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only constant in the world is change!
水质变差,
就被“罚钱”!
水质改善,
就有补偿!
这样的政策,
正式落地实施了!
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出炉
从省环保厅获悉,1月份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出炉,标志着《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正式落地实施。按照断面水质恶化和改善的情况,各城市中,滁州赔付金额最多,为600万元;阜阳获得生态补偿金额最多,为250万元。
经计算,2018年1月,全省121个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中,水质超标的断面共22个,需要支付污染赔付金合计2250万元;水质提升的断面共26个,获得生态补偿金合计1550万元。因断面水质恶化较重,滁州、淮南、六安三市支出金额较多,分别支出600万元、250万元、200万元;因断面水质改善获得收入最多的是阜阳市,收入250万元,其次是淮北、亳州、宿州三市,各收入150万元。
此次施行的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即借鉴新安江试点经验,采取“水质对赌”模式。办法明确,在全省建立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跨市界断面、出省境断面和国家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省环保厅按照断面属性,每月计算各补偿断面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额。
污染赔付标准暂定为
断面水质某个污染赔付因子监测数值超过标准限值0.5倍以内,责任市赔付50万元,超标倍数每递增0.5倍以内,污染赔付金额增加50万元。生态补偿标准暂定为:月度断面水质优于年度目标1个类别的,责任市每次获得50万元生态补偿金;优于年度目标2个类别以上的,责任市每次获得100万元生态补偿金。省财政将通过年终结算、直接收缴或支付等方式,对各市断面的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省、市财政获得的资金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实施,将通过经济手段惩罚水质恶化的地区、奖励水质改善的地区,以此督促各市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改善辖区内水环境质量,促进我省河流、湖泊水质进一步改善。
愿咱们的水环境越来越好,
保护水资源,
从我做起!
[来源:合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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