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土壤新标三次征求意见 检测方法提供新选择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6/03/15 14:01:38
导读: 在检测指标和监测方法方面,与第二版相比,明显的区别在于污染物分析方法从单一选择修改为可选择多种方法。根据三次征求意见稿,土壤监测的主要分析仪器为微波消解仪、AFS、波长色散XRF、AAS、分光光度计、GCMS、GC等。

  环保部近日发布了土壤新标的三次征求意见稿,土壤新标的修订工作自2006年启动,并于2015年1月和8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已经过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且经过了部长专题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在检测指标和监测方法方面,与第二版相比,明显的区别在于污染物分析方法从单一选择修改为可选择多种方法。根据三次征求意见稿,土壤监测的主要分析仪器为微波消解仪、AFS、波长色散XRF、AAS、分光光度计、GCMS、GC等。

  更多土壤监测标准和解决方案可参考: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6-T000-1-1-1.html

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配合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和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部决定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三项标准草案,并已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和征求意见情况,我部组织修改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三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以及《关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思路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现将上述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  话:(010)66556215

  传  真:(010)66556213

  电子邮箱:biaozhun@mep.gov.cn

  附件:1.其他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次征求意见稿).pdf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三次征求意见稿).pdf

  4.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用户头像

作者:环保-学雷

总阅读量 247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