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近日发布通知,将在部分领域方向开展2010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新建工作。
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所申报的实验室至少依托1个二级学科建设,主体依托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2.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研究基础。所申报的实验室应处于本领域国内领先水平,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承担了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研究项目,有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经费;具备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条件,能开展高层次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3.具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4.具有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科研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3000平方米左右;具有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5.具有良好的建设与运行条件支撑。依托高校要保证建设期间匹配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保证实验室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每年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运行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拟申报高校需认真组织填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格式参见http://www.dost.moe.edu.cn/下载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一式5份和电子版光盘须于2010年8月25日前送达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基础研究处,逾期将不予受理,不受理邮寄。
[来源:科学网]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