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将改革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1/05/17 09:17:10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开始调整

  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暨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甫一结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就开始酝酿体制改革。

  近日,吉林省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制和机构做出重大调整,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由过去的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调整为省以下垂直管理。

  而本报记者获悉,广东省也于近日恢复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但与吉林省不同的是,广东拟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体制由过去的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这与吉林省的思路刚好相反。

  省级政府签下食品安全责任书

  早在2010年2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即组建完成,并对食品安全全面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但相比不断突出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监管框架仍令公众感觉乏力。

  近来,馒头、豆芽、蜂蜜等老百姓常用品,纷纷曝出严重的安全隐患,公众震惊。这直接促使了“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的诞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30多年时间解决了人民吃得饱的问题;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必须下决心解决群众吃得好、吃得安全的问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肖鸣政教授对本报记者表示,基于这样的思路,执政者已将食品安全问题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国际国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开拓十几亿人口的内需大市场,以及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等联系起来,统筹看待。

  监管思路变化才是关键

  在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体系下,各省思路并不相同。突出表现就是上述吉林和广东两省对本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逆向调整。

  据本报记者了解,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广东珠三角地区,也是食品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监管挑战较大的地区。早在2004年,广东省即自主成立过食品安全委员会。2008年中央机构改革后,中央一级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合并到卫生部,同时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常设机构,省以下大多也把食品药品监管局归并到卫生厅。广东省也撤销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由省卫生厅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工作。

  广东当时未向全国其他地区那样取消省以下垂直管理体系。究其原因,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一位不愿具名的科长说,一方面,当时广东在积极试验大部制改革,食品与药品统一是确定内容;另一方面,广东希望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广覆盖的监管格局,消除死角盲点。

  但是,这样的垂直体系制度安排,很快就遇到了瓶颈。据这位科长介绍,因城市化进程提速,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压力增大,对一些农村转城镇的区域,只能派驻工作站,人手、器械、网络都出现短缺,但因属于垂直管理体系,又无法从本级地方政府获取支持,垂直体系的弊端出现。所以,从2010年开始,广州、东莞、深圳等城市,开始希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在肖鸣政看来,食品药品监管管理体系的改革,需要更深入的思考。“目前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好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但实际上,这也是在将监管责任层层下放。这样的体制,容易导致监管信息无法公开透明,应急处置能力阻塞在某一级瞒报的政府。”

  往上追溯,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架构,可能相互九龙治水的局面。“目前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未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细化,食品安全监管因此出现了诸多死角。”肖鸣政认为,无论是省以下垂直管理,还是地方政府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思路的调整都是势在必行的。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用户头像

作者:rjzhou

总阅读量 212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