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违规签协议 贵州某分析中心被环保部通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3/06/20 14:55:28
导读: 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新化学物质测试的协议,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目前该协议已解除,且环保部一年内不受理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申请。

  2013年6月17日,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遭环保部发文通报。通报中称,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新化学物质测试的协议,部分条款不符合我部对测试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如实报告等要求。目前该协议已解除,且环保部一年内不受理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申请。

关于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被举报事宜的通报

  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

  近日,我部接到举报,称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新化学物质测试的协议,涉嫌违反相关规定,且不公平面对社会委托。根据我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和《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查,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新化学物质检测及风险评估”的协议》及修订备忘录,部分条款不符合我部对测试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如实报告等要求。

  二、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已按我部要求解除了有关协议,并承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我部一年内不受理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申请。

  三、经我部公告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要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如再发现类似情况,将从严处理。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登记申报人、代理人的管理,发现类似行为的将不再受理其新化学物质登记申报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化学品测试机构的监管力度,保证测试活动的客观、公平、公正。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6月17日

[来源:环保部]

用户头像

作者:刘玉兰

总阅读量 538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