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23/11/28 10:50:48
导读: 为更好发挥计量比对作用,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质量和效率,现就征集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更好发挥计量比对作用,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质量和效率,现就征集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为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含大区计量比对项目)。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经市场监管总局审评通过后,由主导实验室承担计量比对具体实施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主导实验室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的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或者标准物质等符合计量比对要求,并能够在国家计量比对期间保证量值准确;能够提供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的准确、稳定和可靠的传递标准或样品;具有与实施国家计量比对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二)申报的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组织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5年内已经组织过同类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近5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

(三)申报A类计量比对项目仅限于基础性或直接关系到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生物安全、环境监测、司法鉴定、行政执法以及新纳入实施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社会关注热点的相关项目。申报B类计量比对项目对专业领域范围不作要求,原则上预计参比实验室需10家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主导实验室可通过国务院各部委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各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推荐申报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也可通过主导实验室所在的法人单位申报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其中大区计量比对项目由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直接申报。

(二)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报申报书(附件2),从立项背景、选题依据、工作基础、方案设计、技术要求、可行性分析、经费预算、人员配备等方面,组织研究论证把关并进行推荐排序。

(三)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将组织对征集的国家计量比对项目进行论证,遴选部分项目列入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请各相关单位尽快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筛选申报,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推荐申请函和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机要交换或邮政快递EMS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文电一处(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申报书及其电子版发送到cma_luo@163.com,纸质版寄送到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麦子店街22号5层中国计量协会。

联系人:计量司        李建威   010-82262871

中国计量协会  罗新元   010-59196585

附件:   附件1:近5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信息表.docx

   附件2: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1月17日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用户头像

作者:dahua1981

总阅读量 149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