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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发布先进纺织材料与制备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基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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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2/03/09 08:59:11

  先进纺织材料与制备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浙江理工大学)

  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2012年度)

  一、总 则

  1. 先进纺织材料与制备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浙江理工大学)以提高我国先进纺织材料和制备技术水平、开展该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瞄准国际前沿进行科技攻关和高水平科学研究、促进和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为目标,以“纤维及高分子材料、生态染整与纺织化学、纺织高新加工理论与技术”为三个主要研究方向。

  2. 为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交叉,实现实验室的开放效益,提高我校相关学科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的水平,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本实验室鼓励国内外学者来进行学术交流和研究工作,以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联合,探索新型交流模式,拓宽科技合作渠道。

  3. 本实验室欢迎国内外科学技术专家在本“指南”范围内提出申请。对具有新思路、短期内有突破前景或取得效益,同时有其它研究项目支持背景的申请,我们将优先给予支持。本着培养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学术骨干,为在我国造就一批既有一流理论水平、又有很强的实际动手能力的高层次纺织科学人才,我们特别欢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优秀青年科学工作者前来进行高水平的研究工作,以促进优秀科技研究团队的形成。

  4. 本实验室注重于将开放基金与实验室的有关研究项目相结合,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鼓励申请者自带课题和经费进入本实验室工作。

  二、资助范围

  根据先进纺织材料与制备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浙江理工大学)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2012年度实验室的开放基金申请资助范围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新纤维材料与功能性纤维材料;

  2、纤维和纺织品的先进制造技术;

  3、纺织品染整新技术/生态染整技术;

  4、生态纺织化学品;

  5、技术纺织品、纺织结构复合材料和非织造布;

  6、智能及功能纺织品和服装;

  7、医药用纺织品;

  8、纺织品/服装养护技术;

  9、纺织机械的提速、自动化和智能化;

  10、纳米技术在纤维和纺织品中的应用;

  11、功能性/生态纺织纤维和纺织品的检测评价;

  12、其它相关研究内容。

  三、项目申请

  1.凡从事材料科学与技术、纺织科学与技术研究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等均可申请先进纺织材料与制备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浙江理工大学)2012年度开放研究基金(注:开放基金第一申请人必须是校外人员),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在专业领域已取得较大成就。若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 凡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必须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对具有重大意义、处于学科前沿的研究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本实验室将优先予以资助。

  3. 本实验室资助的研究基金主要用于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协作加工费和部分差旅费等。每个项目申请金额一般为1~2万,对特别突出的项目可酌情增加。

  4. 申请研究课题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半。

  5. 申请书可向本实验室函索,或从浙江理工大学网页(http://www.zstu.edu.cn)下载。申请者须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寄交本实验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eihuix@zstu.edu.cn。

  6. 本实验室自即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0日。

  四、项目审批

  本实验室对全部申请课题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本实验室正式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对评审人员的个人意见及申请者的研究技术方案等材料不外传。

  五、工作方式

  1. 凡获得开放研究基金资助的申请者都是本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或专职人员,本实验室将指定专人联系、咨询和指导。

  2. 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除某些仪器由专人使用外均可供获得开放基金资助的申请者直接参与使用,研究者应接受管理人员的指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

  3. 研究课题的各项实验及分析测试可在本实验室完成,所需费用从资助经费中开支。如本实验室不具备某些条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联系到其它单位完成,所需费用从资助经费中开支。

  4. 欢迎研究者自带经费和必要的仪器设备来本实验室工作。用课题经费购置的小型仪器、设备及剩余的实验材料归本室所有,留待后用。

  六、项目管理

  1. 课题申请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一个月内编写研究工作计划,并签订项目合同,报本实验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2. 研究者应在课题进行中期向本实验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报告;课题结束时向本实验室提交结题总结、学术论文,并向学术委员会报告研究成果。

  3. 凡属本实验室资助课题,其发表论文和研究成果须注明该项目得到先进纺织材料与制备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浙江理工大学)开放基金的资助(项目号详见文件),也可以在单位中注明重点实验室名称。本实验室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Textile Materials and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并将成果复制本送重点实验室。

  4. 本实验室有权检查研究者的工作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对经费使用不当或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给予纠正或停止资助。

  5. 在规定的课题年限内,研究者若要中断或延长研究时间,需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邀请3~5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同意后,方可延长研究期限。

  七、经费管理

  1. 开放基金资助经费由本实验室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2. 研究者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者,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或停发经费。

  3. 研究者的研究开销及报销费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生效。本实验室有权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不合格,不予报销。

  联系人:谢尉慧,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18号楼110室,邮编310018。电话0571-86843602,电邮weihuix@zstu.edu.cn。

  附件:开放基金申请表.doc

  先进纺织材料与制备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浙江理工大学)

  2012年3月10日

[来源:浙江理工大学]

标签: 纺织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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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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