大研发投入,结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提升检验检测认证从业人员能力,加强高端认证人才培养,开展认证技术研究,增强高端认证供给能力和水平。组织强制性产品认证、绿色低碳认证、认证机构能力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等专题培训。21.深化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跟踪服务。持续巩固深化行业跟踪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专业社会组织等各方的作用,加强对重点机构的走访调研和服务指导,深入了解机构经营情况,切实帮助解决管理运行、能力提质、服务增效等方面的困难,实现全市行业竞争力和营运效益的有效提升。22.提升宣传成效。组织开展“世界认可日”主题宣传,借助“质量月”活动平台,深入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质量认证宣传周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本市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成果,彰显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核心价值,不断提升行业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果汁质量问题追踪:企业质疑海口检测结果
    日前在海口被检出总砷超标的三款果汁,在产地广东则是合格产品。昨天,农夫山泉和统一双双发表声明称产品没有问题。  不过,农夫山泉则未对问题批次作出正面回应。  目前,这两家企业涉嫌含毒的产品并未收到工商部门的下架通知。海口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一直不愿正面接受采访,只是表示,将于今日将相关样品送北京权威机构进行第二次抽检。  统一企业:  同批次产品广州检验合格  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发布2009第8号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包括农夫山泉30%混合果蔬、农夫山泉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统一蜜桃多汁等品牌饮料在内的9种食品总砷或二氧化硫超标,不能食用。  针对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8月22日生产的蜜桃多汁在海口被检出总砷超标一事,统一方面相关负责人对媒体介绍,相关批次的蜜桃多汁是由统一广州工厂生产。  据介绍,广州统一在收到海口工商局发来的通知书后,已经将同批次同种产品交由广州市国家指定的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果显示为合格。目前统一已经将检测报告交到海口市工商局,目前正在等待他们的回复。  农夫山泉:  未针对问题批次作出说明  农夫山泉方面昨天向本报记者发来了广东省质监局对其河源工厂6月6日产的水溶C100西柚汁和6月28日产的农夫果园30%混合果蔬汁的抽检报告,据报告显示,产品合格。  但农夫方面未对事件核心———海口市工商局检出的两个问题批次是否合格作出进一步回应。仅通过声明表示:因目前仍未收到任何官方机构的关于此次检测的任何检测报告,因此对“事件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保持怀疑”。  农夫山泉公司董事长钟睒睒昨日下午在接受中国之声专访时表示,农夫山泉产品不存在砷超标问题,并对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检测结果表示质疑。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学系教授蒋卓勤介绍,由于砷是公认的有害物质,因而很少出现在食品添加剂中。出现砷超标的原因,极有可能是部分原料受到污染。  据介绍,俗话说的砒霜,也就是砷,对人体的肝脏和肾脏有很大的损伤。  相关新闻:农夫山泉统一等三款果汁被查出含有砒霜  农夫山泉部分果汁产品以及统一蜜桃多本周在海口被检出含有有毒元素砷,也就是俗话说的“砒霜”。目前广州市面上相关产品仍在正常销售中。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海口市工商局24日发布消费警示称,近日对海口部分批发市场、商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的部分食品进行抽样初检,经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和海口市卫生防疫站复检证实: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夫果园30%混合果蔬(生产日期:2009-6-27,规格:500毫升/瓶)、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生产日期:2009-8-16,规格:445毫升/瓶),以及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桃多汁(生产日期:2009-8-22,规格:250毫升/瓶),总砷超标。  农夫山泉向本报发来声明,表示目前还未收到任何官方机构关于此次检测的报告,也无法核实事情的真伪。但农夫果园和水溶C100在最近国家和上海等地组织的产品监督抽查中均是合格。而统一方面尚未对产品出现问题的原因和处理情况作出说明。记者昨天走访华润万家、吉之岛等超市时未发现问题批次的产品,而以上三款果汁目前都在正常销售中,市场方面也未接到任何下架或召回信息。  据悉,包括上述三个产品在内的9种食品总砷或二氧化硫超标,不能食用。其他产品多产自广东,包括广州市香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梨肉片酱和水蜜桃果酱、广州市优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山橄榄、揭西县兴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佳合桃园靓榄、港洲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港洲食品乡情榄、普宁市创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创顺茶香姜片。(吴旦颖)  小知识:砷超标对生理功能影响  砷中毒即砒霜中毒  总砷指无机和有机化合物中砷的总量。常说的砒霜中毒,就是急性砷中毒。长期低剂量摄入砷化物达一定程度,会导致慢性砷中毒,引起神经衰弱症候群,皮肤色素异常,多发性末梢神经炎,支气管、肺部疾患以及末梢血管循环障碍等。流行病学研究表明,长期接触砷与皮肤癌、肺癌的发生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并与肝癌、膀胱癌等内脏癌的发生密切相关。  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第8号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不合格名单生产企业产品名称生产日期规格不合格项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30%混合果蔬2009-6-27500毫升/瓶总砷超标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2009-8-16445毫升/瓶总砷超标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蜜桃多汁2009-8-22250毫升/瓶总砷超标广州市香大食品有限公司凤梨肉片酱2009-8-302.8千克/瓶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超标广州市香大食品有限公司水蜜桃果酱2009-8-82.8千克/瓶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超标广州市优爵食品有限公司高山橄榄2009-8-15140克/袋二氧化硫超标揭西县兴合食品有限公司合佳合桃园靓榄2009-7-1180克/袋二氧化硫超标港洲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港洲食品乡情榄2009-6-23158克/袋二氧化硫超标普宁市创顺食品有限公司厂创顺茶香姜片2009-4-18115克/包二氧化硫超标
  • 广东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发展纪实
