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的认证机构确认结果的公告
按照《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依据认证机构的申请,经国家认监委、工信部联合确认,现将符合国家认监委与工信部2012年第13号联合公告确认要求的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的认证机构名单及业务范围(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从事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的认证机构确认名单及业务范围(第一批)
机构名称
|
业务范围
|
联系方式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CNCA-RoHS-0101:
《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
|
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9区
联系人:刘厚利
电话:010-83886172
传真:010-83886180
网址:www.cqc.com.cn
|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
CNCA-RoHS-0101:
《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816房间
联系人:宋红茹
电话:010-84029082
传真:010-64061162
网址:www.cc.cesi.cn
|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CNCA-RoHS-0101:
《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13号楼301室
联系人:陈雪松
电话:010-59796665
传真:010-64228215
|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来源:国家认监委]
2024.07.04
古都畅聊尖端科技,书写质谱浪漫篇章——第八届华人质谱研讨会圆满闭幕
2024.05.13
祝贺!天津市标准物质与稳定同位素标记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扩建!
2024.01.24
2024.01.16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