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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150.00万元采购切割机,冲击试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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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2/09/24 23:00:00
导读: 招标信息

详细信息

    2022年财专项目(新村小区改造)采购文件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9-24 
    招标文件: 附件1   


    2022年财专项目(新村小区改造)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CJ2022-G-026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项目苏州市级政府采购
    二○二二年九月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类别:货物类采购人: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项目名称:2022年财专项目(新村小区改造)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目录尊敬的投标单位:欢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了保证投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前附表
    项号 名称 内容 1 招标编号 SZCJ2022-G-026号 2 招标内容 2022年财专项目(新村小区)项目标段一:庭院灯(Ⅰ)标段二:庭院灯(Ⅱ) 3 投标有效期 六十天(日历日) 4 投标保证金 不需提交,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投标(响应)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详见附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5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邮编:215002电话/传真:0512-6523889165238892联系人:庄天扬潘莉莉朱晓芹 6 询问与质疑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 采购单位 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联系人:顾小建联系电话:0512-65238657 8 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两份。 9 投标时间 2022年9月22日14:00-14:30(北京时间)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11 开标 时间:2022年9月22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12 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13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10% 1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招标文件。 15 相关账号 中标服务费交纳账号:账户名: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账号:30100188000004892 16 导致无效投标因素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总预算和单项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七章技术参数及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四章招标书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项目名称:2022年财专项目(新村小区改造)项目编号:SZCJ2022-G-026一、项目基本情况2022年财专项目(新村小区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2、各标段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各标段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完毕。采购清单: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壹仟元整(¥4251860.00)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采购预算 标段一 庭院灯(Ⅰ) 人民币贰佰零陆万贰仟伍佰伍拾元(¥2062550.00) 标段二 庭院灯(Ⅱ) 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玖仟叁佰壹拾元(¥2189310.00元) 注: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各投标单位可对以上2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报名响应。 标段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标段一 1 庭院灯一 套 87 标段一 2 庭院灯二 套 62 标段一 3 庭院灯三 套 956 标段二 4 庭院灯四 套 1055 标段二 5 庭院灯五 套 6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4、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国家现行规范及最新行业规范等有关规定由采购单位验收;3、各标段产品缺陷责任期限:灯柱、灯架、灯臂不少于八年,灯具、LED光源不少于二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设备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1.申领CA证书(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3)交易技术支持:(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登录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6.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插入CA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751281184、864274166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联系人:庄天扬潘莉莉朱晓芹联系电话:0512-65238891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邮编:215002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4.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开标当日属地疫控主管部门另有其他规定和要求的,应予遵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3.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2.疫情期间组织开标活动理由:根据本次采购的2022年财专项目(新村小区改造)需求计划,迫切需要尽快推进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联系人:顾小建联系电话:0512-65238657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870号名称: 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0512-68616651。
    3、项目联系方式电话:0512-65238891联系人:庄天扬潘莉莉朱晓芹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名称: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说明和释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9月1日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512-65238891项目联系人:庄天扬潘莉莉朱晓芹
    1.4.2投标人(投标单位):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4.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1.4词语释义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4.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4.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4.6乙方(服务方):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4.5甲方(委托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4.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1.4.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1.4.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4.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4.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1.4.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交付地点。1.4.10天:日历日。1.4.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二、投标人1.4.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4.16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政[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4.15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2.7合格投标单位其他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转包。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5.联合投标及分包转包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费用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7.招标文件的澄清6.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苏州政府采购网上获得的,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6.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9.2勘察现场:9.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包括询问和质疑),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予以解答,但不说明来源。未按前附表规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的疑问(包括询问和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9.投标答疑8.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8.1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招标文件的修改
    10.提示与要求四、投标文件说明9.3投标答疑包括招标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或者修改,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9.2.3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2.2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2.1本项目因运行环境和安装设备的要求,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投标需要,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投标文件的组成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0.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2.2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12.1.4投标报价分析表;12.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2.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2.1.1投标函;12.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2.2.1.5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技术支持以及售后服务承诺;12.2.1.4产品质量承诺;12.2.1.3详细的交货进度及组织实施方案;12.2.1.2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2.2.1.1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免费质保期说明表(格式见附件);12.2.1技术部分
    12.2.2.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2.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2.2.1.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技术资料。12.2.1.8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单位视需要自行编写);12.2.1.7投标单位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2.1.6投标单位公司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2.2.6投标单位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2.2.2.5投标单位资格承诺;12.2.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2.2.2.3投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12.2.2.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2.2.2.8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或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12.2.2.7其他可以证明投标单位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4.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2.4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向公证处公证员提供如下资料:(单独提供一份)12.3投标文件由12.1、12.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两份。2.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投标人所提交的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注:1.投标书二(技术方案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总价。12.2.2.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否则不须提供)。
    13.1供应商须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完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须按采购文件目录、顺序、格式进行编制。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注:上述12.4项资料单独提交给公证处,无需密封包装,该项资料的齐全与否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判定因素。12.4.4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2.4.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2.4.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
    14.4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4.3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4.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服务内容的每一单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14.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3.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2.2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或磋商活动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签订备案生效的合同、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方可办理退还事宜,因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15.2.1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或磋商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15.2投标保证金退款方式:15.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14.5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3.4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5.3.3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5.3.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5.3.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委托代理人签章。17.2电子投标文件需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名。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6.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操作。19.投标截止时间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两份。18.纸质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六、开标和评标20.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20.1投标文件的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4进入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项目采购失败,如为分标段的,则该标段采购失败。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4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1.3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携带CA证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解密各自的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投标人的解密时长为5分钟,超时视同解密失败)。21.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若有)。未向招标代理机构出示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1.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1.开标
