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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究竟该由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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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1/03/21 11:22:23

  双汇“瘦肉精”事件余波未平,记者发现,屠宰场的那些所谓“健美猪”压根就没有被检测过是否含有瘦肉精,直接被农业部门驻场的检测人员打上“验讫”的印章。他们表示,根据相关文件,在屠宰场瘦肉精的监管不归农业部门负责,应该由商务部门主要负责。我们的职责范围就是检寄生虫病、传染病。“瘦肉精我们没有监管的依据”。

  而商务局则表示,日常的瘦肉精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以后的一些后续的相关文件的要求,目前是农业部门主管……

  瘦肉精事件发展到现在,公众越来越感到困惑、也越来越感到恐慌了:闹了半天,在最关键的生猪屠宰检测过程中,竟然从未有瘦肉精检测这一项!农业部门和商务部门竟踢起了皮球,而且还都有“相关文件”做根据。

  在监管上相互推诿,出了问题更是争相撇清责任,以至于让瘦肉精检测成为完全游离于监管之外的真空地带,这就是典型的“不负责监管”。有官员表示,企业自己抽检瘦肉精暴露了整个监管链条上存在着缺陷。那么,这种监管缺陷究竟是如何造成的呢?瘦肉精为祸餐桌早已不乏先例,我国禁止瘦肉精的态度也很明确,为什么就没有建立起对瘦肉精的严格检测体系,甚至于连明确的检测部门都不曾明确?

  相似的一幕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也曾出现过,直到全国各地出现了上万例结石婴儿,人们才恍然发现,原来,尽管国家一直严禁在牛奶及其奶粉中加入三聚氰胺,尽管三聚氰胺检测并不需要有多少技术含量,但从未有哪个部门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进行过检测。奶粉中的三聚氰胺检测体系竟然要靠成千上万名婴儿的健康作代价才能建立起来,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所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都与监管不力甚至是无人监管造成脱不了干系,而之所以无人监管,并不是相关部门没有监管根据,而是因为没有监管利益可图,非但如此,还需要监管部门付出相当的监管成本。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倘若瘦肉精检测像路桥收费一样油水丰厚,监管真空会不会很快就能得以填补?

[来源:深圳晚报]

标签: 瘦肉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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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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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5
全部评论(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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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rj2011-07-27 16:09:39
所以“瘦肉精”事件暴露出了监管链的缺损。应该修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不知道中国为什么要把产业链割裂开来呢,是不是部门利益放在首位,还是老百姓利益放在首位???????商务部门又没有人在屠宰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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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rj2011-07-27 15:49:38
第十六条 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猪胴体,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并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场);检验合格的其他生猪产品(含分割肉品)应当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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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rj2011-07-27 15:48:53
第十四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检验。肉品品质检验包括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疾病、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有害物质、有害腺体、白肌肉(PSE肉)或黑干肉(DFD肉)、种猪及晚阉猪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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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rj2011-07-27 15:48:08
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完善屠宰行业标准体系,指导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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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rj2011-07-27 15:47:10
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在屠宰场瘦肉精的监管不归农业部门负责,应该由商务部门主要负责,农业部门的驻场检疫人员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与是否含有瘦肉精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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