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仪器采购简化,扩大科研自主”落地第一枪:安徽连发4项通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9/08/28 19:53:58
导读: 8月27日,安徽省科技厅连发4项通知,响应由科技部等六部委于8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

  仪器信息网讯 8月27日,安徽省科技厅连发4项通知,响应由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于8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

  安徽省科技厅本次发布的4项通知包括:《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初稿)》、《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稿)》。

  通知表示: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对原管理办法中与优化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创新人才评价激励制度、改进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不相符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高校、科研院所 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可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可按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增强采购灵活性和便利性。

  《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省科技重大专项采取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公开竞争类项目,单个项目省资助最高可达 500 万元;定向委托、定向择优或招标揭榜类项目,单个项目(含下设课题)省资助最高可达 1000 万元。单个项目省资助 100 万元以上的可实行分期拨款、滚动支持,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 50%。

  仪器信息网对各项通知中涉及到仪器采购流程变化,以及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通知原文及附件见文末)

  关于《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五条 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项目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五)项目组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相关性负责。

  第七条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具体包括:

  1.设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2.材料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消耗各种必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而发生的采购、运输、装卸和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设计、化验、加工及分析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7.劳务费

  8.专家咨询费

  9.其他支出

  第九条 间接费用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第十条 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如下:

  (一)科技研究类项目。

  1.100 万元以下的部分为不超过 30%;

  2.100 万元(含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

  3.300 万元(含 3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0%。

  4.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 15%。

  (二)试验设备依赖程度低和实验材料耗费少的基础研究、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科技咨询、软科学及科技创新战略研究等智力密集型项目。

  1.500 万元以下的部分为不超过 30%;

  2.500 万元(含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

  3.10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 20%。

  第二十一条 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一)直接费用中设备费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增,确需调增的应报省科技厅审批。设备费预算总额调减、设备费内部预算结构调整、拟购置设备的明细发生变化,以及其他科目的预算调剂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决定。

  第二十八条 高校、科研院所 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可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可按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增强采购灵活性和便利性。

  第三十一条 合理区分因科研不确定性、不可抗力等原因未能完成项目目标和因科研态度不端导致项目失败,鼓励大胆创新,严惩弄虚作假。

  关于《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 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的主要任务是: 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加强技术创新和公益性研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持续科技支撑。

  (一)高新技术领域:聚焦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科研仪器设备等研发和应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十五条 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实行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分 A、B、C、D 四档,省分别给予每个项目最高 200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的资助,具体分档支持额度在申报指南中约定。其中由企业承担的项目,承担单位投入应不低于项目资金总投入的 50%。

  第十九条 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方案)决策调整权。项目申报时,以申报单位提出的技术路线(方案)为主进行评审;项目实施中,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科研团队和合作对象,报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备案。相关备案手续作为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验收、审计等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验收、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和相关研发、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以及今后项目支持、表彰奖励的参考依据。区分因科研不确定性未能完成项目目标和因科研态度不端导致的项目失败,项目确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或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攻克或实现的技术)导致未完成绩效指标;或为了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宽容失败,对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研项目,原始记录证明承担项目的科研人员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弄虚作假,可允许终止或申请结题。

  关于《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三条 省科技重大专项采取“专项+项目”的实施方式,对重大“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可下设课题。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实行滚动支持、动态调整,并注重与国家科技计划对接,为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培育后备力量。支持企业牵头,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承担项目。

  第四条 省科技重大专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采取省科技厅、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分级管理的方式。省科技厅是专项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各市科技局、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主要组织承担者和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二条 省科技重大专项一般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和承担单位。对于战略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要求较高的重大“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可在明确申报单位资质、研究基础、技术创新能力和项目实施保障条件等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定向委托、定向择优或招标揭榜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具体组织方式在申报指南中明确。

  第十七条 省科技重大专项采取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公开竞争类项目,单个项目省资助最高可达 500 万元;定向委托、定向择优或招标揭榜类项目,单个项目(含下设课题)省资助最高可达 1000 万元。单个项目省资助 100 万元以上的可实行分期拨款、滚动支持,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 50%。由企业承担的项目,省在市(县)先行投入基础上予以资助,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 60%,省、市(县)投入不超过 40%。

  关于《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和资助强度,项目验收可采取现场验收、会议验收、通信验收、网评验收等形式。

  (一)省财政资助 50 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采取通信验收、网评验收或集中会议验收的形式;

  (二)省财政资助 50 万元至 200 万元的项目可采取会议验收形式,对项目类别、技术领域相近的项目可采取集中会议验收方式完成;

  (三)省财政资助 2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采取现场验收形式,也可先委派专家现场考察后再组织会议验收,或在会议验收时通过视频材料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现场考察。

    通知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对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等四个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皖政〔2018〕108号)、《安徽省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厅〔2019〕38号),省科技厅牵头起草了《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初稿)》、《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稿)》。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对原管理办法中与优化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创新人才评价激励制度、改进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不相符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现就四个管理办法公开征集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科研单位、科研人员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9月2日(星期一)17:30前通过邮件发送省科技厅(各市科技局负责汇总各县区意见,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联系人:省科技厅资管处 杜珵

  联系电话:64691013

  电子邮箱:duc_kjt@126.com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27日


  附件1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稿).pdf

  附件2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pdf

  附件3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pdf

  附件4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初稿).pdf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用户头像

作者:阳离子

总阅读量 297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8
全部评论(8条)
用户头像
WUYUWUQIU2019-08-29 12:42:29
放权也是机构改革的方向
0回复
用户头像
人在江湖2019-08-29 11:42:53
看看
0回复
用户头像
轩轩2019-08-29 08:08:48
很好的政策
0回复
用户头像
mingxiaoyan2019-08-29 07:21:29
好消息
0回复
用户头像
蛋蛋爱萌萌2019-08-29 06:56:30
看看
0回复
用户头像
物价真高2019-08-29 06:21:14
事半功倍??效率
0回复
用户头像
p33346402019-08-29 05:52:09
赞赞那你,赞一个
0回复
用户头像
Streev2019-08-28 21:57:53
招标水份太大。
0回复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