    22.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2.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2.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组建。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评标内容的保密22.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2.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4.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或资质不合格;24.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24.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的专业性资格进行审查及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24.对投标文件初审23.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4.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4.1.7投标人的报价超采购预算或经评标小组评定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4.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4.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4.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4.2.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24.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4.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4.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4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货物和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范围及服务的期限和服务的内容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需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24.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5.2投标单位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书面形式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单位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5.投标的澄清24.7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6.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总预算和单项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26.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6.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6.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无需缴纳);26.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有:25.4请投标单位认真仔细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时须接受按本须知规定执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7.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总预算和单项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废标的具体情形有:26.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2.2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投入;28.2.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2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及其他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综合服务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服务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中标单位的确认七、授予合同28.2.6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28.2.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8.2.4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8.2.3投标者的质量、服务措施;
    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30.1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30.质疑处理29.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向招标代理机构推荐中标单位。
    30.2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电话:0512-65238891联系人:庄天扬潘莉莉朱晓芹邮编:215000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32.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未中标(成交)通知书》,开标现场书面告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2.中标通知书31.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合同授予标准
    35.中标服务费八、其他事项34.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3.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3.合同的签订
    37.未尽事宜36.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6.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6.监督和公证35.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诉讼的权利。35.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函附件1:投标函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我们承诺我单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知中关于合格投标单位一般条件的资格要求。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整体项目我们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的免费质保期。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各种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配合安装、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项目只有通过验收后,方可视为项目完工。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明细见《投标分项报价表》。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10、综合说明:9、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8、我们愿意按照贵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并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7、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前附表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6、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单位:联系人: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4)其它说明。(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单位本项目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编号为××××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日期:年月日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签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投标单位:(公章)招标编号:号(格式)开标一览表附件3: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总价(元) 备注 1 2022年财专项目(新村小区改造)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招标编号:标段号:单位:元投标报价分析表附件4:投标报价分析表说明: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即为无效投标。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 产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小计 投标总价:
    附件5: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免费质保期说明表2、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各种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配合安装、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备注:1、请投标单位按照上述格式分析投标总报价,本项投标总报价需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一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招标编号:标段号:(本表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免费质保期说明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型号、产地 数量 免费质保期限 备注
    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单位:(公章)招标编号:号技术响应对照表附件6:技术响应对照表及投标产品技术性能说明(需详细描述投标货物的规格、功能、性能、材质、技术参数以及与招标货物的偏离情况等)备注:投标单位应对各投标设备的内容详细列出,明确所投产品详细品牌、规格型号,且信息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一致,本表中不得出现投标价格。日期:年月日
    序号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 选择项(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3、各投标单位必须真实填写此表格内容,对于技术规格中重要技术条款(参数)的响应,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投标货物的市场宣传彩页或制造商技术参数等),若有虚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2、投标单位必须详尽真实的提供产品技术参数表和技术响应对照表并提供相应的设备详细技术特性说明。注:1、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技术响应对照表》进行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单位:(签章)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3.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2.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注:1.上述1、2、3条请明确期限,4、5、6条请明确时间;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8:售后服务承诺书
    序号 售后服务内容 期限(时间) 备注 1 质保期内 免费更换 2 质保期内 免费维修 3 质保期满后免人工维修 4 服务响应 5 到达现场 6 解决问题
    招标编号:号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附件9: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单位:(签章)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附件10:资格证明文件注:后附合同等相关复印件,具体按评分标准的要求。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单位:(签章)
    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本公司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本公司承诺我单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知要求中“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的资格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3)投标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投标单位情况表(2)投标单位情况表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21年万元 实现利润 2021年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注:投标单位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
    与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 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公章)采购编号:号投标单位资格承诺书(4)投标单位资格承诺书
    序号 投标单位部分资格要求 是否完全响应 备注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合格投标单位特定要求 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5)中小企业声明函(参考格式)日期:年月日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监狱企业声明函(7)监狱企业声明函备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附件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单位)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电话:地址:投标(响应)人(盖公章):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单位)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第四章招标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邮编:电子邮件:传真:
    三、采购清单及参数: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壹仟元整(¥4251860.00)二、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2022年财专项目(新村小区改造)一、招标编号:SZCJ2022-G-026号受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委托,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其委托的2022年财专项目(新村小区改造)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采购预算 标段一 庭院灯(Ⅰ) 人民币贰佰零陆万贰仟伍佰伍拾元(¥2062550.00) 标段二 庭院灯(Ⅱ) 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玖仟叁佰壹拾元(¥2189310.00元) 注: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各投标单位可对以上2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报名响应。 标段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标段一 1 庭院灯一 灯总高4m,护套线:BVV3x2.5(每套灯配4m),灯具:光源LED,系统功率30W,色温3000K±200K 套 87 标段一 2 庭院灯二 灯总高5m,护套线:BVV3x2.5(每套灯配5m),灯具:光源LED,系统功率60W,色温3000K±200K 套 62 标段一 3 庭院灯三 灯总高4m,护套线:BVV3x2.5(每套灯配4m),灯具:光源LED25W;色温3000K±200K 套 956 标段二 4 庭院灯四 灯总高4m,护套线:BVV3x2.5(每套灯配4m),灯具:光源LED25W;色温3000K±200K 套 1055 标段二 5 庭院灯五 灯总高5m,护套线:BVV3x2.5(每套灯配5m),灯具:光源LED50W;色温3000K±200K 套 62
    四、各标段商务要求:(4)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索取中标产品静电喷塑色样。(3)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再次确认清单内容。(2)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参数及要求。技术要求中灯具尺寸均为参考尺寸,除特别说明以外,灯具尺寸偏差±10%。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序号3,(庭院灯三)、序号4(庭院灯四)。注:
