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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更新设备超千套!《泰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发布(附任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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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10/18 16:54:29
导读: 泰兴市政府印发《泰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6年,累计更新实验仪器设备、信息化设备160台(套);累计更新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施1060台(套)。

近日,泰兴市政府印发《泰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标准升级行动和保障措施6个部分。

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面,《行动方案》主要阐述加快制造业、能源和生态环境、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文旅医疗6个领域的设备更新。

在推进教育文旅医疗领域设备更新工作中,提出要实施教育领域设备更新。以中小学、职校为重点,推进先进科研仪器设备更新,推进大规模中小学实验室升级改造工作,建设人工智能培训基地、虚拟仿真实验室和创客实验室。到2026年,累计更新实验仪器设备、信息化设备160台(套),新增或更新教室空调1028台。

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注重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临床检验诊断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到2026年,累计更新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施1060台(套)。

全文如下:

泰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4〕41号),参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24〕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标准牵引,扶优汰劣,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升级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泰兴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1.扩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规模。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力争到2026年,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科教、文旅、医疗、能源环境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左右;推动“123”特色产业先进产能比重大幅提升。

2.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开展汽车、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力争到2026年,换新汽车200辆,家电5000台,拉动消费金额1亿元,高质量耐用消费品市场份额显著增加。

3.提升回收循环利用水平。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力争到2026年,资源回收循环能力保持逐年增强的趋势。

4.加强标准升级能力。加快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完善,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推进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力争到2026年,切实推进能耗、排放、技术领域标准制定(修订)3个,着力推进产品技术领域标准提档升级3个,激励多家企业实施标准技术战略。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一)加快制造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1.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对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标准,围绕“123”特色产业体系,鼓励企业适应技术创新和行业发展趋势,更新升级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低能耗的先进设备。重点推动精细化工及新材料产业换装新一代废气处理装置、连续反应设备、自动灌装设备等;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换装高效萃取提取设备、先进干燥系统、成分检测设备等;高端装备产业换装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激光加工中心、一体化压铸成型设备等;绿色环保产业换装高效加热设备、环境测试系统、新型配电设备等;新能源产业换装多合一镀膜设备、薄膜沉积设备、新型分选设备等;新型食品产业换装先进蒸煮干燥炉、多功能清洗设备、质量管控设备等。加快铸造、电镀、船舶、机械等行业老旧低效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力争到2026年,每年组织实施100个以上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2.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围绕生产作业、质量管控、仓储物流等关键环节,鼓励企业实施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围绕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过程,开展车间级、工厂级整体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制造示范标杆。围绕企业生产各环节,加大软硬件融合和“星级上云”推动力度,鼓励核心业务数据化,实现上云上平台。全面推广化工、船舶、机械加工等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争创“智改数转网联”标杆企业。到2026年,累计新增智能制造车间20家,智能制造工厂3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3.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以低碳绿色发展为方向,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实施化工、装备、铸造等行业设备能效提升行动,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企业节能和绿色诊断,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动电机、变压器、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实施工艺技术装备绿色化改造,积极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推动各领域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到2026年,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4.实施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更新。围绕危化品、船舶、有色、粉尘涉爆等企业,加快实施设备淘汰、更新、改造,逐步消除工艺风险大、动设备故障率高、静设备易泄露等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化工中试基地建设。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引导企业主动退出能耗、环保、安全等技术指标相对落后的低端产线。到2026年,累计更新老旧化工装置15台(套),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固定式浇铸炉3台(套),重点粉尘涉爆企业6家(拆分互联互通、干式改湿式各3家)。(市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加快能源和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

5.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动存量煤电机组“三改联动”,积极实施煤电机组能效提升。优化配电网布局,加大重大产业项目、储能电站以及城镇老旧小区等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到2026年,累计完成“三改联动”改造规模15万千瓦,配电设备更新投资8.7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

