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欧盟拟对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作出限制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2/09/05 09:14:17

  欧盟现正进行为期6个月的公众谘询,以决定是否限制以1,4二氯苯制造的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在市场投放。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应欧洲委员会要求,研究1,4二氯苯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并于最近提交报告,建议限制以1,4二氯苯制造的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在市场投放。包括贸易商在内的相关人士可于2012年9月1日前,就有关限制建议提出意见。

  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主要用于公众及家居厕所作除臭用途。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报告指出,1,4二氯苯已被列为第二类致癌物,并对肝脏、肾脏及呼吸道产生毒害,因此以1,4二氯苯制造的产品会构成重大风险。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声明指出,若厕所香剂及空气清新剂内含有1,4二氯苯,厕所使用者及清洁工人接触的1,4二氯苯会超出安全水平,换言之1,4二氯苯会对他们构成风险。

  该局的限制建议针对1,4二氯苯含量高达99%的空气清新剂及厕所香剂。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辖下的风险评估委员会以及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将于公众谘询期内及结束后评估建议,公众谘询期于2012年6月19日开始。风险评估委员会负责判断建议的限制措施能否减低人体健康及环境所受风险。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则平衡限制建议的优点及缺点,考虑因素包括成本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该局报告估计,限制措施的好处高于成本的9至22倍。

  风险评估委员会及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的最终意见料于2013年6月公布,而欧洲委员会将考虑两个委员会的最终意见,才决定是否实施禁令。若限制措施获欧委会通过,将会纳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有关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监管架构内,即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对欧盟出口有关受管制产品的香港贸易商将受影响。

  此外,假如欧委会最终决定实施上述限制,将于3个月内就REACH法规附件XVII的限制清单草拟修订案。若欧盟理事会及欧洲议会不反对,修订案便可以推行。

  虽然谘询期到2012年12月19日才完结,但两个委员会要求有关人士于2012年9月1日前呈交意见,以便于9月举行的会议上讨论建议。

[来源:香港贸发网]

用户头像

作者:杨改霞

总阅读量 216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