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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之文:有必要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再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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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3/03/13 11:35:29

  全国人大代表、复旦大学党委书记朱之文表示,鉴于当前雾霾等灾害天气频现,结合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和改进空气质量方面的科技进展和实践经验,有必要加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再次进行修订。

  朱之文说,在修订法律的过程中,首先要确立“环境优先,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并重”的指导思想。目前,我国部分地区还存在盲目追求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的现象。要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对有重大环境隐患的建设项目应采取谨慎态度;同时,防范污染项目由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从而造成全国范围内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其次,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过程中,应该将细颗粒物PM2.5提到重要位置。朱之文说,目前,以PM2.5为代表的大气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最突出环境问题。细颗粒物PM2.5主要来源包括一次直接排放和空气中的二次形成。在修法过程中,对于二次形成过程的前体物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控制应有所体现。

  “随着空气质量标准的进一步提高和监控污染物数量的进一步增加,有必要拓展和加强对部分行业污染物排放的管制。”朱之文举例说,相关研究表明,餐饮业排放已成为我国部分大城市中PM2.5的重要污染源之一,目前监管主要集中于城市街头的烧烤摊,尚未对整个行业进行监管。又如,油漆作业已成为大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重要来源之一,目前这一行业也几乎不存在任何排放标准。

  朱之文说,由于空气的传输作用,大气污染往往呈现区域化的特性,修订后的法律可以规定,在重点区域成立跨省区市的空气质量管理委员会及科技中心。划分重点区域,成立区域化的空气质量管理委员会,有助于管理政策的有效执行和执行效果的最大体现。同时,在各重点区域依托科研机构,成立相应的科技中心,为改善空气质量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支持。

[来源:新华网]

标签: 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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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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