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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检测技术并存 尾气检测遭遇“造假”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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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5/04/21 10:47:13
导读: 专家认为,检测方法不一、检测项目不全、多种检测技术并存,严重影响了检测数据的可比性和真实性,造成了政府无法掌握基础污染数据。

图为环保部门汽车尾气专业检测人员在街头对过往汽车的尾气实施“遥感检测”

  “多年来,尾气检测数据造假、买标卖标、检测流于形式已成为社会公开的秘密。”4月19日,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联合召开的“绿色在行动——环检机构专项整治核心问题专家研讨会”上,围绕环检工作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如何开展专项整治,多位专家表示,我国尾气检测方法五花八门,环检机构检测设备良莠不齐,检测数据作弊手段繁多,车虫寄生现象普遍,并指出按汽车年限发放黄绿标的措施,掩盖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的造假链条,不利于管控和改善机动车污染排放。

  尾气检测方法五花八门

  据介绍,目前在用车的尾气检测方法,主要是以点燃式和压燃式两大车辆类型来划分。围绕尾气检测方法,国家也制定了多项标准。但与会专家称,表面上看似尾气检测方法标准全、检测监管环节多,其实一些标准、法规杂乱无章,各级政府监管泛滥无力。

  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专业有关专家姚圣卓说,我国现有在用汽油车检测方法就有4种,没有一种方法能检测颗粒物,新生产的轻型汽油车尾气一致性试验检测方法要求是“瞬态工况法”,检测结果表现为“克/公里”,而我国所有新汽油车出厂尾气检测是“双怠速法”,检测结果表现为“浓度”。在用车检测方法更是多种多样,目前合法的检测方法就有双怠速法、瞬态工况法、简易瞬态工况法和简易稳态法,虽然“遥测法”不是国家颁发的“在用车尾气检测标准”中的检测方法,但目前至少有10多个城市已用于路检执法;柴油车排放主要是颗粒物和氮氧化物(NOX),但这2项指标都不在柴油车检测和控制污染范围之内。

  专家认为,检测方法不一、检测项目不全、多种检测技术并存,严重影响了检测数据的可比性和真实性,造成了政府无法掌握基础污染数据。

  “绿标”成随意买卖

  “目前,国内假冒伪劣机动车检测设备和假检数据泛滥,应进行全面清理,以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原研究员韩应健说,从以往环保部检查发现的问题看,一是机动车环保检验委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二是环保检测设备问题突出,一些检测软件系统存在漏洞。

  韩应健举例说, 一些中介机构和检测站勾结,收取高额中介费。同时,一些不法分子提供能屏蔽国家监控系统的软件,可以任意修改尾气检测合格与否,被一些汽车检测站使用。据其介绍,一些地区检测设备可靠性差,机动车检测程序不规范,部分检测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2011年环保部对全国近千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共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检测问题200余项。

  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更是爆料称:“全国使用简易工况法对在用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测的设备约有4000条以上,但大多数是拼凑的假冒伪劣技术。”

  姚圣卓也认为,设备准入过程的考核手段落后,导致了价低质次的产品大规模进入检测市场,形成了恶性的低价竞争。

  颜梓清则表示:“目前我国黄绿标的取得按年限来划分,并不是通过检测获得的排污数据作为支撑。而且,‘绿标’成为可以随意买卖的交易,已经成为掩盖机动车环检虚假数据造假链条上的不良手段,并使得检测造假合法化。”

  据了解,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和“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但实际上,环保部门目前对车辆控制只是限行和淘汰黄标车,与车辆是否超标排放和污染量控制没有关系。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曾表示,2014年环保部曾组织12个检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的12个省(区、市)的72个空气自动站、72家国控污染源集中开展交叉检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行政管理部门指使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

  颜梓清说:“机动车检测数据是控制机动车污染和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性数据。目前,不仅汽车厂商说不清所产机动车的排放量,检测机构也说不清机动车的排放数据,车主更是说不清车的排放情况。”

  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

  据悉,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12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2015年起,开展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现场专家经过讨论,也对国家即将开展的“环检机构专项整治”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全面清查检测设备,计量和环保部门需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对检测设备技术进行全面考评,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检测数据误差高于10%的设备要禁止检测;呼吁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对汽油车检测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和技术标准,保障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同时,建议各环节的技术考核报告、检测报告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确保尾气检测数据真实有效。

[来源:中国质量报]

标签: 检测尾气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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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保-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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