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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路基加固工程监测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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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6/03/10 14:54:36
导读: 驻马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采购淮河大道路基加固工程实验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6】49号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对淮河大道路基加固工程实验检测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6】49号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

  淮河大道路基加固工程实验检测项目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采购人指定地点从检测工作开始至结束30日

  注:1.本项目不分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具有国家计量部门颁布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原件)

  3.4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承担本次检测能力的仪器和设备,各级别的油压千斤顶、压力表、百分表、高压电动油泵、桩基动测仪、应变测量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及自动采集分析系统或打桩分析仪、桩身完整检测仪、井经仪、测斜仪、沉渣测定仪、锚杆拉力计及长效传感器。(仪器、设备清单)

  3.5谈判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3.6谈判供应商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2份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

  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 3 月 9日至2016年 3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

  4.2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

  4.3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 10000元。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308 室。代理机构开户名: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6 年 3 月 17 日上午9:30 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 上午9:30 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5839677580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10.质疑电话:

  联系电话:0396- 2609221 2609203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第二章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采购淮河大道路基加固工程实验检测项目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原件),具有国家计量部门颁布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原件;

  (2)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承担本次检测能力的仪器和设备,各级别的油压千斤顶、压力表、百分表、高压电动油泵、桩基动测仪、应变测量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及自动采集分析系统或打桩分析仪、桩身完整检测仪、井经仪、测斜仪、沉渣测定仪、锚杆拉力计及长效传感器。(仪器、设备清单)

  (3)谈判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4)谈判供应商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2份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

  2.检测范围、内容与技术规范要求

  (1)采购范围(检测范围):淮河大道(天中山大道—十三香路)总长2451.964m,非机动车道宽7m,机动车道为双向六车道,车道宽22m。路基加固处理面积约为117648m2,其中无砂混凝土小桩中,2m长桩23291根,3m长桩1029根,6m长桩2424根。

  (2)工作内容(地基承载力检测):一是静载荷试验,每1000m2取1个试验点,共取118个点;二是土工试验,每1000m2取3个试验点,共取352个点,分别做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常规试验。通过四种试验,综合分析地基土承载力。三是路基弯沉值检测。六个机动车道、两个非机动车道,每车道每20m测1点,共检测980个点。

  3、基本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派遣谈判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人员提供现场服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

  (2)涉及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的设备和工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准备并运输到位。

  (3)成交供应商开始检测前必须对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提出详细的人员组织计划和工作方案,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或紧急的服务制定保证措施,确保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服务,不得无故推诿拒绝提供服务。

  (4)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服务,应妥善安排技术人员提供全程现场跟踪服务,直至完成服务或项目结束。

  (5)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在中标公示期满7日内进场,或工期超出中标工期15日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服务态度恶劣、服务质量差且经采购人提醒后无改进的或无故推诿拒绝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4、路基检测与评估要求

  (1)路基检测要求

  ①路基弯沉值检测可用弯沉仪采用贝克曼梁法等检测,弯沉值要小于30,检测数量每1000m2不少于3点。

  ②采用1.0m2承压板对注浆孔间地基土的承载力进行检验,检验值要求不小于120kPa,检测数量每1000m2不少于3点。

  ③根据现场试验数据做出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应体现淮河大道路基加固施工的整体质量水平,对可能出现的不完整桩、软弱地基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提出加固(或整改)意见。

  (2)路基检测技术标准与规范

  ①本工程的路基检测过程和成果需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②承包人在路基检测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或采购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③在路基检测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作业。

  ④承包人在路基检测工作中须使用的标准、规范如下(可能使用但不限于下述标准或规范):

  ⑴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⑵《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⑶《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⑷《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⑸《公路路基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土建工程) JTGF80/1-2004。

  5、付款方式

  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出具成果检测报告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检测后的服务费用,待道路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6、交货期限

  从检测工作开始至结束30日。(公历天)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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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o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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