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农业农村部、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36项兽药残留检测标准已于2022年2月1日实施。为了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检测机构更好地应用标准,提高检测技能,保障食品安全,坛墨质检将举办“新发布兽药残留检测标准解读”系列线上交流会。
首期百家论坛于2022年2月23日成功举办!邀请坛墨特聘专家,就职于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的高级工程师秦宇老师为大家授课,秦宇老师长期从事兽药残留检测工作10余年,完成近8万批次样品测试,完成国家及省市政府部门组织有关兽药残留能力验证63项。
下面就由小坛带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秦老师的首期精彩课程!本次讲解的兽药残留与国家标准体系主要分四部分:
后期将针对国抽和实际检测中常使用的检测标准如GB 31658.17-2021 等进行深度解读,期待与伙伴们继续学习和分享检测中遇到的问题。
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检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
课题
《新发布36项兽药残留检测食品安全》标准解读
秦宇 高级工程师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从事兽药残留检测工作10余年,完成近8万批次样品测试,完成国家及省市政府组织的有关兽药残留能力验证63项。
完成上海市科委国内合作项目2项,技术标准专项2项,上海市农委“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1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系统项目6项。
参与制定ISO国际标准1项和国家标准4项,发表文章12篇(其中SCI收录2篇),申请发明专利4项。
[来源: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17
2023.01.09
热烈祝贺!坛墨质检顺利通过CNAS 17025和 CNAS 17034复评审!
2022.12.26
【超级工程师】2022年度第六届超级工程师大赛获奖名单公布!
2022.12.26
2022.09.13
2022.08.12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