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新《固废法》今日起施行!非法进口洋垃圾将重罚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20/09/01 13:26:22
导读: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自9月1日起施行。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表示,此次全面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也是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法规工作处负责人介绍,新《固废法》对我国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作出重大调整,更严格限制了固体废物进口,加大了将固体废物非法输入境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调整完善了非法输入境内固体废物的退运和处置制度,更有力地保障了政府部门执法。

  周宏春介绍,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方面,新《固废法》不再划分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三类固体废物,国家将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禁止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和处置,禁止经我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新《固废法》大幅提升了将固体废物非法输入境内以及经我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前者从原规定的罚款10万元至100万元调整为罚款50万元至500万元,后者从原规定的罚款5万元至50万元调整为罚款5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幅度最高提升了十倍,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者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更高的违法成本。

  为了解决非法输入境内固体废物退运和处置难的问题,新《固废法》不再以“进口者不明”作为承运人承担退运和处置责任的前提条件,规定承运人对固体废物的退运和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进口者未履行固体废物退运、处置要求的,海关可以责令承运人承担相关责任。此外,对于确属无法退运的固体废物,该法还规定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处理。”该负责人说。

  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如遇到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新《固废法》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海关等部门的执法将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统计,今年前7个月,广东省内海关缉私部门共立走私固体废物刑事案件100宗,查证污油水、废塑料、废五金等固体废物约98万吨。

  新《固废法》实施将对广大进出口企业产生较大影响,该负责人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要熟悉掌握该法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及时调整进出口业务,做到守法自律。同时,企业要认真核实进口货物情况,避免误将境外“洋垃圾”输入我国境内,从而遭受损失。

[来源:中国纸网]

标签: 固废
用户头像

作者:付晓丹

总阅读量 16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