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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申报项目答辩评审会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年度工作安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正式申报工作已经结束,计划于2018年8月14-16日开展申报项目答辩评审工作。为做好答辩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将依据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设立若干评审组,并从国家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正式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本次答辩评审将采取网络视频方式进行。各申报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除教育部和中科院在京单位在教育部和中科院设立的视频答辩会议室答辩外,分别安排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设立的视频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
3.具体评审时间安排,我中心将提前告知相关视频答辩会议室主管部门,并在我中心网站(www.htrdc.com)发布,请项目申报团队及时关注,并提前主动与视频答辩会议室联系确认答辩安排。
4.答辩评审前2天,我们将通过系统反馈评审专家审阅项目申报材料时所提出的问题,请及时关注。
二、答辩评审要求
1.项目评审时长为45分钟(汇报15分钟,质询答辩30分钟)。答辩人应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视频评审系统将自动切入下一项目。
2.项目评审答辩主要包括三个环节,分别为评审专家核对答辩人身份、主陈述人简述项目主要情况、评审专家提问答辩等。
3.主陈述人原则上须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因故无法参加的,应委托项目组其它成员代替,并于评审会前2日出具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盖章的说明文件。不在项目申报团队内的人员不得参与答辩。
4.项目报告采取PPT方式,报告重点为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
5.答辩人员应按答辩安排时间提前1小时抵达指定的视频答辩会议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动服从答辩会议室主管部门指挥,按要求做好报告准备工作。项目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
6.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三、其它有关事项
1.本次视频评审分设视频评审会议室与视频答辩会议室,评审专家、答辩人分别位于视频评审会议室与视频答辩会议室。其中,评审室内有计算机终端、大屏幕和扩音系统等设备,可同时显示项目答辩材料和答辩室实时情况;答辩室内设有摄像设备、大屏幕和扩音系统等设备,答辩人员通过麦克风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答辩期间大屏幕将自动进行倒计时提示,不显示评审会议室图像。
2.因意外情况出现视频评审系统无法连接时,将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在当日其它空闲时段另行安排答辩评审,请答辩人员积极配合答辩室主管部门工作安排,保证答辩评审顺利进行。
四、联系电话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联系电话:010-68104402、68104423
特此通知。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018年8月6日
[来源: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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