    4、付款步骤(标段一和标段二):灯具和LED光源不少于二年(缺陷责任期内免费更换或免费维修)。灯柱、灯架、灯臂不少于8年(缺陷责任期内免费更换或免费维修);3、缺陷责任期: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完毕。
    4.3.3所供产品中有一款产品的品牌或该款产品中重要元器件品牌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品牌不相符的,有一款产品不相符的没收10%履约保证金,有二款产品不相符的没收20%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4.3.2所供产品经采购单位指定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有一款产品不合格的没收10%履约保证金,有二款产品不合格的没收20%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判定标准:采购单位指定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有一项参数不合格,判定该款产品不合格。4.3.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采购单位书面要求的时间内(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外)未能完成全部货物供货的,没收100%履约保证金,判定标准:最后一批送货单上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或采购单位书面要求的时间的,判定为违约;4.3在下列情况下,采购单位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4.2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如出现4.3条情况,中标单位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满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逾期未补交的,采购单位有权在应付的货款内予以直接扣除。4.1在签订合同前,如中标单位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付货款;如中标单位需要预付款的,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单位支付审批流程支付,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银行出具的等额保函。
    4.4.5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采购单位无法付款或付款计划被取消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4.4.4在灯具和光源产品缺陷责任期解除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4.4.3第一次货款支付完成满一年后采购单位还未完成全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的,采购单位一次性付清余款。4.4.2若在产品缺陷责任期前3个月内在每天运行的情况下,庭院灯累计损坏超过3%,或第一年内因器材本身原因造成的庭院灯累计损坏超过6%,则必须由中标单位全部予以整改更换,并承担因更换器材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设备台班费、运输费、检测费、仓储费等);同时采购单位有权没收1%-100%履约保证金,具体没收比例由采购单位确定,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4.4.1货物全部供完,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货款付至合同总价的50%【包含预付款(如有)】,货物(抽检)经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全部货物经采购单位正确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正常,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采购单位一次性付清余款;4.4货款支付
    4、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国家现行规范及最新行业规范等有关规定由采购单位验收。3、所有设备、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运至买方工地的货物必须为未拆封的原包装产品。2、投标单位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进行承诺。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1、投标单位应明确所投的设备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五、综合说明及其他相关要求:5、售后服务:投标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1小时以内响应,常规故障在4小时内解决,特殊故障在6-8小时内排除故障。缺陷责任期内免费更换和维修,缺陷责任期外优惠价格提供相关备品备件。
    8、提供备品清单:序号3(庭院灯三):10套,序号4(庭院灯四):10套,备品与批量货物同期交付。7、投标报价: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各种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配合安装、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退货整改,按上述4.3条款没收部分履约保证金,退货整改期限30天(整改期限内必须完成整改及供货,以采购单位书面退货单上日期为开始日),整改期限内未完成合格产品供货的,中标单位赔偿采购单位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整改完成供完货后进行批量抽样,送采购单位指定的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有一款产品检测不合格的中标单位赔偿采购单位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有二款产品检测不合格的中标单位赔偿采购单位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以此类推,二次和二次以上整改按上述条款执行;赔偿款从未付货款中扣除;如中标单位第二次起整改仍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上述处罚外,中标单位退还已付货款及利息(如有)和预付款及利息(如有),中标单位还需赔偿采购单位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1)不退货,按上述4.3条款没收部分履约保证金,适用范围:抽检产品的核心参数全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少数非核心参数不符合要求,但该非核心参数实测数值(检测报告中测试结果数值)接近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且照明效果基本满足设计要求;6、不合格货物处理: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下述(1)或者(2)处理不合格货物。5、采购单位有权视情况需要(对于采购清单中不同类产品),组织合同相关方从所供货物中随机抽样(具体抽取其中一种产品或多种产品或全部种类产品由采购单位确定),送采购单位指定的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按招标文件要求、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最新行业标准为标准验收,抽检产品所有检测项检测均合格,该抽检产品检测费用全部由采购单位承担,抽检产品有一项检测项检测不合格,该抽检产品检测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判定本批次该款产品不合格,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采购单位有权拒收。对供货产品进行破坏性检测后中标单位必须无偿补全该产品。如该批货物一次抽检不合格的,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抽检的,检测费用均由中标承担。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3.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2.节能环保及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执行,若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政府强制节能产品。1.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设备的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为: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六、政策执行(如涉及)9、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最后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4)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按合同内容执行;(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对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明确本项目相关内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甲方:合同编号:ZF-2022-002(3)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6)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联系电话:联系人: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乙方对提供的货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本合同价格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各种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配合安装、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一、合同货物和合同价格:根据采购编号号(资金核定单号:)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项目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联系地址: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合同价格(含税)(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2.5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4乙方投标响应文件;2.3补充通知(如有);2.2招标文件;2.1中标通知书;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产品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四、质量保证:3.3交付方式:现场交货(备品备件同批量货物一起交付)。3.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完毕;三、货物交付:
    6.1乙方除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货物义务外,还需提供下列服务:六、伴随服务:5.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五、包装:4.3灯柱、灯架、灯臂产品缺陷责任期为年,灯具和光源产品缺陷责任期为年,产品缺陷责任期自乙方所有货物供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书面确认(以合同履行验收报告上的日期为准)之日起计算。4.2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检测报告)或在产品缺陷责任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七、货物检验和验收:6.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6.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6.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货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产品缺陷责任期内所承担的义务;6.1.2提供货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6.1.1货物的现场配合安装;
    7.6不合格货物处理: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下述(1)或者(2)处理不合格货物。7.5甲方有权视情况需要(对于采购清单中不同类产品),组织合同相关方从所供货物中随机抽样(具体抽取其中一种产品或多种产品或全部种类产品由甲方确定),送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按招标文件要求、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最新行业标准为标准验收,抽检产品所有检测项检测均合格,该抽检产品检测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抽检产品有一项检测项检测不合格,该抽检产品检测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判定本批次该款产品不合格,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对供货产品进行破坏性检测后乙方必须无偿补全该产品。如该批货物一次抽检不合格的,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抽检的,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7.3验收期限自货物全部交付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完成批量货物抽检送检工作,最终货物是否合格根据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检测报告)来判定。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7.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7.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8.3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8.2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如出现本合同8.3条情况,乙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满履约保证金,乙方逾期未补交的,甲方有权在应付的货款内予以直接扣除。8.1在签订合同前,如乙方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付货款;如乙方需要预付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支付审批流程支付,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银行出具的等额保函。八、合同价格支付:(2)退货整改,按本合同8.2和8.3条款没收部分履约保证金,退货整改期限30天(整改期限内必须完成整改及供货,以甲方书面退货单上日期为开始日),整改期限内未完成合格产品供货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整改完成供完货后进行批量抽样,送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有一款产品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有二款产品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以此类推,二次和二次以上整改按上述条款执行;赔偿款从未付货款中扣除;如乙方第二次起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上述处罚外,乙方退还已付货款及利息(如有)和预付款及利息(如有),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1)不退货,按本合同8.2和8.3条款没收部分履约保证金,适用范围:抽检产品的核心参数全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少数非核心参数不符合要求,但该非核心参数实测数值(检测报告中测试结果数值)接近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且照明效果基本满足设计要求;
    8.4.2若在产品缺陷责任期前3个月内在每天运行的情况下,景观灯累计损坏超过5%(路灯累计损坏超过3%),或第一年内因器材本身原因造成的景观灯累计损坏超过10%(路灯累计损坏超过6%),则必须由乙方全部予以整改更换,并承担因更换器材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设备台班费、运输费、检测费、仓储费等);同时甲方有权没收1%-100%履约保证金,具体没收比例由甲方确定,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8.4.1货物全部供完,经甲方书面确认后货款付至合同总价的50%【包含预付款(如有)】,货物(抽检)经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全部货物经甲方正确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正常,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8.4货款支付8.3.3所供产品中有一款产品的品牌或该款产品中重要元器件品牌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品牌不相符的,有一款产品不相符的没收10%履约保证金,有二款产品不相符的没收20%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8.3.2所供产品经甲方指定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有一款产品不合格的没收10%履约保证金,有二款产品不合格的没收20%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判定标准:甲方指定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有一项参数不合格,判定该款产品不合格。8.3.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甲方书面要求的时间内(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外)未能完成全部货物供货的,没收100%履约保证金,判定标准:最后一批送货单上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甲方书面要求的时间的,判定为违约;