6.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加快全市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自动站、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智能化升级,引导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更新,加快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改造。到2026年,完成2台(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省控站点设备更新。(泰兴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三)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7.深化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对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开展安全评估,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加大不符合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力度。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加装电梯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装、更新电梯,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到2026年,加装、更新老旧住宅电梯(含整机及零部件)600台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泰兴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8.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争取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引导资金,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重点实施外墙、屋面和窗户等围护结构以及热泵、空调、照明设备等建筑能源设备改造升级。到2026年,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万平方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9.推动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加快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完成城镇燃气管道、城镇供水管道、城市内涝、城市桥梁、城市道路塌陷安全风险评估,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实施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到2026年,累计完成更新改造投资5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0.实施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实施环卫中转站改造及环卫车辆淘汰更新。到2026年,完成环卫中转站改造更新12座,更新环卫车辆2辆。(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加快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11.加快运输车辆设备更新。支持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发挥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激励作用,引导出租车企业有序投放纯电动出租车。开展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落实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资金补贴措施。2024年底,力争全部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泰兴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12.加快船舶设备更新。严格执行船舶报废和环保标准,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以市场化方式推动新能源和LNG等动力船舶应用,鼓励航运公司加大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购置、投放力度,持续推进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到2026年,更新1艘省级液化气体船、2艘新型油化两用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13.加快港口车辆更新。积极推动沿江港口、内河码头新增、更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港内车辆。到2026年,更新港口新能源车辆5辆,淘汰燃油作业车辆18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五)加快农业农村设备更新

14.推动农机设备更新。以智能化升级为目标,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支持农业物联网、农机车载监控应用终端和数据传输设备推广应用。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加大耕、种、管、收、烘各环节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加快绿色高效智能农机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和迭代升级。到2026年,更新老旧农机600台(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5.加快农业设施设备更新。以“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为核心,推动老、旧、小棚室和畜禽等现代化农业生产、烘干等设施设备更新,推进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到2026年,改造提升老旧棚室设施400亩,实施3个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六)加快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6.实施教育领域设备更新。以中小学、职校为重点,推进先进科研仪器设备更新,推进大规模中小学实验室升级改造工作,建设人工智能培训基地、虚拟仿真实验室和创客实验室。到2026年,累计更新实验仪器设备、信息化设备160台(套),新增或更新教室空调1028台。(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17.实施文旅广电设施设备更新。推动全市文旅场景转型提质,加强人工智能、增强现实(AR)等技术应用,更新观光、游乐、演艺等文旅广电设施设备,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到2026年,更新景区旅游观光车10辆。(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18.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注重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临床检验诊断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到2026年,累计更新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施1060台(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负责)

三、深入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9.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大力开展“以旧换新+新购补贴”消费促进活动,通过折扣让利、发放消费券、购车赠送充电桩等方式,推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三走进、六下乡”。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乡镇(街道)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到2026年,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50%。(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工负责)

20.加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行溯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有序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鼓励经销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新车让利、发放换新消费券等形式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更新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市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

21.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强化“政府支持、厂家让利、卖家补贴、上门回收”措施,支持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提供价格立减、取旧送新、免费安装等“一站式”服务,畅通家电消费换新堵点,拓展消费场景,丰富消费者选择。以绿色、节能、环保为导向,培育家电零售先进典型,完善农村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到2026年,累计实现家电以旧换新5000台。(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22.加快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加强上下游合作联动,提供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推动厨卫换新等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促进“互联网+家装”“互联网+二手家居”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家具家装下乡活动。(市商务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3.优化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水平,完善社区回收网点、街道中转站、分拣中心布局。促进“换新+回收”“送装+拆收”等新模式发展,加快废旧物资网络回收平台建设,延伸生产企业责任,发挥流通企业渠道优势,支持培育一批回收体系典型企业做大做强。强化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用地要素保障,符合规定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做好回收车辆通行证办理服务。到2026年,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60个。(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分工负责)

24.强化废旧设备回收。组织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服务水平,促进汽车拆解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建立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拆解、运输、回收、利用处置“一站式”服务模式,探索构建以电池制造企业、第三方回收方为主体的规范化电池回收体系。到2026年,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分别增长50%、30%以上。(市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工负责)

25.提升二手商品交易服务水平。引导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融合发展,支持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商品鉴定、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强化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服务,推广汽车流通信息服务(二手车)系统应用。(市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

26.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支持绿色再制造体系创建,推动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动力电池、光伏储能、办公信息设备产品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提升关键领域再制造产品供给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

27.注重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以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为重点,全力争取资源回收利用、污水治理等领域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有效推动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骨干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加大用地要素保障,简化环评、能评审批程序,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执行好相关税收政策及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等措施,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兴生态环境局、税务局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标准升级行动