    扬帆逐浪正其时  ——广东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发展纪实   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检中心的检测人员正在做热水器性能测试   电器检测人员正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双光束光谱分析系统2米光球上做电光源产品性能测试。  5年来,注重资金投入,经多方筹集资金达2亿多元,发展成为拥有3个国家级和11个省级质检中心,为地方经济发展起到支撑作用。  5年来,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使一个装备落后的技术检验机构,发展为可以对电子电器、金属材料等42大类2898个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检测服务的大型综合机构,基本覆盖了日常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  5年来,注重“科技兴检”,先后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达52个 申报取得10项国家专利,已成为集检测与科研于一体的技术机构。  三组数据显示,广东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质计中心)紧贴地方经济建设,以当地产业资源为依托,以服务企业为宗旨,积极配合全省实施产业优化升级,大力推进国家质检中心等技术机构建设,建起了以国家级质检中心为支撑、以省级质检站为基础的技术机构网络,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内引外联 助推产业  佛山,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地级城市。  工业的强力发展,推动着地方经济发展的浪潮永不停歇,培育、造就了全国为之瞩目的家电、陶瓷、燃气具、铝型材等产业。  家电产量占广东省的60% 建筑陶瓷占全国的60% 微波炉占世界的50% 铝合金型材、不锈钢建材产量占全国的40%。正是这种雄厚的制造业基础,使佛山“产业集聚”的特点十分突出。  为此,质计中心围绕产业结构上档次、质量上台阶、产业上规模做文章,成为佛山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多年来,质计中心根据当地制造业“产业集聚”的现状,不断加强技术机构自身能力建设,以当地产业资源为依托,以服务地方企业为宗旨,积极配合全市实施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行业性和区域性质检中心,努力构建以国家级检测中心为支撑,以省级检测站和市质计检测中心为基础的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平台。  早在2004年6月,“以专业化为根本、以制度化循规范、以市场化创效益、以国际化促腾飞”为理念的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佛山狮山检测基地成立。  经过不懈努力,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检中心的检验场地和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而且拥有了更为齐全、先进的燃气具检测设备。其中自主开发的燃气配送系统、燃气具模拟风雨实验设备、热工性能测试设备等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燃气具整机方面的检测能力已跨入世界先进行列。  长期以来,佛山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了国家、省、市、行业委托的各类检验任务,及时发现了燃气具产品存在的多种质量问题,并组成专家组论证分析,进行解决,促进了燃气具产品质量的稳步提高。目前,已通过国家实验室能力认可和授权项目达161项,其中国内标准58项,国外标准118项,覆盖了北美、欧洲、日本、中东等燃气使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燃气产品标准,体现出该中心国际化发展的水平。  尤其是燃气具产品走出国门,销往世界各地,该中心牢牢把握机遇,大力拓展国际检测市场,加强同国外发达国家的产品认证机构进行合作。北美的CSA、UL,欧洲的GASTEC、IMQ、TUV,日本的JIA,澳洲的AGA等国际著名燃气具认证检测机构与佛山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或合作实验室,向国际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进一步提高了国际声誉和地位。  通过“内引外联”,使国内特别是广东省燃气具产品出口认证企业享受到本地化服务,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在应对技术贸易壁垒中的作用尤为突出。近年来,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检中心在为广大企业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的同时,通过与欧盟和北美燃气具行业最权威的认证机构建立全面合作关系,使产品出口认证企业享受到本地化服务,不仅为企业提供了进入北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通行证”,而且也使国内企业的国际认证费用和认证周期大幅缩减。近年来,该中心还通过举办出口产品国际认证研讨会,帮助企业了解国外对出口产品的要求和出口认证程序,极大地促进了燃气用具行业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为广东省燃气具行业的发展壮大、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出口创汇额的迅速增长起到了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广东省燃气具产业已由10年前占全国份额的40%跃居为66% 出口企业的数量从几家发展到了现在的50多家,出口量占全国的75%。  目前,该中心已构建起了国际标准跟踪研究平台和技术标准研制平台,不仅具有组织牵头、指导和引导企业联合申报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能力,而且也为当地产业在行业标准、质量检测、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安全保证、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培育名牌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  科技兴检 提升能力  为了更好地、全方位地服务于产业发展,引领行业健康发展,该中心非常重视科研能力的建设,通过科研来带动业务,通过科研来提升检验能力,通过科研来提高地位、树立品牌,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集检测与科研于一体的机构,以便更好地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5年来,质计中心通过“科技兴检”,投入科研经费2000多万元和引进高技术人才,使科研、检测、标准制定能力大幅提升,实现了企业为得到有用的产品质量检测数据而主动要求上门花钱买“服务”的转变。  过去,质计中心的主要业务收入是靠到企业检测服务收费。那时,由于重检测轻科研、检测手段和项目不全,使得检测能力不强,企业对一些检测服务项目并不需要。因此,给企业造成的印象是服务为收费而来。几年前,质计中心认识到,只有通过“科技兴检”才是提高质检工作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质检系统综合实力、支撑质检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基础。为此,质计中心将科研和人才引进作为技术机构的发展方向。3年来,引进了多名博士、硕士和一批本科毕业生,初步形成了一支规模适度、相对稳定、整体优势明显、梯队结构日趋合理的技术骨干队伍。中心还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博士4名、硕士33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0多名,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近百名,具有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为提高科研能力,一方面,质计中心积极推进自主创新,致力成为产业发展提升的技术创新平台 另一方面,通过坚持走国际化道路、积极与国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始终瞄准国际水平,站在行业的前沿。质计中心燃气检测部及时跟踪掌握国际燃气用具行业质检科技、产品质量技术壁垒信息,在科研开发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工夫,通过科技创新带动中心逐步向科研型检测机构转型。开发的热水器模拟风雨综合检测和热水器性能综合检测系统等30多台(套)设备,以及检测数据采集、处理的自动化控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获得6项国家专利。同时,质计中心积极发挥与企业的互动作用,将所掌握的检测方法和研制的新型检测设备介绍给企业,帮助企业提高产品的检测水平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使一些企业开发的燃气快速热水器热效率比普通燃气热水器提高15%~20%。针对吸油烟机性能国家标准中油脂分离度检测方法与老百姓实际厨房使用情况不一致,气味降低度检测方法重复性较差的情况,质计中心结合国际标准,自行研制符合国情、重复性高的检测装置,为吸油烟机性能国家标准的修订进行基础性试验,提供第一手数据,该“吸油烟机气味降低度及油脂分离度检测装置”项目鉴定,具有明显的技术创新性,整体技术达到国内同类检测技术领先水平,对提高我国吸油烟机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有重要的意义。