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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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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02/26 16:10:29
导读: 申报单位可随时向学会秘书处进行申报,学会秘书处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批准立项,并及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 www.ttbz.org.cn )发布相关信息。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 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 1号)、《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10月10日发) 、《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 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团体标准体系,满足市场、行业及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对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的引领作用,全面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望有意向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

1. 申报项目应反映创新创造,适应市场需求,引领行业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及推广应用。具体分为基础类、 产品类、方法类、评价类、技术类、管理类等,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2. 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协 (学) 会、促进会、联盟、商会等联合体提出申请。

3. 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由提出立项的申请单位负责筹措, 以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4. 申请立项的团体标准应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协调。

二、 申报要求

1. 团体标准为自愿性、市场化标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标准编制规范。

2. 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工作基础,对拟申请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并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1 )。

3. 标准立项通知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标准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需向学会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进行调整。

4. 所有立项申请资料均应同时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 申报时间

团体标准立项申报为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日常工作,申报单位可随时向学会秘书处进行申报,学会秘书处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批准立项,并及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 www.ttbz.org.cn )发布相关信息。

四、联系方式

单 位: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徐振方 18623718179

刘建娟 18623718257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100号

邮 编:450001

附 件1:《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1《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来源: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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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hua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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