    8.5.2随货物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如质量保证书等);8.5.1合格的发票;8.5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8.4.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付款或付款计划被取消的,责任由乙方承担。8.4.4在灯具和光源产品缺陷责任期解除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8.4.3第一次货款支付完成满一年后甲方还未完成全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的,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9.2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其他承诺。9.1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1小时以内响应,常规故障在4小时内解决,特殊故障在6-8小时内排除故障。缺陷责任期内免费更换和维修,缺陷责任期外优惠价格提供相关备品备件。九、售后服务:8.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8.5.3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1.1甲方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0.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给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10.2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服务符合合同规定。10.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11.2.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已付预付款及利息(如有),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1.2乙方违约责任:11.1.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一支付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11.1.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货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1.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退货的,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2.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2.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十二、不可抗力:11.2.4乙方因违反合同及采购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10%作为违约金,具体偿付比例由甲方确定,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11.2.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有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一切损失费用。11.2.2乙方提供的货物为不合格产品,按本合同7.6条款处理。
    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产品缺陷责任期。13.2.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3.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13.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产品缺陷责任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1甲方有权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十三、索赔:
    14.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4.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4.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4.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十四、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3.3如果在甲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书面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6.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在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争议的解决:1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五、合同生效:14.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14.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八、附则:17.2任何一方按上述方式发送通知应于收到日或该交付第一次被拒绝之日视为已送达(视具体情况以快递签收单或送达签收单等为证)。乙方送达地点:甲方送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870号17.1甲乙双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快递或专人送至对方,快递签收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通知的生效日,除非通知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如由专人传送,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送达地点在本合同中列明,如一方变更送达地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视为未变更送达地点。十七、通知
    一、评标办法(适用于一、二标段):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日期:日期: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18.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本项目相关内容:4.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实际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单位,如果实际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分标段采购的项目,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本项目同一投标单位可中标段数量不限。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单位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本次共划分为2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6)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4)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按合同内容执行;(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对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一步: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得中标。(一)价格分(30分)二、评分标准: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1)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得1.5分,报告检测项中需含第(2)条中检测项,未提供或缺一项得0分。2、核心产品(庭院灯三或庭院灯四)灯柱技术参数(16分)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提供所投产品详细参数和样图(对应招标文件技术、样图要求)等技术参数及要求对照表(或偏离表),评委根据对照表(或偏离表)在0-6分内独立评定:全部参数中有2个(含)以上参数(要求在偏离表中标明,未标明的最多得2分)优于招标文件、样图及技术资料齐全,并完全响应的得6分;全部参数中有1个参数(要求在在偏离表中标明,未标明的最多得2分)优于招标文件、样图及技术资料齐全,并完全响应的得4分;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样图及技术资料齐全、并完全响应的得2分;所有带“★”的技术参数中有一个不合格的,本项得0分。1、产品技术要求符合性(6分)(二)技术质量及其他:(满分7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1)灯具外形尺寸(2分):LxWxH=580mmx330mmx120mm(尺寸误差不超过±10%,要求522mm≤L≤638mm,297mm≤W≤363mm,108mm≤H≤132mm),均在误差范围内得2分,有一项不在误差范围内不得分。(要求提供所投灯具长、宽、高测量照片各一张、共三张图片,不提供图片或图片提供不全或图片不清晰看不出测量值的,均不得分)。3、核心产品(庭院灯三或庭院灯四)灯具技术参数:(20分)注: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随同投标文件于开标现场一起递交,现场核查。如无原件但检测报告网上可查,需提供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原件或未提供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1)、(2)和(3)项均不得分。(3)提供所投产品选用原材料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的合格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与招标要求相应数据进行对比评定,均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5分,报告中需含以下检测项,缺一项或一项检测不合格扣0.5分,2.5分扣完为止。(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2)灯柱壁厚(≥3.5mm)、检修门缝隙(≤1mm)、法兰厚度(≥14mm)、热镀锌厚度(最小厚度≥60μm、平均厚度≥70μm)、喷塑涂膜平均厚度(最小厚度≥60μm、平均厚度≥80μm)、喷塑涂膜附着性能(≤2级)、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与招标要求相应数据进行对比评定,均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每偏离一项扣2分,12分扣完为止。(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钢材的碳含量(C) ≤0.2% 钢材的硅含量(Si) ≤0.35% 钢材的锰含量(Mn) ≤1.4% 钢材的磷含量(P) ≤0.045% 钢材的硫含量(S) ≤0.045%
    (1)质保期满足招标要求不得分,每延长一年(灯柱、灯臂、灯具、LED光源必须同时延长,不同时延长不得分)得1分,最高3分。5、产品质保期限及服务承诺:(10分)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灯具驱动电源、光源芯片的品牌、型号、性能参数等,由评委根据选用产品的品牌认知度、性能、质量及稳定性等因素综合评定,品牌认知度高、性能好、质量及稳定性强,得4分;品牌认知度一般、性能好、质量及稳定性好,得3分;品牌认知度、性能、质量及稳定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得0分;最高为4分。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有效的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随同投标文件于开标现场一起递交,现场核查。如无原件但检测报告网上可查的,需提供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原件或未提供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或未加盖公章的,均不得分。(3)其他参数(包括整体外观、样图、材质、配件要求等)均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上述参数中每偏离一项扣0.5分,2分扣完为止。(2)灯具光源及电气参数(16分):★防护等级(≥IP65)、★系统功率(≤25W)、★总光通量≥(3250lm)、★光源色温(300K±200K)、显色指数(≥70)、色容差(SDCM≤7)、蓝光危害(符合RG1无限制类别)、绝缘等级(ClassI)、功率因素(≥0.9)、浪涌保护(10KV)、光通量比值(路边向下光通量≥63%总光通量)、配光曲线(一致或接近、0-180水平方向在±60°光强角处要求光强不低于1400cd;90-270垂直方向在15°光强角处要求光强不低于1050cd),根据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与招标文件相应数据进行对比评定,均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6分,上述参数中除“★”参数外每偏离一项扣2分,16分扣完为止,带“★”参数中有一项偏离本项得0分(以检测报告中数据为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灯柱(灯臂)和灯具是同一生产厂家的,一张得2分,灯柱(灯臂)和灯具不是同一生产厂家的,一张得1分,最高2分;5、企业体系认证【提供核心产品(庭院灯三或庭院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6分)注:需提供无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承诺书或承诺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不得分。(4)承诺无偿提供备品备件“序号3(庭院灯三)10套和序号4(庭院灯四)10套”的,得5分,有偿提供或不提供的,得0分。(3)质保期过后优惠提供备品备件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备品备件价格,维修或更换服务价格),评委对优惠承诺进行综合比较,最优,得1分,其他得0分。(2)提供完整可行的售后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简单故障处理完成时间、复杂故障处理完成时间),评委对计划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最优,得1分,其他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销售合同及不低于合同总金额30%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原件随同投标文件于开标现场一起递交,原件核查,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如合同无原件但在网上可查询的,提供网络截图及查询网址,网络截图视为原件,未提供合同原件或未提供网络截图及查询网址或合同及发票资料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投标单位提供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类似照明项目,有一份得2分,最高8分。6、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8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均不得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灯柱(灯臂)和灯具是同一生产厂家的,一张得2分,灯柱(灯臂)和灯具不是同一生产厂家的,一张得1分,最高2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灯柱(灯臂)和灯具是同一生产厂家的,一张得2分,灯柱(灯臂)和灯具不是同一生产厂家的,一张得1分,最高2分;
    第七章技术参数及要求4.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3.要求加盖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可用电子签章。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1.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或采购限价的,付款步骤、交货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说明:
    2、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1、《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一)执行标准灯具(30W)规格及技术要求庭院灯一:标段一
    8、LED灯具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GB17625.1的规定7、LED灯具骚扰电压应符合GB17743的规定6、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5、GB7000.203-2013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4、GB7000.1-2015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3、CJJ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13、GB19510.12-2005灯的控制装置第12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12、GB19510.1-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11、IES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电气和光度测量方法10、LED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GB19510.14的规定9、LED灯具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T18595的规定
    2.2灯具重量M:3.5Kg≤M≤5Kg(满足强度等规范前提下)。灯具外形尺寸图(本图仅为灯具外形示意)2.1灯具外形尺寸:LxWxH=530mmx250mmx110mm(尺寸误差不超过±10%,、要求477mm≤L≤583mm,225mm≤W≤275mm,99mm≤H≤121mm)。(二)灯具外形尺寸(本部分内容详见附图)及重量14、满足上述但不限于
    L
    W
    H
    要求中标单位与甲方联系,确认不锈钢304喉箍(厚度1mm)口径适合灯臂、灯架。要求灯具配不锈钢304防坠落钢缆,在灯具内部与灯具可靠连接后,防坠链外露长度15cm,外径Φ4mm。灯具防坠落钢缆规格及技术要求:3.1灯具参数(三)灯具一般技术指标
    No. 名称 规格 具体要求 1 灯具灯体及面罩材质 灯体材质为高压铸铝;面罩材质为钢化玻璃 要求面罩采用钢化玻璃,厚度≥4mm,透光率≥90% 2 灯具表面处理 防腐喷塑处理 外壳颜色为黑色(哑光) 3 防护等级IP ★≥IP65 防护性能采用硅橡胶密封圈实现,不能使用胶水密封。 4 安装方式及口径 侧装 口径Φ60mm 5 防坠落措施 要求配有防坠落钢缆 采用Φ4mm以上不锈钢304钢缆,要求一端与灯具固定,一端与不锈钢喉箍固定。 6 冲击测试 ≥IK08(不含玻璃罩) 7 安装配件 螺丝螺帽等固定安装配件均须不锈钢304材质 8 环保 无有害材料 9 光通维持量 L70@35°-50000h 10 工作温度 -25℃<Ta<55℃ 11 电器元件 均符合GB14048电器元件国标要求。 12 驱动电源 必须CCC认证 要求驱动电源内置在灯具电源腔内,与光源模组间连接可靠,便于维护。可接220V/50HZ交流电压,经驱动电源转换,输出直流电压与LED负载相匹配,并为LED提供恒定直流电流驱动。提供完善的保护,如输入电压不足、过电压保护、输出开路与短路保护等。驱动电源在额定电压±20%范围内应正常工作。驱动电源均为可调光电源,符合NB-IoT单灯控制调光功能。驱动电源推荐采用台湾明纬、茂硕、英飞特、飞利浦、欧司朗、鸣志和纽克斯品牌。 13 浪涌保护 10kV 采用浪涌保护器和驱动电源分体设计。 14 内部导线 采用耐高温导线,接线采用快接插头,减少安装和维护时间。 15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及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安装接线方式详见附图(单灯控制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单灯控制器接口要求采用ANSIC136.41-2013标准NEMA接口(配底座要求灯具内配置好线路),接口安装在灯具背面。灯具调光可采用1-10V模拟量或相应数字量控制等方式(驱动电源为可调光电源),灯具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s。当单灯控制器发生故障时,LED灯具应能正常工作。灯具应有独立的电源腔,要求没有安装单灯控制器前要配防水盖,保证整灯灯具防护等级≥★IP65。
