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2011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1/12/29 14:18:0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11〕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人选应符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考虑到计划实施的连续性等因素,本次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0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申报程序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按照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所属高校人选推荐工作,归口向教育部报送相关材料;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

  2.各有关部门、直属高校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材料等电子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上传;于2012年2月25日前,将推荐公文、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材料、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等书面材料报送教育部人事司,其中,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须由申报系统生成并统一打印。申报软件、推荐材料格式等相关信息由“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查询。

  三、工作要求

  1. 本次申报不限定名额,高校要严格人选条件,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认真负责地推荐候选人;各有关部门要对所属高校推荐人选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可以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研究提出推荐名单。

  2. 高校要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遴选优秀人才。

  3.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要密切关注长江学者招聘信息,积极向国内高校推荐人选。

  4. 国内高校之间招聘长江学者,申报学校需经候选人所在高校同意,有关材料抄送教育部人事司。

  5.申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

  6. 高校报送相关材料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学校报送公文中说明。

  7. 国防科技组候选人电子材料请刻盘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上传。

  联 系 人:夏大飞、张 旭

  电 话:010-66097659、66096573(传真)

  电子邮件:changjiang@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人事司

  邮政编码:100816

[来源:教育部]

标签: 长江学者
用户头像

作者:杨丹丹

总阅读量 117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