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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药检所1011.4万采购项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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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5/09/29 11:43:25
导读: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近期拟1011.4万采购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凝胶成像系统等实验室设备。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近期拟1011.4万采购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凝胶成像系统等实验室设备。更详细的情况如下: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对广州市药品检验所2015年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6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药品检验所2015年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11.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投标人可选择任意子包进行参投,但至少须对以本项目的单个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单个子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2015年6月份至2015年8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可选));

  (6)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7)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30日起至2015年10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14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14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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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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