正是检测能力和检测技术的提高,在行业内树立起了权威性,一些燃气具企业为得到自己产品开发的真实数据,纷纷上门花钱买“服务”的业务量占了全年的70%,并且经常处于预约等候状态。  将科研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依托自身人才与技术优势,成为地方产业发展的助推器。通过多年努力,质计中心的检验能力、人才队伍、实验室规模、国际交流得到了快速发展。多年来,质计中心电器检测部一直跟踪产业的发展趋势,积极把握电器行业技术标准动态和国家电器产品节能政策,尤其是该部门发挥自身人才与技术优势,自行承担的“高效节能灯具的产业化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的制定”项目小组的课题设计、产品研发、标准编制等工作。通过技术攻关获得2×36W“高效节能荧光灯灯具”专利技术,从嵌入式灯具的生产工艺入手,设计并研制一种2×36W“高效节能荧光灯灯具”,能效因数达到节能评价值水平,将管形荧光灯灯具只有45%左右的效率提高到了65%,代替目前的3×36W灯盘,一年就可以节省105千瓦时电。按本地某照明企业年产量2亿支计算,一年可省电21亿千瓦时电,节省电费约10亿元。此成果不仅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而且也使质计中心成为照明企业的检测平台和行业发展的助推器。  他们围绕地方产业特色,致力打造公正权威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产业是佛山市的支柱产业,工业总产值超过2000亿元。质计中心金属材料检测部发挥技术优势,助力产业集群调整、优化、提升。在为相关生产企业提供从原材料进货到产品出厂全过程、更加快捷贴身的检验检测服务之外,一方面通过指导企业创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协助有条件的企业兴建实验室,帮助企业选购仪器设备、确定检测方法,致力成为企业的科研试验平台。另一方面针对产品存在的多发性、共性的质量问题、技术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科技攻关,深入企业查找症结,帮助企业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目前,100多家铝型材生产企业主动与质计中心签订长期产品检测技术服务协议,从而引导和推动铝型材产业的改造和升级。  目前,已有国家燃气用具、陶瓷及水暖卫浴、汽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电光源、铝型材等11个省检验站落户质计中心。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名博士和33名硕士及3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带动下,先后参与制(修)订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达52个 在国家级科技期刊发表科技论文30篇以上,申报取得10项国家专利。几年来,质计中心在“科技兴检”的带动下,通过科研带动了业务,通过科研提升了检验能力,通过科研树立了品牌,已成为集检测与科研于一体的技术机构。  擦亮“眼睛” 当好“耳目”  5年来,质计中心从一个装备落后不起眼的技术检验机构,发展成为拥有3个国家级和11个省级质检中心,不仅可以对电子电器、金属材料等42大类2898个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检测服务,基本覆盖了日常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而且还取得欧美等十几个国际知名实验室认可,实现了当地产品“一次检测、50多个发达国家认可”的国际多边互认。被当地政府和企业誉为政府观察产品质量的“眼睛”,企业打入国际市场的“耳目”。  在当好政府部门产品质量监管的助手方面,充分发挥“眼睛”作用。质计中心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的同时,通过完成定期和委托的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将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分析,为政府监管部门及时提供准确的质量信息。  建筑陶瓷产业是佛山的支柱产业,出口量占全国的50%。几年来,质计中心发挥“国家陶瓷及水暖卫浴产品质量监督(佛山)检验中心”的作用,在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调查等任务后,对相关检验数据进行分析并提交报告。根据分析的问题,一方面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整改 另一方面积极帮助企业建立质量检测体系和实验室规划建设,培训检验人员,使企业能够做好质量控制工作,提高产品质量。3年来,质计中心为应对技术贸易壁垒、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提供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手段,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和技术,跟踪国际陶瓷及水暖卫浴产品技术贸易壁垒,为当地陶瓷及水暖卫浴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了符合进口国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为企业提供先进的检验技术手段。去年,国家监督抽查陶瓷砖产品364个批次,合格率为73.4%,其中广东产品80个批次,合格率为93.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产业是佛山市第一大支柱产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年底,有规模以上企业1300多家、工业总产值超过2000亿元,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一方面绝大多数铝型材生产企业还是以中小企业为主,没有形成规模效应,缺乏技术改革、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产品质量不稳定 另一方面,随着产业的升级,不少企业以自身能力难以解决生产过程中碰到的众多关于质量控制、生产工艺等方面的问题。  为此,质计中心一直承担着省、市质监和工商部门下达的监督检验、市场抽查等检验检测任务,并为社会各界,尤其是生产企业、销售商提供各类质量鉴定、仲裁、采标等产品委托测试试验业务,每年出具检验报告5000多份,有效改善了当地铝材企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在提升铝材行业产品质量、打造和提升佛山铝材区域品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当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服务员方面,充分发挥“耳目”作用。在当地产业发展中,质计中心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在应对技术贸易壁垒中的作用尤为突出。质计中心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签署了《ILAC-MRA/CNAS国际互认联合标识使用协议》,意味着凡是本中心出具的使用ILAC-MRA/CNAS联合标志的检测报告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一方面,通过建立相互同行评审制度,形成国际多边互认机制,并通过多边协议促进对认可的实验室结果的利用,从而减少技术壁垒。另一方面,通过加强检测结果互认,促进企业出口,帮助企业降低测试成本,减少测试周期,使企业能快速地获得出口证书。通过这种合作,不但可以提高测试人员的技术水平,了解国外技术机构的运作流程,而且也可以获得最新的国际标准及指令的变化,从而更快地帮助企业从容应对国外的技术壁垒。  每年质计中心为佛山、广东省内乃至国内企业出具各类产品检验检测、计量检定/校准报告数以十万计,为政府护航产品安全、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并进一步确立了质计中心作为区域检验检测权威机构的优势地位。  发挥作用 服务经济  佛山,也是一个名牌产品林立的地方。  经过多年的发展,佛山产业集群正朝着规模越来越大、产业链条越来越长、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区域布局越来越广的方向发展。  为配合产业集群的健康发展,质计中心的建设也围绕着产业集群与时俱进,为企业搭建起良好的公共性的科技服务平台。  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先进”为目标,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宗旨,做“同行的龙头,监管的助手”成为质计中心的定位为理念。  