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全国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两局实现12365系统共建共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1/01/17 08:58:22

  记者14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在前期已基本实现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全国联网的基础上,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应用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扩大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两局共建共用。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当天在广东召开的“全国质检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共建共用现场会”上表示,12365系统是老百姓质量投诉举报咨询的重要窗口,通过其联网、联动,将促进监管模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处置转变。当前,质检系统要注意通过12365系统发现一批案件线索,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据介绍,通过共建共用,12365系统咨询业务覆盖范围将进一步拓展。从黑龙江、上海、江苏、重庆、广东五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两局共建共用12365系统试点的情况看,可以有效地整合质检系统资源,加强执法联动与协作。

  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指出,要进一步加快12365系统的建设步伐,抓紧做好全国联网,尽快实现两局互通,使其在支持风险分析、规范执法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01年,为更好地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质检部门率先在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通了12365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并在2009年底基本实现了全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网运行。2010年全年12365系统的业务量已经达到70余万起。

[来源:新华网]

标签: 检验检疫
用户头像

作者:秦丽娟

总阅读量 332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