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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两农民起诉环保部 阻止浙江伟明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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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2/05/28 13:35:35

  两位河北农民因担心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伟明)上市成功复建发电厂污染自己的家园,损害自己的权益,一纸诉状将环保部告上法庭。

  据悉,浙江伟明正在谋求上市,两位农民在起诉书中称,该公司在环境违法的情况下却通过了环保部的上市环保核查。在同一天,两位农民还向证监会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终止审核浙江伟明。

  据第一财经日报(微博)报道,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北京一中院有关法官在接收诉讼材料时表示,这是全国首例上市环保核查行政诉讼案,审查立案的时间可能会超过法定的七日。”

  农民起诉环保部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河北村民潘志中、潘佐富将《行政起诉书》递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环保部撤销《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25日向记者证实,5月18日已收到该《行政起诉书》,但尚未立案。

  全国律协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夏军向记者透露,全国律协环资委为该起诉讼的指导机构。

  潘志中、潘佐富居住于河北省抚宁县留守营镇潘官营村,紧邻浙江伟明曾经投资在建的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2011年5月27日,河北省环保厅做出《关于撤销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通知》,要求浙江伟明在重新获得报批前,不得恢复建设上述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材料显示,秦皇岛项目2009年5月19日取得了河北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2010年8月25日,此次行政诉讼原告潘志中、潘佐富等8名村民联名向环保部申请行政复议,2010年12月17日,环保部做出复议决定,维持河北省环保厅对该项目原环评批复。随后2011年1月,潘志中、潘佐富等村民提起行政诉讼。2011年3月20日,环保部环评司则向河北省环保厅转去反映该项目公众参与环节弄虚作假的信访件。

  被撤回环评后半年多,据法制日报报道,潘志中和潘佐富表示,环保部没有“理会其与五家环保组织提出的异议,于2011年12月14日环保部公布《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称:“经浙江省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们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我部原则同意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河北农民因担心浙江伟明上市成功复建发电厂污染自己的家园,损害自己的权益,一纸诉状将环保部告上法庭。

  农民请求证监会终止审核浙江伟明

  目前,浙江伟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进入中国证监会的初审。两位农民担心一旦浙江伟明通过环保核查并上市成功,秦皇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复建投产,从而直接影响他们的相邻权和环境权益。

  潘志中和潘佐富在致证监会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表示,环保部、证监会涉嫌违背行政许可法规定,非法以规范性文件增设上市环保核查这一变相行政许可。

  他们认为,环保核查本是环评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手段,却毫无法律依据地变性为证券行政许可的前置许可程序。同时,以上市环保核查意见函取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无律师专业意见支持的上市环保核查结论不可能具备公信力和合法性。”潘志中和潘佐富认为。

  潘志中和潘佐富请求证监会,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64条规定,以发行人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重大遗漏为由,终止审核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同时,一并审查《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的合法性,修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废止相关重污染行业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必须提供环境保护部核查意见的规定,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环境保护核查专项法律意见书,补充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申请文件。

  环保部:项目不在环保核查范围

  对“农民起诉环保部”事件,环保部相关人士5月24日回应称,被责令停建的秦皇岛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在浙江伟明上市环保核查范围。

  环保部人士告诉记者:“按照我们核查的原则,(受理时)整个厂子还未建起来,没有生产就没有排污,不排污就没有环保问题。”记者获得的材料也显示,鉴于上述项目停建,经营方向将转为非生产型企业,按照环保部上市环保核查有关规定,已不在环保核查范围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主任李彦武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解释说,环保部只核查公司申请上市的那些板块里面的资产。

  河北农民因担心浙江伟明上市成功复建发电厂污染自己的家园,损害自己的权益,一纸诉状将环保部告上法庭。

  但浙江伟明相关人士24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伟明属于整体上市,如果被责令停建的项目未来获批建成投产,会注入公司资产;但浙江伟明作为该项目的代建方,“是复工还是放弃,我们听政府的”。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固体废弃物处理为主业的大型股份制企业,是伟明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荣获“中国环境保护产业骨干企业”、“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等称号,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技术开发、设备制造、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

[来源:中国经营网]

标签: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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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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