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中小科技企业研发成本,更好地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9月2日,苏州市科技局发布了《苏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明确中小科技企业租赁或使用苏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提供的仪器设备从事科研活动可享受补贴,使用费最高补30万元,租赁费最高补20万元。
据悉,企业共享使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进行法定认证、质量检测、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进出口检验检疫等活动将不享受补贴。该办法自发布之日后30天试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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