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我国科研项目经费实现年初预拨25%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2/04/06 14:26:12

  针对科技界强烈反映的年初预算到位率低等“老大难”问题,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出台全面“提速”新举措——

  “一开年经费就到位,这还是头一遭!”今年年初,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建生收到了他承担的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2年度的第一笔经费。比起往年,收到这笔经费的时间提前了将近一个季度。“有了经费,心里踏实了,正常开展科研工作有保障了。项目经费到位晚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李建生欣喜地说。

  有如此反映的科研人员不止一个。

  “截至目前,所有科技计划(专项)已按要求开展了在研课题经费预拨工作,完成了全年预算25%的经费拨付,在研课题在年初就能用到经费。”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副司长戴国庆介绍。

  在人大批复预算前,可以预拨25%的科研项目经费。这正是针对科技界期待和诉求,进行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一个新举措。

  一直以来,年初预算到位率低、年度预算执行慢,是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问题。这其中有很多客观原因。戴国庆解释说,由于中央财政预算必须经过每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方可执行,所以等到预算下达就已经到4月中旬了。这意味着,科研经费到位整整延迟了一个季度,就可能会造成两种后果:一是年初拿不到经费,而科研工作不能停止,课题组混用其他项目经费,或拿其他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二是项目支出上半年进度放慢,到下半年加快,经费集中后期下达,人为地造成结余,一些单位年底“突击花钱”。

  经费年初不够用,年底赶紧用。“这些现象都不利于统筹科学安排全年工作。”戴国庆说,针对年初项目经费使用问题,财政部积极研究解决办法,经过努力,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同意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预拨一定比例的项目资金。

  按照新的规定,部门预算批复前,列入新年度部门预算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可以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下”预算控制数的1/4左右编报用款计划,办理拨款手续。

  戴国庆特别强调,预拨的是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也就是财政部前一年已经审查通过的具有延续性的科技计划项目,如863计划、973计划等项目经费。即便预算遇到特殊情况有所增减,也不会影响预算调整。“其实,预拨经费是一种正常的机制,例如科研单位的事业费就是年初预拨。预算批复前预拨项目经费也是财政预拨范围的一种拓展。”他认为,这项改革将保障科研工作正常运行,有利于科技计划平稳执行,还将提高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促进财政支出进度均衡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科研经费预拨制度已经建立,并全面实施。”戴国庆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也是配套衔接的。近年来,国家科技计划不断深化管理改革,建立了备选项目库,全面调整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预算管理制度,对科技计划实现提前一个年度细化编制预算,储备项目,为实施经费年初预拨,加快预算执行奠定了基础。

  建立项目库,就是通过面向全社会和科技界公开征集需求和项目建议,围绕科技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凝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一批,储备一批,实现预算执行和任务安排相互协调的良好机制。这种制度将预算提前细化落实到具体的课题和承担单位。彻底改变了先有预算盘子再去安排项目的传统科技计划管理模式。如此一来,年初财政部批复部门预算后,就可以立即启动相关计划拨款程序,减少了财政资金在中间环节的停留,大幅提高科技计划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增强了执行预算的主动性。目前,这已成为科技计划预算管理的基本做法。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衔接,把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做得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如加快项目的立项批复、任务书签订,并与预算同步下达等,让钱到位的速度更快。”戴国庆表示,2012年度科技计划预算执行将全面“提速”——2月15日前已经完成全年预算的25%,4月30日前争取完成90%,11月30日前达到100%。

  其实,这只是目前进行的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的诸多内容之一。“目的就是使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更加适应科研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更加满足科研人员的实际需求。”戴国庆说。

[来源:科技日报]

标签: 科研
用户头像

作者:sunny

总阅读量 389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