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种类: 二次热解析仪、热解吸仪
解吸控温范围: -40°C-450°C,
冷阱控温范围: -40°C
解吸回收率: >90
样品位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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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
20位全自动低温二次热脱附仪-智能高温脱附-空气监测-自动化样品前处理系统
本公司所开发的20位全自动低温二次解析仪一款集采样、干吹、吸附、脱附、进样、清洗一体式全自动解析仪,可以和色谱联动自动完成20支吸附管脱附进样分析过程,采用独特两级热解析结构,电子制冷,二级低温聚焦瞬时高温解析,灵敏度高、重现性好,很好的提高了样品解析速率和解析效率,有效增强色谱峰的分辨率;智能彩色触摸屏用户界面以及开发调试界面,方便直接设定和编辑测试,用户使用一目了然,能够满足分析项目的要求和分析频次,同时进行仪器配置的优化处理,能够很好的的提高仪器使用率,能够保证样品分析工作的持续性和可靠性。
工作条件
? 电源:220VAC±22VAC 50Hz±0.5Hz
? 反吹载气压力:≤20psi
? 环境温度:5~35℃
? 相对湿度:≤85%
主要特点
? 一键式操作,自动时序完成分析
? 智能彩色触摸大屏,方法设定、快速启动,一目了然
? 故障报警功能
? 独特两级解析结构,电子制冷(制冷温度可达-30℃),无需制冷剂,满足大部分低温富集要求
? 两级热脱附-解析,与毛细柱气相色谱效果优化
? 快速升温速率,瞬时冷阱热解析很好的提升仪器性能
? 通用接口,可与任意品牌气相色谱仪GC和GCMS联用,通用同步控制对接方式
? 操作简单,全程软件控制,自动化程度高;只需人工把采样管放入热解析仪中,操作和控制都有软件自动完成,所以工作曲线相关系数高,重现性好
? 流量显示可调,解析流速、模拟采样流速、反吹流速
? 更新传统控温方式,采用三路控温方式,达到样品流路全程高温,排除系统冷点,降低样品损失
? 样品管路采样硅烷化惰性处理不锈钢管,减少样品交叉污染、残留
? 优化气路连接,无需占用色谱进样口
? 无需驱动气体,延长载气使用周期
? 分流/不分流系统,流速可调,可根据用户需求加装,扩大检测的动态范围
主要技术参数
? 样品位:20位(20支吸附管低温-30℃二次解析)
? 一次解析温度:室温-400℃,控制精度±1℃
? 低温冷阱温度:-30℃-室温(在室内温度为20℃)
? 二次解吸温度:升温速率>3000℃/分;热气流真实瞬时解吸,二次解析温度可以任意可调
? 管路加热温度:室温-295℃
? 进样阀加热温度:室温-350℃
? 样品管规格:直径6mm-6.5mm
? 捕集阱规格:Tenax、Tenax/碳分子筛、C+B+100三段复合等多种可选
? 吹扫流量:10-200ml/min
? 功率:<800VA
? 时间范围:1~999分钟
? 定时误差:<0.1%
? 气路耐压:>0.4MPa
? 同步信号输出:两路开关量
? 性能参数:半峰宽<3S 解吸率>98%(乙酸乙酯0.1ul 分流100*100)
应用领域
ATD-20全自动20位二次热解析仪具有自动二级热脱附解析系统,自动模拟采样功能、自动样品管传递功能、自动反吹功能、自动快速二次解析,满足样品量较小的一般分析要求。
固定污染源以及非固定污染源中空气、土壤、垃圾等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样品前处理,应用在职业安全、职业卫生、环境监测、香精香料分析、有毒物质事故评估等;
适用标准:
《HJ/644-201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T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GB/T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HJ/583-2010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
《GB/50325-202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HJ 734-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GBZ/T300.60-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的测定;第60、62、66部分》
《GB/T18204.2-2014 公共场所卫生检查方法;第二部分化学污染物》
用户单位 | 采购时间 |
---|---|
天津恒隆建筑工程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 2020-06-17 |
保修期: 1年
是否可延长保修期: 是
现场技术咨询: 有
免费培训: 3人次培训
免费仪器保养: 6个月
保内维修承诺: 一年质保,终身维护
报修承诺: 48小时内到达现场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丙烯等 67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其它挥发性有机物如果通 过方法适用性验证,也可采用本标准测定。 当取样量为 400 ml 时,全扫描模式下,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0.2 μg/m3~2 μg/m3,测定下 限为 0.8 μg/m3~8.0 μg/m3。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2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包括:丙 酮、异丙醇、正己烷、乙酸乙酯、苯、六甲基二硅氧烷、3-戊酮、正庚烷、甲苯、环戊酮、 乳酸乙酯、乙酸丁酯、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乙苯、对/间二甲苯、2-庚酮、苯乙烯、邻二 甲苯、苯甲醚、苯甲醛、1-癸烯、2-壬酮、1-十二烯。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经过验证后也可使 用本方法。 当采样体积为300 ml 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001~0.01 mg/m3,测定下限为0.004~ 0.04 mg/m3。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 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 3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 非极性或弱极性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2L 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 0.3~1.0 μg/m3,测定下限为 1.2~4.0 μg/m3,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制造、塑料制 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整车制造、印刷工业、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冶炼及其他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排污单位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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