目前,构建高水平的公共产品检测和创新平台,其目的就是促使企业更快地提高水平,让产业更快地升级,从而提高整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走出拼价格的低级竞争,走上拼核心技术的市场竞争。  从这个意义上说,质计中心建设的更大作用是促进传统产业的更快升级。  质计中心的不断建设和发展,不断促进当地企业自身进行技术创新,成为广东支柱产业的领跑者。为全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推动全省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转变发挥重要作用。  从这个意义上说,质计中心建设的更大作用是促进产业的更快升级。  一是发挥中心平台作用,为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几年来,质计中心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产业强市发展战略,以佛山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充分发挥质检机构对企业和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扶持企业创名牌作为开展质监工作的主线,推动企业做强做大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真诚服务取信于企业、以创名牌成绩取信于政府。  二是发挥中心服务作用,加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增强为企业服务的能力。构筑和完善全市产品质量和计量检测体系,将质计中心建设成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工业产品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及建立一批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加强与国内外权威检验机构的交流,开展国际间的互认与合作,开展名牌产品与国内外同行业名牌产品的比对试验,通过对产品标准、质量等方面的全面比对,及时发现不足,以人之长补己之短,促进名牌企业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和扩大出口。鼓励重点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技术指标先进的企业标准,积极予以推荐升格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鼓励名牌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赶超、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活动,不断提高质量水平。  三是发挥中心推动引导作用,将优势产业质量水平推向新的高度。广东名牌产品企业以大中型企业居多,规模优势明显,产品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较高,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全省产业结构特点和总体竞争力。质计中心在名牌带动战略实施过程中,将进一步促进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在区域经济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四是发挥中心技术保障作用,促进了制造业水平的提升。名牌带动战略实施几年来,反馈结果显示,企业在获得名牌后综合实力呈持续上升趋势。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对象,不仅是已获得名牌的企业,也包括正在为争创名牌而继续努力的企业,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就如同“领头羊”,在家用电器等产业制造业中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质计中心将极大地带动行业和配套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制造行业不断发展壮大。  随着以质计中心为支撑的技术机构不断发展,不仅进一步扩大了质监部门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而且也得到地方政府的认可。以国家级质检中心为龙头,具有特色的多层次的质监技术机构,贴近产业升级,在提供国际、国内产业信息,协同企业科研开发,配套公共检测服务,推动产业转移等方面逐渐显现出重要的支撑作用。
  • 这类检测机构2021年度证后监督抽查工作正式开展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单位: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方式和对象本次监督抽查采取“双随机”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象为总局许可或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对下列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适当提高抽查比例:(一)来信来访、投诉举报较多的单位;(二)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鉴定评审等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三)自我声明承诺免评审换证、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近1至2年内新取得许可或换证的单位。监督抽查情况将按规定进行公示,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二、检查项目和内容(一)对生产单位的证后监督抽查。抽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元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安全附件制造单位和压力管道设计、安装单位,重点检查鉴定评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满足资源条件情况、特种设备生产关键过程质量控制情况等。(二)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证后监督抽查。抽查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重点检查鉴定评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满足资源条件情况、检验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情况、检验检测报告质量等。三、组织实施(一)为保证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总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承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抽查项目,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查项目。(二)总局将会同监督抽查项目承担单位从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单位中随机选取检查人员,请相关单位予以支持。(三)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名单将在监督检查3天前通知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给予协助,并派2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四)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依法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被检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并按规定监督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依法应当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和行政处罚结果应当及时报送总局特种设备局。(五)对于违法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吊销行政许可证的,或者依法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按规定程序移送总局,由总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其他事项(一)本次监督抽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中旬结束。(二)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三)检查工作费用由总局承担,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总局特种设备局。联系人:特种设备局高维龙联系方式:010-82262880、82260187(传真),tsj@samr.gov.cn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1年9月19日
