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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2.77亿元采购超纯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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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01/20 23:00:00
导读: 招标信息

详细信息

    湾沚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1-20 


    湾沚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H12GC2023FJ8890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30043号)

    一、项目名称:湾沚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招标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芜湖航空产业园区域内,总用地面积302026.27m2,总建筑面积185591.82m2(其中工业建筑面积150984.21m2,民用建筑面积34607.61m2)。主要包括:

    (1)建筑工程部分:101电池车间(建筑面积128776.37m2)、102动力中心1(建筑面积11675.27m2)、103空分制氮站、104笑气站、105氨气站、106硅烷站、107危废库、108化学品集中供液站、109化学品仓库、110固废库、113宿舍A(建筑面积13075.78m2)、114宿舍B(建筑面积13146.74m2)、115综合楼(建筑面积8181.6m2)、116主门卫、117门卫2、118门卫3、119门卫4、120地下水池水泵房、121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主要建筑,整个厂区消防工程、室外工程以及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设备基础、室外管道管廊及支架、室外综合管道管沟、厂区道路工程、路灯、海绵城市、埋地强弱电管道、围墙、地磅、绿化景观、室外水池、新增辅助房间、地沟盖板及地沟内防腐工程、参观走廊装修设计及施工、综合楼与门卫幕墙工程、宿舍楼及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等,本项目桩基工程已先行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技术要求)以招标人最终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等文件为准。

    (2)机电工程部分:洁净工程、废气处理工程、给排水工程(雨、生活生产污水、给水、消防等)、PCW系统、循环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氮气系统、锅炉热水系统、空调制冷系统、空分制氮系统、纯水系统、暖通工程、配电工程、柴油发电系统、照明及插座系统、气动工程、防雷接地系统、母线系统、特气工程、特气化学品输送供应系统、排风工程、气体管道工程、自控工程(FMCS)、弱电系统(含消防弱电、全厂全车间监控、通讯、网络、电子围栏等)、天然气工程、车间10KV变电站工程、空调末端、二次配等工程,以上项目包含全部机电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售后服务。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技术要求)以招标人最终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等文件为准。

    2.项目合同估算价:1276740069.50元(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万m2(含)以上的工业厂房施工总承包业绩(包含EPC、EPCO、PPP、BOT等项目类型)。注:(1)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表现形式的业绩,该业绩仅认作在该联合体表现形式中施工方的业绩。示例: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A单位(施工方)、B单位(设计方)、C单位(成员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完成的,该业绩只认定为A单位的业绩;(3)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群体工程,则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个单体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规模与项目类型以业绩合同为准,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4)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5)工业厂房或产业园或产业基地施工业绩均予以认可,但产业园或产业基地中必须包含厂房。单项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可以包含工业厂房或产业园或产业基地中必要的宿舍楼、办公楼、研发楼等。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万m2(含)以上的工业厂房施工总承包业绩(包含EPC、EPCO、PPP、BOT等项目类型)。注:(1)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准;(2)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资料中体现的为准;(3)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群体工程,则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个单体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规模与项目类型以业绩合同为准,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4)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5)工业厂房或产业园或产业基地施工业绩均予以认可,但产业园或产业基地中必须包含厂房。单项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可以包含工业厂房或产业园或产业基地中必要的宿舍楼、办公楼、研发楼等 。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的相应专业工作分工合计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例如:施工单位甲仅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但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甲可以与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乙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但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专业工作分工(如施工单位甲仅承担机电工程安装部分,且不得承担建筑工程土建施工部分),以此类推】,若投标人因联合体协议中专业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与相应资质要求不匹配的情形,将否决其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职责分工,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

    (6)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方盖章外,其余内容仅须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9日9:00至2023年02月08日10:00。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2月08日10:00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5.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注:如参与投标的为中小微企业,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4.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时,提供以下账户供投标人选择: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96435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账号:179762916930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18258806227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联系人:陈鹃鹃

    联系电话:0553-8118602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湾沚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荆山河路1号

    电话:0553-8826501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三、注册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可任选以下方式递交

    1.书面形式递交

    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3.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3.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联系人:陈鹃鹃

    联系电话:0553-8118602

    3.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18258806227

    十五、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依据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综合评分等级)

    十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0万元,□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8日


[来源:仪器信息网]

标签: 超纯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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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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