    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的安装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图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如下图所示:防坠落钢缆与喉箍有效连接详见下图。
    684
    3.2光源参数单灯控制器共有7根不同颜色的引线,具体接线说明见下表: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底座接线方式通常情况下,单灯控制器安装在带有ANSIC136.41-2013标准NEMA接口的灯具上。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单灯控制器各引线的功能定义进行接线。
    D-/GNDTXD/485-A
    9
    N
    LO
    LI
    28495
    D+RXD/485-B
    No. 颜色 端子号 名称 接线 1 白 N 零线 电源零线 2 黑 LI 进火线 电源进火线 3 红 LO 出火线 连接LED电源进线 4 紫 D+ 调光正极 连接LED电源的0~10V/PWM调光线 5 灰 D- 调光负极/GND 连接LED电源的0~10V/PWM调光线 6 棕 T/A TTL-TXD/485-A 标准接口 7 橙 R/B TTL-RXD/485-B 标准接口 No. 名称 规格 具体要求 1 光源 LED,要求单颗大功率芯片(不准采用COB集成式芯片)。 LED芯片应采用Lumileds、Cree、OSRAM、日亚芯片。 2 色温 ★CCT=3000K±200K 各LED芯片色温应保持一致,寿命期内色温变化波动范围不大于±5%。 3 色容差 SDCM≤5 4 显色指数 CRI≥70 5 蓝光危害 通过蓝光危害测试 《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提供检测报告,符合RG1无限制类别 6 透镜 采用高透光率(透光率≥92%)的PMMA或PC材料制作。 透镜具备高低温耐候性及防UV和黄化性能。
    (3)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2)《GB7000.203-2013灯具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1)《GB7000.1-2015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检测依据:4.1安全认证试验报告(要求提供CQ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由第三方出具,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无效),安全型式试验报告中,若产品因功率不同做系列认证的,需提供申请单元所覆盖的产品型号规格及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该系列中某款产品的认证报告;同规格灯具因不同色温的,测试项有效性视作认可。(四)灯具关键技术指标
    (2)《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1)《GB/T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检测依据:4.2EMC(电磁兼容型式)认证试验报告(要求提供CQ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由第三方出具,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无效),EMC试验报告中,若产品因功率不同做系列认证的,需提供申请单元所覆盖的产品型号规格及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该系列中某款产品的认证报告;同规格灯具因不同色温的,测试项有效性视作认可。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并至少含以下1-1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值 1 光源种类 LED(发光二极管) 2 额定电压/频率 AC220V/50Hz 3 功率因素PF ≥0.9 4 防护等级IP ★≥IP65 5 防触电保护分类 I类 6 结构:风力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7 结构:支撑件上的加载 该测试项通过 8 结构:部件可替换,没有困难 该测试项通过 9 冲击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10 防腐蚀性、防锈蚀 该测试项通过 11 光生物危害 符合RG1无限制类别 12 视网膜蓝光危害 该测试项通过 13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该测试项通过 14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4.4光性能检测报告(要求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2)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实验报告检测依据为CQC3127-2016《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要求整灯光通维持率在正常环境温度下,灯具正常工作3000小时光通维持率≥97%;6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93%。(1)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4.3光通维持率检测报告(要求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或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实验报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谐波电流、骚扰电压、辐射骚扰、浪涌试验)按接线图安装后,灯具在额定电压下正常工作。(3)《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并符合以下1-4项:(2)《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1)《IES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电气和光度测量方法》检测依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值 1 灯具效能、输入功率及总光通量 要求灯具效能≥105lm/W,★输入功率≤30W,★总光通量≥3150lm,要求路边向下光通量(lm)≥65%总光通量(lm)[总光通量(lm)=路边向下光通量(lm)+屋边向下光通量(lm)]。 2 色温 ★3000K±200K 3 显色指数 ≥70 4 配光曲线 光束角为170°×110°(要求一致或接近),要求实现配光沿道路纵向拉伸,横向限制的效果。
    -/+180
    -150 -150 -150 -15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2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150120690-C270垂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90 CO-C180水平方向在-74°光强角处的光强 CO-C180水平方向在74°光强角处的光强 9001800
    -60270060
    光强:cd
    3600co/180,170.5°
    c30/210,58.5°
    -3030
    4500C60/240,120.3
    C90/270,110.2°
    0
    平均光束角(508):114.9度
    灯具关键技术指标提供灯具CQC认证证书(包括测试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其他指标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5.2灯具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5.1要求交货时,提供该批灯具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合格证。(五)设备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要求0°-90°垂直方向在45°光强角处光强不低于790cd。0°-180°水平方向在±74°光强角处光强不低于4200cd;
    (一)设计、制作及验收标准院灯灯座、灯柱、灯臂规格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标准。(六)其他LED灯具正常工作一年的损坏率不应高于3%。5.3耐久性要求
    以最新国标和规范为准。5、CJ/T527-2018《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4、GB/T3091-2015《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3、GB/T13912-2020《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2、BS729-1971《钢结构的热浸镀锌涂层》1、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标准》
    材质:灯座采用厚度≥3.5mm的Φ165优质焊接钢管;灯柱采用厚度≥3.25mm的Φ90优质焊接钢管;灯臂采用厚度≥3mm的Φ60优质焊接钢管。基本参数:灯座、灯柱、灯臂均为整体热镀锌后静电喷塑,直线度误差不超过0.3%。规格、尺寸和杆型见附图,长度允许偏差范围为±0.5%。(三)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体现并满足下表中的关键指标项,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与招标要求相应数据进行对比评定(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二)灯柱、灯臂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检验检测项目 指标值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碳(C) ≤0.2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硅(Si) ≤0.35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锰(Mn) ≤1.4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磷(P) ≤0.045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硫(S) ≤0.045 2 灯柱、灯臂镀锌层厚度 最小厚度 ≥65μm 2 灯柱、灯臂镀锌层厚度 平均厚度 ≥70μm 3 灯柱、灯臂塑粉厚度 最小厚度 ≥60μm 3 灯柱、灯臂塑粉厚度 平均厚度 ≥80μm 4 灯柱、灯臂喷塑漆膜附着性能 ≤2级 5 尺寸 灯座壁厚 ≥3.5mm 5 尺寸 灯柱壁厚 ≥3.25mm 5 尺寸 灯柱法兰厚度 ≥14mm 5 尺寸 灯柱检修门缝隙 ≤1mm
    要求每根灯柱自带护套线1根(BVV3x2.5,灯具到灯柱内法兰的长度)。颜色:黑色(哑光)。螺丝、螺母及相关紧固件要求采用不锈钢材料(不锈钢304)。灯座、灯柱、灯臂表层处理:按GB/T13912标准进行热镀锌(镀锌层最小厚度≥65μm、平均厚度≥70μm)处理后进行静电喷塑,塑粉采用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涂膜最小厚度≥60μm,平均厚度≥80μm),其涂膜附着性能【涂层划格试验结果≤2级(GB/T9286中检查结果分级表中级别)】、耐冲击性能、阻燃性能、耐酸/碱/盐水溶液浸泡、耐候性能等各项均符合GB1720、GB1732、GB1763、ASTMF1043等相关标准。灯座检修门:门孔应使用自动切割机切割,切割线必须光洁、整齐、缝隙小(≤1mm),门上要有防盗锁及内焊式门绞链。灯座法兰:要求采用Q235B优质钢板(厚度≥14mm),法兰与杆体之间要求正反面满焊,焊接可靠,无焊接缺陷。
    灯具(60W)规格及技术要求庭院灯二:要求提供协作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并在此复印件上加盖协作单位公章,同时要求交货时,提供该批灯座、灯柱、灯臂的热镀锌合格证。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合格证,灯座、灯柱、灯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四)设备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要求
    9125 9125 庭院灯大样图(4m)25020090二原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4m)25020090二原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4m)25020090二原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4m)25020090二原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4m)25020090二原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4m)25020090二原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4m)25020090二原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4m)25020090二原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4m)25020090二原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4m)25020090二原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①76x150 30 25x4 30 Φ165 厚度>3.25mm 30 满焊4-24x45开门位置 满焊4-24x45开门位置
    周满焊配M12的卡口接地螺栓
    (不锈钢304)焊于壁上
    防盗铰链
    350
    90装饰罩
    壁厚>2mm
    屋度>3.5mm
    ①270
    Φ350
    Pi65
    5、GB7000.203-2013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4、GB7000.1-2015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3、CJJ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2、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1、《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一)执行标准
    11、IES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电气和光度测量方法10、LED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GB19510.14的规定9、LED灯具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T18595的规定8、LED灯具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GB17625.1的规定7、LED灯具骚扰电压应符合GB17743的规定6、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
    灯具外形尺寸图(本图仅为灯具外形示意)2.1灯具外形尺寸:LxWxH=600mmx280mmx110mm(尺寸误差不超过±10%,、要求540mm≤L≤660mm,252mm≤W≤308mm,99mm≤H≤121mm)。(二)灯具外形尺寸(本部分内容详见附图)及重量14、满足上述但不限于13、GB19510.12-2005灯的控制装置第12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12、GB19510.1-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L
    W
    H
    要求灯具配不锈钢304防坠落钢缆,在灯具内部与灯具可靠连接后,防坠链外露长度15cm,外径Φ4mm。灯具防坠落钢缆规格及技术要求:3.1灯具参数(三)灯具一般技术指标2.2灯具重量M:5Kg≤M≤6.5Kg(满足强度等规范前提下)。
    No. 名称 规格 具体要求 1 灯具灯体及面罩材质 灯体材质为高压铸铝;面罩材质为钢化玻璃 要求面罩采用钢化玻璃,厚度≥4mm,透光率≥90% 2 灯具表面处理 防腐喷塑处理 外壳颜色为黑色(哑光) 3 防护等级IP ★≥IP65 防护性能采用硅橡胶密封圈实现,不能使用胶水密封。 4 安装方式及口径 侧装 口径Φ60mm 5 防坠落措施 要求配有防坠落钢缆 采用Φ4mm以上不锈钢304钢缆,要求一端与灯具固定,一端与不锈钢喉箍固定。 6 冲击测试 ≥IK08(不含玻璃罩) 7 安装配件 螺丝螺帽等固定安装配件均须不锈钢304材质 8 环保 无有害材料 9 光通维持量 L70@35°-50000h 10 工作温度 -25℃<Ta<55℃ 11 电器元件 均符合GB14048电器元件国标要求。 12 驱动电源 必须CCC认证 要求驱动电源内置在灯具电源腔内,与光源模组间连接可靠,便于维护。可接220V/50HZ交流电压,经驱动电源转换,输出直流电压与LED负载相匹配,并为LED提供恒定直流电流驱动。提供完善的保护,如输入电压不足、过电压保护、输出开路与短路保护等。驱动电源在额定电压±20%范围内应正常工作。驱动电源均为可调光电源,符合NB-IoT单灯控制调光功能。驱动电源推荐采用台湾明纬、茂硕、英飞特、飞利浦、欧司朗、鸣志和纽克斯品牌。 13 浪涌保护 10kV 采用浪涌保护器和驱动电源分体设计。 14 内部导线 采用耐高温导线,接线采用快接插头,减少安装和维护时间。 15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及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安装接线方式详见附图(单灯控制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单灯控制器接口要求采用ANSIC136.41-2013标准NEMA接口(配底座要求灯具内配置好线路),接口安装在灯具背面。灯具调光可采用1-10V模拟量或相应数字量控制等方式(驱动电源为可调光电源),灯具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s。当单灯控制器发生故障时,LED灯具应能正常工作。灯具应有独立的电源腔,要求没有安装单灯控制器前要配防水盖,保证整灯灯具防护等级★≥IP65。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图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如下图所示:防坠落钢缆与喉箍有效连接详见下图。要求中标单位与甲方联系,确认不锈钢304喉箍(厚度1mm)口径适合灯臂、灯架。
    684
    单灯控制器共有7根不同颜色的引线,具体接线说明见下表: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底座接线方式通常情况下,单灯控制器安装在带有ANSIC136.41-2013标准NEMA接口的灯具上。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单灯控制器各引线的功能定义进行接线。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的安装
    D-/GNDTXD/485-A
    9
    N
    LO
    LI
    28495
    D+RXD/485-B
    No. 颜色 端子号 名称 接线 1 白 N 零线 电源零线 2 黑 LI 进火线 电源进火线 3 红 LO 出火线 连接LED电源进线 4 紫 D+ 调光正极 连接LED电源的0~10V/PWM调光线 5 灰 D- 调光负极/GND 连接LED电源的0~10V/PWM调光线 6 棕 T/A TTL-TXD/485-A 标准接口 7 橙 R/B TTL-RXD/485-B 标准接口
    (1)《GB7000.1-2015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检测依据:4.1安全认证试验报告(要求提供CQ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由第三方出具,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无效),安全型式试验报告中,若产品因功率不同做系列认证的,需提供申请单元所覆盖的产品型号规格及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该系列中某款产品的认证报告;同规格灯具因不同色温的,测试项有效性视作认可。(四)灯具关键技术指标3.2光源参数
