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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PPP)申报筛选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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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7/08/16 09:19:36
导读: 2017年7月14日,财政部联合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等共19个部委向地方有关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2017]76号),支持科技、教育、文化、养老、市政工程、能源、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申报示范项目。

  2017年7月14日,财政部联合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等共19个部委向地方有关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2017]76号),支持科技、教育、文化、养老、市政工程、能源、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申报示范项目。其中,省级以下地方项目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初选;中央部委直属项目由相关行业部委会同财政部对口司局联合组织初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是世界主要国家普遍运用的公共产品(服务)供给模式之一,政府依法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产品(服务)项目,通过平等合作合理分担风险,提高公共产品(服务)供给效率,优化财政支出管理,实现物有所值。

  我国政府早在20世纪末就开始尝试特许经营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供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特别是在交通运输和市政工程中有较多应用,但由于顶层设计缺乏,制度环境较差,合作不规范,地方政府多追求短期融资目标等问题,推进中困难重重。

  2013年以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形势下,我国政府面临提升财政现代治理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等迫切需求,PPP成为有利抓手。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运营”;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提升到了国家决策高度。

  2014年以来,财政部和发改委,作为PPP主推部门,密集发文,从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示范项目等多方面推进和规范PPP项目实施,并先后与交通部、水力部、农业部、环保部、住建部等部委就特定领域的PPP推广联合发布指导或实施意见。北京、上海、江苏等多数地方政府都先后发布落实或指导意见。

  根据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发布的最新季报,截至2017年6月末,全国入库项目13554个,累计投资额16.3万亿元,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和19个行业领域。其中,已经签约落地项目2021个,投资额3.3万亿元,落地率34.2%;PPP示范项目700个,累计投资额1.7亿元。据季报显示,科技领域的入库项目20个,其中示范项目9个,主要集中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此外,截至2016年底,发改委向社会公开推介了三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共计3764个项目,总投资6.46万亿元。其中,已经签约619个,总投资1万亿元。

  201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发改委和财政部起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总体看,我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制度环境逐步成熟完善,合作项目数、落地项目数、民营企业投资额等各项指标都在稳步提升。PPP模式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应用前景也十分广阔,国际已有很多成功经验,值得高度关注。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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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ng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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