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检测仪
环保部日前下发《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近期将下达中央支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的资金。承担第一阶段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任务的城市要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进度,确保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中央支持资金的下达和各方面配套资金的落实,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将加快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布局,这会给空气监测设备企业带来机会。
今年3月份,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明确“三步走”实施方案。根据安排,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此次环保部下发的通知,正是明确了第一阶段的监测方案。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抓住时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工作任务。
环保部总工程万本太介绍,“十一五”期间,监测投入超过百亿,其中中央投入54亿元,重点支持了环境质量监测能力、环保重点城市应急监测能力、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运行等项目。
“十二五”期间,据测算,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5.4万亿元。“而目前公众与舆论最为关注的PM2.5 监测及数据发布工程最有可能成为2012 年的首项环保投入。” 华泰联合分析师指出。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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