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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验室评估 周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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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5/09/10 10:58:12
导读: 教育部负责实验室定期评估的组织实施,制定评估规则,委托和指导第三方机构开展具体评估工作,确定和发布评估结果,受理并处理异议。

       中实验室是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教育部官网发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根据《办法》,实验室必须编制年度报告,并在实验室网站公布。高等学校以年度报告为基础,每年组织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一并报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教育部可会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抽取部分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研究和解决实验室存在的问题。教育部对实验室进行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周期为5年,每年评估1-2个领域。开放运行满3年的实验室应当参加定期评估。

  教育部负责实验室定期评估的组织实施,制定评估规则,委托和指导第三方机构开展具体评估工作,确定和发布评估结果,受理并处理异议。

  定期评估主要对实验室5年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程序分为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定期评估工作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进行。

  教育部根据定期评估结果,对实验室进行动态调整。未通过评估的实验室不再列入实验室序列;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实验室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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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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