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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下发关于散煤综合治理确工作特急文件,或影响大批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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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7/12/11 15:16:30
导读: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环保部已于12月4日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下发《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特急文件,提出坚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进入供暖季,凡属没有完工的项目或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

  环保部下发特急文件,这回北京、天津、石家庄等28个城市部分药企不用停产了!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环保部已于12月4日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下发《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特急文件,提出坚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进入供暖季,凡属没有完工的项目或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

  也就是说,没有完成以电或气代煤的地区,可以继续燃煤了。那些还没有对燃煤进行改造的药企,是不是有可能不用停产了呢?

  环保部多次发文,今年环保压力大

  今年3月23日,环保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其中有一条要求“2+26”城市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医药、农药企业在冬季采暖季全部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级政府批准。

  8月21日,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再次强调,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11月3日,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关于“2+26”城市部分工业行业2017-2018年秋冬季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再次明确各工业企业的环保责任。明确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摸排工作不细致、监督检查不到位、限停产实施方案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11月6日,工信部,环保部、国家卫计委、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医药企业2017-2018年采暖季错峰生产的通知》,这是专门对医药企业的通知。明确要求下辖部门制定原料药采暖季错峰生产具体措施,明确停产品种、停产时限、停产方式等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停产。

  从环保部发布的一系列文件,我们可以看到在严格的要求下,将有一大批医药企业面临采暖季停产。要知道,北方以及中部城市的采暖季是从11月15日到来年3月15日,足足有4个月之久。

  部分停产的企业,或可以生产了

  此前,环保部要求一刀切引发舆论热议,按规定,采暖季要全部煤转气或电,有些地区还没有转的,燃煤供暖就直接停了,在这大冬天也是怪难受的。

  如今,环保部允许没有改造的地区,继续沿用以前的燃煤等供暖方式,这可是真真实实的雪中送炭!

  业内人士向赛柏蓝表示,有很多药企,尤其是中药企业,在生产中都会用到燃煤。在环保部停产通知下来后,那些没有经济实力改造的药企,早已经停产了。

  那些停产的药企为什么不将燃煤改为燃气呢?该业内人士透露,假如有药企车间本来就有天然气接口的话,就不费劲,否则就要燃气开口费。一般的小设备按家庭用气开口费3千多元,车间那种锅炉的得几十万元。而且,开口肯定不止一个。

  这么说,要将燃煤改为燃气,药企得承担成百上千万的改造费用,对于很多中小药企来说,这已经是一笔不容忽视的支出,而有些更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轮环保改造中,药企付出的改造成本可不少,这也将直接导致药企的生产成本上涨。

  此番环保部对于燃煤改造的松绑,业内人士认为,对于那些没有来得及,或者没有经济实力改造而被停产的药企,或带来利好,至少可以继续生产。但是,难保年后继续禁止燃煤。

  目前,环保部的政策回调,让大家似乎看到了希望。但是,对于药企而言,无论是错峰生产、搬迁甚至停产,是在现阶段必须要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药企面临环保问题不断发酵,有专家认为,部分药企的停产以至于被淘汰是必然的,接下来几年药企将大幅减少,是我们必须面临的事实。


[来源: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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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ng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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