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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发布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快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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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08/26 18:05:21
导读: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快检方法立项的需求和立项申请公告。

为推进解决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农兽药残留等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手段。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快检方法立项的需求和立项申请公告。

本次征集的内容既包括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非法添加、掺杂掺假物质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也包括食品安全日常监控中应用广泛的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等物质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不过,针对征集的方法,公告也给出了要求,即应具有现行检验方法标准作为确证方法。本次征集活动将于9月18期结束。

具体内容如下

为推进解决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农兽药残留等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手段,拟于8月25日至9月18日,公开征集有关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快检方法立项需求和立项申请。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对于有需求但没有研究基础的,可以提出立项需求;对于已经有研究基础的,可以提出立项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非法添加、掺杂掺假物质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二是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应用广泛的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等物质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同时应具有现行检验方法标准作为确证方法。

  二、报送要求

  (一)对于立项需求,请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需求表》《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需求表》(见附件1、2)。

  (二)对于立项建议,请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4)。报送的立项申请应有科学数据和工作基础,具体包括:主要技术指标已开展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行业和企业调查情况;相关毒理学资料、膳食暴露等数据信息;具备起草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所需的研究基础和单位基本情况等。报送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可行的原则,确定立项需求和立项项目。

  三、报送方式

  (一)报立项需求的,请将立项需求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需求+联系人+申报单位”或“食品快检方法立项需求+联系人+申报单位”,不需要报送纸质版。

  (二)报立项申请的,请报送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邮寄时请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报材料”字样;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申报+方法名称+申报单位”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方法名称+申报单位”命名。

  (三)请在征集截止日期2021年9月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ood@caiq.org.cn ;纸质版材料须盖章,邮寄至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100176),牛一如收;联系电话:010-53898037。 

    

附件:1.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需求表

   2.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需求表

   3.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

   4.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8月25日



相关仪器与技术,请点击: #农药残留速测仪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标签: 食品快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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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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