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洋葱头
近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拟组建名单的公示》。经组织推荐、专家咨询论证和会议审议等程序,拟组建“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和“智慧司法与数字治理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5个工作日)。
拟组建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序号 |
名称 |
依托单位 |
推荐单位 |
主任 |
1 |
砖石质文物智慧化保护利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
湖南科技学院、湖南大学、上海建为历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科技学院 |
周基 |
2 |
智慧司法与数字治理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
湘潭大学 |
湘潭大学 |
廖永安 |
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173号),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依托单位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25人以上的固定科研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鼓励吸收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参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
2. 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原则上应为在职在岗的固定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在本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管理协调能力,除“两院”院士外,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3. 具有1-2个特色鲜明和在本省处于领先地位的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不少于1人;
4. 具备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所等基础设施;
5. 研究实力强,有能力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任务。近三年来承担相关领域国家或省科技计划6项以上(其中国家项目不少于2项),获得国家与省资助的科技项目经费500万元以上;或横向研发项目不少于5项,项目合同经费1000万元以上。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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