    No. 名称 规格 具体要求 1 光源 LED,要求单颗大功率芯片(不准采用COB集成式芯片)。 LED芯片应采用Lumileds、Cree、OSRAM、日亚芯片。 2 色温 ★CCT=3000K±200K 各LED芯片色温应保持一致,寿命期内色温变化波动范围不大于±5%。 3 色容差 SDCM≤5 4 显色指数 CRI≥70 5 蓝光危害 通过蓝光危害测试 《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提供检测报告,符合RG1无限制类别 6 透镜 采用高透光率(透光率≥92%)的PMMA或PC材料制作。 透镜具备高低温耐候性及防UV和黄化性能。
    检测依据:4.2EMC(电磁兼容型式)认证试验报告(要求提供CQ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由第三方出具,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无效),EMC试验报告中,若产品因功率不同做系列认证的,需提供申请单元所覆盖的产品型号规格及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该系列中某款产品的认证报告;同规格灯具因不同色温的,测试项有效性视作认可。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并至少含以下1-14项:(3)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2)《GB7000.203-2013灯具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值 1 光源种类 LED(发光二极管) 2 额定电压/频率 AC220V/50Hz 3 功率因素PF ≥0.9 4 防护等级IP ★≥IP65 5 防触电保护分类 I类 6 结构:风力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7 结构:支撑件上的加载 该测试项通过 8 结构:部件可替换,没有困难 该测试项通过 9 冲击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10 防腐蚀性、防锈蚀 该测试项通过 11 光生物危害 符合RG1无限制类别 12 视网膜蓝光危害 该测试项通过 13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该测试项通过 14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1)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4.3光通维持率检测报告(要求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或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实验报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谐波电流、骚扰电压、辐射骚扰、浪涌试验)按接线图安装后,灯具在额定电压下正常工作。《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
    《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IES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电气和光度测量方法》检测依据:4.4光性能检测报告(要求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整灯光通维持率在正常环境温度下,灯具正常工作3000小时光通维持率≥97%;6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93%。(2)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实验报告检测依据为CQC3127-2016《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五)设备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要求0°-90°垂直方向在35°光强角处光强不低于1500cd。0°-180°水平方向在±75°光强角处光强不低于8300cd;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并符合以下1-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值 1 灯具效能、输入功率及总光通量 要求灯具效能≥105lm/W,★输入功率≤60W,★总光通量≥6300lm,要求路边向下光通量(lm)≥65%总光通量(lm)[总光通量(lm)=路边向下光通量(lm)+屋边向下光通量(lm)]。 2 色温 ★3000K±200K 3 显色指数 ≥70 4 配光曲线 光束角为170°×110°(要求一致或接近),要求实现配光沿道路纵向拉伸,横向限制的效果。
    -/+180
    -150 15012090
    -120
    90-2270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 90-2270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 90-2270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 90-2270直方向光强角处的光强
    -90
    CO-C180水平方向在
    CO-C180水平方向在3400
    75°光强角处的光强
    -75°光强角处的光强
    -60510060
    光强:cd
    6800C0/180,170.4°
    c30/210,155.7°
    -30308500C60/240,123.2
    0c90/270,111.9°
    平均光束角(50%):140.3度
    (六)其他LED灯具正常工作一年的损坏率不应高于3%。5.3耐久性要求灯具关键技术指标提供灯具CQC认证证书(包括测试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其他指标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5.2灯具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5.1要求交货时,提供该批灯具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合格证。
    3、GB/T13912-2020《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2、BS729-1971《钢结构的热浸镀锌涂层》1、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标准》(一)设计、制作及验收标准院灯灯座、灯柱、灯臂规格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标准。
    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体现并满足下表中的关键指标项,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与招标要求相应数据进行对比评定(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二)灯柱、灯臂关键技术指标以最新国标和规范为准。5、CJ/T527-2018《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4、GB/T3091-2015《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序号 检验检测项目 指标值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碳(C) ≤0.2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硅(Si) ≤0.35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锰(Mn) ≤1.4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磷(P) ≤0.045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硫(S) ≤0.045 2 灯柱、灯臂镀锌层厚度 最小厚度 ≥65μm 2 灯柱、灯臂镀锌层厚度 平均厚度 ≥70μm 3 灯柱、灯臂塑粉厚度 最小厚度 ≥60μm 3 灯柱、灯臂塑粉厚度 平均厚度 ≥80μm 4 灯柱、灯臂喷塑漆膜附着性能 ≤2级 5 尺寸 灯座壁厚 ≥3.5mm 5 尺寸 灯柱壁厚 ≥3.25mm 5 尺寸 灯柱法兰厚度 ≥14mm 5 尺寸 灯柱检修门缝隙 ≤1mm
    灯座、灯柱、灯臂表层处理:按GB/T13912标准进行热镀锌(镀锌层最小厚度≥65μm、平均厚度≥70μm)处理后进行静电喷塑,塑粉采用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涂膜最小厚度≥60μm,平均厚度≥80μm),其涂膜附着性能【涂层划格试验结果≤2级(GB/T9286中检查结果分级表中级别)】、耐冲击性能、阻燃性能、耐酸/碱/盐水溶液浸泡、耐候性能等各项均符合GB1720、GB1732、GB1763、ASTMF1043等相关标准。灯座检修门:门孔应使用自动切割机切割,切割线必须光洁、整齐、缝隙小(≤1mm),门上要有防盗锁及内焊式门绞链。灯座法兰:要求采用Q235B优质钢板(厚度≥14mm),法兰与杆体之间要求正反面满焊,焊接可靠,无焊接缺陷。材质:灯座采用厚度≥3.5mm的Φ165优质焊接钢管;灯柱采用厚度≥3.25mm的Φ90优质焊接钢管;灯臂采用厚度≥3mm的Φ60优质焊接钢管。基本参数:灯座、灯柱、灯臂均为整体热镀锌后静电喷塑,直线度误差不超过0.3%。规格、尺寸和杆型见附图,长度允许偏差范围为±0.5%。(三)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要求提供协作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并在此复印件上加盖协作单位公章,同时要求交货时,提供该批灯座、灯柱、灯臂的热镀锌合格证。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合格证,灯座、灯柱、灯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四)设备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要求要求每根灯柱自带护套线1根(BVV3x2.5,灯具到灯柱内法兰的长度)。颜色:黑色(哑光)。螺丝、螺母及相关紧固件要求采用不锈钢材料(不锈钢304)。
    125 125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①76x150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庭院灯大样图(5m)200250Φ90厚度≥3.25mm/厚度》3mm4-N10焊螺母M6x30(不锈钢304)M8(外六角、不锈钢304)防盗门锁M6(不锈钢304) Φ165 350 350 厚度>3.25mm 满焊4-24x45开门位置 满焊4-24x45开门位置
    25x4
    周满煌30配M12的卡口接地螺栓
    (不锈钢304)焊于壁上
    防盗铰链
    90装饰罩
    璧厚>2mm
    层度>3.5mm
    Φ270
    Φ350
    Pi65
    3、CJJ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2、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1、《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一)执行标准灯具(25W)规格及技术要求庭院灯三:
    9、LED灯具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T18595的规定8、LED灯具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GB17625.1的规定7、LED灯具骚扰电压应符合GB17743的规定6、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5、GB7000.203-2013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4、GB7000.1-2015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
    14、满足上述但不限于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13、GB19510.12-2005灯的控制装置第12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12、GB19510.1-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11、IES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电气和光度测量方法10、LED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GB19510.14的规定
    (三)灯具一般技术指标灯具外形图(本图仅为灯具外形示意)2.2灯具外形尺寸:LxWxH=580mmx330mmx120mm(尺寸误差不超过±10%,、要求522mm≤L≤638mm,297mm≤W≤363mm,108mm≤H≤132mm)。2.1灯具外壳与灯臂一体化压铸铝铸造结构,灯具无需另外灯臂安装到灯杆。(二)灯具外形尺寸(本部分内容详见附图)
    H
    L
    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的安装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图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如下图所示:3.1灯具参数
    No. 名称 规格 具体要求 1 灯具灯体材质 灯具外壳与灯臂一体化压铸铝铸造结构 要求灯具具有散热措施(散热片设计要先进合理适应温度:-40℃~+50℃),自洁性良好 2 灯具表面处理 防腐喷塑处理 外壳颜色为黑色(哑光) 3 防护等级IP ★≥IP65 防护性能采用硅橡胶密封圈实现,不能使用胶水密封。 4 冲击测试 ≥IK08(不含玻璃罩) 5 安装配件 螺丝螺帽等固定安装配件均须不锈钢304材质 6 环保 无有害材料 7 光通维持量 L70@35°-50000h 8 工作温度 -25℃<Ta<55℃ 9 电器元件 均符合GB14048电器元件国标要求。 10 驱动电源 必须CCC认证 要求驱动电源内置在灯具电源腔内,与光源模组间连接可靠,便于维护。可接220V/50HZ交流电压,经驱动电源转换,输出直流电压与LED负载相匹配,并为LED提供恒定直流电流驱动。提供完善的保护,如输入电压不足、过电压保护、输出开路与短路保护等。驱动电源在额定电压±20%范围内应正常工作。驱动电源均为可调光电源,符合NB-IoT单灯控制调光功能。驱动电源推荐采用台湾明纬、茂硕、英飞特、飞利浦、欧司朗、鸣志和纽克斯品牌。 11 浪涌保护 10kV 采用浪涌保护器和驱动电源分体设计。 12 内部导线 采用耐高温导线,接线采用快接插头,减少安装和维护时间。 13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及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安装接线方式详见附图(单灯控制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单灯控制器接口要求采用ANSIC136.41-2013标准NEMA接口(配底座要求灯具内配置好线路),接口安装在灯具背面。灯具调光可采用1-10V模拟量或相应数字量控制等方式(驱动电源为可调光电源),灯具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s。当单灯控制器发生故障时,LED灯具应能正常工作。灯具应有独立的电源腔,要求没有安装单灯控制器前要配防水盖,保证整灯灯具防护等级★≥IP65。
    684
    3.2光源参数单灯控制器共有7根不同颜色的引线,具体接线说明见下表: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底座接线方式通常情况下,单灯控制器安装在带有ANSIC136.41-2013标准NEMA接口的灯具上。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单灯控制器各引线的功能定义进行接线。
    D-/GNDTXD/485-A
    9
    N
    LO
    LI
    28495
    D+RXD/485-B
    No. 颜色 端子号 名称 接线 1 白 N 零线 电源零线 2 黑 LI 进火线 电源进火线 3 红 LO 出火线 连接LED电源进线 4 紫 D+ 调光正极 连接LED电源的0~10V/PWM调光线 5 灰 D- 调光负极/GND 连接LED电源的0~10V/PWM调光线 6 棕 T/A TTL-TXD/485-A 标准接口 7 橙 R/B TTL-RXD/485-B 标准接口 No. 名称 规格 具体要求 1 光源 LED,要求采用单芯片封装阵列式模组,可轻松对LED模组和电器进行替换,无须更换整套灯具。要求LED模组防护等级★≥IP66 LED芯片应采用Lumileds、Cree、OSRAM、日亚芯片。 2 色温 ★CCT=3000K±200K 各LED芯片色温应保持一致,寿命期内色温变化波动范围不大于±5%。 3 色容差 SDCM≤7 4 显色指数 CRI≥70 5 蓝光危害 通过蓝光危害测试 《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提供检测报告,符合RG1无限制类别 6 透镜 采用高透光率(透光率≥92%)的PMMA或PC材料制作。 透镜具备高低温耐候性及防UV和黄化性能。
    (2)《GB7000.203-2013灯具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1)《GB7000.1-2015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检测依据:4.1安全认证试验报告(要求提供CQ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投标单位需提供CQC认证证书(包括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由第三方出具,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无效,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及EMC检测报告中,若产品因功率不同做系列认证的,需提供申请单元所覆盖的产品型号规格及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该系列中某款产品的认证报告;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及EMC检测报告中,同规格灯具因不同色温的,测试项有效性视作认可;光通维持率检测报告中,使用相同光源的系列产品检测报告有效性视作认可;光性能检测报告中,不同功率、色温的灯具需提供单独检测报告。)(四)灯具关键技术指标
    (1)《GB/T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检测依据:4.2EMC(电磁兼容型式)认证试验报告(要求提供CQ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并至少含以下1-11项:(3)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值 1 光源种类 LED(发光二极管) 2 额定电压/频率 AC220V/50Hz 3 防护等级IP ★≥IP65 4 防触电保护分类 I类 5 结构:风力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6 结构:支撑件上的加载 该测试项通过 7 结构:部件可替换,没有困难 该测试项通过 8 冲击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9 视网膜蓝光危害 符合RG1无限制类别 10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该测试项通过 11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1)《IES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电气和光度测量方法》检测依据:4.3光性能检测报告(要求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谐波电流、骚扰电压、辐射骚扰、浪涌试验)按接线图安装后,灯具在额定电压下正常工作。(3)《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2)《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五)设备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要求0-180水平方向在±60°光强角处要求光强不低于1400cd;90-270垂直方向在15°光强角处要求光强不低于1050cd。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并符合以下1-4项:(2)《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值 1 灯具效能、输入功率及总光通量 要求灯具效能≥130lm/W,★输入功率≤25W,★总光通量≥3250lm,要求路边向下光通量(lm)≥63%总光通量(lm)[总光通量(lm)=路边向下光通量(lm)+屋边向下光通量(lm)]。 2 色温 ★3000K±200K 3 显色指数 ≥70 4 功率因数 ≥0.9 5 配光曲线 整体配光曲线要求成蝙蝠翼状,要求实现配光沿道路纵向拉伸,横向限制的效果。
