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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双向补贴”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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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3/07/05 08:56:48
导读: 《陕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省内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的单位,按照其服务收入给予30%的奖励,同一服务单位每年获得专项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

  陕西省科技厅近日正式出台“双向补贴”政策,即为提供大型科学仪器的单位和使用大型科学仪器的单位同时补贴。以此加快促进全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避免省域内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利用率,为国家节省能源,减轻不必要的财政支出。

  陕西省科技厅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管理办公室从2000年起开始此项工作,先后与西安交通大学等八家单位联合共建八个公共检测实验室,总占地面积近4500平米,整合大型科学仪器设备200多台套,为广大用户提供快速制造与检测、能源化工产品、水资源、金属材料、生态地球化学评价、资源矿业与环境、养生产品及特种食品、DNA分型等领域专业而又便捷的分析检测服务。建设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累计注册企业和机构已达7000余家,其中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为代表的核心网员单位达80多家,入网仪器设备5236台(套),总价值约33亿元。汇集80余家核心网员单位、320多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凝聚了900多名科学仪器设备领域科技精英,共同搭建了陕西省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了800平米的一站式服务大厅,设有综合服务区、仪器示范展示区、仪器维修维护区和专家远程咨询室等,致力于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公共检测服务、国产仪器示范推广等领域,为广大用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目前已广泛覆盖全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能源化工、新型材料、食品安全、环境检测等产业领域。

  《陕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省内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的单位,按照其服务收入给予30%的奖励,同一服务单位每年获得专项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省内使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委托单位,按其年实际支出给予20%补贴,同一委托单位每年获得专项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此项工作中积极优秀的单位及个人同时给予奖励。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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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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