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派出的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专家组,依据CNAS-CL01 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对检科院院筹建的“进出口动物检疫”、“进出境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安全”、“外来传染病预防控制”、“进出口机电产品安全与能效”、“检疫处理”、“化学品安全”、“进出口转基因产品及物种资源”、“外来医学媒介生物”、“化妆品安全”和“毒理”等10个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实验室进行了扩项现场评审。
评审组通过现场试验、查阅能力验证结果、现场演示、现场提问、核查仪器设备、查阅记录和报告等方式,对实验室管理体系、工作程序、人员、设备、检测方法、环境与设施、样品处置、质量控制和验证活动、记录、结果报告等要素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评。评审组认为:新纳入综合检测中心的10个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实验室能够有效运行实验室管理体系,具有认可检测工作的环境设施和仪器设备,配备了必要的环境监测设施,人员受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参加了相关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计量设备能够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按规定开展了质量控制活动,申请认可的标准现行有效,现场实验及参加的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具有所需的专业检测能力,确认了实验室申请认可的全部项目。评审的10个重点实验室基本满足CNAS认可准则、规则的要求,评审组一致同意向CNAS推荐认可。期间,评审组专家还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对管理体系和技术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来源: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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