  • 浓情端午,“粽”享食安——食安科技粽子专项检测解决方案
    每逢端午节,粽子的质量安全就会成为人民高度关注的问题,担心粽子质量不过关。为保障端午节期间人民群众能够吃到安全放心的粽子,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都会在端午节期间进行粽子抽检,保障粽子安全。食安科技专门推出粽子食品专项检测推荐方案,助力政府开展筛查工作,提高检测工作的高效性,便利性,及检测的准确性。保障粽子质量安全,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 40家检验检测机构将接受监督检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公信力,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决定于2022年7月起,在全区联合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本次监督检查全区40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首先将去年监督检查被立案查处的8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列入今年检查名单,然后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32家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二、检查时间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22年7—8月,具体检查时间和行程另行通知。三、检查内容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检查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三)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四)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五)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或者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技术能力范围签发检验检测报告;(六)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七)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四、检查工作安排(一)现场检查。各检查组自2022年7月16日起,对本次抽取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本次检查共分成8个检查组,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收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送的检查对象名录后,由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分别随机抽取2名共4名行政检查人员,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选派出的2名技术专家共同组成6人检查组,采取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按《2022年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附件)所列内容进行逐项检查。(二)检查结果处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责令检验检测机构在15天内改正,形成书面整改材料,经检查组技术专家签字确认整改到位后,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提交备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7种违法违规行为之一者,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将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统一向社会进行通报。(三)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将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监督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行政检查人员应在监督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登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完成辖区内行政检查人员的信息录入和随机匹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各市市场监管局要与生态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及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在本次检查工作基础上,还要进一步组织开展辖区内市、县级层面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二)依法严厉查处,落实监管职责。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加大检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依法查处,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效应。(三)严守纪律规定,确保工作实效。各检查组应严格按检查任务要求,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客观如实反映被检查机构的情况。检查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遵守财政经费使用制度,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轻车简从、厉行节约,配合开展检查的技术专家各项费用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承担,务必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务必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务必不得参加被检查机构组织的任何参观或宴请等可能影响检查公平、公正的活动。被抽取检查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检查,违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请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明确1名负责协调本次检查工作的联络员。请于今年7月15日前,分别将联络员及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名单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邮箱。检查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和问题,各相关单位可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联系问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联系人:文莉,联系电话:0771-5300311,邮箱:gxzjjrzrkc@163.com;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联系人:吕沛峰,联系电话:0771-5773927,邮箱:gxhbjcch@163.com。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7月7日
