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是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目的: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环境监测的过程分为: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环节。
环境检测:是对某种环境、污染源、污染物进行的检验和测试。目的:是满足当事人的委托需求,或者为了满足某种商业目的。环境检测在很多时候表现为:对污染物、污染源的性质、数量、浓度、性质的鉴定和检验。如,对生活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和种类、室内综合环境、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测量等。
一、行动性质不同
1、环境监测:是指环境监测机构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视和测定的活动。
2、环境检测:是一种商业行为,是一种单一的过程,一般由商业机构来进行。
二、操作方式不同
1、环境监测:通过对反映环境质量的指标进行监视和测定,以确定环境污染状况和环境质量的高低。环境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物理指标的监测、化学指标的监测和生态系统的监测。2、环境检测:利用GIS技术对环境监测网络进行设计,环境监测收集的信息又能通过GIS适时储存和显示,并对所选评价区域进行详细的场地监测和分析。
三、实施的机构不同
1、环境监测:是政府事业部门对环境的科学管理环境和环境执法监督。
2、环境检测:是各省环保局下辖环境监测站。
四、目的不同
1、环境监测: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2、环境检测:根据要求,对相应的环境对象进行检测,得出结果。
两者主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报告内容上。
五、报告内容的区别
环境检测报告的内容:
(1)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校准证书”或“抽样报告”);
(2)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
(3)实施实验室活动的地点,包括客户设施、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地点、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
(4)将报告中所有部分标记为完整报告一部分的唯一性标识,以及表明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5)客户的名称和联络信息;
(6)所用方法的识别;
(7)物品的描述、明确的标识以及必要时物品的状态;
(8)检测或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以及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抽样日期;
(9)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
(10)报告的发布日期;
(11)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法;
(12)结果仅与被检测、被校准或被抽样物品有关的声明;
(13)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
(14)对方法的补充、偏离或删减;
(15)报告批准人的识别;
(16)当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时, 清晰标识
环境监测报告内容:
(1)报告标题及其他标志:
监测性质(委托、监督等);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编制时间,采样(监测)现场的地点(必要时)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报告统一编号(唯一性标志),总页数和页码:监测目的、监测依据(依据的文件名和编号);
样品的标志:样品名称、类别和监测项目等必要的描述,若为委托样,应特别予以注明样品接收和测试日期;
需要时,列出采样与分析人员,监测所使用的主要仪器名称、型号及品牌;
监测结果;按监测方法的要求报出结果,包括监测值和计量单位等信息;
报告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的签名和签发日期;
监测委托情况(委托方、委托内容和项目等);
需要时,应注明监测结果仅对样品或批次有效的声明。
(2)当需对监测结果做出解释时,监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信息:
对监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殊监测条件(如环境条件的说明);当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信息;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报告中应包含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数据的统计结果和结论;需要时,提出其他意见和解释;特定方法、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要求的附加信息。
(3)对含采样结果在内的监测报告,应包括下列信息:
采样日期;采集样品的名称、类别、性质和监测项目;采样地点(必要时,附点位布置图或照片);采样方案或程序的说明等;若采样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如生产工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采样点周围情况、天气状况等)可能影响监测结果时,应附详细说明;列出与采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这些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节时的说明;需要时,增加项目工程建设、生产工艺、污染物的产生与治理介绍等;其他信息包括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情况、有关图表和引用资料、必要的建议等。
[来源:实验与分析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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