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出入境检验检验局20日向媒体公布,该局于19日与澳门民政总署签署了《珠澳开展供澳蔬菜农药残留调查研究合作协议》及《珠澳开展水生动物贝类毒素监测研究合作协议》,以进一步加强珠澳两地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科研合作和交流。
据了解,《珠澳开展供澳蔬菜农药残留调查研究合作协议》的项目内容和计划包括供澳蔬菜种植生产基地农药使用情况调研计划、蔬菜抽样检验计划及对中国内地禁用、限用农药的摸底调查,为双方今后的蔬菜检验检疫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珠澳开展水生动物贝类毒素监测研究合作协议》主要是探讨供澳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新模式,根据调研情况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贝类毒素风险分析,确定供澳贝类产品主要存在的贝类毒素污染的风险程度,形成合作研究项目报告。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李小幼表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澳门民政总署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检验检疫及食品安全合作安排》,实现供澳农产品风险监控跨境跨界合作的又一新成果。
据了解,珠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2004年起就积极开展与澳门民政总署的合作交流,先后共同开展了供澳食用水生动物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风险管理研究、供澳海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监测、供澳食用贝类及其养殖环境重金属残留监测调研和澳门进口国外水果有害生物调查研究等合作,妥善处置了孔雀石绿、染色橙、毒豇豆等突发事件。
多年来,从珠海口岸输往港澳的食品农产品做到了质量安全零事故,特别是去年,经过检验检疫供澳门的食品农产品被澳门方面检验,质量为100%合格。
[来源:广东新闻网]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