  • 25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022年济南市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为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情况,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督检查”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25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其中食品类10家,建工建材类10家,个体防护类5家。 检查过程中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参与,采取座谈询问、现场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围绕资质认定合法性、检测数据真实性、执行标准规范性、质量体系运行和技术能力保持的有效性等方面,重点检查出具不实、虚假报告,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督检查内容。 二、检查情况 总体来看,大部分机构能够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场所、设施环境、人员设备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够有效保持。本次监督检查中,1家机构正在进行搬迁不具备现场检查条件,已现场告知应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其他机构中,6家机构存在一般性违规问题,包括未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变更、未按照规定实施分包、未按规定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等;18家机构存在轻微性问题,包括人员管理不到位、仪器设备和样品管理不规范、体系文件不完善、报告记录和体系运行不规范、未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现场移交事实确认单,认真分析产生原因,逐项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激活、发挥企业内驱力,鼓励支持完善检验检测质量体系建设,通过强化质量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质量,规范开展检验检测。 (二)落实“回访”,确保检查工作见成效。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对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依法依规做好后处理工作。对存在轻微性问题的,由机构自行改正,并关注其改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存在一般性违规问题、需责令改正的机构,立即督促其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罚;对暂时不能满足资质认定条件的,根据地址搬迁情况,督促其及时办理相关变更。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核实,确保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到位。 (三)宣传引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本次监督检查结果,有效发动社会监督,使社会各界客观、全面、真实了解检验检测机构现状。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反映检验检测机构问题,间接督促与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内部整改,切实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2022年度济南市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序号机构名称主要事实(问题)食品类1山东元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机构搬迁中。2山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未按规定进行标准变更,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进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3济南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不满足资质认定检测项目需要,未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危废、气瓶管理不规范。4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试剂管理不符合安全规定。5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样品管理不规范。6山东省鲁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不符合安全规定。7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样品管理不规范,体系文件内容制定不完善。8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危废存放不规范。9山东省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10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样品管理不规范,体系文件制定不完善。建工建材类1山东舜鑫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标准变更,检测室不符合安全规定,体系文件不完善,人员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2济南质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分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3山东建研检测检验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完善。4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公路检测中心管理体系文件不完善,原始记录不规范。5山东特检方圆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设备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确认,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完善。6济南鲁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检测报告记录不规范。7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体系文件不完善,检测报告记录不规范。8山东中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人员管理不到位。9山东三箭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设备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确认,体系文件不完善,原始记录不规范。10山东鲁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内审不符合项的整改记录不全,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个体防护类1山东百伦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体系文件不完善。2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设备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确认,原始记录不规范。3商河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体系文件不完善,样品管理、检测报告记录、资质认定标志使用不规范。4山东泉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体系文件不完善,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5山东中安生物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不规范。
  • COD氨氮总磷总氮检测仪可以检测哪些参数?
