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这家胡辣汤店使用罂粟壳 喝了就上瘾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6/12/09 18:38:43
导读: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购买来的5斤罂粟壳用在胡辣汤里4斤多。”洁云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朱贺表示,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范某及韩某为饭店经营者韩春华的妻子和儿子,韩春华目前仍在抓捕当中。

  早上喝碗胡辣汤,这是不少市民的早餐选择。然而有一些人为牟利,竟在胡辣汤内添加违禁品。近日,二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捣毁了江汉路上一家使用罂粟壳为食品提味增香的胡辣汤店。目前,两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危害公共食品安全罪被警方刑拘。

  事件丨买来5斤罂粟壳,用在胡辣汤里4斤多

  近日,二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江汉路与人和路交叉口附近名为“韩春华胡辣汤”的饭店销售的3元素胡辣汤和5元肉胡辣汤内检测出有罂粟碱成分。12月7日6时许,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一中队民警对此问题展开调查。

  7日7时许,民警赶到正在经营中的“韩春华胡辣汤”店内,将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范某及韩某抓获,并根据二人供述,民警在二七区孙八寨中街嫌疑人租住的民房内,查获用编织袋装的罂粟壳数个,提取称重为328.6克。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购买来的5斤罂粟壳用在胡辣汤里4斤多。”洁云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朱贺表示,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范某及韩某为饭店经营者韩春华的妻子和儿子,韩春华目前仍在抓捕当中。从店内搜出的票据及嫌疑人供述显示,韩春华从周口沈丘老家一次购买的罂粟壳为5斤。

  动机丨为防剩汤变质,“加料”提味防腹泻

  韩春华21岁的儿子在接受民警讯问时称小店9月份开业时天气比较热,父亲从沈丘老家买来了一袋罂粟壳,磨粉添加到胡辣汤料中除了提味增香,还用来预防食物变质。

  “天热食物容易变质,用这个预防拉肚子。”韩某说,小店熬制一锅胡辣汤,一早晨能售出170余碗,这个销售量只是半锅胡辣汤,为避免剩余的胡辣汤变质串味,他们开业之初就在汤中添加用罂粟壳磨成的粉。

  他表示,小店经营近3个月,给胡辣汤额外“加料”的方法随着气温转低渐渐减少,他和家人并没想到在胡辣汤料中添加罂粟壳会给食客身体带来何种危害。

  据韩某介绍,根据配比,28斤胡辣汤料放200克罂粟壳磨成的粉,一碗胡辣汤里大概有1.5克胡辣汤料。而按照这个数字进行计算的话,他们饭店平均每碗胡辣汤中可能含罂粟壳0.02克多点。

  “接受讯问时,被抓嫌犯都知道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是违法的。”洁云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一中队相关民警表示,他们在汤中添加罂粟壳,主要是为提味、增香,以招揽更多的客人。

  结果丨涉嫌危害公共食品安全罪,两嫌犯被刑拘

  记者在江汉路与人和路交叉口向西约200米找到了这家饭店,此时饭店大门上已被二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贴上了封条。“只是听说过有饭店经营者会往汤里加罂粟壳啥的,没想到就在自己身边。”附近一名市民说。

  据了解,因涉嫌危害公共食品安全罪,目前被抓的两名涉案人员已被警方刑拘,而胡辣汤店老板警方仍在抓捕中。

  “长期食用含有罂粟碱的食品,危害人们身体健康,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朱贺说。

  据了解,2014年12月24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共同下发《关于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行为的通知》,称 “罂粟壳作为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长期食用易使人体产生依赖造成瘾癖”,要求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对构成“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追究涉案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青年网]

标签: 胡辣汤罂粟壳
用户头像

作者:阳离子

总阅读量 297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