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大型食品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暂行办法有望出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4/12/19 10:04:48
导读: 大型食品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暂行办法有望出台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12月12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北京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座谈会,研究推进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并提出抓紧出台《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暂行办法》。

  会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食品检测技术机构和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建好用好一个平台,建立完善一项制度,推动落实四个层面工作”的总体思路,推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要建好用好一个平台。以乳制品、肉制品、白酒、植物油等四类食品为重点,按照分类建设、分别管理的原则,委托有关食品检测技术机构加快建立风险信息交流平台,尽快启动这项工作,尽快开展风险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报告等工作。坚持边建设边完善,先行试点开展、逐步推广实施。

  二要建立完善一项制度。重点是建立完善企业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信息报告制度,抓紧出台《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暂行办法》。

  三要推动落实四个层面工作。重点是加强风险信息交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推动生产企业、技术机构、各地省局和总局相关司局等四个层面,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共同抓好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落实。

另请关注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用户头像

作者:张岩

总阅读量 183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