    在化工、石油、焦化等重工业领域,废水和废气的处理与监测是确保环境安全和生产效率的重要环节。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是评估水质污染程度的关键指标。COD氨氮总磷总氮检测仪作为一种高效的监测工具,对于这些行业的环境保护和生产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产品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4275/C524497.htm 一、废水处理与检测 COD氨氮总磷总氮检测仪在化工、石油和焦化行业的废水处理过程中发挥着监测作用。通过定期检测这些参数,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废水处理系统的效果,确保废水在排放前达到环保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生产过程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该检测仪有助于控制和优化工艺流程。例如,在石油炼制和化工合成过程中,对原料和中间产品中的这些指标进行监测,可以预防生产事故,提高产品纯度和生产效率。 三、环境法规遵守 遵守环境法规是化工、石油和焦化行业的重要责任。COD氨氮总磷总氮检测仪提供的数据为企业遵守相关环保法规提供了依据,帮助企业避免因违规排放而受到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COD氨氮总磷总氮检测仪在化工、石油、焦化等领域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它不仅帮助企业进行废水处理和生产过程控制,还确保了企业对环境法规的遵守。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技术的发展,这种检测仪将在工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 112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市人防办关于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津市场监管认〔2022〕19号各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人防办,市公安交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审查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认〔2022〕12号)的安排,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在全市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抽查共计随机抽取检验检测机构112家,其中,机动车检验机构30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3家和8个项目现场,建筑材料检测机构2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39家,司法鉴定机构5家,其他领域的机构10家。监督抽查采取部门联合检查和单独组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机动车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委、市人防办联合组织实施,其他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实施。从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机构能够履行主体责任,管理体系、人员、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等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本次监督抽查中,注销检验检测机构5家,暂停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1家(均已在市市场监管委外网公布)。23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已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其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的17家,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理的3家,涉及公安交管部门调查处理的3家。对监督抽查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依据各部门职责分别移交相关区局处理。(涉嫌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详见附件1)本次监督抽查中,12家建筑材料领域机构进行了现场盲样考核。其中,钢筋物理性能检测项目为3个参数,5家考核结果有部分参数不合格;钢筋化学检测项目为5个参数,6家考核结果有部分参数不合格。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取消其相应项目的检测能力,自即日起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测数据、结果(考核结果见附件2)。对被抽查机动车检验机构的42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闭卷考试,合格人员35名,不合格人员7名,不合格人员不再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规定的授权签字人能力要求,已将相关名单移交相关区局处理。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10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1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3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案查处2家,罚款共计20万元,其中,对机构相关责任人罚款9万元;对4家机构立案调查,对11家机构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二是14家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9家检验检测机构违规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或者应当注明而未注明。上述23家检验检测机构的违规行为已转各相关区市场监管局采用责令改正、说服教育等方式督促其完成整改。(二)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1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嫌不按国家确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上述3家机构的行为已立案处理,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二是4家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数据异常,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上述机构下达了责改决定书,要求相关机构立整立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书;三是在本次检查中还发现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落实检验程序不严谨、经营管理存在疏漏的问题40余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已要求相关机构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纠正,吸取教训,加强管理,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标准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三)公安交管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8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车辆外检把关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仓栅式货车未安装顶棚杆或安装的顶棚杆间距不符合规定,车辆尾部标志板、反光标识未按要求粘贴或破损缺失,外观严重破损仍通过检验等;二是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车辆存在违规改装情形,主要表现在货车加装后射灯或大灯防护罩,平板挂车加装插槽等;三是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秩序较乱,占用预约通道,未严格落实“12123预约车辆随到随检”、“交钥匙工程”等车检改革新政,服务质量有待提升。针对以上问题,约谈了相关机动车检验机构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相关问题及车辆,对为改装车辆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3家检验机构,暂停采信其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责令召回车辆,恢复原状,重新检验。