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药监局公布2009年四季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处罚情况,1种化妆品检出违规添加的抗生素,10家化妆品经营单位抽检出不合格产品被处罚。
上海市食药监局2009年四季度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4900户,查出不合格经营单位416家,对10家违法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此外,抽检产品经检验有1件不合格,该产品为洛阳市汉本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光豆刺光肤液(规格16ml/瓶),该产品检出禁用物质甲硝唑(抗生素)。
专家介绍称,一般宣称祛痘、除螨的化妆品常会加入四环素、氯霉素、甲硝唑等抗生素,国家卫生部规定抗生素属处方药,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获得。而四环素、氯霉素、甲硝唑这些抗生素价格低廉,又有一定效果,不法商家为达到宣传效果、牟取暴利,将这些成分加入到化妆品中,损害消费者利益。
检查还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普遍存在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以及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索证等共性问题。此外,有10家化妆品经营单位销售或使用的化妆品因“来路不正”问题被处罚。
[来源:新民晚报]
2024.06.27
GB 4806.14-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标准解读
2024.06.12
2024.06.12
2024.04.22
2024.03.27
2024.03.12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