    子午面光强分布曲线
    180°
    2100.
    210°150°
    Unit.cd
    -1680
    1260
    240°120°
    -840
    420
    270°18901470﹒1050﹒﹒63021021063010501470189090°
    420
    300°60°
    1260
    1680﹒
    330°30°
    2100-
    =C=0°-C=30°C=90C=180°C=210°C=270°
    一-C=30°C=210°
    LED灯具正常工作一年的损坏率不应高于3%。5.3耐久性要求灯具关键技术指标提供灯具CQC认证证书(包括测试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其他指标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5.2灯具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性粉沫合格证。5.1要求交货时,提供该批灯具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室外用纯聚酯热固
    2、BS729-1971《钢结构的热浸镀锌涂层》1、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标准》(一)设计、制作及验收标准庭院灯灯座、灯柱、灯臂规格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标准。(六)其他
    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体现并满足下表中的关键指标项,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与招标要求相应数据进行对比评定(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二)灯柱、灯臂关键技术指标以最新国标和规范为准。5、CJ/T527-2018《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4、GB/T3091-2015《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3、GB/T13912-2020《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检测项目 指标值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碳(C) ≤0.2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硅(Si) ≤0.35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锰(Mn) ≤1.4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磷(P) ≤0.045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硫(S) ≤0.045 2 灯柱、灯臂镀锌层厚度 最小厚度 ≥65μm 2 灯柱、灯臂镀锌层厚度 平均厚度 ≥70μm 3 灯柱、灯臂塑粉厚度 最小厚度 ≥60μm 3 灯柱、灯臂塑粉厚度 平均厚度 ≥80μm 4 灯柱、灯臂喷塑漆膜附着性能 ≤2级 5 尺寸 灯柱壁厚 ≥3.5mm 5 尺寸 灯柱法兰厚度 ≥14mm 5 尺寸 灯柱检修门缝隙 ≤1mm
    灯座、灯柱、灯臂表层处理:按GB/T13912标准进行热镀锌(镀锌层最小厚度≥65μm、平均厚度≥70μm)处理后进行静电喷塑,塑粉采用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涂膜最小厚度≥60μm,平均厚度≥80μm),其涂膜附着性能【涂层划格试验结果≤2级(GB/T9286中检查结果分级表中级别)】、耐冲击性能、阻燃性能、耐酸/碱/盐水溶液浸泡、耐候性能等各项均符合GB1720、GB1732、GB1763、ASTMF1043等相关标准。灯座检修门:门孔应使用自动切割机切割,切割线必须光洁、整齐、缝隙小(≤1mm),门上要有防盗锁及内焊式门绞链。灯座法兰:要求采用Q235B优质钢板(厚度≥14mm),法兰与杆体之间要求正反面满焊,焊接可靠,无焊接缺陷。灯柱材质:上部为80mm×80mm×3.5mm优质方管(材质Q235B),底部为150mm×150mm×3.5mm优质方管(材质Q235B),要求上部灯柱与底部灯柱之间焊台无凹陷。基本参数:灯座、灯柱、灯臂均为整体热镀锌后静电喷塑,直线度误差不超过0.3%。规格、尺寸和杆型见附图,长度允许偏差范围为±0.5%。(三)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要求提供协作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并在此复印件上加盖协作单位公章,同时要求交货时,提供该批灯座、灯柱、灯臂的热镀锌合格证。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合格证,灯座、灯柱、灯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四)设备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要求要求每根灯柱自带护套线1根(BVV3x2.5,灯具到灯柱内法兰的长度)。颜色:黑色(哑光)。螺丝、螺母及相关紧固件要求采用不锈钢材料(不锈钢304)。
    可拆卸墙盖 焊合要求无回陷、不积水M6x20 焊合要求无回陷、不积水M6x20 焊合要求无回陷、不积水M6x20 焊合要求无回陷、不积水M6x20 可拆卸墙盖 焊合要求无回陷、不积水M6x20 焊合要求无回陷、不积水M6x20 焊合要求无回陷、不积水M6x20 焊合要求无回陷、不积水M6x20 1000 S50 300
    80x80
    80x80
    20 300 25 110元150 00 110元150 300
    M6攻丝
    配M12接地卡子
    80x80
    >1
    150x150
    4-22x45
    270上口根餐灯桂底都尺寸制作
    由灯程广家配套美侯
    6340360
    玻璃钢装饰座,白经布不少于5层,
    装饰座整厚4c-,面层为胶衣涂层,
    150x150半圆连接,预理连接件热镀锌
    红LBD庭院灯外形图
    2、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1、《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一)执行标准灯具(25W)规格及技术要求庭院灯四:标段二
    8、LED灯具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GB17625.1的规定7、LED灯具骚扰电压应符合GB17743的规定6、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5、GB7000.203-2013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4、GB7000.1-2015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3、CJJ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13、GB19510.12-2005灯的控制装置第12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12、GB19510.1-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11、IES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电气和光度测量方法10、LED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GB19510.14的规定9、LED灯具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T18595的规定
    灯具外形图(本图仅为灯具外形示意)2.2灯具外形尺寸:LxWxH=580mmx330mmx120mm(尺寸误差不超过±10%,、要求522mm≤L≤638mm,297mm≤W≤363mm,108mm≤H≤132mm)。2.1灯具外壳与灯臂一体化压铸铝铸造结构,灯具无需另外灯臂安装到灯杆。(二)灯具外形尺寸(本部分内容详见附图)14、满足上述但不限于
    H
    L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图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如下图所示:3.1灯具参数(三)灯具一般技术指标
    No. 名称 规格 具体要求 1 灯具灯体材质 灯具外壳与灯臂一体化压铸铝铸造结构 要求灯具具有散热措施(散热片设计要先进合理适应温度:-40℃~+50℃),自洁性良好 2 灯具表面处理 防腐喷塑处理 外壳颜色为黑色(哑光) 3 防护等级IP ★≥IP65 防护性能采用硅橡胶密封圈实现,不能使用胶水密封。 4 冲击测试 ≥IK08(不含玻璃罩) 5 安装配件 螺丝螺帽等固定安装配件均须不锈钢304材质 6 环保 无有害材料 7 光通维持量 L70@35°-50000h 8 工作温度 -25℃<Ta<55℃ 9 电器元件 均符合GB14048电器元件国标要求。 10 驱动电源 必须CCC认证 要求驱动电源内置在灯具电源腔内,与光源模组间连接可靠,便于维护。可接220V/50HZ交流电压,经驱动电源转换,输出直流电压与LED负载相匹配,并为LED提供恒定直流电流驱动。提供完善的保护,如输入电压不足、过电压保护、输出开路与短路保护等。驱动电源在额定电压±20%范围内应正常工作。驱动电源均为可调光电源,符合NB-IoT单灯控制调光功能。驱动电源推荐采用台湾明纬、茂硕、英飞特、飞利浦、欧司朗、鸣志和纽克斯品牌。 11 浪涌保护 10kV 采用浪涌保护器和驱动电源分体设计。 12 内部导线 采用耐高温导线,接线采用快接插头,减少安装和维护时间。 13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及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安装接线方式详见附图(单灯控制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单灯控制器接口要求采用ANSIC136.41-2013标准NEMA接口(配底座要求灯具内配置好线路),接口安装在灯具背面。灯具调光可采用1-10V模拟量或相应数字量控制等方式(驱动电源为可调光电源),灯具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s。当单灯控制器发生故障时,LED灯具应能正常工作。灯具应有独立的电源腔,要求没有安装单灯控制器前要配防水盖,保证整灯灯具防护等级≥IP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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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灯控制器共有7根不同颜色的引线,具体接线说明见下表: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底座接线方式通常情况下,单灯控制器安装在带有ANSIC136.41-2013标准NEMA接口的灯具上。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单灯控制器各引线的功能定义进行接线。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的安装
    D-/GNDTXD/485-A
    9
    N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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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495
    D+RXD/485-B
    No. 颜色 端子号 名称 接线 1 白 N 零线 电源零线 2 黑 LI 进火线 电源进火线 3 红 LO 出火线 连接LED电源进线 4 紫 D+ 调光正极 连接LED电源的0~10V/PWM调光线 5 灰 D- 调光负极/GND 连接LED电源的0~10V/PWM调光线 6 棕 T/A TTL-TXD/485-A 标准接口 7 橙 R/B TTL-RXD/485-B 标准接口
    检测依据:4.1安全认证试验报告(要求提供CQ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投标单位需提供CQC认证证书(包括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由第三方出具,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无效,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及EMC检测报告中,若产品因功率不同做系列认证的,需提供申请单元所覆盖的产品型号规格及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该系列中某款产品的认证报告;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及EMC检测报告中,同规格灯具因不同色温的,测试项有效性视作认可;光通维持率检测报告中,使用相同光源的系列产品检测报告有效性视作认可;光性能检测报告中,不同功率、色温的灯具需提供单独检测报告。)(四)灯具关键技术指标3.2光源参数
    No. 名称 规格 具体要求 1 光源 LED,要求采用单芯片封装阵列式模组,可轻松对LED模组和电器进行替换,无须更换整套灯具。要求LED模组防护等级≥★IP66 LED芯片应采用Lumileds、Cree、OSRAM、日亚芯片。 2 色温 ★CCT=3000K±200K 各LED芯片色温应保持一致,寿命期内色温变化波动范围不大于±5%。 3 色容差 SDCM≤7 4 显色指数 CRI≥70 5 蓝光危害 通过蓝光危害测试 《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提供检测报告,符合RG1无限制类别 6 透镜 采用高透光率(透光率≥92%)的PMMA或PC材料制作。 透镜具备高低温耐候性及防UV和黄化性能。
    4.2EMC(电磁兼容型式)认证试验报告(要求提供CQ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并至少含以下1-11项:(3)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2)《GB7000.203-2013灯具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1)《GB7000.1-2015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值 1 光源种类 LED(发光二极管) 2 额定电压/频率 AC220V/50Hz 3 防护等级IP ★≥IP65 4 防触电保护分类 I类 5 结构:风力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6 结构:支撑件上的加载 该测试项通过 7 结构:部件可替换,没有困难 该测试项通过 8 冲击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9 视网膜蓝光危害 符合RG1无限制类别 10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该测试项通过 11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4.3光性能检测报告(要求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谐波电流、骚扰电压、辐射骚扰、浪涌试验)按接线图安装后,灯具在额定电压下正常工作。(3)《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2)《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1)《GB/T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检测依据:
    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并符合以下1-4项:(2)《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1)《IES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电气和光度测量方法》检测依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值 1 灯具效能、输入功率及总光通量 要求灯具效能≥130lm/W,★输入功率≤25W,★总光通量≥3250lm,要求路边向下光通量(lm)≥63%总光通量(lm)[总光通量(lm)=路边向下光通量(lm)+屋边向下光通量(lm)]。 2 色温 ★3000K±200K 3 显色指数 ≥70 4 功率因数 ≥0.9 5 配光曲线 整体配光曲线要求成蝙蝠翼状,要求实现配光沿道路纵向拉伸,横向限制的效果。
    子午面光强分布曲线
    180°
    2100.
    210°150°
    Unit.cd
    -1680
    1260
    240°120°
    -840
    420
    270°18901470﹒1050﹒﹒63021021063010501470189090°
    420
    300°60°
    1260
    1680﹒
    330°30°
    2100-
    =C=0°-C=30°C=90C=180°C=210C=270°
    一-C=30°C=210
    5.2灯具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性粉沫合格证。5.1要求交货时,提供该批灯具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室外用纯聚酯热固(五)设备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要求90-270垂直方向在15°光强角处要求光强不低于1050cd。0-180水平方向在±60°光强角处要求光强不低于1400cd;
    1、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标准》(一)设计、制作及验收标准庭院灯灯座、灯柱、灯臂规格及技术要求LED灯具正常工作一年的损坏率不应高于3%。5.3耐久性要求灯具关键技术指标提供灯具CQC认证证书(包括测试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其他指标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二)灯柱、灯臂关键技术指标以最新国标和规范为准。5、CJ/T527-2018《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4、GB/T3091-2015《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3、GB/T13912-2020《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2、BS729-1971《钢结构的热浸镀锌涂层》
    灯座法兰:要求采用Q235B优质钢板(厚度≥14mm),法兰与杆体之间要求正反面满焊,焊接可靠,无焊接缺陷。灯柱材质:上部为80mm×80mm×3.5mm优质方管(材质Q235B),底部为150mm×150mm×3.5mm优质方管(材质Q235B),要求上部灯柱与底部灯柱之间焊台无凹陷。基本参数:灯座、灯柱、灯臂均为整体热镀锌后静电喷塑,直线度误差不超过0.3%。规格、尺寸和杆型见附图,长度允许偏差范围为±0.5%。(三)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体现并满足下表中的关键指标项,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与招标要求相应数据进行对比评定(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
    序号 检验检测项目 指标值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碳(C) ≤0.2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硅(Si) ≤0.35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锰(Mn) ≤1.4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磷(P) ≤0.045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硫(S) ≤0.045 2 灯柱、灯臂镀锌层厚度 最小厚度 ≥65μm 2 灯柱、灯臂镀锌层厚度 平均厚度 ≥70μm 3 灯柱、灯臂塑粉厚度 最小厚度 ≥60μm 3 灯柱、灯臂塑粉厚度 平均厚度 ≥80μm 4 灯柱、灯臂喷塑漆膜附着性能 ≤2级 5 尺寸 灯柱壁厚 ≥3.5mm 5 尺寸 灯柱法兰厚度 ≥14mm 5 尺寸 灯柱检修门缝隙 ≤1mm