(四)人防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门框垂直度报告数据与监督抽查实测数据不符并且偏差值过大;二是门扇厚度报告数据与监督抽查实测数据不符并且偏差值过大;三是人防门的规格型号报告与监督抽查不符;四是门框孔宽度报告数据与监督抽查实测数据不符并且偏差值过大。三、工作要求(一)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对照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严格依法查处,对不涉及行政处罚的机构,督促整改落实,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各自市级主管部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到由其他行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通报。(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采取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查实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职责坚决依法处理,更好的规范我市检验检测市场。附件:1.涉嫌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机构名单2.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现场盲样考核结果市市场监管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市人防办2022年11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涉嫌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后续调查处理部门处理情况1天津滨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建材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罚款17万元2天津市津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北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万元3天津华恒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建材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中4天津皑迩慷室内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中5天津市和瑞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中6中建(天津)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材涉嫌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出具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中7天津华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保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8蓝茵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环保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9天津市宝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0天津金角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1天津市蓝海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2天津诚顺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建材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3天津阿斯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材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4天津众诚弘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保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5费尔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其他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6天津中鉴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建材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7津滨环科(天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市场监管执法总队调查处理中18天津市驰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生态环境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中19天津来祥利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生态环境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中20天津市金东机动车检测中心机动车涉嫌不按国家确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生态环境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中21天津宝顺平达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为改装车辆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交警总队车管所调查处理中22天津福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为改装车辆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交警总队车管所调查处理中23天津华同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涉嫌为改装车辆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交警总队车管所调查处理中附件2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现场盲样考核结果序号机构名称钢筋物理性能钢筋化学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碳硅锰磷硫1天津天业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天津国建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3天津诚顺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4天津市圣研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无检测能力5天津阿斯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无检测能力●●●●●6天津市人防建筑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7天津市信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无检测能力8天津市君恒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9中建(天津)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0天津华恒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11天津誉信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12天津义智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注:●表示盲样考核结果合格,★表示盲样考核结果不合格,自即日起撤销相应项目的检测能力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