28.注重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引领。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强化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宣贯。指导1家绿色环保企业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鼓励引导企业加强低碳技术标准攻关,参与制定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污染物排放等省级以上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到2026年,推动制定(修订)3项能耗、排放领域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29.提升产品技术标准实施水平。对照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执行消费品质量标准,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围绕泰兴“123”特色产业,推动企业加快制定精细化工及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及医疗器械、新型食品、新能源、绿色环保产业急需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30.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化工作。持续跟踪大宗固废回收利用、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最新标准,鼓励企业研究制定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废旧电池性能评估及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相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市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制定工业设备、消费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及财政等领域的专项工作方案、配套政策和任务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资金支持,更好统筹省级以上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担保费补贴、政府采购等多种工具,提升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放大制造强省建设、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现代农业发展、商务发展等省级以上专项资金效能,推动工业、医疗卫生、农业等领域的设备更新及绿色节能家电等以旧换新工作。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住宅宜居改善工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低效用地活力提升工程、城市数字化提升工程企业设备更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服务。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党政机关、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财政局、税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工负责)

(三)强化金融支持。发挥融资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综合效益,加大融资租赁参与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力度,加强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引导银行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办理流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供给与服务。(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金融监管局泰兴支局分工负责)

(四)注重要素保障和创新支撑。强化要素支持,优化产业用地布局,精准有效抓好用地指标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用能、环境容量等指标支持。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领域,加快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培育一批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居、健康家居、新能源汽车、再生资源精深加工等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工负责)

(五)广泛宣传引导。加大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各类促消费主题活动,打造一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总结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加大耐用消费品安全使用宣传,引导形成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观。(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附件:泰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三年行动任务明细表(2024-2026)

序号

领域

推进任务

牵头部门

2024

2025

2026

重点领域设备更新

1

工业

实施制造行业设备更新相关的技术改造项目100个以上

实施制造行业设备更新相关的技术改造项目100个以上

实施制造行业设备更新相关的技术改造项目100个以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新增智能制造车间8家,        智能制造工厂1 

新增智能制造车间8家,        智能制造工厂1 

新增智能制造车间4家,         智能制造工厂1 

3

启动化工企业老旧装置

更新改造,完成6家粉尘涉爆企业改造

推进化工企业老旧装置

更新改造

完成化工企业老旧装置

更新改造15台(套),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固定式浇铸炉3台(套)

市应急管理局

4

能源和环保

启动15万千瓦煤电机组

三改联动

推动15万千瓦煤电机组

三改联动

完成15万千瓦煤电机组

三改联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

配电网建设及业扩配套

投资约2.4亿

配电网建设及业扩配套

投资约3.9亿

配电网建设及业扩配套

投资约2.4亿

6

启动2台(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省控站点设备更新

推进2台(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省控站点设备更新

完成2台(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省控站点设备更新

泰兴生态环境局

7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完成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面积1.5万平方米

完成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面积2万平方米

完成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面积1.5万平方米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

6座中转站改造更新,          更新环卫车辆2

3座中转站改造更新

3座中转站改造更新

市城市管理局

9

更新电梯(含整机和零部件更新)200台(套)

更新电梯(含整机和零部件更新)200台(套)

更新电梯(含整机和零部件更新)200台(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交通运输

启动船舶更新前期工作

更新船舶1

更新船舶2

市交通运输局

11

更新港口新能源车辆2

更新港口新能源车辆2

更新港口新能源车辆1

12

推进淘汰国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约357



泰兴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13

农业农村

更新老旧农机200台(套)

更新老旧农机200台(套)

更新老旧农机200台(套)

市农业农村局

14

改造提升老旧棚室设施100

改造提升老旧棚室设施

100

改造提升老旧棚室设施

200

15

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          提档升级项目1

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          提档升级项目1

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           提档升级项目1

16

教育

更新实验仪器设备、信息化设备60台(套)

更新实验仪器设备、信息化设备80台(套)

更新实验仪器设备、信息化设备20台(套)

市教育局

17

文旅广电

景区观光车辆更新4

景区观光车辆更新3

景区观光车辆更新3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8

医疗卫生

更新医疗设备和信息化

设施600台(套)

更新医疗设备和信息化

设施240台(套)

更新医疗设备和信息化

设施220台(套)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消费品以旧换新

19

车辆

换新汽车100

换新汽车50

换新汽车50

市商务局

20

家电产品

更新家电2500

更新家电1500

更新家电1000

回收循环利用

21

资源回收

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20

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20

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20

市商务局

22

循环利用

组织开展再生资源行业        规范企业申报工作

组织开展再生资源行业        规范企业申报工作

组织开展再生资源行业         规范企业申报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准升级

23

能耗、排放、技术标准

推动本市企业申报1个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推动本市企业申报1个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推动本市企业申报1个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4

产品技术标准

推动本市企业申报1个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推动本市企业申报1个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推动本市企业申报1个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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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木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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