    (四)设备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要求要求每根灯柱自带护套线1根(BVV3x2.5,灯具到灯柱内法兰的长度)。颜色:黑色(哑光)。螺丝、螺母及相关紧固件要求采用不锈钢材料(不锈钢304)。灯座、灯柱、灯臂表层处理:按GB/T13912标准进行热镀锌(镀锌层最小厚度≥65μm、平均厚度≥70μm)处理后进行静电喷塑,塑粉采用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涂膜最小厚度≥60μm,平均厚度≥80μm),其涂膜附着性能【涂层划格试验结果≤2级(GB/T9286中检查结果分级表中级别)】、耐冲击性能、阻燃性能、耐酸/碱/盐水溶液浸泡、耐候性能等各项均符合GB1720、GB1732、GB1763、ASTMF1043等相关标准。灯座检修门:门孔应使用自动切割机切割,切割线必须光洁、整齐、缝隙小(≤1mm),门上要有防盗锁及内焊式门绞链。
    1、《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一)执行标准灯具(50W)规格及技术要求庭院灯五:要求提供协作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并在此复印件上加盖协作单位公章,同时要求交货时,提供该批灯座、灯柱、灯臂的热镀锌合格证。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合格证,灯座、灯柱、灯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可拆卸墙盖 ,4068 ,4068 ,4068 焊合要求无回陷、不积水M6x20 焊合要求无回陷、不积水M6x20 可拆卸墙盖 ,4068 焊合要求无回陷、不积水M6x20 焊合要求无回陷、不积水M6x20 三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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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上根据灯柱底部尺寸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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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钢装饰座,白经布不少于5层,
    装饰座整厚4mm,面层为胶衣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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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LBD庭院灯外形图
    7、LED灯具骚扰电压应符合GB17743的规定6、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5、GB7000.203-2013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4、GB7000.1-2015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3、CJJ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2、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13、GB19510.12-2005灯的控制装置第12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12、GB19510.1-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11、IES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电气和光度测量方法10、LED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GB19510.14的规定9、LED灯具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T18595的规定8、LED灯具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GB17625.1的规定
    2.2灯具外形尺寸:LxWxH=580mmx330mmx120mm(尺寸误差不超过±10%,、要求522mm≤L≤638mm,297mm≤W≤363mm,108mm≤H≤132mm)。2.1灯具外壳与灯臂一体化压铸铝铸造结构,灯具无需另外灯臂安装到灯杆。(二)灯具外形尺寸(本部分内容详见附图)14、满足上述但不限于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
    H
    L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如下图所示:3.1灯具参数(三)灯具一般技术指标灯具外形图(本图仅为灯具外形示意)
    No. 名称 规格 具体要求 1 灯具灯体材质 灯具外壳与灯臂一体化压铸铝铸造结构 要求灯具具有散热措施(散热片设计要先进合理适应温度:-40℃~+50℃),自洁性良好 2 灯具表面处理 防腐喷塑处理 外壳颜色为黑色(哑光) 3 防护等级IP ★≥IP65 防护性能采用硅橡胶密封圈实现,不能使用胶水密封。 4 冲击测试 ≥IK08(不含玻璃罩) 5 安装配件 螺丝螺帽等固定安装配件均须不锈钢304材质 6 环保 无有害材料 7 光通维持量 L70@35°-50000h 8 工作温度 -25℃<Ta<55℃ 9 电器元件 均符合GB14048电器元件国标要求。 10 驱动电源 必须CCC认证 要求驱动电源内置在灯具电源腔内,与光源模组间连接可靠,便于维护。可接220V/50HZ交流电压,经驱动电源转换,输出直流电压与LED负载相匹配,并为LED提供恒定直流电流驱动。提供完善的保护,如输入电压不足、过电压保护、输出开路与短路保护等。驱动电源在额定电压±20%范围内应正常工作。驱动电源均为可调光电源,符合NB-IoT单灯控制调光功能。驱动电源推荐采用台湾明纬、茂硕、英飞特、飞利浦、欧司朗、鸣志和纽克斯品牌。 11 浪涌保护 10kV 采用浪涌保护器和驱动电源分体设计。 12 内部导线 采用耐高温导线,接线采用快接插头,减少安装和维护时间。 13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 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及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安装接线方式详见附图(单灯控制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单灯控制器接口要求采用ANSIC136.41-2013标准NEMA接口(配底座要求灯具内配置好线路),接口安装在灯具背面。灯具调光可采用1-10V模拟量或相应数字量控制等方式(驱动电源为可调光电源),灯具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s。当单灯控制器发生故障时,LED灯具应能正常工作。灯具应有独立的电源腔,要求没有安装单灯控制器前要配防水盖,保证整灯灯具防护等级★≥IP65。
    684
    单灯控制器共有7根不同颜色的引线,具体接线说明见下表: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底座接线方式通常情况下,单灯控制器安装在带有ANSIC136.41-2013标准NEMA接口的灯具上。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单灯控制器各引线的功能定义进行接线。与接口底座适配的单灯控制器的安装单灯控制器接口底座尺寸图
    D-/GNDTXD/485-A
    9
    N
    LO
    LI
    28495
    D+RXD/485-B
    No. 颜色 端子号 名称 接线 1 白 N 零线 电源零线 2 黑 LI 进火线 电源进火线 3 红 LO 出火线 连接LED电源进线 4 紫 D+ 调光正极 连接LED电源的0~10V/PWM调光线 5 灰 D- 调光负极/GND 连接LED电源的0~10V/PWM调光线 6 棕 T/A TTL-TXD/485-A 标准接口 7 橙 R/B TTL-RXD/485-B 标准接口
    检测依据:4.1安全认证试验报告(要求提供CQ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投标单位需提供CQC认证证书(包括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由第三方出具,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无效,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及EMC检测报告中,若产品因功率不同做系列认证的,需提供申请单元所覆盖的产品型号规格及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该系列中某款产品的认证报告;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及EMC检测报告中,同规格灯具因不同色温的,测试项有效性视作认可;光通维持率检测报告中,使用相同光源的系列产品检测报告有效性视作认可;光性能检测报告中,不同功率、色温的灯具需提供单独检测报告。)(四)灯具关键技术指标3.2光源参数
    No. 名称 规格 具体要求 1 光源 LED,要求采用单芯片封装阵列式模组,可轻松对LED模组和电器进行替换,无须更换整套灯具。要求LED模组防护等级★≥IP66 LED芯片应采用Lumileds、Cree、OSRAM、日亚芯片。 2 色温 ★CCT=3000K±200K 各LED芯片色温应保持一致,寿命期内色温变化波动范围不大于±5%。 3 色容差 SDCM≤7 4 显色指数 CRI≥70 5 蓝光危害 通过蓝光危害测试 《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提供检测报告,符合RG1无限制类别 6 透镜 采用高透光率(透光率≥92%)的PMMA或PC材料制作。 透镜具备高低温耐候性及防UV和黄化性能。
    4.2EMC(电磁兼容型式)认证试验报告(要求提供CQ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并至少含以下1-11项:(3)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2)《GB7000.203-2013灯具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1)《GB7000.1-2015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值 1 光源种类 LED(发光二极管) 2 额定电压/频率 AC220V/50Hz 3 防护等级IP ★≥IP65 4 防触电保护分类 I类 5 结构:风力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6 结构:支撑件上的加载 该测试项通过 7 结构:部件可替换,没有困难 该测试项通过 8 冲击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9 视网膜蓝光危害 符合RG1无限制类别 10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该测试项通过 11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该测试项通过
    4.3光性能检测报告(要求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谐波电流、骚扰电压、辐射骚扰、浪涌试验)按接线图安装后,灯具在额定电压下正常工作。(3)《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2)《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1)《GB/T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检测依据:
    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并符合以下1-4项:(2)《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1)《IESLM-79-08固态照明产品电气和光度测量方法》检测依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值 1 灯具效能、输入功率及总光通量 要求灯具效能≥130lm/W,★输入功率≤50W,★总光通量≥6500lm,要求路边向下光通量(lm)≥63%总光通量(lm)[总光通量(lm)=路边向下光通量(lm)+屋边向下光通量(lm)]。 2 色温 ★3000K±200K 3 显色指数 ≥70 4 功率因数 ≥0.9 5 配光曲线 整体配光曲线要求成蝙蝠翼状,要求实现配光沿道路纵向拉伸,横向限制的效果。
    子午面光强分布曲线
    180°
    3800
    210°150°
    Unit:cd
    -3040
    2280
    240°120°
    1520
    760
    270°3420266019001140380380114019002660342090°
    760
    1520
    300°60°
    2280﹒
    -3040
    330°30°
    3800﹒
    =C=0°=C=25°C=90°C=180°C=205°C=270°
    5.2灯具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性粉沫合格证。5.1要求交货时,提供该批灯具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室外用纯聚酯热固(五)设备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要求90-270垂直方向在30°光强角处要求光强不低于2050cd。0-180水平方向在±60°光强角处要求光强不低于2500cd;
    庭院灯灯座、灯柱、灯臂规格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标准。(六)其他LED灯具正常工作一年的损坏率不应高于3%。5.3耐久性要求灯具关键技术指标提供灯具CQC认证证书(包括测试报告)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其他指标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5、CJ/T527-2018《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4、GB/T3091-2015《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3、GB/T13912-2020《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2、BS729-1971《钢结构的热浸镀锌涂层》1、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标准》(一)设计、制作及验收标准
    基本参数:灯座、灯柱、灯臂均为整体热镀锌后静电喷塑,直线度误差不超过0.3%。规格、尺寸和杆型见附图,长度允许偏差范围为±0.5%。(三)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体现并满足下表中的关键指标项,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与招标要求相应数据进行对比评定(以检测报告数据为准)。(二)灯柱、灯臂关键技术指标以最新国标和规范为准。
    序号 检验检测项目 指标值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碳(C) ≤0.2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硅(Si) ≤0.35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锰(Mn) ≤1.4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磷(P) ≤0.045 1 灯柱、灯臂化学成分(%) 硫(S) ≤0.045 2 灯柱、灯臂镀锌层厚度 最小厚度 ≥65μm 2 灯柱、灯臂镀锌层厚度 平均厚度 ≥70μm 3 灯柱、灯臂塑粉厚度 最小厚度 ≥60μm 3 灯柱、灯臂塑粉厚度 平均厚度 ≥80μm 4 灯柱、灯臂喷塑漆膜附着性能 ≤2级 5 尺寸 灯柱壁厚 ≥3.5mm 5 尺寸 灯柱法兰厚度 ≥14mm 5 尺寸 灯柱检修门缝隙 ≤1mm
    颜色:黑色(哑光)。螺丝、螺母及相关紧固件要求采用不锈钢材料(不锈钢304)。灯座、灯柱、灯臂表层处理:按GB/T13912标准进行热镀锌(镀锌层最小厚度≥65μm、平均厚度≥70μm)处理后进行静电喷塑,塑粉采用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涂膜最小厚度≥60μm,平均厚度≥80μm),其涂膜附着性能【涂层划格试验结果≤2级(GB/T9286中检查结果分级表中级别)】、耐冲击性能、阻燃性能、耐酸/碱/盐水溶液浸泡、耐候性能等各项均符合GB1720、GB1732、GB1763、ASTMF1043等相关标准。灯座检修门:门孔应使用自动切割机切割,切割线必须光洁、整齐、缝隙小(≤1mm),门上要有防盗锁及内焊式门绞链。灯座法兰:要求采用Q235B优质钢板(厚度≥14mm),法兰与杆体之间要求正反面满焊,焊接可靠,无焊接缺陷。灯柱材质:上部为80mm×80mm×3.5mm优质方管(材质Q235B),底部为150mm×150mm×3.5mm优质方管(材质Q235B),要求上部灯柱与底部灯柱之间焊台无凹陷。
    (全文完)要求提供协作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并在此复印件上加盖协作单位公章,同时要求交货时,提供该批灯座、灯柱、灯臂的热镀锌合格证。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合格证,灯座、灯柱、灯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四)设备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要求要求每根灯柱自带护套线1根(BVV3x2.5,灯具到灯柱内法兰的长度)。
    可拆卸墙盖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一焊合要求无凹陷、不积水-M6x20 30 0 1930030
    80x80
    80x80
    35 40 110150
    M6攻丝
    10
    配M12接地卡子
    80x80
    150x150
    4-22x45
    上口据灯柱底部尺寸制作
    270
    由灯柱厂家配套提供
    340①360玻璃钢装饰座,白经布不少于5层,
    装饰座登厚4,面层为胶衣涂层,
    150x150半圆连接,预埋连接件热镜锌
    5oLBD庭院灯外形图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2022年财专项目(新村小区
    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改造)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庭院灯四,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苏州市银河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
    入为3900万元,资产总额为31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庭院灯五,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苏州市银河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
    入为3900万元,资产总额为31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2年9月22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2022年财专项目(新村小区
    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改造)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庭院灯一,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苏州市银河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
    入为3900万元,资产总额为31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庭院灯二,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苏州市银河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
    入为3900万元,资产总额为31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3.庭院灯三,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苏州市银河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
    入为3900万元,资产总额为31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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