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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与4电商签约共设产品质量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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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5/12/29 10:09:02
导读: 12月28日,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和一号店4家大型电商平台在京举行合作签约仪式,约定双方共同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协作发布对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履行情况检查结果信息。

  2016年“3.15”前后,网购消费者将可通过电商平台查询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做到明白消费。12月28日,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和一号店4家大型电商平台在京举行合作签约仪式,约定双方共同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协作发布对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履行情况检查结果信息。

  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表示,质检总局于2015年11月开始,在家电、童装、洗涤用品三个行业全面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这项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企业自愿承诺执行更加严格的质量标准;二是质检部门对企业履行质量承诺的情况开展检查;三是质检总局统一开发信息化平台,将质量承诺企业名单及其承诺的质量标准和各地质监部门检查企业履行承诺的结果信息向消费者公开,接受消费者查询。

  为便于消费者查询,质检总局组织开发了“‘产品质量承诺’企业执法检查结果公开查询平台”,该平台预计将于2016年“3.15”前后上线,支持全国消费者查询使用。未来,质检总局还将不断扩大“企业产品质量承诺”涉及的产品范围,逐步实现绝大多数消费品的主流企业、质量标准和执法检查合格情况全公开。

  此次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与4家电商平台签约合作,将在电商平台设置消费者查询入口,由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信息化平台向电商平台推送有关质量承诺企业名单、承诺内容、检查情况等信息。消费者在电商平台消费过程中可以方便查询承诺企业有关信息,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前质量违法屡禁不止,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冒伪劣问题日益突出,质检部门开展企业产品质量承诺活动,将消费者维权监督、行业自律、媒体监督、政府监管等有机结合,形成多元共治质量问题的工作格局和优胜劣汰、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同时使重质量、守信用的企业产生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和外部压力,推动经济发展转型。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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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o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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