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5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称,国家激光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因超出授权范围以国家质检中心的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报告,并且有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决定自2011年9月8日起撤销其授权证书。
据了解,国家激光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托单位为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是在北京激光参量测试中心的基础上,1993年10月通过了国家技术监督局主持的审查验收,可承担全国的激光器件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国家认监委公告内容具体如下:
关于撤销国家激光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证书的公告
国家激光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从事激光器件产品质量检验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授权证书号:国认监认字(184)号),授权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4月25日。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超出授权范围以国家质检中心的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报告,并且有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严重违规,违反了《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授权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条及第二十五条第一、第三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9月8日起,撤销国家激光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证书,收回该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公章、标志章及授权证书文本。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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