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ZJLCG-GZHD-2015102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 4 月 10 日至2015年 4 月 16 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GZJLCG-GZHD-20151026
3.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服务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包组一、包组二:C9999
6.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包组一 |
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
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 |
人民币172万元 |
包组二 |
流通环节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
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 |
人民币220万元 |
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7.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7.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
7.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7.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年相关材料)
7.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7.3 包组一、包组二投标人或其实验室必须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CMAF(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计量认证CMAF及完整的后附表)
7.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7.5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分公司、联合体投标。
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9.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9.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4月 10日-2015年 4 月 29 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9.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2房
9.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9.3.1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9.3.2 投标人或其实验室有效的CMAF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9.3.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9.3.4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9.3.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9.3.5.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3.5.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http://pan.baidu.com/s/1i3qwUtZ
9.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9.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各包组人民币300.00 元整,售后不退。
10.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 4月 30 日 9:00~ 9:30
10.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4 月 30 日 9:30
10.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2房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分公司会议室
11.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1.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jinliang.net)上公布。
1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020-36882735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81号
1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2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7726707-30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36968659
E-mail:jlecc@163.com
网址:http:// www.jinliang.net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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