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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严惩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严重者将获五年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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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6/12/30 10:33:25
导读: 而从2017年1月1日起,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将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违法人员也将被从重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往,面对重度污染的天气,再一看发布的空气质量数据,总有人会有疑问:监测站点的数据准不准?监测时会不会弄虚作假?

  事实上,这种情况确有发生。

  而从2017年1月1日起,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将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违法人员也将被从重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随着全国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近日全部完成上收,今后,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监督,代价也越来越高。

  【关注】

  环境监测站点数据造假

  可能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2月2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明确了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的18种情形,其中就包括环境监测站点数据造假的行为。

  《解释》中明确,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有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了解,对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行为,将参考《刑法》中上述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而该司法解释也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

  解决了以往的难题

  大大提升法律的威慑力

  据了解,此次就环境污染犯罪出台专门司法解释,距上一次公布相关司法解释仅三年半左右的时间,这体现了最高司法机关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也从侧面说明环境违法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颜茂昆也证实:“近年来污染环境刑事案件量增长十分明显。出现的新问题中,比如大气污染犯罪取证困难,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和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的刑事规制存在争议等,因此有必要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惩治。”

  对于《解释》中明确将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环保部政法司司长别涛解释,“不管你排放了多少,实际上这个很难去查,但只要有了篡改、伪造数据的行为,有了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就从法律上推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可以构成污染环境罪。”

  对于《解释》中此次针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规定和增补专门的定罪量刑标准,别涛也充分肯定:“它解决了以往困扰环保部门多年的监测数据作假的认定难、处罚软、制裁不力的突出问题,必将大大提升法律的威慑力。”

  【现象】

  1.在监测站点周围“精准治霾”

  颜茂昆和别涛所称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有部分进入了公众视野,有的则尚未公开。

  今年2月份,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环境监测站相关工作人员多次进入国控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采样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异常,影响了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

  今年下半年,我省商丘市在监测站点周围三公里内加大清扫喷淋,采取“精准治理”,也有一些地市在监测点周边数公里范围内限制机动车通行;同样,河北一些城市在监测点周围实施车辆禁限行、清扫车重点洒扫,被不少人诟病。

  而根据环保部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情况,干扰监测的行为还包括未经报批擅自移动监测点位、堵塞采样装置、切割进气孔、在进气孔安置过滤装置等,花样层出不穷。

  这些弄虚作假或“打擦边球”的行为会对数据起到多大影响,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分析:“影响程度不一。”“以西安市长安区环境监测站造假事件为例,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致使数据失真,这就像戴口罩一样对颗粒物有明显的阻隔。这样监测到的PM2.5浓度可能会下降 30%~50%。”

  2.地方环保部门造假

  以往,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多集中在污染企业中。以2015年为例,环保部门共揪出2658起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案例,其中查实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违法案例,但没有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而当下,空气质量早已是舆论焦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也自然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据了解,今年2月份西安市长安区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是环保部向司法机关移交的第一起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例,引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傅德黔的说法,“虽是个案,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彭应登则进一步解释:“监测出来的数据和老百姓的感受有偏差,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虚假的数据会误导政府,导致决策失误,影响治理污染措施的力度。”

  对于接下来如何防止空气监测站点数据作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主任宫正宇介绍,一个站点短期造假或几个站点造假,很容易被发现。国控站点每5分钟产生一组监测数据,一个站点短期内如果监测数据下降50%,不管是造假行为还是仪器故障,远程质控系统很快就会有反应,他们会要求运维单位及时处理。

  【观察】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将承受越来越大的风险

  今年7月份,商报记者在商丘采访时了解到,因在监测站点周围“精准治霾”,商丘市经受了不少批评,也承受着不小的压力。

  当时,对于商丘市在监测站点周围“精准治理”的行为,《人民日报》曾进行了一针见血的批评,说“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就太轻了,根本就是一种数据作假。

  对于一些城市在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上玩花样,河南商报记者采访发现,“说到底还是为了让数据好看些,同时有个好的政绩。”

  比如,一些城市制定的考核目标缺乏科学性,治理目标过高,被考核区县(市)在考核压力下,产生焦躁情绪和急功近利心理,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压力转嫁到监测数据上。另外,一些被考核的区县(市)官员在不良的政绩观影响下,为了数据好看,为了官员的面子,不在污染治理上下功夫,开始在监测数据上动脑筋。

  而随着惩处措施的进一步明确,在监测数据被严格管理的当下,接下来像这种铤而走险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违法行为会成为监督和查处的重点,也必将承受越来越大的风险。

[来源:河南商报]

标签: 伪造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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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阳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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